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10
二〇二五年四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顾仁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建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建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约50%,有关公司改善盈利能力的相关措施请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四、主营业务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相关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安全生产风险、人才流失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新建项目实施风险。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4、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7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相关文件。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长华化学、本公司、公司 | 指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指 | 公司曾用名:江苏长华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 |
长华连云港公司、长华连云港、连云港全资子公司 | 指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 |
长华上海公司 | 指 | 长华化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东大会、股东会 | 指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董事会 | 指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报告期、报告期内、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聚氨酯、PU | 指 | 聚氨酯是目前国际上性能最好的保温材料。由异氰酸酯(单体)与羟基化合物聚合而成。由于含强极性的氨基甲酸酯基,不溶于非极性基团,具有良好的耐油性、韧性、耐磨性、耐老化性和粘合性。 |
聚醚 | 指 | 本文中用作对软泡用聚醚、硬泡用聚醚、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的统称。 |
软泡用聚醚 | 指 | 软泡用聚醚,以多元醇或有机胺为起始剂与PO或PO和EO反应生成的聚合物,是生产聚氨酯制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POP和软泡用PPG。 |
软泡用PPG | 指 | 软泡用PPG,包括高回弹聚醚多元醇(高回弹PPG)、慢回弹聚醚多元醇(慢回弹PPG)和通用软泡聚醚(通用PPG)。主要用于合成聚氨酯软泡制品,应用于床垫、沙发、玩具、服装制鞋、汽车和火车等交通工具座垫等;卓创资讯研究报告中,将高回弹聚醚多元醇(高回弹PPG)名称定为“高回弹聚醚”,将通用软泡聚醚(通用PPG)名称定为“软泡聚醚”或“软泡聚醚多元醇”;Wind资讯将高回弹聚醚多元醇(高回弹PPG)名称定为“高回弹聚醚”,将通用软泡聚醚(通用PPG)名称定为“软泡聚醚”。 |
POP、聚合物多元醇 | 指 | 以聚醚多元醇为基础,然后用乙烯基单体如丙烯腈、苯乙烯等在多元醇中经本体聚合反应制得;一般与聚醚多元醇配合使用,以赋予聚氨酯制品特殊性能;卓创资讯研究报告中,将POP名称定为“POP聚醚”;Wind资讯,将POP名称定为“聚合物多元醇”。 |
硬泡用聚醚、硬泡聚醚 | 指 | 硬泡聚醚多元醇,主要用于合成聚氨酯硬 |
泡制品,应用于冰箱、冰柜和冷库等冷藏保温、建筑外保温、太阳能热水器、汽车保温材料等。 | ||
CASE用聚醚、弹性体聚醚 | 指 | 包括生产聚氨酯涂料(PUCoatings)、聚氨酯胶粘剂(PUAdhesives)、聚氨酯密封胶(PUSealants)、聚氨酯弹性体(PUElastomer)用聚醚,根据英文首字母缩写,行业内俗称为CASE用聚醚。卓创资讯研究报告中,将该产品名称定为“弹性体聚醚”。 |
二氧化碳聚醚、CO?基聚醚多元醇 | 指 | 二氧化碳聚醚又称聚碳酸酯聚醚多元醇,用二氧化碳替代部分石化原料制得聚醚,分子结构中含有聚碳酸酯和聚醚结构,不仅具备聚碳酸酯的力学强度、模量,同时又兼具聚醚的耐水性。 |
生物基聚醚 | 指 | 用生物质原料替代部分石化原料制得聚醚,例如淀粉、蓖麻油、菜籽油、大豆油、蔗糖等。 |
环氧丙烷、PO | 指 | 又名氧化丙烯、甲基环氧乙烷,英文名为PropyleneOxide,缩写PO,是有机化合物原料,是仅次于聚丙烯和丙烯腈的第三大丙烯类衍生物。 |
环氧乙烷、EO | 指 | 又名氧化乙烯,英文名为EthyleneOxide,缩写EO,属于杂环类化合物,有杀菌作用,在化工相关产业可作为清洁剂的起始剂。 |
苯乙烯、SM | 指 | 又名乙烯基苯,英文名为Styrene,缩写SM,是用苯取代乙烯的一个氢原子形成的有机化合物,是工业上合成树脂、离子交换树脂及合成橡胶等的重要单体。 |
丙烯腈、AN | 指 | 又名乙烯基氰,英文名为Acrylonitrile,缩写AN,属大众基本有机化工产品,是三大合成材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塑料的基本且重要的原料。 |
二异氰酸酯 | 指 | 全称脂肪族和脂环族二异氰酸酯,是一类具有-N=C=O官能团的特殊化学品,主要用作制造聚氨酯材料的原料。 |
预聚体 | 指 | 又名预聚物,单体经初步聚合而成的物质。用在单体难于在一次完全聚合成聚合物,或避免聚合物在加工成型中容易发生空洞和裂缝的场合。 |
TPU | 指 |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又称热塑性聚氨酯橡胶,简称TPU,是一种(AB)n型嵌段线性聚合物,A为高分子量(1000~6000)的聚酯或聚醚,B为含2~12直链碳原子的二醇,AB链段间化学结构是二异氰酸酯。 |
DMC | 指 | 即双金属氰化络合物,是由其内界金属MII通过氰基与外界金属MI连接形成的含MII—C≡N-MI桥键的三维网络状无机高分子。可用作生产PPG的催化剂。 |
CPR值 | 指 | 聚醚多元醇中“碱性物质含量的微当量”值。 |
VOC、VOCs | 指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普通意义上的VOC就是指挥发性有机物;但是环保意义 |
上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 ||
苯系物 | 指 | 苯系物,是一类包含苯、甲苯、二甲苯等化合物的有机物质,它们具有芳香族结构,即含有苯环。 |
QES | 指 | 指在质量(Quality)、环境(Environment)和安全(Safety)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
Econic | 指 | EconicTechnologiesLtd.中文简称伊科尼克,系公司合作方。 |
长顺集团 | 指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华金合伙 | 指 |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 |
能金合伙 | 指 |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 |
泰金合伙 | 指 |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长华化学 | 股票代码 | 30151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华化学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hanghuaChemical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hanghuaChemica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顾仁发 | ||
注册地址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633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633 | ||
公司网址 | www.chchem.com.cn | ||
电子信箱 | ir.db@chchem.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顾倩 | 张丽 |
联系地址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 |
电话 | 0512-35003559 | 0512-35003559 |
传真 | 0512-35003559 | 0512-35003559 |
电子信箱 | ir.db@chchem.com.cn | ir.db@chchem.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唐国骏、冯晨晨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 尹鹏、陈勇 | 2023年8月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3,049,887,686.76 | 2,711,764,247.22 | 12.47% | 2,312,350,32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155,149.65 | 116,077,686.46 | -49.90% | 89,380,51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2,356,694.52 | 113,561,612.49 | -53.90% | 81,159,967.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859,990.90 | 131,750,661.71 | -49.25% | 167,964,018.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97 | -57.73% | 0.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97 | -57.73% | 0.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4% | 12.81% | -8.77% | 19.4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752,995,649.72 | 1,728,733,312.73 | 1.40% | 698,508,154.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19,868,248.37 | 1,445,775,919.34 | -1.79% | 503,964,327.7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61,734,693.33 | 799,476,711.18 | 733,667,987.02 | 855,008,29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022,583.38 | 3,255,347.56 | 8,112,722.98 | 24,764,495.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794,818.84 | 981,184.52 | 7,109,348.72 | 24,471,342.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150,979,221.43 | 77,335,741.52 | 24,883,266.60 | 115,620,204.2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流量净额
项目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8,226.91 | -2,237,092.28 | -2,534.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67,009.00 | 1,546,033.30 | 9,381,652.1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96,916.50 | 3,536,206.18 | 130,849.3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7,440.16 | 114,805.04 | 104,623.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6,456.8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1,137.44 | 443,727.79 | 1,449,987.9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0.48 | 507.31 | ||
合计 | 5,798,455.13 | 2,516,073.97 | 8,220,551.3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为国内专业的聚醚多元醇(简称“聚醚”)系列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聚醚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聚醚行业属于C制造业-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公司产品属于新材料行业,具体分类为3.3.2.0聚氨酯材料及原料制造,公司主要产品聚醚多元醇被列为该分类下重点产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产业政策,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建项目二氧化碳聚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鼓励类。
聚醚是分子末端(侧枝)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羟基、分子主链由醚键(-R-O-R`-)组成的低聚物,通常由起始剂(含有活性氢基团的化合物)与环氧乙烷(EO)、环氧丙烷(PO)开环均聚或共聚而成。人们为了增加聚氨酯软泡的硬度,开发了以聚醚多元醇为基础聚醚,以苯乙烯、丙烯腈等乙烯基单体,进行原位自由基聚合而得到有机聚合物粒子填充的多元醇,属于聚合物改性聚醚多元醇,或叫接枝聚醚。聚醚的技术指标包括羟值、酸值、水分、PH值、粘度、含量、不饱和度、官能度、分子量等。根据其产品性质,聚醚可分为硬泡用聚醚、软泡用聚醚、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公司产品涵盖软泡用聚醚、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软泡用聚醚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POP和软泡用PPG产品,其中,高活性POP和高回弹PPG产品是公司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是公司重点开发的产品。
图:聚醚多元醇产品分类(注:虚线区域为公司产品,其中蓝色填充部分为公司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聚醚行业细分领域众多、下游客户数量及类型众多,不同细分产品领域竞争点及需求点有一定差异。近年来,随着聚醚多元醇产能的不断扩张,其作为一种原料导向型产品,发展格局也在不断变化,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不同的规模化聚醚厂商经过多年各细分产品领域深耕,伴随着产品品质提升、技术指标改进、客户积累、品牌积淀、口碑传播等,各细分产品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中高端聚醚产品市场形成了核心竞争优势。随着聚醚行业规模化、集中化趋势加强,市场份额逐渐向头部企业集中。
当前聚醚产品结构并不均衡,传统牌号的聚醚在产能扩张的当下逐渐丧失价格优势,同时也导致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低下,利润微薄。相比之下,附加值高、利润丰厚的产品如高分子量聚醚、接枝聚醚以及特种聚醚等,由于其产品质
量差异较大且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市场规模相对较小,近年来利润驱动使得越来越多的聚醚工厂调整产品结构,转向生产高分子聚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聚醚企业推陈出新,加强转型的决心,促进了POP聚醚和高回弹聚醚等产能的快速增长。
1、全球经济格局波动对聚醚行业带来挑战?2024年,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对聚醚行业带来挑战。一方面,经济增速放缓,导致下游需求出现缩量,同时对价格的敏感程度显著提升,对聚醚市场形成了短期抑制。另一方面,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对全球贸易环境及供应链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中出口物流与海运费方面的变化尤为显著。部分国家的出口航线受阻或海运周期加长、海运费大幅上涨,从而导致此类国家的出口规模及盈利空间减少。
2、国内政策导向助力聚醚行业较好发展?为推动经济复苏,2024年下半年,国家积极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财政上,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绿色经济等领域的投资,间接增加了对聚醚的需求,例如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防水、保温材料,以及绿色经济中的环保型聚氨酯产品等都需要聚醚作为原料。另外,国家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对聚醚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对聚醚下游产品如软体家居、建筑保温材料等的需求有拉动作用,进而促进聚醚的消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对轻量化材料需求的增加,为聚醚在汽车座椅、内饰件等方面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成为聚醚行业新的增长点。
3、上游主要原材料对聚醚的影响聚醚行业主要原材料中环氧丙烷的占比最大,其价格的波动是判断聚醚价格走势的重要依据。虽然其他原材料也可能在短期内对聚醚价格产生一定的推动或抑制作用,其直接效应相对有限,但一定程度上影响聚醚厂家的利润空间。
2024年,各类聚醚与原料环氧丙烷的相关系数均有下降,主要因为随着原料环氧丙烷新增产能增多,市场供应增量,价格波动幅度缩小,各类聚醚多依据自身供需基本面情况进行波动,受原料环氧丙烷的直接影响转弱,加之聚醚产品供应增多,环氧丙烷对各类聚醚的直接影响转弱;环氧乙烷价格呈现“N”型趋势,波动幅度逐渐趋于平稳,环氧乙烷成本对聚醚生产成本的间接影响正在减弱,同时也降低了聚醚制造商在应对原料价格变动方面所需承担的风险;丙烯腈价格呈现低位震荡的趋势,对聚醚生产成本的间接影响不大;苯乙烯价格经历了“跌后上涨,维持高位震荡”的走势,由于成本端原油和纯苯的强势支撑,苯乙烯价格基本维持在近十年均价的偏上方运行,对聚醚行业的POP产品的间接影响较大,对POP产品的利润空间影响较大。
4、聚醚行业产能、产量、需求的情况
总体产能与产量方面:近五年国内聚醚产能快速增长,全球聚醚产能同步增量。2024年国内聚醚产能增加至922.25万吨,产能增幅为17.56%。多数企业为在竞争中寻求有利地位,对各自的生产结构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2024年聚醚多元醇产量为602.5万吨,增幅为20.07%。
总体需求方面:近五年需求整体呈现小幅回归趋势,近五年平均增长率为6.38%,出口增量是近年来聚醚发展的亮点,五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3.41%。2024年下游消费量为418.5万吨,同比增长10.63%。下游主要与房地产景气度、汽车等行业发展相关。新能源汽车的亮眼表现不断为聚醚行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商机,消费者消费习惯的转型也不断在激励生产者更新迭代生产多类差异化产品以满足当下市场的需要。2024年,各类主要聚醚产品的需求情况如下:
2024年POP聚醚的消费量为80.3万吨,同比增长13.26%。POP聚醚与软泡用PPG的搭配使用成为制造柔软、耐用海绵的关键。家居海绵这一细分市场中,POP聚醚的应用占据了几乎70%的比例。近年来,汽车销售市场的强劲增长,尤其是对新车型和高品质内饰材料的需求增加,使POP聚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汽车产量的增加,直接推动了POP聚醚消费量的增长。
图:2024年POP聚醚下游消费结构2024年高回弹聚醚消费量增长至59.8万吨,同比增长21.3%,为各类聚醚中消费增速最快的产品,增幅主要来源于汽车行业。依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
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其中,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产销分别完成831.6万辆和83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1.7%和32.5%。
图:2024年高回弹聚醚下游消费结构2024年弹性体聚醚(即“CASE用聚醚”)的消费量为48万吨,同比增长9.09%,弹性体聚醚下游主要集中在塑胶跑道、防水行业,年度内两大行业整体发展温吞,使得弹性体聚醚需求增速缓慢;年度内胶黏剂行业需求较为稳定,如与新能源相关行业、食品胶黏剂等行业均呈现增长趋势,同时风电领域等新兴行业对弹性体聚醚的应用也带动了弹性体聚醚行业发展。
图:2024年弹性体聚醚下游消费结构聚醚出口数量持续增长,并不断刷新历史纪录,2024年达到创纪录的215万吨。但由于需求未有进一步的增长,供需矛盾相对突出,各区域之间价格重心下移且价差明显收缩。由于全球经济增速下滑使得市场对于经济的弱修复形成共
识,且因“红海事件”“俄乌冲突”等问题使得国际市场更加动荡,因此聚醚多元醇价格重心不断下移。
图:2020—2024年聚醚出口量及增长率数据统计图:2020—2024年聚醚出口依赖度变化
5、2025~2029年聚醚行业预测情况聚醚的下游应用主要集中在民生和工业领域,需求波动与宏观经济环境和国际需求紧密相关。具体而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程度、汽车产销情况及出口规模基本决定了国内聚醚需求的增减趋势。房地产和汽车行业构成国内聚醚市场的核心需求,而出口水平则受国外需求变化影响较大,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预计未来国内下游需求呈现连年小幅增量的趋势,2029年国内下游消费量达到455万吨,较2024年增长8.72%。
预计2025~2029年间,消费占比最大的海绵及制品、汽车、塑胶跑道的行业发展情况及对聚醚行业发展的影响情况如下:
海绵及制品行业:海绵行业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未来增速预计逐渐放缓,保持在2%~4%之间。
汽车行业: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的重要指标。预计未来市场将保持小幅增长,并且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稳步发展,有望为高回弹产品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塑胶跑道:发展动力主要来源于学校塑胶跑道的普及以及社会公共区域的塑胶铺装改造。随着塑胶跑道的更新换代,对弹性体聚醚的需求或将不断增加。
(注:以上有关行业的数据除已单独说明的,均来自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2025中国聚醚多元醇市场年度报告》)
二、公司在聚醚行业的市场情况
1、公司的行业市场地位
公司是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环氧丙烷聚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聚氨酯工业》期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公司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互联网标杆企业”“江苏省绿色工厂”“江苏省智能示范车间”“江苏省星级上云五星级企业”“江苏省高知名商标”等荣誉称号。公司遵循“推动低碳经济,引领科技化工,让人类享受健康舒适的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为客户的成功进行创新”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始终致力于通过提升产品技术性能、生产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并不断研发新工艺、新技术,制造更优质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及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持续的技术创新使得公司产品具备低气味、低VOC、低醛含量(甲醛、乙醛和丙烯醛)和低苯系物含量等技术特征,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在汽车、软体家具和鞋服领域,公司与多家知名品牌达成长期合作关系。2024年,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及人才培养力度,为公司创新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未来连云港公司的投产运营打好基础。
2024年度,实现销量32.50万吨,同比增长18.61%;实现营业收入304,988.77万元,同比增长12.47%。2024年,公司POP产品的销量占比最大,为69.40%。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统计,公司POP产品销量国内市场占有率24.92%,国内排名第二。高活性POP和高回弹PPG产品是公司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是公司重点开发的产品。
图:公司产品及主要应用领域,图中百分比为2024年期末各项业务营收占比。下游应用领域:在汽车行业领域,公司与汽车主机厂或配套材料厂商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应用于众多知名品牌,例如:一汽大众、一汽奥迪、广汽本田、广汽丰田,沃尔沃、比亚迪、长城、吉利等;就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态势,公司汽车行业客户纷纷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广泛配套包括比亚迪、理想、零跑、领克、华为、蔚来等新能源造车势力。在软体家具领域,公司与众多知名家居品牌的供货商长期稳定合作,例如顾家家居、芝华仕、慕思、宜家家居、喜临门等知名家居品牌。在鞋服领域,公司向知名鞋服品牌的供货商供应产品,例如“NIKE”“adidas”“维多利亚的秘密”等鞋服品牌。公司在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的新产品开发及市场销售方面持续提升,不断积累胶粘剂、涂料、切削液、工业润滑液、弹性体、生物基、光固化、粘接密封等行业的客户,持续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利润增长点。除此之外,2024年公司海外业务延续2023年上涨的势头,增长显著。依托较高的产品品质及创新能力,公司品牌在东南亚、中东非国家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不断提升。小品种高附加值产品的增长及海外业务的增长扩大了公司发展空间,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图:公司下游客户所涉主要软体家居、鞋服、汽车的知名品牌情况
图:公司下游客户所涉主要新能源汽车的品牌情况从未来5年的行业发展预判看,公司核心产品高活性POP、高回弹PPG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公司在建项目“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方向,工艺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预计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公司聚醚产品主要为POP、软泡用PPG、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其生产过程、反应原理基本相同。生产过程主要为:将起始剂、催化剂投入反应釜,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与环氧化物进行聚合反应,反应结束后进行精制处理,即可制得聚醚多元醇。公司制造工艺有间歇工艺和连续工艺两种。
由于起始剂不同、品种不同、分子量不同、环氧化合物品种不同以及环氧化合物之间聚合方式不同等,公司软泡用PPG、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产品的生产存在不同的物料组合,因而其基本合成化学反应式较多。
(1)软泡用PPG、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反应流程
软泡用PPG、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系列产品制造工艺有间歇工艺和连续工艺两种,两种工艺公司均使用。
间歇法反应流程如图所示:
连续法反应流程如图所示:
(2)POP反应流程POP系列产品制造工艺有间歇工艺和连续工艺两种,公司采用连续法工艺。将软泡用PPG、催化剂、乙烯基单体投入反应釜,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进行接枝反应,反应结束后进行精制处理,即可制得POP。POP的反应流程如图所示: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公司基于“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产定采、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直销”的销售模式、“独立研发”的研发模式,建立了从签订销售订单到原材料采购再到产品交付的一整套供应链解决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①销售模式公司设置营销部,下设交通工具材料事业部、消费品材料事业部和特种聚醚事业部,全面负责公司日常销售业务。同时,为了强化区域覆盖能力和服务效率,针对消费品材料事业部,公司将全国划分成华东、华南等五大区域和海外销售区域,另外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华上海公司,形成点多面广、营运高效、服务优良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便于为客户提供高效、高质量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公司结算方式包括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以电汇为主。按定价周期的不同,公司的客户可分为订单客户与合约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以订单客户为主。订单客户定价为每单一谈;合约客户定价为每月度、季度一谈,合约客户主要包括规模较大的汽车行业客户及知名家居企业等。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针对客户是否直接使用公司产品生产终端产品,公司的客户类型分为终端厂商和贸易商两类,其中,终端厂商客户是公司的主要销售群体。终端厂商包括汽车主机厂或配套厂商、家居企业、海绵生产企业、鞋服制造企业等客户。贸易商系主要从事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公司,公司与贸易商之间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的直接销售关系,不存在委托代销等情形,与终端厂商客户采用统一的定价方式和结算手段,亦未与贸易商就其销售区域、对外销售价格等进行管理。
②生产模式
公司在保证一定安全库存的基础上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营销部提前与客户沟通需求量,结合市场变化,根据历史经验预测次月的销量,同时考虑在手订单情况、库存情况,确定次月的发货计划。生产部根据营销部的发货计
划,结合产成品库存情况,制定次月的生产计划。为保证产品交付的及时性、销售生产计划的准确性,营销部、生产部、采购部每周召开生产平衡会,确定本周发货、生产计划。在此基础上,生产部编制每日生产计划,保证产线连续生产,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品管部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
③采购模式公司实行“以产定采、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下设供应链管理部负责供应商开发、维护并全面规划、安排公司的各项采购工作,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及HSE评价后,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单。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环氧丙烷、苯乙烯、丙烯腈和环氧乙烷,辅料主要包括起始剂、催化剂、吸附剂、抗氧化剂等。采购方式分为合约采购和订单采购。合约采购模式下,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定期将采购计划报给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采购计划,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供应。订单采购模式下,公司根据原材料市场行情,按需分次向供应商灵活采购。报告期内,为保障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原材料采购以合约采购模式为主、订单采购模式为辅。
针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供应链管理部每月根据生产部提供的生产计划和原材料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表。生产辅料的采购每次视库存情况,按需采购。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发货,到货后品管部负责原材料的检验,生产部负责原材料入库及库存管理,财务部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支付采购款项,HSE部门负责供应商的运输、装卸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2、研发模式
公司通过QES体系流程,制定研发项目管理规定,明确了研发类项目开发流程及技术支持类项目开发流程,通过对项目开发流程及过程的管控,使项目开发更加规范化、高效化,提高了项目研发的效率。
研发内容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的需求:
①生产工艺改进以及产品质量提升需求:针对产品质量提升的需求,对原有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来达到提升生产装置效率以及产品质量的主动研发;
②行业内技术及市场的前瞻需求:根据市场营销人员或技术人员开展外部市场调研,以及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信息结合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和生产装置的工艺条件,确认市场及行业的热点产品开发的可行性,进行专题会议确定立项后启动研发工作;
③下游客户提出的需求:下游客户根据自有产品的技术提升而提出的针对聚醚多元醇原料结构设计及改性的研发。
根据项目研发的时间以及项目的工作量等因素,研发项目分为研发类项目以及技术支持类项目,并根据《研究院研发项目管理规定》制定了研发类项目与技术支持类项目的开发流程,来为研发活动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推动公司研发活动高效、有序地开展。
研发类项目开发流程如下:
技术支持类项目开发流程如下:
另外,为了鼓励研发人员努力钻研业务,推动技术及产品创新,公司在《研究院研发项目管理规定》中明确,在项目结题报告中,项目负责人需要提出创新奖金激励建议;还会按照《知识产权奖惩管理规定》的内容,对专利发明人进行奖励;此外,公司注重人才梯队的建设和成长,会通过聘任各类技术人才及安排专业培训学习等途径,帮助技术研发人员成长,更好地助力公司进行科研创新以及提升产品质量。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环氧丙烷 | 市场询比价采购 | 45.79% | 否 | 8,154.78 | 7,684.43 |
环氧乙烷 | 市场询比价采购 | 7.30% | 否 | 6,038.79 | 6,100.06 |
苯乙烯 | 市场询比价采购 | 17.44% | 否 | 8,225.58 | 8,088.10 |
丙烯腈 | 市场询比价采购 | 8.81% | 否 | 8,695.98 | 7,872.17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原材料 | 2024年平均价格(元/吨) | 2024年全年采购单价较2023年波动 | 单价波动的原因分析 | 量化分析原材料对营业成本的影响情况(万元) |
环氧丙烷 | 7,911.78 | -6.34% | 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及上游原料价格变化影响 | -9,381.59 |
环氧乙烷 | 6,069.49 | 5.84% | 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及上游原料价格变化影响 | 1,219.59 |
苯乙烯 | 8,158.13 | 8.38% | 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及上游原料价格变化影响 | 4,081.80 |
丙烯腈 | 8,288.38 | -3.28% | 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及上游原料价格变化影响 | -905.14 |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聚合物多元醇 | 工业化生产阶段 | 本公司员工 | 公司拥有聚合物多元醇相关的催化剂、聚合物多元醇产品制备及应用的自主发明专利证书7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个。 | 通过大分子稳定剂结构的设计以及控制其制备预聚体的转化率,来制备高性能的聚合物多元醇;其制备一般活性POP具有粘度低、固含量高(≥50%)、与水搅拌流动性好、不凝胶等特点;制备高活性POP具有粘度低、固含量高(44%~47%)、气味低、稳定性好等特点。采用连续四级闪蒸脱除工艺以及再脱除系统,将聚合物多元醇中残留单体脱除,降低聚合物多元醇的气味及VOC。 |
软泡用PPG | 工业化生产阶段 | 本公司员工 | 公司拥有软泡用PPG产品相关的催化剂、软泡用PPG产品制备及应用的自主发明专利证书10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4个。 | 采用碱金属催化剂制备高活性聚醚多元醇,通过不同分子结构设计、不同起始剂的组合,以及特殊后处理精制技术,制备高活性聚醚多元醇产品具有低气味、低醛、低VOC散发等特点,广泛应用到汽车内饰领域。采用有机醇盐与碱金属复合催化剂以及特殊中和精制、吸附以及脱除工艺制备的软泡用PPG,具有分子量高(单羟基摩尔当量≥2,000)、活性高、副产物少、不饱和度低、低醛、低气味等特点。 |
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 | 工业化生产阶段 | 本公司员工 | 公司拥有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产品制备及应用的自主发明专利证书7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个。 | 采用高活性无定型DMC催化剂,以及双釜连续法聚醚生产技术制备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单羟基当量3000~10000),该技术制备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具有粘度低、分子量分布窄、质量稳定等特点。采用该新型提纯工艺,制备的聚乙二醇系列具有金属离子低、无磷残留、低CPR值、反应活性稳定的特点,在TPU双螺杆聚合过程中反应速度快,能连续快速造粒成型,在预聚体和UV树脂合成中反应稳定,产品色度低。采用不同起始剂组合、不同PO/EO的链段结构设计,以及DMC、KOH催化体系的选择,设计不同浊点、倾点、运动粘度的产品,满足下游消泡剂、清洗、润湿等行业的应用,并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特殊定制化服务。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POP | 32万吨 | 70.45% | ||
软泡用PPG、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 | 12万吨 | 81.40% | 30万吨 |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1、在建工程(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之“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二氧化碳聚醚 | 8万吨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 聚醚多元醇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4年12月31日,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取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为:示范区环审〔2024〕55号。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序号 | 持证人 | 资质/证书名称 | 编号 | 核发机关 | 有效期至 |
1 | 长华化学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苏(张保)安危化使字E00009号 |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2028年2月2日 |
2 | 长华化学 | 排污许可证 | 91320592564267296D001T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8年9月11日 |
3 | 长华化学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4155109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江苏张家港) | - |
4 | 长华化学 | 中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215966237 | 南京海关 | 长期 |
5 | 长华化学 | 高新技术企业 | GR202232005029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 | 2024年12月31日 |
6 | 长华化学 | 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 | BA3205822023008 |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 2026年9月13日 |
7 | 长华化学 |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危险化学品)证书 | 苏AQBWHⅡ202148079 |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2027年12月 |
8 | 思百舒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苏(苏)危化经字(张)01265 |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 2027年6月3日 |
9 | 思百舒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4165700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江苏张家港) | - |
10 | 贝尔特福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苏(苏)危化经字(张保)03658 |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2026年12月10日 |
11 | 长华连云港 | 中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 3207960B8Y | 连云港关 | 长期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创新竞争力不断增强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对科技创新高度重视。2024年,公司对长华研究所组织架构调整升级为长华研究院,设立6个研究所,分别是催化剂研究所、离子液体研究所、聚醚合成研究所、特种聚醚合成研究所、消费品材料研究所、交通工具材料研究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品质成本最优化为原则,关注催化剂、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形成了专业配置合理、紧密跟踪行业动态、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创新体系,培养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综合实力不断壮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取得专利证书56项。另外,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催化剂技术、功能新材料技术、新产品结构设计、工艺配方技术以及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积累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环保节能技术;公司的催化剂技术、产品结构设计技术、生产工艺技术和环保节能技术主要用于制备具有稳定性高、气味低、VOC低、固含量高粘度低、残留单体量低等特点的POP产品、制备具有低气味、低VOC等特点的软泡用PPG以及制备可满足
客户特殊应用需求的特种聚醚。主要的产品创新竞争力如下:
(1)新型大分子稳定剂及其预聚体合成技术公司通过大分子单体结构设计以及其预聚体制备工艺技术,制备得到一定转化率的大分子预聚体,然后将该预聚体应用于连续法制备POP生产中;由于大分子预聚体的稳定作用机理,POP中聚合物粒子颗粒表面光滑、细腻、粒子粒径分布宽、稳定性好,制备得到的POP产品具有固含量高、粘度低、与水搅拌流动性好、遇水不凝胶等特点;公司开发出了POP产品CHP-2150(固含量50%)、CHP-H45C/H45G(固含量45%~47%)等产品。该技术已取得发明专利,专利号:
ZL201810316916.6。
(2)低不饱和度、高分子量、高活性聚醚多元醇制备技术公司借助自主开发的有机醇盐催化剂技术、采用低分子量聚醚多元醇为起始剂,制备得到了一系列具有低不饱和度、高分子量、高回弹PPG(CHE-822P/816P/260P等);产品具有活性更高、分子量更高(单羟基摩尔当量>2000g/mol)、副产物少、不饱和度低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具有优异性能的聚氨酯制品中。该技术已取得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510026089.3;ZL201510021420.2。
(3)低气味、低醛高活性聚醚多元醇的制备技术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特别是汽车行业客户对低气味、低醛聚醚多元醇产品的需求,通过对高活性聚醚多元醇的聚合工序、精制后处理工艺的持续改进,以及对各个阶段的产品工艺的控制,制备得到了低气味、低醛高活性聚醚多元醇,广泛应用到汽车内饰材料领域,满足了客户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该技术已取得发明专利。专利号:
ZL202110046756.X;ZL201710940203.2。
(4)聚醚酯多元醇制备技术公司根据下游客户市场的需求以及聚酯多元醇与聚醚多元醇的优缺点,在聚醚多元醇的分子结构中接入酯基结构,再经过封端工艺技术制备得到聚醚酯多元醇;该类产品同时具有醚键和酯键结构,具有聚醚多元醇和聚酯多元醇的部分特性,广泛应用于高拉力、高撕裂海绵、高性能弹性体材料以及其他聚氨酯材料的制备。
(5)特殊应用聚醚多元醇的设计为了改善家居产品用常规慢回弹海绵制品闭孔率高、透气性差等问题,通过分子结构设计合成新型牌号产品,可制备具有高透气性、高开孔率和可以水洗的慢回弹海绵制品;为解决天然乳胶气味大、制造成本高、容易老化掉渣等问题,公司通过分子结构设计合成新型牌号产品,可制备具有手感柔顺、泡孔细腻均匀、透气性好、拉伸撕裂强度高和不易老化掉渣等特点的多种密度范围亲肤活力海绵。
(6)催化剂产品的开发与优化公司针对合成聚醚多元醇过程中使用的特殊催化剂进行系统性研究与开发,利用催化剂结构设计、工艺优化、材料改性等手段。开发及迭代有机醇盐类催化剂,应用于高分子量、高活性、低不饱和度聚醚多元醇产品的合成;开发及改性DMC催化剂,应用于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产品的合成。该技术已取得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2211067980.8。
主要的生产工艺流程创新竞争力如下:
工艺技术的创新是公司产品质量持续提升的基本保证。为使得POP产品具有气味低、VOC低、残留单体量低等特点,公司在生产中采用“高固含量聚合物多元醇低残留单体的连续提纯工艺技术”将聚合物多元醇中残留单体脱除;在制备具有低气味、低VOC等特点的软泡用PPG的工艺创新方面,公司先后开发吸附法、复合催化及特殊精制工艺等方法不断降低软泡用PPG的气味、醛类含量,例如CHE-2801L产品气味极低,常温下无感官气味,能够很好地满足下游汽车行业客户的制品要求。
主要的工艺创新竞争力如下:
(1)高固含量聚合物多元醇低残留单体的连续提纯工艺技术
公司在连续法聚合物多元醇生产工艺基础上,对POP生产线进行优化升级,在生产中采用四级闪蒸残留单体脱除工艺制备低气味、低VOC的POP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行业和高档软体家具行业。该技术已取得一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2011094511.6;ZL202022277986.0。
(2)低醛、低气味聚醚多元醇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该工艺采用有机醇盐与碱金属复合催化剂以及特殊中和精制、吸附以及脱除工艺,制备软泡用PPG具有低醛、低气
味的特性,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行业以及高档软体家具行业。
(3)降低聚醚多元醇中VOC含量及气味的精制方法采用特殊聚醚精制工艺,避免酸中和精制工艺中气味源物质的产生,降低聚醚多元醇的VOC及气味。该技术已取得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710940203.2。
(4)PU级聚乙二醇系列产品的制备技术不同于常规聚醚精制方法,该类产品采用新型提纯工艺,制备的聚乙二醇系列具有金属离子低、无磷残留、低CPR值、反应活性稳定的特点,在TPU双螺杆聚合过程中反应速度快,能连续快速造粒成型,在预聚体和UV树脂合成中反应稳定,产品色度低。
(5)DMC连续法制备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技术采用自制高活性、无定型DMC催化剂以及双釜连续法聚醚生产技术制备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单羟基当量3,000~10,000g/mol),该技术制备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具有粘度低、分子量分布窄、质量稳定等特点。
2、重视安全环保近年,随着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府部门对化工企业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的排放要求愈发严格,不符合环保要求被限制生产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成为影响化工企业能否开展正常生产运营的重要因素。公司自成立起,就尤其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投入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
在废水处理方面,公司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水治理技术,通过设施改造,经过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约九成回用至生产装置。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效率高、处理效果好,排放水质(COD≤200mg/L)优于化工园区三级排放标准(COD≤500mg/L),大大降低了对水资源的浪费。
在废气处理方面,在原有多级串联吸附尾气处理装置基础上,公司投资建设了2套废气处理装置,其中一套采用了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产学研合作的“面向VOCs高效治理的稀土基催化剂”技术和SCR脱硝技术,另一套则使用了CTO+SCR脱硝装置。新装置的非甲烷总烃去除率高,完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排放限值。
公司对安全生产及环境友好的重视和实践,有效降低了安全环保因素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了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稳定充足的供应能力,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
3、打造“长华”品牌,产品口碑持续传播
公司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产品供货能力获得了汽车、家居等行业头部企业的高度认可,形成了显著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汽车领域,公司与多家知名整车厂商及配套供应商建立了深度合作,产品性能与可靠性赢得市场广泛赞誉;在家居行业,长华化学的创新材料解决方案已成为众多一线家居品牌的优选合作伙伴,树立了行业品质标杆。这些成功案例不仅巩固了公司在现有领域的口碑优势,更为在新能源、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等新兴领域拓展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品牌基础,长华的品牌价值也将因此实现更广泛的传播与提升。
4、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采购自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实现生产环境与信息系统实时对接,确保了较高的生产效率和稳定的产品质量。经过长期发展,公司建立了稳定科学的管理体系,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等认证,产品性能优良、出厂管控严格。
5、规模及地域优势
由于聚醚的运输成本较高,聚醚企业需要尽量靠近下游客户,华东地区为我国汽车、软体家具和鞋服衣帽的产能主要分布区之一,公司的产能布局可以有效覆盖我国主要的汽车内饰、软体家具等生产企业。另外,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在国家级化工园区连云港徐圩新区购入土地使用权659亩,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该化工园区水陆空都交通便利,且有完整的原料及能源配套企业或设施,因此从规模及地域方面来看,公司未来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及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这对聚醚行业而言,既是严峻挑战,也蕴含着发展机遇。一方面,经济增速放缓使得下游需求出现缩量,同时对价格的敏感程度显著提升。国际地缘政治冲突频现,致使聚醚产品出口受阻,或者出口海运成本大幅增加。此外,聚醚行业自身产能持续扩张,多重因素交织下,行业竞争愈发激烈,聚醚品种的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企业普遍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另一方面,下半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刺激房地产、汽车、家居产品的消费,对下游需求转好有较好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亮眼表现,持续为聚醚行业开辟新的市场契机。与此同时,消费者消费习惯的转变,也在不断促使生产者加快更新迭代步伐,研发生产各类差异化产品,以契合当下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公司作为一家创新驱动型企业,始终秉持技术创新与管理模式创新的理念,塑优势、拓市场。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在严格遵循规范运作的基础上,深度践行社会责任(ESG)理念。公司不仅将环保、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纳入战略核心,更是积极布局“绿色产业链升级”战略,从原材料的绿色采购,到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再到产品的绿色设计与回收利用,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流程的绿色产业链。另外,为推动“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组建了专业的项目团队,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艺优化以及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洽谈,朝着可持续发展目标坚实迈进。
主动开拓新市场,深入调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需求,精准定位目标客户群体。通过参加国内外各类行业展会、举办产品推介会等方式,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探索新模式、拓宽新渠道、拥抱新业态,积极关注行业前沿动态,与国际大型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业务合作,与苏州大学围绕离子液体开展产学研合作,拓展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在2024年度,面对内外部诸多挑战,公司充分依托自身技术及服务优势,实现了销量的逐年稳步提升,保持在国内聚醚行业中极具竞争力的头部企业的地位。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4,988.77万元,同比增长12.47%;销量32.50万吨,同比增长18.61%,其中出口销量5.85万吨,同比增长较好。另外,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公司POP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为24.92%,在国内排名第二。然而,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利润空间有所收窄。尤其是主要应用于软体家居行业的POP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加之主要原材料环氧丙烷市场价格走低,POP销售价格随之下降,但生产POP的其他重要原材料如苯乙烯等市场价格上涨,导致POP产品利润遭受严重挤压。因POP产品为公司2024年产销量占比最大的产品,因此对公司总体利润影响较大。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15.51万元,同比下降49.90%,POP毛利率的大幅下降是公司2024年净利润下降的最主要因素。
持续加大人才培养与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建立涵盖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管理能力进阶培训等多个维度的人才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综合能力。同时,加大研发设备、课题等研发投入,加快研发成果转化,逐步构筑起坚实的竞争壁垒。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1,353.64万元,同比增长10.74%,实现新增专利证书6个,新增专利申请15个。另外,为加快推动产品结构升级,长华连云港公司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进行人才储备,员工薪酬及培训等投入的增加,导致公司阶段性成本费用增加。以上技术与人才两方面投入的增加对公司2024年净利润下降也有一定影响。
面对利润空间压缩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挑战,2024年下半年,公司秉持开源节流并重的原则,全面推行降本增效的经营策略。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在生产环节,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引入节能提效的设备,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降低能源和物料消耗;在采购环节,优化供应商结构、提高议价能力,加强市场动态跟踪、库存管理等优化采购节点,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在内部运营管理方面,简化内部运营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信息流通速度,降低管理成本。这一系列降本增效的举措,虽然在2024年度对经营效益的提升取得的影响有限,但是公司将此作为日常经营中长期秉持且持续优化的重要策略,对公司长远高质量发展有深远意义,也为未来的持续发展积攒了强劲动力。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049,887,686.76 | 100% | 2,711,764,247.22 | 100% | 12.47% |
分行业 | |||||
主营业务 | 3,009,735,797.92 | 98.68% | 2,695,947,798.83 | 99.42% | 11.64% |
其他业务 | 40,151,888.84 | 1.32% | 15,816,448.39 | 0.58% | 153.86% |
分产品 | |||||
POP | 2,088,728,951.79 | 68.49% | 1,718,616,410.36 | 63.38% | 21.54% |
软泡用PPG | 742,682,400.46 | 24.35% | 734,183,937.52 | 27.07% | 1.16% |
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 | 178,324,445.67 | 5.85% | 243,147,450.95 | 8.97% | -26.66% |
其他 | 40,151,888.84 | 1.32% | 15,816,448.39 | 0.58% | 153.86% |
分地区 | |||||
境内 | 2,481,127,501.47 | 81.35% | 2,314,907,490.53 | 85.37% | 7.18% |
境外 | 528,608,296.45 | 17.33% | 381,040,308.30 | 14.05% | 38.73% |
其他 | 40,151,888.84 | 1.32% | 15,816,448.39 | 0.58% | 153.86%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客户 | 2,505,321,046.54 | 82.14% | 2,148,487,043.72 | 79.23% | 16.61% |
贸易商 | 504,414,751.38 | 16.54% | 547,460,755.11 | 20.19% | -7.86% |
其他 | 40,151,888.84 | 1.32% | 15,816,448.39 | 0.58% | 153.8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主营业务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4.38% | 11.64% | 15.86% | -3.48% |
分产品 | ||||||
POP | 2,088,728,951.79 | 2,057,080,873.67 | 1.52% | 21.54% | 27.34% | -4.48% |
软泡用PPG | 742,682,400.46 | 679,165,631.51 | 8.55% | 1.16% | 2.06% | -0.81% |
分地区 | ||||||
境内 | 2,481,127,501.47 | 2,370,991,360.87 | 4.44% | 7.18% | 11.46% | -3.66% |
境外 | 528,608,296.45 | 513,106,658.25 | 2.93% | 38.73% | 43.77% | -3.41%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客户 | 2,505,321,046.54 | 2,390,013,021.68 | 4.60% | 16.61% | 21.30% | -3.69% |
贸易商 | 504,414,751.38 | 494,084,997.44 | 2.05% | -7.86% | -3.84% | -4.1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POP | 22.54万吨 | 22.75万吨 | 2,088,728,951.79 | 上半年平均售价9321.72元/吨,下半年平均售价9053.71元/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行业平均价格下行。 |
软泡用PPG | 7.94万吨 | 7.96万吨 | 742,682,400.46 | 上半年平均售价9569.76元/吨,下半年平均售价9147.31元/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行业平均价格下行。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聚醚行业 | 销售量 | 万吨 | 32.50 | 27.4 | 18.61% |
生产量 | 万吨 | 32.31 | 27.64 | 16.90% | |
库存量 | 万吨 | 0.90 | 1.04 | -13.4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聚氨酯行业 | 直接材料 | 2,685,060,181.27 | 92.00% | 2,350,737,723.27 | 94.18% | 14.22%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34,095,285.8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0.9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90,494,351.85 | 2.97% |
2 | 客户2 | 80,571,855.73 | 2.64% |
3 | 客户3 | 61,647,289.56 | 2.02% |
4 | 客户4 | 51,005,720.32 | 1.67% |
5 | 客户5 | 50,376,068.43 | 1.65% |
合计 | -- | 334,095,285.89 | 10.9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638,507,783.2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4.1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385,533,308.25 | 12.74% |
2 | 供应商2 | 336,689,555.03 | 11.12% |
3 | 供应商3 | 317,284,547.43 | 10.48% |
4 | 供应商4 | 312,662,219.91 | 10.33% |
5 | 供应商5 | 286,338,152.62 | 9.46% |
合计 | -- | 1,638,507,783.24 | 54.1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6,708,286.92 | 36,343,774.57 | 1.00% | |
管理费用 | 34,855,569.45 | 31,895,912.55 | 9.28% | |
财务费用 | -5,016,483.35 | -1,540,290.18 | -225.68% | 主要系外销规模扩大,汇兑收益增加以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20,235,026.79 | 11,543,513.79 | 75.29% | 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两官能度聚醚型聚合物多元醇制备及应用 | 以揽胜催化剂LSC-Ⅱ或双金属催化剂制备的两官能度聚醚为基础聚醚制备两官能度聚合物多元醇,主要应用于微孔发泡聚氨酯以及CASE领域中,代替部分两官能度聚醚使用,达到改善制品物料性能的目的。 | 已结题 | 应用到半硬泡及软泡海绵中,不降低硬度的同时增加其拉伸性能及在制备微孔弹性体中对聚醚型微孔弹性体力学性能的增加。 | 形成新的POP产品,增加公司POP竞争力。 |
一种替代PTMEG的聚醚的制备及其在TPU中的应用 | 设计一定分子量PO/EO两官能度聚醚,具有高活性特点,采用无磷精制工艺。 | 已工业化 | 替代10%~50%比例的PTMEG聚醚在TPU中的使用,同时力学性能满足下游应用需求。 | 拓宽公司特种聚醚的应用,提高市场份额。 |
高阻尼聚氨酯用聚醚应用开发 | 通过起始剂、环氧化合物比例的调整,制备具有粘弹性的聚醚多元醇。 | 客户中试阶段 | 设计新型链段结构,制备具有粘弹性的聚醚多元醇,使得下游制品具有高阻尼的特性,达到较好的吸音减震效果。 | 拓宽公司软泡用PPG产品的应用,提高市场份额。 |
降低POP残留单体工艺技术的开发 | 通过引发剂种类及复配比例的调整、引发剂加料方式调整,以及后脱出工艺及设备开发,进一步降低聚合物多元醇中的残留单体含量和低散发有机物含量,持续提升聚合物多元醇的质量。 | 已工业化 | 汽车行业POP产品苯乙烯残留单体≤3ppm,气味等级≤3.5级;进一步降低普通聚合物多元醇的残留单体含量及气味等级。 | 提升公司POP产品的品质以及环保指标优势,提高市场份额。 |
耐冲击慢回弹护具用聚醚的开发与应用 | 开发一款耐低温冲击的慢回弹护具用组合聚醚。 | 客户试样 | 制得的下游制品在-20℃,仍然能够保持一定的韧性和较佳的冲击效果。 | 开发一款耐低温冲击的慢回弹护具用组合聚醚,提高市场竞争力。 |
Econic催化剂体系下CO?基聚醚多元醇的制备及应用 | 以Econic提供的催化剂,与对方进行聚合反应工序以及精制工序的详细技术交流,然后实验室内进行Econic催化剂的活性验证以及CO?基聚醚多元醇的制备,完成实验室工艺对标工作,为工业化工艺包的设计提供基础工艺技术数据。 | 工业化建设中 | 为实现聚醚行业“双碳”目标,积极探索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工艺,该项目研究制备CO?基聚醚多元醇的方法,以期达到减少聚醚生产中石油基原材料的使用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消耗二氧化碳的目的。 | 拓宽产品种类,推动绿色产业升级,使公司在全球市场中引领绿色POP新格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
高活性生物基聚醚多元醇的制备与应用 | 利用公司聚醚合成用催化剂的优势,一方面尽可能降低生物基原料批次间差异性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与下游应用过程中的波动,提高产品使用的宽容度;另一方面通过材料和发泡配方的优化,降低其在下游应用过程中对制品性能的影响,保持其较优的物理性能。 | 客户中试阶段 | 生物基含量≥15%,反应活性与现有高活性聚醚相当,同时降低市面上现有生物基聚醚多元醇对制品性能的影响,在下游应用替换部分高活性聚醚,可以应用于汽车内饰,高回弹家具的产品上,减少传统石化产品的碳足迹,助力行业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 | 拓宽产品种类,推动绿色产业升级,提高市场份额。 |
一种硅片脱胶清洗剂用聚醚的研发 | 在切削液行业形成相关产品。 | 已工业化 | 开发设计嵌段结构聚醚,可以满足硅片切割清洗过程中的使用。 | 拓宽公司CASE用聚醚产品的应用,提高市场份额。 |
双金属氰化物(DMC)催化剂的开发 | 开发一种常规DMC催化剂用来制备普通聚醚;开发一种改性DMC催化剂制备二氧化碳聚醚,使得反应更加温和。 | 小试阶段 | 常规DMC用来制备的聚醚指标对标现有聚醚指标;改性DMC制备的二氧化碳聚醚的副产物更低,反应更温和。 | 提升公司自主开发的催化剂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 |
第三代有机醇盐催化剂的合成及应用 | 对第二代有机醇盐催化剂的优化升级,包括成本、颜色、气味、活性等。 | 已工业化 | 改良后催化剂的活性、色度、气味等有很明显的提升,从而降低聚醚气味。 | 能够有效降低催化剂及聚醚产品的成本;提升聚醚在汽车行业的推广性。 |
高拉力吸水不膨胀聚氨酯拖把用聚醚的开发与应用 | 开发一款高拉力聚氨酯吸水不膨胀海绵用组合聚醚。 | 已结题 | 吸水性能,海绵拉力和耐磨性等达到开题之初客户设立的要求。 | 拓展公司组合聚醚的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利润,提高市场竞争力;替换传统pva材料的拖把棉,助力下游绿色产业升级。 |
普通聚合物多元醇粒子粒径分布优化项目 | 二氯甲烷作为海绵生产的发泡剂,由于其对臭氧层的破坏,已经被禁止使用,而CO?作为二氯甲烷的替代发泡剂,对POP的颗粒物质含量要求很高,5微米以上的大颗粒物质越少越好;本项目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及条件,使得聚合物多元醇中聚合物粒子的粒径分布变窄,5微米以上大颗粒物质减少,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已工业化 | 普通聚合物多元醇中聚合物粒子粒径分布变窄,聚合反应体系更稳定,5微米以上颗粒极少,满足CO?作为发泡剂的海绵连续生产线对POP的颗粒要求。 | 不断优化和提升产品品质,为客户带来优异的产品,使公司在市场中不断保持较高的竞争力。 |
聚醚碳酸酯多元醇在汽车内饰上的开发与应用 | 在现有高活性聚醚中加入一部分的聚醚碳酸酯多元醇,考察其加入量对发泡活性及泡沫性能的影响,确定添加量范围。 | 小试阶段 | 在保证密度和硬度的前提下,其他性能指标的要求为不低于现有指标的80%。聚醚碳酸酯多元醇为消耗CO?的低碳产品,与异氰酸酯反应后,助力于聚氨酯行业低碳、绿碳产品的设计和开发。 | 拓宽聚醚碳酸酯多元醇的下游应用,满足汽车行业减碳的发展,增强公司在汽车市场业务的竞争力。 |
高分子量水溶性淬火液聚醚的制备 | 开发高分子量高粘度聚醚在难燃液压油应用。 | 小试阶段 | 合成粘度1.5w、3w左右的水溶性淬火液聚醚,并给客户寄样验证,优化聚醚结构。 | 拓宽公司特种聚醚的应用,提高市场份额。 |
离子液体功能化聚醚多元醇的制备与应用 | 利用离子液体的功能化基团,制备具有功能性的聚醚多元醇,然后通过与异氰酸酯反应,赋予聚氨酯制品永久功能性,替代添加型的功能助剂;目前开发的功能性有抗菌、防螨、防霉、杀藻等。 | 小试阶段 | 利用离子液体的功能性,开发具有抗菌、防螨、防霉、杀藻等功能性反应型聚醚多元醇,与异氰酸酯反应制备得到具有永久功能性的聚氨酯制品。 | 拓宽公司产品种类,提高聚醚多元醇功能性性能,为公司保持领先的核心竞争力提供了保障。 |
引入新型反应器制备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工艺开发 | 引入新型反应器开发聚醚多元醇的工艺,制备分子量分布窄的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产品。 | 已工业化 | 引入新型反应器制备一系列分子量分布极窄的超高分子量聚醚多元醇,拓展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 | 拓宽公司产品种类及应用,提高市场份额。 |
功能化离子液体结构设计及其回收废旧锂电池正极的应用研究 | 针对锂离子电池湿法回收工艺中的缺点(使用强酸及双氧水,产生大量废酸水等),开发设计一种功能化离子液体,定向回收锂离子电池中镍、钴、锰、锂等贵重金属,该工艺中功能离子液体可以重复利用,工艺更绿色环保。 | 小试阶段 | 开发设计一种功能离子液体浸出剂,可以定向回收锂离子电池贵重金属,完成回收工艺流程开发及中试回收生产线的搭建和试生产。 | 拓宽公司的产业链,有助于解决废旧锂电池回收的环保问题。 |
混合BPA起始剂基聚醚多元醇的开发及应用 | 利用生产双酚A的副产物为起始剂,利用副产物中的含羟基的组分进行催化接环氧丙烷、环氧乙烷,制备高羟值的聚醚多元醇,应用到硬泡聚氨酯制品中,实现可持续循环利用。 | 小试阶段 | 实现BPA副产物的废物再利用,开发一系列的不同羟值、不同起始剂的混合硬泡聚醚,替代市场上的硬泡聚醚,应用到硬泡聚氨酯行业,实现可持续循环利用,降低BPA副产物焚烧处理产生的废气排放等。 | 拓宽公司产品种类,追求可持续绿色发展。 |
高性能、低 | 针对车用高活性聚醚多元醇低气味、低 | 已 | 通过聚合工艺的调整,缩短聚醚聚 | 提升公司高活性 |
醛、无味高活性聚醚多元醇生产技术开发 | 醛的需求,从聚醚多元醇聚合工艺以及精制后处理工艺的开发,降低车用聚醚多元醇的生产周期以及醛类数据、气味等级。 | 工业化 | 合反应周期;开发特殊精制后处理工艺,将甲醛≤0.5ppm,乙醛≤1ppm,丙烯醛≤0.5ppm,丙醛≤20ppm,气味等级达到3.0左右。 | 聚醚多元醇的产品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我司车用聚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
一种生物基聚醚多元醇的研发 | 开发生物基原料聚醚多元醇,提高下游客户制品种生物基含量,满足应用性能以及降碳需求 | 已工业化 | 生物基含量≥15%,反应活性与现有高活性聚醚相当,同时降低市面上现有生物基聚醚多元醇对制品性能的影响,在下游应用替换部分高活性聚醚,可以应用于汽车内饰,高回弹家具的产品上,减少传统石化产品的碳足迹,助力行业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 | 拓宽产品种类,推动绿色产业升级,提高市场份额。 |
应用于PO与CO?共聚制备CO?基聚醚多元醇的新型催化剂的开发 | 开发一种催化剂,能够在较温和条件下应用于制备二氧化碳聚醚。 | 小试阶段 | 设计开发一种催化剂结构,并应用其催化PO与CO?的共聚合,能够在低温低压下制备二氧化碳基聚醚多元醇产品。 | 提升公司自主开发的催化剂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 |
第四代有机醇盐催化剂的合成与应用 | 对第3代有机醇盐催化剂的优化升级,包括成本、颜色、气味、得率等。 | 中试阶段 | 改良后催化剂的活性、气味等有明显的提升,得率提升,综合成本下降。 | 有效降低催化剂及聚醚产品的成本;提升聚醚在汽车行业的推广性。 |
特种硬泡聚醚多元醇的研发 | 开发曼尼希聚醚,回收料起始硬泡聚醚,满足特种硬泡需求 | 小试阶段 | 利用生物基起始剂作为原料或者回收料进行合成,得到替代目前市场的一些硬泡聚醚,并满足一定降碳需求。 | 拓宽产品种类,推动绿色产业升级,提高市场份额。 |
降低聚氨酯泡沫VOC散发用聚醚的开发 | 主要目标是优选市面上对泡沫中醛类去除效果较优的产品,挑选几款除醛效果好、成本适中同时可以溶解在聚醚中且能长时间稳定储存的产品作为助剂加入到聚醚中,在市场上推出一款能够有效降低泡沫醛类散发的聚醚产品。 | 小试阶段 | 使用该聚醚产品制备的泡沫气味和VOC有较为明显的降低,达到主机厂的要求。 | 通过开发满足客户要求,且能够带来一定利润的产品,可以进一步增加我司车用聚醚的市场影响力,从而提高我司车用聚醚的销售量。 |
聚氨酯软泡用生物基聚醚的开发与应用 | 基于客户海绵出口需满足一定生物基含量的需求,开发多种聚氨酯软泡(普通绵,高回弹,慢回弹等)用的生物基聚醚以及相应的应用配方 | 中试阶段 | 分别设计出两款生物基聚醚,应用于普通绵和慢回弹体系,且对发泡配方的影响相对较小,满足客户的相关性能需求 | 拓宽产品种类,推动绿色产业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份额。 |
聚醚多元醇中间体结构优化调整的研发 | 通过聚醚多元醇中间体结构的优化,提升聚醚多元醇的开孔性能,优化原材料成本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 | 中试阶段 | 在满足产品应用性能(反应活性等)不变的情况下,将对聚醚多元醇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提升聚醚的开孔性,优化成本结构,达到性能的提升。 | 聚醚提升性能,成本结构优化,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效益。 |
汽车内饰表皮复合海绵用Carnol聚醚的开发与应用 | 在现有普通聚醚中加入一部分的聚醚碳酸酯多元醇,考察其加入量对发泡活性及泡沫性能的影响,确定添加量范围。 | 小试阶段 | 保证各项指标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一定程度上降低火焰复合剂用量,进一步提升海绵的抗黄变性能和降低海绵的气味。 | 拓宽聚醚碳酸酯多元醇的下游应用,满足汽车行业减碳的发展,增强公司在汽车市场业务的竞争力。 |
基于微通道反应器和环 | 分别利用微通道反应器、管式反应器、环管反应器以及他们的串级组合等,来 | 小试 | 利用微流场的控制技术,改变传统的聚合方式,利用微通道反应器、 | 基础聚合工艺创新,实现聚醚生 |
管式反应器下不同聚醚多元醇的工艺开发 | 制备不同催化剂体系的聚醚多元醇和高活性聚醚多元醇,利用反应器的一些优点,来实现聚醚多元醇的连续生产,提高产量和质量,同时反应更可控安全。 | 阶段 | 管式反应器以及环管反应器等进行聚醚多元醇制备技术的开发工艺,尝试制备KOH体系,DMC体系的聚醚多元醇,摸索工艺过程,和聚合过程。 | 产的连续化、可控性和安全性。 |
水溶性PAG聚醚的研发 | 利用公司所使用原料,通过结构配方调整,合成不同运动粘度聚醚产品应用润滑行业 | 小试阶段 | 合成不同运动粘度产品,应用于齿轮油,空压机等行业。 | 拓宽公司特种聚醚产品的应用,提高市场份额。 |
Hiclaim系列化聚醚及特种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开发及应用 | 利用创新有机醇盐催化剂,制备一系列不同分子量、不同官能度的、低不饱和度的高分子量,高活性聚醚产品,以及用该系列产品制备特种聚合物多元醇,应用到高性能聚氨酯领域。 | 小试阶段 | 开发不同分子量、不同官能度、低不饱和度高分子量高活性聚醚,形成系列化产品,开发应用到高性能聚氨酯领域;同时,利用该系列的产品去开发特种聚合物多元醇,旨在为下游客户制备更高性能的聚氨酯产品提供原材料选择。 | 拓展公司聚醚产品以及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种类,发挥长华的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6 | 40 | 15.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82% | 11.66% | -0.84%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23 | 15 | 53.33% |
硕士 | 11 | 9 | 22.22% |
博士 | 1 | 1 | 0.00% |
本科以下 | 11 | 15 | -26.67%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5 | 12 | 25.00% |
30~40岁 | 28 | 25 | 12.00% |
40岁以上 | 3 | 3 | 0.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13,536,361.25 | 102,527,956.51 | 77,127,917.8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72% | 3.78% | 3.34%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99,735,773.96 | 2,759,523,634.89 | 12.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2,875,783.06 | 2,627,772,973.18 | 15.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59,990.90 | 131,750,661.71 | -49.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2,308,017.42 | 874,293,635.43 | 191.9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28,083,823.46 | 1,564,750,073.14 | 61.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24,193.96 | -690,456,437.71 | -103.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500,000.00 | 902,450,471.70 | -95.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557,999.38 | 89,911,190.34 | 34.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57,999.38 | 812,539,281.36 | -109.8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956,268.77 | 255,374,197.91 | -94.1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申购理财产品;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赎回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在2023年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751,741.42 | 7.36% | 主要系收到的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形成的利息收入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45,175.00 | 0.38%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237,946.10 | -0.37% | 主要系冲回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22,948.47 | 0.50% | 主要系废品销售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7,013.35 | 0.07% | 主要系捐赠支出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85,571,281.22 | 21.99% | 370,615,012.45 | 21.44% | 0.55% |
应收账款 | 178,108,207.84 | 10.16% | 149,292,179.33 | 8.64% | 1.52% | |
存货 | 118,707,382.51 | 6.77% | 151,270,703.10 | 8.75% | -1.98% | |
固定资产 | 334,702,466.07 | 19.09% | 362,997,562.21 | 21.00% | -1.91% | |
在建工程 | 205,136,557.60 | 11.70% | 7,381,679.01 | 0.43% | 11.27% | 主要系2024年长华连云港公司项目投入建设 |
使用权资产 | 1,881,008.74 | 0.11% | 539,399.47 | 0.03% | 0.08% | |
短期借款 | 40,531,680.54 | 2.31% | 27,028,691.66 | 1.56% | 0.75% | |
合同负债 | 20,293,957.63 | 1.16% | 26,688,711.40 | 1.54% | -0.38% | |
租赁负债 | 734,145.07 | 0.04% | 81,777.57 | 0.00% | 0.04%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573,925,188.88 | 245,175.08 | 2,148,000,000.00 | 2,536,925,188.88 | 185,245,175.08 | |||
应 | 10,109,205.36 | 4,474,071.86 | 14,583,277.22 |
收款项融资 | |||||||
上述合计 | 584,034,394.24 | 245,175.08 | 2,148,000,000.00 | 2,536,925,188.88 | 4,474,071.86 | 199,828,452.3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55,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528,083,823.46 | 1,564,750,073.14 | 61.5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现的收益 | 计收益的原因 | |||||||||||
自建 | 是 | 化工 | 197,704,383.54 | 205,033,658.55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7.69% | 0.00 | 0.00 | 无 | 2024年02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及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 |
综合楼改建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工 | 50,495.05 | 102,899.05 | 自有资金 | 3.74% | 0.00 | 0.00 | 无 | ||
雨水池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工 | 784,770.40 | 784,770.40 | 自有资金 | 100.00% | 0.00 | 0.00 | 无 | ||
普冷A磁悬浮冷冻机组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工 | 6,740,656.69 | 6,740,656.69 | 自有资金 | 100.00% | 0.00 | 0.00 | 无 | ||
综合楼电梯改造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工 | 577,831.86 | 577,831.86 | 自有资金 | 100.00% | 0.00 | 0.00 | 无 | ||
合计 | -- | -- | -- | 205,858,137.54 | 213,239,816.55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年08月03日 | 90,253.75 | 82,505.94 | 17,911.82 | 55,508.17 | 67.28% | 6,145 | 6,145 | 7.45% | 27,957.1 | 用于现金管理和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 0 |
合计 | -- | -- | 90,253.75 | 82,505.94 | 17,911.82 | 55,508.17 | 67.28% | 6,145 | 6,145 | 7.45% | 27,957.1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发行价格为25.75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537,5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77,478,130.1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059,3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7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ZA1492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累计投入17,911.8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4,457.10万元,加上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23,500.00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27,957.10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信息系统建设 | 2023年08月03日 | 1.信息系统建设 | 运营管理 | 否 | 2,000 | 2,000 | 243 | 413.8 | 20.69% | 2026年08月02日 | 不适用 | 否 | ||
2.研发中心建设 | 2023年08月03日 | 2.研发中心建设 | 研发项目 | 是 | 4,325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营销网络建设 | 2023年08月03日 | 3.营销网络建设 | 运营管理 | 否 | 4,634.5 | 4,634.5 | 263.05 | 450.83 | 9.73% | 2026年08月02日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2023年08月03日 | 4.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7,100 | 7,100 | 0 | 7,100 | 100.00% | 2023年09月12日 | 不适用 | 否 | ||
5.偿还银 | 2023年08月 | 5.偿还银 | 还贷 | 否 | 12,000 | 12,000 | 0 | 12,000 | 100.00% | 2023年09月 | 不适用 | 否 |
行贷款 | 03日 | 行贷款 | 22日 | |||||||||||
6.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2023年08月03日 | 6.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生产建设 | 否 | 0 | 4,382.24 | 1,839.6 | 1,839.6 | 41.98%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0,059.5 | 30,116.74 | 2,345.65 | 21,804.23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 | 2023年08月03日 | 1、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8,000 | 6,180 | 2,244.89 | 5,382.67 | 87.10% | 2023年09月15日 | 1,999.65 | 3,508.21 | 否 | 否 |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23年08月03日 |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15,000 | 15,000 | 0 | 15,000 | 100.00% | 2023年10月13日 | 不适用 | 否 | ||
3、二氧化碳聚醚 | 2023年08月03日 | 3、二氧化碳聚醚 | 生产建设 | 否 | 29,446.44 | 31,733.54 | 13,321.28 | 13,321.28 | 41.98%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2,446.44 | 52,913.54 | 15,566.17 | 33,703.95 | -- | -- | 1,999.65 | 3,508.21 | -- | -- | |||
合计 | -- | 82,505.94 | 83,030.28 | 17,911.82 | 55,508.18 | -- | -- | 1,999.65 | 3,508.21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达到计划进度的项目:(1)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2024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43.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13.80万元,该项目已签订合同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的比例为29.97%。鉴于信息技术快速迭代、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公司信息化建设需求,将依据公司的发展和生产运营的规划,优化管理、提高效率,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进度。(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2024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63.0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0.83万元。面对行业竞争的激烈态势以及产品盈利空间的收窄,公司秉持审慎原则,积极应对经营风险。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公司内部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与成本管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因此,公司调整了固定资产投资策略,放缓了部分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将原计划购买办公楼的方案改为租赁形式,以降低资金占用和运营成本。同时,公司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市场拓展的规划,灵活调整项目建设的推进节奏,确保资源投入的合理化和效益最大化。未达到预计效益的项目:(1)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为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和供货能力,公司在原先成熟的聚合物多元醇合成工艺的基础上在产品工艺、设备技术、能效环保等方面进行持续的优化升级,开发出具有稳定性高、固含量高、单体转化率高、低醛、低VOC、低黏度、低单体残留量等高品质的聚合物多元醇产品,投资建设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项目以落地新工艺。该项目于2023年9月实现投产,2024年度实现收益为1,999.65万元,未达到预期收益。收益未达预期原因系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公司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盈利空间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将不断优化成本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市场营销及客户技术服务等措施,以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快产能释放,实现预期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的项目:(1)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偿还银行贷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属于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补充,无直接效益产出。(2)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尚处于建设初期,未达使用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基于公司拟投资建设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研发中心的建设,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使用此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60%,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 |
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全部超募资金29,913.5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由全资子公司长华连云港建设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公司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共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20.00万元,此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3年8月和2024年8月,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3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严格按上述决议进行闲置募投资金的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22日和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和2024-03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44,571,018.86元,加上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235,000,0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279,571,018.86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
用状态日期 | 益 |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首次公开发行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研发中心建设、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节余资金 | 36,115.78 | 15,160.88 | 15,160.88 | 41.98%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 | 36,115.78 | 15,160.88 | 15,160.88 | -- | -- | 不适用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拟投资建设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研发中心的建设,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使用此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4,382.24万元及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29,913.5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共计总额34,295.78万元用于投资连云港全资子公司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决议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2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公司募投项目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原计划建设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36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800吨/年催化剂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中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800吨/年催化剂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按照项目进度预计于2025年12月完工。但鉴于当前外部环境及市场行情的变化,行业新增产能不断释放,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盈利状况出现了一定波动。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确保项目未来投产后能够高效运营,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暂缓36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的建设。预计收益情况:因项目尚在实施中,是否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原料的生产 | 600,000,000 | 432,011,900.43 | 351,553,131.90 | 0.00 | -10,485,293.64 | -7,715,928.3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连云港公司生产装置尚处于建设中,尚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因此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771.59万元主要因公司员工薪酬、土地摊销等阶段性开办成本所致。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面临的机遇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聚醚作为制备聚氨酯制品的重要原材料之一,与聚氨酯行业的发展具有密切的相关性。根据聚氨酯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近年出台了多部产业政策文件用以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国聚醚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相关行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我国聚氨酯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引导和扶持作用,有利于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推动技术研发创新,为行业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大环境。
(2)居民消费水平升级带动下游需求提升
我国城镇居民收入逐年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方式及消费结构逐渐改变,为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随着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聚醚下游软体家具行业由于具有更高的舒适性要求,成为消费升级的重要发展
方向。消费者对软体家具产品的需求已逐步从原先的满足型消费向享受型消费转变,居民消费水平升级将带动聚醚下游产品需求提升。
(3)原材料环氧丙烷产能扩张,聚醚原材料成本压力缓解软泡聚醚价格与原材料环氧丙烷价格高度相关,但是,近年来随着原料环氧丙烷产能增多,各类聚醚多依据自身供需基本面情况进行波动,受原料环氧丙烷的直接影响转弱,预计未来聚醚成本将趋于稳定,聚醚厂家对于聚醚价格的主导权将增大,将有利于提升我国聚醚参与海外市场的竞争力。
(4)环保、安全的强监管将规范行业秩序“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会增加企业环保投入,倒逼企业改革生产工艺,强化绿色环保生产工艺和物料的综合循环利用,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并减少“三废”产生,并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加快产业整合,使企业往集约化方向不断发展,最终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5)国内聚醚行业产能向头部企业整合,市场需要高端聚醚产品我国聚醚行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在行业内部分企业扩产的同时,淘汰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产能、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低端产品以及产能利用率较低的产品逐渐退出市场,使得具有清洁环保生产工艺和领先研发实力的企业脱颖而出。聚醚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中小聚醚厂商的市场份额被拥有竞争优势的厂家所蚕食,在生产工艺、产品配方等方面有创新技术的高端聚醚企业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
(6)低碳绿色产品带来发展契机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见》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具体目标,部署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重点工作任务。二氧化碳聚醚(又称聚醚碳酸酯多元醇,简称PCE)是分子链中含有碳酸酯键和醚键的、末端为羟基(-OH)封端的环氧丙烷与二氧化碳的共聚产物;二氧化碳聚醚不仅具有聚碳酸酯的性能,而且兼具聚醚多元醇低温柔顺性好的优点,由其制备的聚氨酯材料具有优异的抗氧化、耐磨、耐化学品性能,相较聚酯型多元醇更是具有良好的耐水解稳定性,是一种绿色环保的产品。通过配方设计制备的聚氨酯制品可广泛应用于C.A.S.E(涂料、胶黏剂、密封胶、弹性体)、汽车饰件与泡沫塑料等多个领域。公司新建二氧化碳聚醚项目不仅可以为聚氨酯生产行业带来更高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对于中国“双碳”政策实施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可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发展战略作为一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研发创新为驱动的企业,公司始终以“推动低碳经济,引领科技化工,让人类享受健康舒适的美好生活”为企业使命,围绕“全球化、低碳化、数智化”的发展战略,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致力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符合国际安全、环保要求的高质量聚醚产品,专注服务于客户的高品质、个性化需求。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将企业社会责任(ESG)目标深度融入日常运营管理及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之中,旨在更好地迎接未来挑战,达成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协同和谐发展。
“双碳”背景下国家对行业节能降耗、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公司始终倡导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中长期将聚焦于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为重点产品的项目投资,通过领先技术和卓越管理,不断降低自身核心生产运营和相关价值链的碳排强度。该项目属于投资规模较大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碳捕捉和碳利用产业,符合国家“双碳”政策并助力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安全发展。
未来,在国内市场上,公司将重点巩固以二氧化碳和生物基为核心的技术优势、提高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研发成果产业化、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在国际市场上,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的产品质量优势、技术研发优势等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开拓全球市场,争取产品出口量实现稳健增长,同时形成品牌效应,与更多具备国际影响力的大公司合作,成为全球聚醚市场的知名企业。
3、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3.1锚定目标狠抓落实,靶向发力促发展
公司将坚定不移锚定既定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方针与策略,搭建高效的沟通协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利用价值,全面推行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优化调整方针策略,聚焦重点工作与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推动目标达成,保障公司高质量、稳健、可持续发展。
3.2加速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加快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覆盖公司各层面与业务环节;深化合规文化建设,推进合规学习与交流,提升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成效;根据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持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增强公司风险预判与应对能力,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与市场竞争力。
3.3稳步发展提升效益,多措并举提升市值管理成效
公司将持续推进卓越管理和精益化生产,不断降本增效;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与新应用;不断创新业务拓展模式,如开展品类管理,开拓新客户与新市场;全力推动二氧化碳聚醚新技术产业化落地,培育第二增长曲线;通过一系列经营举措,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经营效益,回馈投资者信任。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贯彻监管机构投资者保护要求,通过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增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关系,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完成回购股份并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激发核心员工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企业社会责任(ESG)相关工作,积极把握并应对ESG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围绕ESG议题高标准推进,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认可度。公司将结合监管要求与自身实际,多管齐下提升市值管理成效,回报广大投资者。
面对2025年的机遇与挑战,公司将携手全体员工,继往开来、砥砺前行,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不负广大投资者的信赖与支持。
请投资者注意,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4、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日常生产中需要使用环氧丙烷、苯乙烯、丙烯腈、环氧乙烷等危险品作为原材料,其中环氧丙烷、环氧乙烷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苯乙烯、丙烯腈易燃且有毒性。公司存在因原材料运输、储存及操作不当、意外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安全是企业的根本,公司将坚持“零伤害、零事故、零排放”理念,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和技术的不断更新,对于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可能存在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人才体系建设、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岗位薪酬、塑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以及提供晋升发展规划等措施留住人才。
(3)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有一定数量的废物排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随着国家对环保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日益提高,环保标准可能进一步趋严,未来公司可能需要持续增加环保投入,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相关环保政策和要求,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产品工艺的改进,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倡导绿色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以环氧丙烷、环氧乙烷、苯乙烯、丙烯腈为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外采购上述四种主要原材料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超80%,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变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频繁大幅波动将会提高公司对采购成本控制的难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公司以参考原材料市场价格制定销售价格为定价原则,采用合约采购和订单采购双模式。合约采购模式下,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保证持续稳定的原料供应。订单采购模式下,公司根据原料市场行情,按需向供应商灵活采购,以应对价格频繁波动带来的影响。
(5)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聚醚行业向头部企业的集中度提高,但头部企业产能不断扩张,产品竞争度提高,消费占比大的产品仍以价格竞争为主。如果公司在产品技术升级、销售网络构建、销售策略选择等方面不能及时适应市场竞争的变化,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构成不利影响。公司是聚醚行业具有竞争力的头部企业,拥有较高的研发创新能力,在行业内有较好的口碑与影响力。公司经营层将密切关注政策与市场的动态趋势变化,严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指引技术研发方向,持续提高产品质量与客户服务能力,适时调整营销策略,优化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以提高经营能力,加强抗市场风险能力。
(6)新建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后产能将会大幅上升,需要公司进行市场拓展来消化新增产能。如果未来行业内竞争加剧,或公司市场拓展进度不及产能扩张规模,或对新产品技术、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出现偏差,将会造成公司产销率、产能利用率下降,因而会对公司收入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新建项目产能释放及经济效益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建成投产的初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新建项目贷款产生的财务费用的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优化对新建项目的投资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达产进程,提前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和市场布局,早日达产见效。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1月09日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民生证券松熙资产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0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0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2024年01月10日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基金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0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0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2024年04月22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景顺长城基金浙商证券国泰基金兴华基金上海天驷资产北大方正人寿民生证券 |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
2024年05月08日 | 业绩说明会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线上参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详见公司2024年5月8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3 | 详见公司2024年5月8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3 |
2024年09月11日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证券 | 详见公司2024年9月12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4 | 详见公司2024年9月12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4 |
2024年10月29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民生证券 | 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5 | 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5 |
2024年11月19日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泰证券 |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6 |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6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会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股东会提案审议符合程序,股东会就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依次进行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经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股东大会上保障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公司的董事、监事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的情形。
(三)董事与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董事会成员共9名,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有独立董事3名(会计专业人士1名)。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明确董事的职权和义务,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报告期内,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合规管理目标,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不变、任期不变,在委员会职责中增加合规管理的相关职责;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司组织结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不变、任期不变,在委员会职责中增加ESG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行使职权,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规范运作意识。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各监事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监督权,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相关利益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六)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了有关信息。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办事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层面,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借助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电子邮箱、互动易等多元渠道,认真且细致地回复投资者的各类咨询与提问,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强化舆情监控与处置能力,主动营造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价值,着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运行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成功取得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证书,并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同时修订、制定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设有审计部,负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展开全面审计,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汇报。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担公司审计事项的沟通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审查,同时对公司财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公司始终致力于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以此规范经营管理,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确保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深入评估,认为公司已严格依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切实维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决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委员会均能规范、高效运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将依据企业规模的扩张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决策支撑、促进提升、监督约束作用,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目前没有以资产或权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独立进行人员招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薪酬管理体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产生。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均在本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况。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本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有专职财务人员,依据《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管理。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混合纳税现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等权力、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各自的职权范围,形成了适合自身经营需要且运行良好的内部组织机构。公司与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机构混同的情况。公司各职能部门与股东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公司主要从事聚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运作系统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5.30% | 2024年01月1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8.20% | 2024年05月07日 | 2024年05月0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6.25% | 2024年09月11日 | 2024年09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股) | (股) | |||||||||||
顾仁发 | 男 | 62 | 董事长 | 现任 | 2017年06月08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张秀芬 | 女 | 58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06月08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陈凤秋 | 男 | 60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17年06月08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28,000 | 0 | 0 | 28,000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 |
徐文跃 | 男 | 5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7年06月08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顾磊 | 男 | 35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19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卢睿 | 男 | 38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06月08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孙建新 | 男 | 55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7年06月08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顾倩 | 女 | 3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7年06月08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29,900 | 0 | 0 | 29,900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 |
徐一东 | 男 | 4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21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何海东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19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陈殿胜 | 男 | 5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 | 2026年05 | 0 | 0 | 0 | 0 | 0 |
月06日 | 月05日 | |||||||||||
赵彬 | 男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06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陈芸 | 女 | 5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5月06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顾礼荣 | 男 | 54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06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仇光宇 | 男 | 37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06日 | 2026年05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57,900 | 0 | 0 | 57,9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顾仁发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完成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总经理及全球CEO课程培训,获得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1982年3月至1993年12月任江南模塑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1994年1月至1995年4月,自主创业、筹办长顺集团;1995年5月至今,任长顺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7年6月,历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长华化学董事长。
张秀芬女士,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完成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FO课程学习并获得证书。1995年5月至今任长顺集团副董事长;2011年9月至2017年6月任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兼任长华化学董事。
陈凤秋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987年7月至2010年10月历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化工三厂主任、生产副经理;2010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长华化学董事、总经理。
徐文跃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有机化工专业。1992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生产运行部长;2010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6月起任长华化学董事、副总经理。
顾磊先生,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贸易专业。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德国贝内克-卡里克公司市场部专员,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长顺集团海外市场部经理,2017年1月至2021年7月,历任有限公司、长华化学营销副总、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科福兴(江苏)执行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长顺集团总裁;2020年5月至今兼任长华化学董事。
卢睿先生,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专业。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证券营业部理财规划师;2013年5月至2015年3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2017年6月至今兼任长华化学董事。陈殿胜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会计专业。1999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苏州上大包装工业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4年6月至2019年8月,历任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科长、财务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监、集团财务总监;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21年12月至2023年1月19日,历任苏州源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2023年5月至今,任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1月至今,兼任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兼任上海芯旺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兼任上海谷隐科贸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兼任长华化学独立董事。
赵彬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09年8月至2015年3月,任苏州吴江法院审判员;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任江苏东大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6年9月至2022年4月,历任江苏法德东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任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2月至今,任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2023年5月至今,兼任长华化学独立董事。何海东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律专业。1996年7月至2008年2月任张家港市华宇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管理;2008年3月至2017年2月任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3月至今任江苏益友天元(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人;2022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兼任长华化学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陈芸女士,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1992年7月至2005年8月任江苏华盛化学有限公司品管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7月任张家港市华申工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8月至今历任长顺集团财务总监、供应链总监;2017年6月至今兼任长华化学监事会主席。
仇光宇先生,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张家港衡业特种树脂有限公司生产部外操;2011年4月至2015年7月历任有限公司生产部班长、生产管理员、生产副主管;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有限公司HSE副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3月任有限公司、长华化学生产部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长华化学HSE部经理兼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今任长华化学监事。
顾礼荣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9年9月至1999年9月任张家港康华木业有限公司工段长;1999年9月至2007年2月任张家港市南港化工有限公司班长;2007年2月至2011年5月任张家港市化建材料厂生产设备主管;2011年5月至今任有限公司、长华化学生产部副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长华化学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凤秋先生,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徐文跃先生,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孙建新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0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张家港市林光木业加工厂财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长顺集团财务总监;2012年11月至今任有限公司、长华化学财务总监。
顾倩女士,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会计学与金融专业。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有限公司会计;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长顺集团财务经理;2017年1月起历任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资金经理;2017年6月起任长华化学董事会秘书。
徐一东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应用化学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04年7月至2011年5月,任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分析中心站长;2011年5月起任有限公司、长华化学技术条线负责人、首席质量官、管理者代表;2023年9月起任长华化学副总经理、首席质量官、管理者代表。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顾仁发 | 长顺集团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1995年05月01日 | 是 | |
张秀芬 | 长顺集团 | 副董事长 | 1995年05月01日 | 是 | |
顾磊 | 长顺集团 | 总裁 | 2023年08月01日 | 是 | |
顾磊 | 华金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2月19日 | 否 | |
陈芸 | 长顺集团 | 供应链总监 | 2010年08月01日 | 是 | |
陈凤秋 | 泰金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2月19日 | 否 | |
顾倩 | 能金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2月19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顾仁发 | 张家港长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2014年07月10日 | 否 | |
顾仁发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1年01月07日 | 否 | |
顾仁发 | 青岛长润通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6年06月29日 | 否 | |
顾仁发 | 重庆长润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03年10月14日 | 否 | |
顾仁发 | 上海长颖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6年08月07日 | 否 | |
顾仁发 | 思百舒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04月13日 | 否 | |
顾仁发 | 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09月27日 | 否 | |
顾仁发 | 贝内克长顺汽车内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5年03月18日 | 否 | |
顾仁发 | 国工长顺智能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07月18日 | 否 | |
顾仁发 | 长华化学连云港 | 董事长 | 2023年09月19日 | 否 | |
陈凤秋 | 长华化学连云港 | 董事、总经理 | 2023年09月19日 | 否 | |
徐文跃 | 长华化学连云港 | 董事 | 2023年09月19日 | 否 | |
张秀芬 | 江苏赛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3年10月16日 | 否 | |
张秀芬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1月07日 | 否 | |
张秀芬 | 青岛长润通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年06月29日 | 否 | |
张秀芬 | 上海长颖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年08月07日 | 否 | |
张秀芬 | 江苏金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5月23日 | 否 | |
张秀芬 | 长华化学连云港 | 董事 | 2023年09月19日 | 否 | |
顾磊 | 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1月13日 | 2024年05月27日 | 否 |
顾磊 | 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2月21日 | 否 | |
顾磊 | 张家港市纾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1月28日 | 否 |
?适用□不适用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顾磊 | 贝内克长顺生态汽车内饰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3月29日 | 否 | |
顾磊 | 江苏古斯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2022年09月22日 | 否 | |
顾磊 | 赛胜(常熟)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0月25日 | 否 | |
顾磊 | 江苏赛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12月20日 | 否 | |
顾磊 | 张家港能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4年04月08日 | 否 | |
顾磊 | 贝内克长顺汽车内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2月07日 | 否 | |
顾磊 | 长华化学连云港 | 董事 | 2023年09月19日 | 否 | |
卢睿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部副总裁 | 2015年04月01日 | 是 | |
卢睿 | 上海大商路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05日 | 否 | |
卢睿 | 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24日 | 否 | |
卢睿 | 上海航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6月06日 | 否 | |
卢睿 | 安徽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1月19日 | 否 | |
卢睿 | 上海珑珏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30日 | 否 | |
卢睿 | 上海风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07月08日 | 否 | |
卢睿 | 上海风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2月02日 | 是 | |
陈殿胜 | 上海芯旺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01日 | 是 | |
陈殿胜 | 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是 | |
陈殿胜 |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助理 | 2023年05月01日 | 是 | |
陈殿胜 | 上海谷隐科贸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1月27日 | 是 | |
何海东 | 江苏益友天元(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2017年03月01日 | 是 | |
何海东 |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01日 | 是 | |
赵彬 | 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区)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2023年02月06日 | 是 | |
陈芸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01月07日 | 否 | |
陈芸 | 思百舒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04月13日 | 否 | |
陈芸 | 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09月27日 | 否 | |
仇光宇 | 长华化学连云港 | 监事 | 2023年09月19日 | 否 |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审查,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每年的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监事的薪酬方案,由监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顾仁发 | 男 | 62 | 董事长 | 现任 | 90.43 | 是 |
陈凤秋 | 男 | 60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60.13 | 否 |
张秀芬 | 女 | 5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徐文跃 | 男 | 5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87.56 | 否 |
顾磊 | 男 | 35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卢睿 | 男 | 3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何海东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8 | 是 |
陈殿胜 | 男 | 5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8 | 是 |
赵彬 | 男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8 | 是 |
孙建新 | 男 | 55 | 财务总监 | 现任 | 42.82 | 否 |
顾倩 | 女 | 3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2.45 | 否 |
徐一东 | 男 | 4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2.39 | 否 |
陈芸 | 女 | 5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仇光宇 | 男 | 37 | 监事 | 现任 | 30.05 | 否 |
顾礼荣 | 男 | 54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6.08 | 否 |
合计 | -- | -- | -- | -- | 581.31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4月12日 | 2024年04月1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5月10日 | 2024年05月1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
2024-022)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1月11日 | 2024年11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顾仁发 | 7 | 6 | 1 | 0 | 0 | 否 | 3 |
陈凤秋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张秀芬 | 7 | 6 | 1 | 0 | 0 | 否 | 3 |
徐文跃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顾磊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卢睿 | 7 | 0 | 7 | 0 | 0 | 否 | 3 |
何海东 | 7 | 0 | 7 | 0 | 0 | 否 | 3 |
陈殿胜 | 7 | 0 | 7 | 0 | 0 | 否 | 3 |
赵彬 | 7 | 0 | 7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公司规章制度,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切实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各项合理建议均被采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 顾仁发、陈凤秋、顾磊 | 2 | 2024年03月2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根据市场及行业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 | 不适用 |
2024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研究、分析和评估ESG等相关事项,指导和监督ESG工作的日常开展及ESG报告的编制工作。 | 不适用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 陈殿胜、何海东、张秀芬 | 4 | 2024年03月2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不适用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情况及2023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不适用 | |||
2024年08月1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不适用 | |||
2024年10月21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情况及2024年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不适用 |
日 | 半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殿胜、赵彬、顾仁发 | 1 | 2024年03月2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检查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3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2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5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85 |
销售人员 | 44 |
技术人员 | 46 |
财务人员 | 8 |
行政人员 | 42 |
合计 | 42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 |
专科及以下学历 | 228 |
合计 | 425 |
2、薪酬政策
公司致力于制定并实施公平、透明、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策略,并制定了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旨在激励员工发挥潜力,提高整体业绩,并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薪酬策略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结合,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价值观、
市场环境以及员工需求保持高度一致。公司实行薪酬与业绩挂钩的原则,将员工薪酬与部门业绩、个人绩效等紧密结合。通过设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提高业绩水平,实现公司与员工共赢。同时,公司建立了灵活的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员工个人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员工薪酬水平。薪酬调整旨在确保员工薪酬与市场保持竞争力,同时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工作表现。公司重视员工福利与激励措施的建设,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体系,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员工培训、年度体检等,切实保障了员工福利待遇。
3、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人才发展规划以及员工岗位需求,公司建立了相关培训制度,旨在全方位培养员工,提升员工整体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公司重视三个层次的队伍建设和营造“终身学习”的文化氛围,高层管理团队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和公司治理水平;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公司各项管理和领导力提升培训活动,提高执行能力和管理水平,调动主观能动性;同时强化基层员工技能培训和聚合工艺取证,提高员工专业水平。公司高度重视新员工系列化入职培训,包含了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安全环保、岗位专业化培训等课程,安排师带徒计划,为入职员工指定专人带教培养,快速适应和满足岗位要求,有效促进员工融入。公司高度重视中高层领导力培训,开展八项管理、LCP、MBA等课程。公司高度重视专业提升培训,开展学历提升、专业专题培训等。
公司将依据业务发展及战略目标,制订一系列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并定期进行培训效果转化。培训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的线上学习平台、以会代训、对标学习、技术交流、内部讨论学习、外派外请、精益管理、技能比拼等活动,并不定期针对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及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宣贯培训。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学习机会,持续推进企业各层次的人才培养,提升组织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利润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均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中小股东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67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39,156,786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3,239,183.26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15,022,269.5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8,261,452.76 |
可分配利润(元) | 403,391,478.7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1.67元(含税)。以2025年3月31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239,183.2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的变动。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本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与指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及委员会职责,运行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梳理和优化公司各项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公司部门工作职责及岗位责任制,不断强化内控的执行力度,保证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完整及有效性。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审计工作,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已经向管理层汇报的重大缺陷未进行整改;企业审计委员会未能发挥监督职能;企业的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重要缺陷:已经向管理层汇报的重大缺陷整改不全面、不彻底;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潜在负面影响: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重要缺陷:直接损失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小于500万元。潜在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5人以下。一般缺陷:直接损失300万元以下。潜在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次性重伤3人以下,无死亡。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长华化学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废水采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废气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噪声采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土壤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地下水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了排污许可指标的变更,取得了新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23-09-12至2028-09-11,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0592564267296D001T(变更后的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涉及变动)。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长华化学 | 废水 | COD | 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1#门卫北侧 | COD排放浓度:≤5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COD:7.8435t | COD:17.948t | 无超标情况 |
长华化学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 | DA001、DA003经过水洗+溶剂吸收+CTO+SCR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经过水洗+分子筛吸附、脱附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达标 | 3 | DA001位于2#生产装置顶楼、DA002位于污水装置二楼、DA003位于1#生产装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浓度:≤60mg/Nm3,氮氧化物浓度:≤200mg/Nm3 | 挥发性有机物(VOCs)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挥发性有机物(VOCs):0.9887t氮氧化物:1.8369t | 挥发性有机物(VOCs):4.748t氮氧化物:22.184t | 无超标情况 |
排放。 | 置顶楼。 | |||||||||
长华化学 | 一般固废 | 污泥、磷酸二氢钾滤渣 | 污泥进行焚烧处置、磷酸二氢钾滤渣委外利用。 | 无 | 无 | 无 | 无 | 6507.05t | 无 | 无超标情况 |
长华化学 | 危险废物 | 生产滤渣、检验残液、废包装材料、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催化剂、分子筛脱附废液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无 | 无 | 无 | 无 | 367.872t | 无 | 无超标情况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政府相关环保要求,公司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保体系、环保制度、三废排放的合规管理。目前公司配套建设有齐备完善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并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且按照远低于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排放,并依据属地环保监管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自动上传至市、省环保平台,公司委托第三方运维公司按计划每周对废水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对于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设置符合要求的专用暂存场所,并全部委托有合规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范标准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属地环境监管部门认定资质专家评审后,在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20582-2024-006-H。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依据国家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环评报告、全面达标排放规定及排污许可证各污染因子检测频次,制定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污染因子的年度检测计划,明确各污染物排放的检测频次并向属地环境监管部门报备。与本地具有检测资质公司签订《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按照检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地下水的检测并按要求开展检测。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的环保投入及缴纳的环境保护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环保设备投入 | 752.54 |
日常环保费用 | 760.91 |
环境保护税 | 1.72 |
合计 | 1515.17 |
本报告期,公司环保投入含环保设备投入、日常环保费用,其中日常环保费用包括污水池等环保设施运行领用物料费用、排污费、危废处理费等。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1、公司冷冻机组的升级改造:引进高效冷冻机组,节能高效,峰值效率COP大大高于普通冷冻机组,大幅降低了用电消耗;绿色环保,机组采用环保冷媒设备,对臭氧层损耗值(ODP)为0。自2024年6月投入运营,7~12月合计节能约180吨标煤。
2、污水降温改造:在污水生化池入口增设换热器,通过利用循环水余热降温,有效利用余热,间接节约冷冻水用量,合计节能约33吨标煤。
3、公司POP系统换热器改造:通过改变换热器内部结构,大大提高了换热效率,降低冷冻水用量及换热时间,合计节能约42吨标煤。
4、公司从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提出节能降碳改进措施,如:物料余热的串级利用、蒸汽分配过程的监控、持续落实蒸汽凝水余热利用,深挖生产流程与能源利用环节的优化潜力,以系统性举措全方位提升效率,切实推动公司节能工作行稳致远,实现降本增效的长远目标。
5、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原料产品的研发与生产:2024年公司持续开发生物基聚醚及二氧化碳聚醚的制备与应用,减少传统石化产品的碳排放,助力行业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利用生物基原料替代部分石油基原料制备生物基聚醚,反应活性与现有高活性聚醚相当,同时降低市面上现有生物基聚醚多元醇对制品性能的影响,在下游应用替换部分高活性聚醚,可以应用于汽车内饰,高回弹家具的产品上,2024年公司实现生物基聚醚开发与销售;利用二氧化碳代替部分石油基原料制备二氧化碳聚醚,年产8万吨的二氧化碳聚醚生产装置由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推进投资建设,为公司奠定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
说明:以上节能数字为估算。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2024年,公司主要通过公司官网(www.chchem.com.cn)发布以下环境相关信息:
1、《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2月3日,非交易日顺延)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4)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2027年2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顾仁发、张秀芬、顾倩、顾磊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2027年2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 |||||
陈凤秋、顾磊、顾倩、顾仁发、张秀芬、孙建新、徐文跃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相关规定。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2027年2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陈芸、仇光宇、顾礼荣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相关规定。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 2023年08月03 | 22023年8月3日至 | 履行完 |
伙)、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日 | 2024年8月2日 | 毕 |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1)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发上市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本企业承诺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企业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陈凤秋、顾磊、顾倩、顾仁发、张秀芬、孙建新、徐文跃 | 股份减持承诺 | (1)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制度文件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顾仁发、张秀芬、顾磊、顾倩、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职责,不利用在公司的影响地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未投资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3、未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4、如公司认定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5、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赔偿责任。6、上述承诺在承诺人对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或采用预收款、应付款等形式违规变相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杜绝对发行人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发行人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3)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投资者的赔偿责任。(4)上述承诺在承诺人对发行人拥有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顾仁发、顾磊、张秀芬、顾倩、陈凤秋、徐文跃、卢睿、何海东、陈殿胜、赵彬、陈芸、仇光宇、顾礼荣、孙建新、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以及其他辅助配套的系统,以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2、不利用承诺人控制地位及重大影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从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权利;3、杜绝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违规向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有关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意见的程序;(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利益的行为;(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4)承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仁发、顾磊、张秀芬、顾倩、陈凤秋、徐文跃、卢睿、何海东、陈殿胜、赵彬、陈芸、仇光宇、顾礼荣、孙建新、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提前公告具体方案。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就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公司违反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1)若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当年向股东分红时,公司将暂扣及代管其分红所得,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公司将暂扣及代管其下一年分红所得,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3)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4)公司上市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5)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6)如果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相关处罚;公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7)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顾仁发、张秀芬、顾磊、顾倩、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本人/本企业违反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自愿将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3)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在遵守原有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承诺得到重新履行时;(4)未履行承诺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应将违规操作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并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顾仁发、顾磊、张秀芬、顾倩、陈凤秋、徐文跃、卢睿、何海东、陈殿胜、赵彬、陈芸、仇光宇、顾礼荣、孙建新 | 其他承诺 | 董监高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本人违反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未履行承诺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应将违规操作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并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就涉及信息披露责任事项承诺(1)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得知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告,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存在上述情形,公司将在收到有权部门的书面认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回购报告书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2)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启动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相关工作。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1)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 2023年08月03 | 2023年8月3日至长 | 正常履 |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若存在上述情形,本企业将在收到有权部门的书面认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措施。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告回购报告书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公司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本企业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 日 | 期 | 行中 | ||
顾仁发、张秀芬、顾磊、顾倩 | 其他承诺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1)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也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若存在上述情形,本人将在收到有权部门的书面认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措施。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告回购报告书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公司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顾仁发、顾磊、张秀芬、顾倩、陈凤秋、徐文跃、卢睿、何海东、陈殿胜、赵彬、陈芸、仇光宇、顾礼荣、孙建新 | 其他承诺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公司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顾仁发、张秀芬、顾磊、顾倩、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承诺:若公司因违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被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被要求缴纳滞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 |
纳金、罚款,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企业将对公司进行及时、足额的补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 中 |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的承诺:(1)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若本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欺诈发行行为的,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2)如因本公司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顾仁发、张秀芬、顾磊、顾倩、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的承诺:(1)若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欺诈发行行为的,本企业/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企业/本人也将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企业/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2)如因发行人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对上述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分红,同时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份回购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司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相应措施及承诺具体为:(1)继续巩固并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稳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在聚醚产品领域发展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掌握了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等各方面所需的核心要素。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技术和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扩大市场份额,为回报投资者奠定坚实的业务和财务基础。(2)稳步推进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本着谨慎的原则,稳步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完成,达到预期效益。(3)规范管理募集资金,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者的回报和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 |||||
顾仁发、张秀芬、顾磊、顾倩、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或者投资者损失。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顾仁发、顾磊、张秀芬、顾倩、陈凤秋、徐文跃、卢睿、何海东、陈殿胜、赵彬、陈芸、仇光宇、顾礼荣、孙建新 | 其他承诺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或者投资者损失。 |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并出具专项承诺如下:(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4)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均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中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顾仁发、张秀芬、顾磊、顾倩 | 其他承诺 | 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减持意向承诺:(1)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发上市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本人承诺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顾仁发、顾磊、张秀芬、顾倩、陈凤秋、徐文跃、陈芸、仇光宇、顾礼荣、孙建新 | 其他承诺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意向承诺:(1)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企业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 | ||||||
股权激励承诺 | 顾仁发、顾磊、张秀芬、顾倩、陈凤秋、徐文跃、陈芸、仇光宇、顾礼荣、孙建新 | 其他承诺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意向承诺:(1)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企业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 | 2023年08月03日 | 2023年8月3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其他承诺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陈凤秋、顾倩 | 股份增持计划的承诺 |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 2024年02月19日 | 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8月18日 | 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唐国骏、冯晨晨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报告期的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约定内部控制审计费为10万元,该费用已包含在本报告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70万元中。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案件,本公司方为原告。 | 65.96 | 否 | 预计2024年4月21日开庭 | 不涉及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 尚未涉及 | / | /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适用□不适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诚信问题,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江苏赛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销售商品 | 销售聚醚等产品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530.01 | 0.17% | 1,000 | 否 | 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市场价格 | 2024-04-16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江苏长能节能 | 控股股 | 销售商 | 销售聚 | 参考市 | 市场价 | 1,149.55 | 0.38% | 1,500 | 否 | 银行电 | 市场价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控制的企业 | 品 | 醚等产品 | 场价格 | 格 | 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格 |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租赁房屋 | 房屋租赁及水电费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92.68 | 0.03% | 80 | 是 | 银行电汇结算 | 市场价格 |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租赁房屋 | 房屋租赁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14.67 | 0.01% | 16 | 否 | 银行电汇结算 | 市场价格 | ||
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购买商品 | 购买商品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37.04 | 0.01% | 50 | 否 | 银行电汇结算 | 市场价格 | ||
合计 | -- | -- | 1,823.95 | -- | 2,646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当时的经营计划进行的评估和预测,最终发生额受公司经营需求及关联方实际业务发展状况的影响,因此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向第三方及关联方长顺集团租赁房屋用于营销网络办公;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租赁场地用于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向第三方租赁房屋用于营销人员居住。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不适用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16日 | 240,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4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4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4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4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0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8,157.49 | 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44,913.13 | 23,500 | 0 | 0 |
合计 | 83,070.62 | 23,5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为推动公司以二氧化碳聚醚为核心的产业链布局,积极发挥自身行业领域优势,助力实现化工产业的绿色转型,公司由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项目分期建设,先建成先投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长华连云港公司已获得土地证与项目备案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及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同时该项目也已完成环评、安评、能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需审批的手续。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原计划建设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36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800吨/年催化剂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一期计划的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800吨/年催化剂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按照项目进度有序建设中,预计于2025年12月可以实现建成试生产;项目一期计划的36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鉴于当前外部环境及市场行情的变化,行业新增产能不断释放,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盈利状况出现了一定波动。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确保项目未来投产后能够高效运营,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暂缓建设。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934,734 | 76.28% | 0 | 0 | 0 | -20,211,758 | -20,211,758 | 86,722,976 | 61.87%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3,531 | 0.00% | 0 | 0 | 0 | -3,531 | -3,531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6,920,218 | 76.27% | 0 | 0 | 0 | -20,197,242 | -20,197,242 | 86,722,976 | 61.87%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06,915,692 | 76.27% | 0 | 0 | 0 | -20,236,141 | -20,236,141 | 86,679,551 | 61.84%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526 | 0.00% | 0 | 0 | 0 | 38,899 | 38,899 | 43,425 | 0.03% |
4、外资持股 | 10,985 | 0.01% | 0 | 0 | 0 | -10,985 | -10,985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0,805 | 0.01% | 0 | 0 | 0 | -10,805 | -10,805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180 | 0.00% | 0 | 0 | 0 | -180 | -18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243,470 | 23.72% | 0 | 0 | 0 | 20,211,758 | 20,211,758 | 53,455,228 | 38.13% |
1、人民币普通股 | 33,243,470 | 23.72% | 0 | 0 | 0 | 20,211,758 | 20,211,758 | 53,455,228 | 38.13%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140,178,204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40,178,20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其增持部分以75%比例予以锁定。
2、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806,530股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于2024年2月5日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公司部分首发上市前限售股18,448,653股的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于2024年8月5日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62,266,851 | 0 | 0 | 62,266,851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2027年2月3日 |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947,700 | 0 | 0 | 18,947,7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2027年2月3日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12,500 | 0 | 7,812,5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已于2024年8月5日解除限售 |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90,000 | 0 | 4,990,0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已于2024年8月5日解除限售 |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50,000 | 0 | 0 | 3,55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2027年2月3日 |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15,000 | 0 | 0 | 1,915,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2027年2月3日 |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0,000 | 0 | 1,800,0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已于2024年8月5日解除限售 |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2,051 | 0 | 1,282,05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已于2024年8月5日解除限售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2,051 | 0 | 1,282,05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已于2024年8月5日解除限售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2,051 | 0 | 1,282,05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 已于2024年8月5日解除限售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1,806,530 | 0 | 1,806,530 | 0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已于2024年2月5日解除限售 |
顾倩 | 0 | 29,900 | 7,475 | 22,425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陈凤秋 | 0 | 28,000 | 7,000 | 21,00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合计 | 106,934,734 | 57,900 | 20,269,658 | 86,722,97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24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18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02% | 63,107,202 | 0 | 62,266,851 | 840,351 | 不适用 | 0 | |||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3.52% | 18,947,700 | 0 | 18,947,7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4.57% | 6,410,718 | -1,401,782 | 0 | 6,410,718 | 不适用 | 0 | |||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 | 其他 | 2.53% | 3,550,000 | 0 | 3,550,000 | 0 | 不适用 | 0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36% | 3,310,000 | -1,680,000 | 0 | 3,310,000 | 不适用 | 0 |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37% | 1,915,000 | 0 | 1,915,000 | 0 | 不适用 | 0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91% | 1,282,051 | 0 | 0 | 1,282,051 | 不适用 | 0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91% | 1,282,051 | 0 | 0 | 1,282,051 | 不适用 | 0 |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86% | 1,200,000 | -600,000 | 0 | 1,200,000 | 不适用 | 0 |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60% | 843,451 | -438,600 | 0 | 843,451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顾仁发、张秀芬,顾仁发、张秀芬为夫妻关系;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磊,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倩,顾磊、顾倩为顾仁发、张秀芬夫妇的子女,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麦迪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昕锐”)和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厦门昕锐和宁波创丰为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 | 不适用 |
权情况的说明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纳入上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下表前10名无限售持股情况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7,53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10,718 | 人民币普通股 | 6,410,718 |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0,000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2,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2,051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2,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2,051 |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3,451 | 人民币普通股 | 843,451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840,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840,351 |
陈峰 | 66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2,600 |
沈玉华 | 45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3,600 |
盛晓亮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顾仁发、张秀芬,顾仁发、张秀芬为夫妻关系;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磊,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倩,顾磊、顾倩为顾仁发、张秀芬夫妇的子女,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麦迪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昕锐”)和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厦门昕锐和宁波创丰为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自然人股东陈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7,600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95,000股,实际合计持有662,6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参见注5)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顾仁发 | 1995年05月30日 | 91320592608257023H | 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聚醚除外)的购销,与贸易有关的加工、代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高分子材料技术(危险化学品除外,聚醚除外,涉及环保审批的除外)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对聚氨酯产业、汽车材料产业、阻燃材料产业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进出口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顾磊 | 2006年12月19日 | 1,894.77万元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
顾仁发
顾仁发 | 本人 | 中国 | 否 |
张秀芬 | 本人 | 中国 | 否 |
顾倩 | 本人 | 中国 | 否 |
顾磊 | 本人 | 中国 | 否 |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顾仁发为长华化学的董事长;张秀芬为长华化学的董事;顾磊为长华化学的董事;顾倩为长华化学的董事会秘书。长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顾仁发、张秀芬,顾仁发、张秀芬为夫妻关系;华金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磊,能金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倩,顾磊、顾倩为顾仁发、张秀芬夫妇的子女;长顺集团、华金合伙和能金合伙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4年11月12日 | 400,000~800,000 | 0.29%~0.57% | 1000~2000 | 2024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0日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847,538 | 不适用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07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唐国骏、冯晨晨 |
审计报告正文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化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华化学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华化学,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及附注五(三十六)。长华化学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元3,009,735,797.92元。长华化学对于销售产生的收入是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境内销售收入主要以客户或客户委托的提货人、收货人在签收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境外销售收入以产品装运后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鉴于收入是长华化学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影响长华化学的关键业绩指标。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长华化学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程序:(1)了解和评价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对报告期销售与收款循环进行穿行测试与控制测试,获取相关的原始凭证和单据,核查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2)对报告期主要客户的合同条款进行了识别,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各期是否一致;(3)对报告期的销售收入进行细节测试,从收入明细中抽取项目,检查相关的订单、发票、出库单、签收单或提单、报关单等是否完整,金额及数量与账簿记录是否一致,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将报告期的销售数量与出库数量、地磅数量、发货通知单数量等进行核对,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5)对报告期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的销售均价变动、 |
毛利率变动、信用期变化等执行分析性复核,核查销售收入波动的合理性;(6)对报告期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往来款项余额进行函证,并针对报告期内已发函尚未回函的客户执行了查看相应合同条款、货物签收单及检查期后收款等替代程序,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7)对报告期末的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测试,获取截止日前后的订单、出库单、签收单或提单等单据,查验收入确认期间的准确性。 | |
(二)存货的存在及计价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及附注五(八)。长华化学2024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8,707,382.51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为6.77%,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鉴于长华化学存货中主要原材料采购价、产成品的销售定价受市场影响而波动幅度较大且变动频繁,在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急剧下降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存货减值,存货的减值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其固有风险较大,因此我们将长华化学存货的存在和计价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评价与存货的存在及计价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程序:(1)了解和评价公司生产与仓储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对报告期生产与仓储循环进行穿行测试与控制测试,获取相关的原始凭证和单据,核查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2)对报告期末的存货盘点进行监盘。对公司厂区内的原辅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备品备件等执行实地盘点与监盘;对由第三方保管的存货,向第三方实施函证,并通过核查期后销售单据、移库到第三方仓库时的磅单记录,核实第三方保管的存货数量;(3)对报告期的存货采购执行细节测试,从采购明细中抽取项目,检查相关的采购订单、采购发票、采购入库单、磅单是否完整,金额与数量是否一致,核查存货采购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将报告期原材料入库地磅重量与入库单数量进行核对,核查原材料采购的真实性;(5)对报告期主要原材料月度采购单价和同期市场价格的波动趋势进行分析性复核,核查存货采购价格是否合理;(6)对报告期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往来余额进行函证,以核实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7)对报告期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发出单价进行计价测试,检查发出结转金额和结存金额是否准确。(8)取得报告期末存货库龄清单、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库龄并结合在手订单及期后销售价格对存货执行减值测试,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
四、其他信息长华化学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长华化学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华化学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华化学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华化学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华化学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长华化学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唐国骏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晨晨中国?上海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5,571,281.22 | 370,615,012.45 |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5,245,175.08 | 573,925,188.8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3,373,551.39 | 29,303,480.37 |
应收账款 | 178,108,207.84 | 149,292,179.33 |
应收款项融资 | 14,583,277.22 | 10,109,205.36 |
预付款项 | 9,250,693.77 | 19,650,582.4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8,167.85 | 27,293.5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8,707,382.51 | 151,270,703.1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021,508.69 | 6,711,611.37 |
流动资产合计 | 950,909,245.57 | 1,310,905,256.7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34,702,466.07 | 362,997,562.21 |
在建工程 | 205,136,557.60 | 7,381,679.0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81,008.74 | 539,399.47 |
无形资产 | 146,451,930.72 | 40,215,612.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78,726.78 | 3,523,640.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6,835,714.24 | 3,170,162.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2,086,404.15 | 417,828,055.96 |
资产总计 | 1,752,995,649.72 | 1,728,733,312.7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531,680.54 | 27,028,691.6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5,482,331.61 | 136,901,475.40 |
预收款项 | 3,633,714.02 | 5,413,057.24 |
合同负债 | 20,293,957.63 | 26,688,711.4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796,845.64 | 20,565,205.00 |
应交税费 | 6,736,607.69 | 7,420,257.60 |
其他应付款 | 11,526,230.23 | 1,780,921.3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9,289.66 | 5,927,725.81 |
其他流动负债 | 26,544,266.67 | 27,619,919.81 |
流动负债合计 | 304,634,923.69 | 259,345,965.2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34,145.07 | 81,777.57 |
长期应付款 | 11,543,233.32 | 11,300,236.5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991,968.34 | 11,977,747.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412.3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314,759.09 | 23,359,761.22 |
负债合计 | 332,949,682.78 | 282,705,726.4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0,178,204.00 | 140,178,20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5,092,744.05 | 834,044,267.09 |
减:库存股 | 15,022,269.50 | |
其他综合收益 | 73.9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6,228,017.20 | 49,617,474.2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03,391,478.70 | 421,935,973.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19,868,248.37 | 1,445,775,919.34 |
少数股东权益 | 177,718.57 | 251,666.9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20,045,966.94 | 1,446,027,586.2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52,995,649.72 | 1,728,733,312.73 |
法定代表人:顾仁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建新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建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6,696,366.12 | 368,146,059.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5,245,175.08 | 573,925,188.8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3,373,551.39 | 29,303,480.37 |
应收账款 | 178,108,207.84 | 149,292,179.33 |
应收款项融资 | 14,583,277.22 | 10,109,205.36 |
预付款项 | 9,244,806.98 | 19,650,582.41 |
其他应收款 | 29,193.50 | 2,419,350.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8,753,994.02 | 151,395,469.1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140,229.60 | 6,423,162.20 |
流动资产合计 | 937,174,801.75 | 1,310,664,676.9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2,215,277.63 | 9,206,725.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34,698,473.03 | 362,993,569.17 |
在建工程 | 102,899.05 | 52,404.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81,008.74 | 539,399.47 |
无形资产 | 40,424,686.68 | 40,215,612.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02,369.72 | 3,523,81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08,299.55 | 3,170,162.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45,533,014.40 | 419,701,683.14 |
资产总计 | 1,682,707,816.15 | 1,730,366,360.1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531,680.54 | 27,028,691.6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0,548,904.90 | 141,366,488.34 |
预收款项 | 3,633,714.02 | 5,413,057.24 |
合同负债 | 20,293,957.63 | 26,688,711.40 |
应付职工薪酬 | 8,039,585.07 | 20,230,087.51 |
应交税费 | 6,586,327.99 | 7,383,294.95 |
其他应付款 | 1,497,046.83 | 1,762,872.9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9,289.66 | 5,927,725.81 |
其他流动负债 | 26,544,266.67 | 27,619,919.81 |
流动负债合计 | 228,764,773.31 | 263,420,849.6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34,145.07 | 81,777.57 |
长期应付款 | 11,543,233.32 | 11,300,236.5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991,968.34 | 11,977,747.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412.3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314,759.09 | 23,359,761.22 |
负债合计 | 257,079,532.40 | 286,780,610.8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0,178,204.00 | 140,178,20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5,899,469.52 | 834,850,992.56 |
减:库存股 | 15,022,269.5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6,028,017.20 | 49,417,474.29 |
未分配利润 | 408,544,862.53 | 419,139,078.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25,628,283.75 | 1,443,585,749.2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82,707,816.15 | 1,730,366,360.1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049,887,686.76 | 2,711,764,247.22 |
其中:营业收入 | 3,049,887,686.76 | 2,711,764,247.2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10,121,596.78 | 2,578,509,412.73 |
其中:营业成本 | 2,918,559,159.72 | 2,495,887,110.8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780,037.25 | 4,379,391.17 |
销售费用 | 36,708,286.92 | 36,343,774.57 |
管理费用 | 34,855,569.45 | 31,895,912.55 |
研发费用 | 20,235,026.79 | 11,543,513.79 |
财务费用 | -5,016,483.35 | -1,540,290.18 |
其中:利息费用 | 1,600,888.06 | 2,070,329.79 |
利息收入 | 3,091,138.78 | 2,108,262.84 |
加:其他收益 | 21,168,888.58 | 2,765,632.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51,741.42 | 2,861,017.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5,175.08 | 675,188.8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88,435.60 | -1,906,919.9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7,946.15 | -501,716.3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9,731.95 | 0.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285,245.26 | 137,148,037.29 |
加:营业外收入 | 322,948.47 | 148,723.98 |
减:营业外支出 | 47,013.35 | 2,271,011.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561,180.38 | 135,025,750.05 |
减:所得税费用 | 6,389,979.07 | 18,858,602.6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171,201.31 | 116,167,147.3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171,201.31 | 116,167,147.3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155,149.65 | 116,077,686.46 |
2.少数股东损益 | 16,051.66 | 89,460.9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3.92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3.9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3.9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3.92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8,171,275.23 | 116,167,147.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155,223.57 | 116,077,686.4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051.66 | 89,460.9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1 | 0.9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1 | 0.9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顾仁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建新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建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049,887,686.76 | 2,711,762,477.30 |
减:营业成本 | 2,912,494,509.65 | 2,496,804,767.75 |
税金及附加 | 4,407,253.82 | 4,365,911.08 |
销售费用 | 36,708,286.92 | 36,343,774.57 |
管理费用 | 30,998,871.95 | 30,264,043.08 |
研发费用 | 20,235,026.79 | 11,543,513.79 |
财务费用 | -4,957,628.49 | -1,541,473.33 |
其中:利息费用 | 1,600,888.06 | 2,070,329.79 |
利息收入 | 2,976,793.17 | 2,106,125.35 |
加:其他收益 | 21,167,297.23 | 2,762,743.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11,741.42 | 3,061,017.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5,175.08 | 675,188.8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61,539.24 | -2,032,817.6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 -237,946.15 | -501,716.34 |
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9,731.95 | 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5,005,826.41 | 137,946,356.19 |
加:营业外收入 | 306,948.47 | 148,723.98 |
减:营业外支出 | 47,013.35 | 2,271,011.2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5,265,761.53 | 135,824,068.95 |
减:所得税费用 | 9,160,332.47 | 18,830,157.9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105,429.06 | 116,993,911.0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105,429.06 | 116,993,911.0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6,105,429.06 | 116,993,911.0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49,791,422.28 | 2,729,582,208.4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828,228.26 | 26,091,151.6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16,123.42 | 3,850,274.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99,735,773.96 | 2,759,523,634.8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97,163,802.98 | 2,514,430,907.4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7,163,402.17 | 66,020,746.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614,283.85 | 25,961,754.2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934,294.06 | 21,359,565.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2,875,783.06 | 2,627,772,973.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59,990.90 | 131,750,661.7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36,250,000.00 | 871,25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776,453.42 | 3,043,635.4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1,56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2,308,017.42 | 874,293,635.4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0,083,823.46 | 120,250,073.1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48,000,000.00 | 1,444,5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28,083,823.46 | 1,564,750,073.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24,193.96 | -690,456,437.7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851,450,471.7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500,000.00 | 51,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500,000.00 | 902,450,471.7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000,000.00 | 64,380,2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003,154.81 | 1,861,791.4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0,000.00 | 50,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54,844.57 | 23,669,198.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557,999.38 | 89,911,190.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57,999.38 | 812,539,281.3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930,083.29 | 1,540,692.5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956,268.77 | 255,374,197.9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0,260,012.45 | 114,885,814.5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5,216,281.22 | 370,260,012.4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49,791,422.28 | 2,729,580,208.4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828,228.26 | 26,091,151.6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84,186.46 | 3,845,248.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99,603,837.00 | 2,759,516,608.1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97,993,601.27 | 2,514,360,978.7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8,754,179.75 | 64,786,938.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209,017.95 | 25,819,773.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08,317.91 | 21,250,463.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24,065,116.88 | 2,626,218,154.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38,720.12 | 133,298,453.2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36,250,000.00 | 871,25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136,453.42 | 3,243,635.4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1,56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6,461.7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45,674,479.16 | 874,493,635.4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616,350.26 | 115,150,073.1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1,008,552.16 | 1,451,5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36,624,902.42 | 1,566,650,073.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49,576.74 | -692,156,437.7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851,450,471.7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500,000.00 | 51,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500,000.00 | 902,450,471.7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000,000.00 | 64,380,2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0,913,154.81 | 1,811,791.4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54,844.57 | 23,669,198.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467,999.38 | 89,861,190.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967,999.38 | 812,589,281.3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930,009.37 | 1,540,692.5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50,306.85 | 255,271,989.4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7,791,059.27 | 112,519,069.7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6,341,366.12 | 367,791,059.2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0,178,204.00 | 834,044,267.09 | 49,617,474.29 | 421,935,973.96 | 1,445,775,919.34 | 251,666.91 | 1,446,027,586.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0,178,204.00 | 834,044,267.09 | 49,617,474.29 | 421,935,973.96 | 1,445,775,919.34 | 251,666.91 | 1,446,027,586.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048,476.96 | 15,022,269.50 | 73.92 | 6,610,542.91 | -18,544,495.26 | -25,907,670.97 | -73,948.34 | -25,981,619.31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92 | 58,155,149.65 | 58,155,223.57 | 16,051.66 | 58,171,275.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48,476.96 | 15,022,269.50 | -13,973,792.54 | -13,973,792.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 1,048,476.96 | 1,048,476.96 | 1,048,476.96 |
金额 | ||||||||||
4.其他 | 15,022,269.50 | -15,022,269.50 | -15,022,269.50 | |||||||
(三)利润分配 | 6,610,542.91 | -76,699,644.91 | -70,089,102.00 | -90,000.00 | -70,179,10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10,542.91 | -6,610,542.9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089,102.00 | -70,089,102.00 | -90,000.00 | -70,179,10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3,598,783.73 | 13,598,783.73 | 13,598,783.73 | ||||||||||
2.本期使用 | 13,598,783.73 | 13,598,783.73 | 13,598,783.7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0,178,204.00 | 835,092,744.05 | 15,022,269.50 | 73.92 | 56,228,017.20 | 403,391,478.70 | 1,419,868,248.37 | 177,718.57 | 1,420,045,966.9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5,128,204.00 | 42,986,420.32 | 373,941.67 | 37,917,814.00 | 317,555,255.94 | 503,961,635.93 | 212,206.01 | 504,173,841.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69.19 | 2,422.66 | 2,691.85 | 2,691.8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5,128,204.00 | 42,986,420.32 | 373,941.67 | 37,918,083.19 | 317,557,678.60 | 503,964,327.78 | 212,206.01 | 504,176,533.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35,050,000.00 | 791,057,846.77 | -373,941.67 | 11,699,391.10 | 104,378,295.36 | 941,811,591.56 | 39,460.90 | 941,851,052.46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077,686.46 | 116,077,686.46 | 89,460.90 | 116,167,147.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050,000.00 | 791,057,846.77 | 826,107,846.77 | 826,107,846.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050,000.00 | 790,009,369.81 | 825,059,369.81 | 825,059,369.8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8,476.96 | 1,048,476.96 | 1,048,476.96 | ||||||||
4.其他 | |||||||||||
(三 | 11,699,391.1 | - | - | -50,000.00 |
)利润分配 | 0 | 11,699,391.10 | 5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699,391.10 | -11,699,391.1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00.00 | -5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 |
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73,941.67 | -373,941.67 | -373,941.67 | |||
1.本期提取 | 11,479,454.13 | 11,479,454.13 | 11,479,454.13 | |||
2.本 | 11,853,395. | 11,853,395.80 | 11,853,395.80 |
期使用 | 8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0,178,204.00 | 834,044,267.09 | 49,617,474.29 | 421,935,973.96 | 1,445,775,919.34 | 251,666.91 | 1,446,027,586.2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0,178,204.00 | 834,850,992.56 | 49,417,474.29 | 419,139,078.38 | 1,443,585,749.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0,178,204.00 | 834,850,992.56 | 49,417,474.29 | 419,139,078.38 | 1,443,585,749.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8,476.96 | 15,022,269.50 | 6,610,542.91 | -10,594,215.85 | -17,957,465.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105,429.06 | 66,105,429.06 | ||||||||||
(二)所有者 | 1,048,476.96 | 15,022,269.50 | -13,973,792.54 |
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8,476.96 | 1,048,476.96 | ||||||
4.其他 | 15,022,269.50 | -15,022,269.50 | ||||||
(三)利润分配 | 6,610,542.91 | -76,699,644.91 | -70,089,10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10,542.91 | -6,610,542.91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089,102.00 | -70,089,10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 |
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3,598,783.73 | 13,598,783.73 | ||
2.本期使用 | 13,598,783.73 | 13,598,783.73 | ||
(六) |
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0,178,204.00 | 835,899,469.52 | 15,022,269.50 | 56,028,017.20 | 408,544,862.53 | 1,425,628,283.7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5,128,204.00 | 43,793,145.79 | 373,941.67 | 37,717,814.00 | 313,842,135.80 | 500,855,241.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69.19 | 2,422.66 | 2,691.8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5,128,204.00 | 43,793,145.79 | 373,941.67 | 37,718,083.19 | 313,844,558.46 | 500,857,933.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050,000.00 | 791,057,846.77 | -373,941.67 | 11,699,391.10 | 105,294,519.92 | 942,727,816.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993,911.02 | 116,993,911.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050,000.00 | 791,057,846.77 | 826,107,846.77 | |||||||||
1.所 | 35,050,000.00 | 790,009,369.81 | 825,059,369.81 |
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8,476.96 | 1,048,476.9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699,391.10 | -11,699,391.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699,391.10 | -11,699,391.1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73,941.67 | -373,941.67 | |||||||
1.本期提取 | 11,479,454.13 | 11,479,454.13 | |||||||
2.本期使用 | 11,853,395.80 | 11,853,395.80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0,178,204.00 | 834,850,992.56 | 49,417,474.29 | 419,139,078.38 | 1,443,585,749.2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由江苏长华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顾仁发先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2564267296D,注册地址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前身江苏长华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6日。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90%;自然人顾磊出资2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自然人顾倩出资2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共分5期出资,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20.00%,在设立前缴清,其余在两年内缴清。截至2010年10月22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苏州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苏勤内验(2010)第0766号验资报告。
2011年1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于2011年3月21日之前将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公司全体股东分四次缴纳剩余出资4,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苏州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苏勤内验(2011)第031号、苏勤内验(2011)第044号、苏勤内验(2011)第084号及苏勤内验(2011)第317号四份验资报告。
2011年9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800万元分别由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顾倩及其他44名自然人股东认缴,认缴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上述出资业经苏州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苏勤内验(2011)第0872号《验资报告》。
2012年8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顾小超继承股东顾林发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5万元。2013年1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吴卫林、朱峰、姬鹏、张双庆分别将各自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5万元、10万元、6万元、1万元转让给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
2013年7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200万元分别由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等24名现有股东认缴,认缴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上述出资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勤业分所审验并出具了天衡勤验字(2013)0488号《验资报告》。
2013年12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杨彦威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转让给陆春龙,同意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转让给涂建军,转让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
2014年4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石学华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2万元转让给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转让给张惠明,转让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
2014年8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87万元转让给张家港长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
2015年3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帅超、陆仲向、胡锡民分别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2万元、2.94万元、6万元转让给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
2016年6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赵燕玲、范宏分别将所持5万元、29.4元出资转让给长顺集团,转让价格为1元/出资额。同时,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79.5万元转让给张家港长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4元/注册资本。
2016年11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李强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7万元转让给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25万元转让给张家港长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40元/注册资本。
2016年12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陈凤秋等37名股东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884.77万元转让给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1.00元/注册资本。同意张家港长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91.50万元转让给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1.22元/注册资本。同意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355万元转让给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3.00元/注册资本。
2016年12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陆春龙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转让给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
2017年3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616.5万元转让给机构投资者,其中注册资本781.25万元转让给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180.00万元转让给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499.00万元转让给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156.25万元转让给江苏常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均为6.4元/注册资本。2017年5月,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以截止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111,453,469.25元,按1:
0.8972的比例折合股本,共计折合股本1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100,000,000.00元投入,由原股东按原比例分别持有,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65号验资报告。
2017年6月,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512.820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12.8204万元由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缴128.2051万元,认缴价格为7.8元/股。上述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08号验资报告。
2017年9月,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创丰昕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28.2051万股以1,000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创丰昕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5月,江苏常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江苏常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56.25万股以1,207.6万元价格转让给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上海创丰昕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创丰昕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28.2051万股以1,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5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113号文《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长华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长华化学于2023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2,537,5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178,204.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178,204.00元。
公司经营范围:特种聚醚、聚醚多元醇、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CHANGHUAAMERICASOCIEDADDERESPONSABILIDADLIMITADA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 | 期末余额前五位 |
重要的预付款项 | 期末余额前五位 |
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 期末余额大于50万元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
超过一年的重要的合同负债 | 期末余额大于50万元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 | 1、商业承兑汇票2、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应收账款 | 按除合并关联方以外的客户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组合 | 款项性质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
13、应收账款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
14、应收款项融资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
1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
16、合同资产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9、债权投资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
20、其他债权投资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不适用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实际开始使用/完成安装并验收孰早 |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年限平均法 | 土地权证可使用期限 |
软件使用权 | 3年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专用技术 | 10年 | 年限平均法 | 合同约定授予年限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2)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按预计受益年限、租赁期等摊销。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4、预计负债
不适用
35、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不适用
37、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境内销售
①客户自提: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由客户或客户委托提货人自提货物时,公司将约定质量、数量的检验合格产品交付客户或客户委托的提货人,并经其签收确认后,公司已将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依据签收单据将有权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款确认为营业收入。
②公司配送: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由公司负责配送货物时,公司将约定质量、数量的检验合格产品送达客户指定收货地和收货人,并经客户或指定收货人签收确认后,公司已将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依据签收单据将有权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款确认为营业收入。
境外销售
①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公司境外销售包括FOB(装运港船上交货)、CIF(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等贸易模式。公司将约定质量、数量的检验合格产品交付承运人,在产品完成出口报关并已经装船或登机,且承运人已签发载明客户为收货人信息的货运提单时,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商品风险转移界限的规定,公司已将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依据出口报关单据、货运提单将有权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款确认为营业收入。
②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公司境外销售采用EXW(工厂交货)贸易模式。公司将销售合同要求的质量、数量和检验合格的货物交给客户或客户委托的提货人且经其签收确认无误后,客户有权控制合同约定的货物时,公司根据销售合同中有权收取的合同价款确认营业收入。
③在CIF贸易模式下,公司将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继续向客户提供了产品装船或登机之后至产品送达指定目的港的运输服务,此项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根据运保费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对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
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00.00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回购本公司股份
针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专门设置“库存股”科目,用于核算公司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本公司作为危险品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上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5%提取;上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25%
提取;上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5%提取;上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公司将按照上述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成本,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经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见下文注释 | 0.00 |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 见下文注释 | 0.00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见下文注释 | 0.00 |
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16%、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30%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思百舒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 20% |
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20% |
CHANGHUAAMERICASOCIEDADDERESPONSABILIDADLIMITADA | 30%(注)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25% |
注:CHANGHUAAMERICASOCIEDADDERESPONSABILIDADLIMITADA于2022年10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地为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
2、税收优惠
2022年11月18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2320050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公司子公司思百舒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公司子公司思百舒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380,741,486.64 | 370,260,012.45 |
其他货币资金 | 4,829,794.58 | 355,000.00 |
合计 | 385,571,281.22 | 370,615,012.45 |
其他说明:
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5,245,175.08 | 573,925,188.88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85,245,175.08 | 573,925,188.88 |
其中: | ||
合计 | 185,245,175.08 | 573,925,188.88 |
其他说明:
无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3,373,551.39 | 29,303,480.37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43,373,551.39 | 29,303,480.3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3,591,508.93 | 100.00% | 217,957.54 | 0.50% | 43,373,551.39 | 29,450,734.04 | 100.00% | 147,253.67 | 0.50% | 29,303,480.37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3,591,508.93 | 100.00% | 217,957.54 | 0.50% | 43,373,551.39 | 29,450,734.04 | 100.00% | 147,253.67 | 0.50% | 29,303,480.37 |
合计 | 43,591,508.93 | 100.00% | 217,957.54 | 0.50% | 43,373,551.39 | 29,450,734.04 | 100.00% | 147,253.67 | 0.50% | 29,303,480.3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7,957.5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43,591,508.93 | 217,957.54 | 0.50% |
合计 | 43,591,508.93 | 217,957.5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7,253.67 | 70,703.87 | 217,957.54 | |||
合计 | 147,253.67 | 70,703.87 | 217,957.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4,922,938.95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4,922,938.95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7,482,324.04 | 157,149,662.45 |
合计 | 187,482,324.04 | 157,149,662.4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7,482,324.04 | 100.00% | 9,374,116.20 | 5.00% | 178,108,207.84 | 157,149,662.45 | 100.00% | 7,857,483.12 | 5.00% | 149,292,179.33 |
其中: | ||||||||||
按信用 | 187,482,324.04 | 100.00% | 9,374,116.20 | 5.00% | 178,108,207.84 | 157,149,662.45 | 100.00% | 7,857,483.12 | 5.00% | 149,292,179.33 |
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187,482,324.04 | 100.00% | 9,374,116.20 | 5.00% | 178,108,207.84 | 157,149,662.45 | 100.00% | 7,857,483.12 | 5.00% | 149,292,179.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374,116.2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组合-账龄组合 | 187,482,324.04 | 9,374,116.20 | 5.00% |
合计 | 187,482,324.04 | 9,374,116.2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57,483.12 | 1,516,633.08 | 9,374,116.20 | |||
合计 | 7,857,483.12 | 1,516,633.08 | 9,374,116.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第一名 | 15,571,711.30 | 0.00 | 15,571,711.30 | 8.31% | 778,585.57 |
应收账款第二名 | 10,856,379.60 | 0.00 | 10,856,379.60 | 5.79% | 542,818.98 |
应收账款第三名 | 9,382,573.80 | 0.00 | 9,382,573.80 | 5.00% | 469,128.69 |
应收账款第四名 | 8,189,835.44 | 0.00 | 8,189,835.44 | 4.37% | 409,491.77 |
应收账款第五名 | 8,094,492.51 | 0.00 | 8,094,492.51 | 4.32% | 404,724.63 |
合计 | 52,094,992.65 | 0.00 | 52,094,992.65 | 27.79% | 2,604,749.64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4,583,277.22 | 10,109,205.36 |
合计 | 14,583,277.22 | 10,109,205.36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834,380.18 | 0.00 |
合计 | 69,834,380.18 | 0.00 |
(3)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09,205.36 | 199,480,085.26 | 195,006,013.40 | 0.00 | 14,583,277.22 | 0.00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8,167.85 | 27,293.50 |
合计 | 48,167.85 | 27,293.50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9,973.00 | 0.00 |
押金 | 15,730.00 | 20,730.00 |
往来款 | 15,000.00 | 8,000.00 |
合计 | 50,703.00 | 28,730.0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0,703.00 | 28,730.00 |
合计 | 50,703.00 | 28,730.0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703.00 | 100.00% | 2,535.15 | 5.00% | 48,167.85 | 28,730.00 | 100.00% | 1,436.50 | 5.00% | 27,293.5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703.00 | 100.00% | 2,535.15 | 5.00% | 48,167.85 | 28,730.00 | 100.00% | 1,436.50 | 5.00% | 27,293.50 |
合计 | 50,703.00 | 100.00% | 2,535.15 | 5.00% | 48,167.85 | 28,730.00 | 100.00% | 1,436.50 | 5.00% | 27,293.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35.1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保证金 | 19,973.00 | 998.65 | 5.00% |
押金 | 15,730.00 | 786.50 | 5.00% |
往来款 | 15,000.00 | 750.00 | 5.00% |
合计 | 50,703.00 | 2,535.1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436.50 | 1,436.5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098.65 | 1,098.65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535.15 | 2,535.1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36.50 | 1,098.65 | 2,535.15 | |||
合计 | 1,436.50 | 1,098.65 | 2,535.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204,772.85 | 99.50% | 19,650,582.41 | 100.00% |
1至2年 | 45,920.92 | 0.50% | ||
合计 | 9,250,693.77 | 19,650,582.41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元)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612,123.90 | 28.24 |
第二名 | 1,410,750.00 | 15.25 |
第三名 | 1,291,411.50 | 13.96 |
第四名 | 1,113,408.21 | 12.04 |
第五名 | 822,112.97 | 8.89 |
合计 | 7,249,806.58 | 78.38 |
其他说明:
无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215,919.53 | 24,487.61 | 22,191,431.92 | 28,860,716.66 | 28,860,716.66 | |
在产品 | 3,365,064.42 | 22,720.33 | 3,342,344.09 | 9,873,286.48 | 36,085.54 | 9,837,200.94 |
库存商品 | 76,833,167.81 | 74,193.62 | 76,758,974.19 | 92,507,564.59 | 436,512.81 | 92,071,051.78 |
发出商品 | 5,224,829.89 | 34,275.06 | 5,190,554.83 | 10,321,643.96 | 29,117.99 | 10,292,525.97 |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1,388,490.28 | 1,388,490.28 | 1,164,133.91 | 1,164,133.91 | ||
半成品 | 9,350,826.64 | 82,269.53 | 9,268,557.11 | 8,321,614.01 | 8,321,614.01 | |
在途物资 | 567,030.09 | 567,030.09 | 723,459.83 | 723,459.83 | ||
合计 | 118,945,328.66 | 237,946.15 | 118,707,382.51 | 151,772,419.44 | 501,716.34 | 151,270,703.10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487.61 | 24,487.61 | ||||
在产品 | 36,085.54 | 22,720.33 | 36,085.54 | 22,720.33 | ||
库存商品 | 436,512.81 | 74,193.62 | 436,512.81 | 74,193.62 | ||
发出商品 | 29,117.99 | 34,275.06 | 29,117.99 | 34,275.06 | ||
半成品 | 82,269.53 | 82,269.53 | ||||
合计 | 501,716.34 | 237,946.15 | 501,716.34 | 237,946.15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无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 | 812,847.16 | 772,394.93 |
预缴所得税 | 9,811.25 | |
待抵扣增值税 | 15,198,850.28 | 5,939,216.44 |
合计 | 16,021,508.69 | 6,711,611.37 |
其他说明:
无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34,702,466.07 | 362,997,562.21 |
合计 | 334,702,466.07 | 362,997,562.21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077,462.00 | 549,086,903.99 | 2,137,109.12 | 1,329,343.78 | 728,630,818.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8,159.21 | 11,855,573.95 | 1,314,325.46 | 15,158,058.62 | |
(1)购置 | 1,410,327.35 | 4,330,146.86 | 1,314,325.46 | 7,054,799.6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77,831.86 | 7,525,427.09 | 8,103,258.9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22,493.89 | 1,422,493.89 | |||
(1)处置或报废 | 1,422,493.89 | 1,422,493.89 | |||
4.期末余额 | 178,065,621.21 | 559,519,984.05 | 2,137,109.12 | 2,643,669.24 | 742,366,383.6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7,752,062.99 | 302,655,015.70 | 1,303,410.00 | 1,063,827.91 | 362,774,316.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12,772.25 | 34,274,806.96 | 155,752.20 | 438,698.65 | 43,382,030.06 |
(1)计提 | 8,512,772.25 | 34,274,806.96 | 155,752.20 | 438,698.65 | 43,382,030.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51,369.19 | 1,351,369.19 | |||
(1)处置或报废 | 1,351,369.19 | 1,351,369.19 | |||
4.期末余额 | 66,264,835.24 | 335,578,453.47 | 1,459,162.20 | 1,502,526.56 | 404,804,977.4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858,940.08 | 2,858,940.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858,940.08 | 2,858,940.0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1,800,785.97 | 221,082,590.50 | 677,946.92 | 1,141,142.68 | 334,702,466.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8,325,399.01 | 243,572,948.21 | 833,699.12 | 265,515.87 | 362,997,562.21 |
(2)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5,136,557.60 | 7,381,679.01 |
合计 | 205,136,557.60 | 7,381,679.01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205,033,658.55 | 205,033,658.55 | 7,329,275.01 | 7,329,275.01 | ||
综合楼改建项目 | 102,899.05 | 102,899.05 | 52,404.00 | 52,404.00 | ||
合计 | 205,136,557.60 | 205,136,557.60 | 7,381,679.01 | 7,381,679.0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266,671,000.00 | 7,329,275.01 | 197,704,383.54 | 205,033,658.55 | 7.69% | 7.69% | 其他 | |||||
综合楼改建项目 | 3,000,000.00 | 52,404.00 | 50,495.05 | 102,899.05 | 3.74% | 3.74% | 其他 |
雨水池项目 | 650,000.00 | 784,770.40 | 784,770.40 | 131.60% | 100% | 其他 | ||||
普冷A磁悬浮冷冻机组项目 | 7,512,000.00 | 6,740,656.69 | 6,740,656.69 | 97.81% | 100% | 其他 | ||||
综合楼电梯改造项目 | 543,000.00 | 577,831.86 | 577,831.86 | 115.99% | 100% | 其他 | ||||
合计 | 278,376,000.00 | 7,381,679.01 | 205,858,137.54 | 8,103,258.95 | 205,136,557.60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87,027.21 | 1,387,027.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40,462.17 | 2,440,462.17 |
新增租赁 | 2,440,462.17 | 2,440,462.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827,489.38 | 3,827,489.3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47,627.74 | 847,627.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8,852.90 | 1,098,852.90 |
(1)计提 | 1,098,852.90 | 1,098,852.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81,008.74 | 1,881,008.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9,399.47 | 539,399.4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用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291,304.23 | 21,117,896.28 | 176,991.17 | 49,586,191.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191,065.32 | 3,407,113.04 | 111,598,178.36 | |
(1)购置 | 108,191,065.32 | 3,407,113.04 | 111,598,178.3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6,482,369.55 | 21,117,896.28 | 3,584,104.21 | 161,184,370.0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97,413.35 | 3,055,171.78 | 117,994.10 | 9,370,579.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29,647.44 | 2,111,789.64 | 520,423.01 | 5,361,860.09 |
(1)计提 | 2,729,647.44 | 2,111,789.64 | 520,423.01 | 5,361,860.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927,060.79 | 5,166,961.42 | 638,417.11 | 14,732,439.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7,555,308.76 | 15,950,934.86 | 2,945,687.10 | 146,451,930.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093,890.88 | 18,062,724.50 | 58,997.07 | 40,215,612.4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691,495.12 | 1,903,824.13 | 11,366,829.71 | 1,705,024.4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6,611.51 | 6,991.73 | 124,766.00 | 18,714.90 |
可抵扣亏损 | 11,076,462.68 | 2,769,115.67 | 0.00 | 0.00 |
递延收益 | 15,991,968.34 | 2,398,795.25 | 11,977,747.15 | 1,796,662.07 |
租赁负债 | 1,823,434.73 | 273,515.21 | 560,991.60 | 84,148.74 |
合计 | 41,629,972.38 | 7,352,241.99 | 24,030,334.46 | 3,604,550.1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1,881,008.74 | 282,151.31 | 539,399.47 | 80,909.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45,175.08 | 36,776.26 | ||
合计 | 2,126,183.82 | 318,927.57 | 539,399.47 | 80,909.9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3,515.21 | 7,078,726.78 | 80,909.92 | 3,523,640.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3,515.21 | 45,412.36 | 80,909.9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0.00 | 0.00 |
可抵扣亏损 | 40,542.05 | 0.00 |
合计 | 40,542.05 | 0.0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34年 | 40,542.05 | 0.00 | |
合计 | 40,542.05 | 0.00 |
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资产采购预付款 | 106,835,714.24 | 106,835,714.24 | 3,170,162.58 | 3,170,162.58 | ||
合计 | 106,835,714.24 | 106,835,714.24 | 3,170,162.58 | 3,170,162.58 |
其他说明:
无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55,000.00 | 355,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冻结 | 355,000.00 | 355,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冻结 |
合计 | 355,000.00 | 355,000.00 | 355,000.00 | 355,000.00 |
其他说明:
无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5,016,958.33 | |
信用借款 | 40,531,680.54 | 12,011,733.33 |
合计 | 40,531,680.54 | 27,028,691.6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74,084,792.46 | 75,515,471.38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83,691,295.89 | 34,915,148.14 |
应付能源款 | 2,119,868.07 | 3,103,162.35 |
应付运费 | 21,697,202.29 | 19,763,310.01 |
其他费用 | 3,889,172.90 | 3,604,383.52 |
合计 | 185,482,331.61 | 136,901,475.4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2,629,036.40 | 尚未结算的工程设备款 |
第二名 | 1,517,876.00 | 尚未结算的工程设备款 |
第三名 | 681,674.34 | 尚未结算的工程设备款 |
第四名 | 500,000.00 | 尚未结算的工程设备款 |
合计 | 5,328,586.74 |
其他说明:
无
19、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1,526,230.23 | 1,780,921.34 |
合计 | 11,526,230.23 | 1,780,921.34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405,611.83 | 280,921.34 |
保证金 | 11,120,618.40 | 1,500,000.00 |
合计 | 11,526,230.23 | 1,780,921.3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青岛市卓越包装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保证金 |
青岛恒信塑胶有限公司 | 100,000.00 | 保证金 |
合计 | 3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633,714.02 | 5,413,057.24 |
合计 | 3,633,714.02 | 5,413,057.24 |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0,293,957.63 | 26,688,711.40 |
合计 | 20,293,957.63 | 26,688,711.4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1,450,882.31 | 尚未结算的货款 |
合计 | 1,450,882.31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565,205.00 | 70,129,475.44 | 81,897,834.80 | 8,796,845.6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386,398.96 | 5,386,398.96 | ||
合计 | 20,565,205.00 | 75,515,874.40 | 87,284,233.76 | 8,796,845.6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565,205.00 | 61,343,199.63 | 73,111,558.99 | 8,796,845.64 |
2、职工福利费 | 3,702,823.02 | 3,702,823.02 | ||
3、社会保险费 | 2,798,111.79 | 2,798,111.7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47,252.10 | 2,147,252.10 | ||
工伤保险费 | 397,034.13 | 397,034.13 | ||
生育保险费 | 253,825.56 | 253,825.56 | ||
4、住房公积金 | 2,285,341.00 | 2,285,341.00 | ||
合计 | 20,565,205.00 | 70,129,475.44 | 81,897,834.80 | 8,796,845.6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232,974.06 | 5,232,974.06 | ||
2、失业保险费 | 153,424.90 | 153,424.90 | ||
合计 | 5,386,398.96 | 5,386,398.96 |
其他说明:
无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30.35 | 21,079.49 |
消费税 | 0.00 | 0.00 |
企业所得税 | 4,947,175.90 | 6,400,846.25 |
个人所得税 | 351,715.80 | 227,689.8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6,845.48 | 737.80 |
房产税 | 247,532.13 | 243,278.65 |
教育费附加 | 233,461.10 | 527.04 |
土地使用税 | 91,468.95 | 9,087.45 |
印花税 | 536,577.98 | 517,011.11 |
合计 | 6,736,607.69 | 7,420,257.60 |
其他说明:
无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448,511.78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89,289.66 | 479,214.03 |
合计 | 1,089,289.66 | 5,927,725.81 |
其他说明:
无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24,922,938.95 | 24,939,839.02 |
与合同负债相关的税金 | 1,621,327.72 | 2,680,080.79 |
合计 | 26,544,266.67 | 27,619,919.8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无
26、租赁负债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734,145.07 | 81,777.57 |
合计 | 734,145.07 | 81,777.57 |
其他说明:
无
27、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1,543,233.32 | 11,300,236.50 |
合计 | 11,543,233.32 | 11,300,236.5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款购买无形资产款项 | 11,543,233.32 | 11,300,236.50 |
其他说明:
无
28、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977,747.15 | 5,532,800.00 | 1,518,578.81 | 15,991,968.34 | |
合计 | 11,977,747.15 | 5,532,800.00 | 1,518,578.81 | 15,991,968.34 |
其他说明:
无
2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0,178,204.00 | 140,178,204.00 |
其他说明:
无
30、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26,510,635.06 | 826,510,635.06 | ||
其他资本公积 | 7,533,632.03 | 1,048,476.96 | 8,582,108.99 | |
合计 | 834,044,267.09 | 1,048,476.96 | 835,092,744.0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金额系股份支付分摊金额。
31、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15,022,269.50 | 15,022,269.50 | ||
合计 | 15,022,269.50 | 15,022,269.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7,5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22,269.50元(不含交易费)。
32、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3.92 | 73.92 | 73.92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3.92 | 73.92 | 73.9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3.92 | 73.92 | 73.9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33、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3,598,783.73 | 13,598,783.73 | ||
合计 | 13,598,783.73 | 13,598,783.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9,617,474.29 | 6,610,542.91 | 56,228,017.20 | |
合计 | 49,617,474.29 | 6,610,542.91 | 56,228,017.2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1,935,973.96 | 317,555,255.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422.6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21,935,973.96 | 317,557,678.6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8,155,149.65 | 116,077,686.4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610,542.91 | 11,699,391.1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0,089,102.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3,391,478.70 | 421,935,973.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3 | 2,695,947,798.83 | 2,484,168,451.97 |
其他业务 | 40,151,888.84 | 34,461,140.59 | 15,816,448.39 | 11,718,658.86 |
合计 | 3,049,887,686.76 | 2,918,559,159.72 | 2,711,764,247.22 | 2,495,887,110.83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主营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
其中: | ||||||||
POP | 2,088,728,951.79 | 2,057,080,873.67 | 2,088,728,951.79 | 2,057,080,873.67 | ||||
软泡用PPG | 742,682,400.46 | 679,165,631.51 | 742,682,400.46 | 679,165,631.51 | ||||
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 | 178,324,445.67 | 147,851,513.94 | 178,324,445.67 | 147,851,513.9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
其中: |
境内 | 2,481,127,501.47 | 2,370,991,360.87 | 2,481,127,501.47 | 2,370,991,360.87 | |
境外 | 528,608,296.45 | 513,106,658.25 | 528,608,296.45 | 513,106,658.25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
其中: | |||||
直接客户 | 2,505,321,046.54 | 2,390,013,021.68 | 2,505,321,046.54 | 2,390,013,021.68 | |
贸易商 | 504,414,751.38 | 494,084,997.44 | 504,414,751.38 | 494,084,997.44 | |
合计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3,009,735,797.92 | 2,884,098,019.1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4,614.64 | 1,165,926.81 |
教育费附加 | 624,724.70 | 832,804.90 |
房产税 | 991,368.30 | 704,258.46 |
印花税 | 1,932,410.70 | 1,635,218.43 |
其他 | 356,918.91 | 41,182.57 |
合计 | 4,780,037.25 | 4,379,391.17 |
其他说明:
无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16,413,247.21 | 17,043,368.66 |
折旧及摊销 | 4,363,867.66 | 1,823,552.83 |
办公费用 | 4,704,763.42 | 3,305,420.31 |
交通费用 | 349,992.49 | 275,160.77 |
咨询费及中介服务费 | 2,410,412.15 | 2,834,730.87 |
业务招待费 | 808,482.85 | 1,589,012.80 |
排污费及检测费 | 3,731,468.90 | 2,892,834.73 |
股权激励费用 | 1,048,476.96 | 1,048,476.96 |
其他 | 1,024,857.81 | 1,083,354.62 |
合计 | 34,855,569.45 | 31,895,912.55 |
其他说明:
无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311,259.39 | 17,619,543.70 |
折旧费 | 701,764.58 | 285,803.67 |
招待费 | 1,108,828.35 | 1,028,294.90 |
交通费用 | 1,746,171.75 | 1,517,957.77 |
租赁费 | 255,705.91 | 190,469.94 |
服务费 | 2,278,301.43 | 852,612.74 |
运输费 | 13,619,988.57 | 12,211,708.52 |
业务宣传费 | 1,849,457.06 | 1,434,096.54 |
其他 | 1,836,809.88 | 1,203,286.79 |
合计 | 36,708,286.92 | 36,343,774.57 |
其他说明:
无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475,251.46 | 6,339,738.36 |
折旧费 | 2,910,480.01 | 2,830,569.43 |
材料投入 | 289,376.64 | 361,924.18 |
委外技术开发 | 7,827,130.12 | 1,000,000.00 |
其他费用 | 732,788.56 | 1,011,281.82 |
合计 | 20,235,026.79 | 11,543,513.79 |
其他说明:
无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600,888.06 | 2,070,329.79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58,789.17 | 37,366.77 |
减:利息收入 | 3,091,138.78 | 2,108,262.84 |
汇兑损益 | -4,367,445.24 | -1,901,031.05 |
手续费 | 841,212.61 | 398,673.92 |
合计 | -5,016,483.35 | -1,540,290.18 |
其他说明:
无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1,109,728.68 | 2,715,696.7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59,159.90 | 49,936.09 |
合计 | 21,168,888.58 | 2,765,632.87 |
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5,175.08 | 675,188.88 |
合计 | 245,175.08 | 675,188.88 |
其他说明:
无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51,741.42 | 2,861,017.30 |
合计 | 4,751,741.42 | 2,861,017.30 |
其他说明:
无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0,703.87 | -147,253.6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16,633.08 | -1,759,515.9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98.65 | -150.25 |
合计 | -1,588,435.60 | -1,906,919.91 |
其他说明:
无
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37,946.15 | -501,716.34 |
合计 | -237,946.15 | -501,716.34 |
其他说明:
无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79,731.95 | 0.00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143,858.00 | 24,200.00 | 143,858.00 |
其他 | 179,090.47 | 124,523.98 | 179,090.47 |
合计 | 322,948.47 | 148,723.98 | 322,948.47 |
其他说明:
无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40,000.00 | 40,00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505.04 | 2,237,092.28 | 1,505.04 |
其他 | 5,508.31 | 33,918.94 | 5,508.31 |
合计 | 47,013.35 | 2,271,011.22 | 47,013.35 |
其他说明:
无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899,653.25 | 19,022,421.2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09,674.18 | -163,818.60 |
合计 | 6,389,979.07 | 18,858,602.6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4,561,180.3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684,177.0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77,510.4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64,728.5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77,636.0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5,170.2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162.6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环保设备可抵减税金 | -2,816,044.51 |
所得税费用 | 6,389,979.07 |
其他说明:
无
51、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32。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6,899,809.00 | 1,546,033.3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9,159.90 | 49,936.09 |
利息收入 | 3,091,138.78 | 2,108,262.84 |
其他 | 1,066,015.74 | 146,042.55 |
合计 | 11,116,123.42 | 3,850,274.7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支出 | 30,839,516.11 | 20,571,972.64 |
手续费支出 | 809,296.64 | 398,673.92 |
信用证保证金支付 | 0.00 | 355,000.00 |
其他 | 1,285,481.31 | 33,918.94 |
合计 | 32,934,294.06 | 21,359,565.5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程项目保证金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介机构费用支出及长期应付款支出 | 6,200,177.45 | 23,128,490.52 |
租赁款项支出 | 1,329,461.70 | 540,708.36 |
股份回购 | 15,025,205.42 | |
合计 | 22,554,844.57 | 23,669,198.8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7,028,691.66 | 40,500,000.00 | 827,041.69 | 27,824,052.81 | 0.00 | 40,531,680.54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560,991.60 | 0.00 | 2,499,251.34 | 1,236,808.21 | 0.00 | 1,823,434.73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 16,748,748.28 | 0.00 | 994,662.49 | 6,200,177.45 | 0.00 | 11,543,233.32 |
合计 | 44,338,431.54 | 40,500,000.00 | 4,320,955.52 | 35,261,038.47 | 0.00 | 53,898,348.59 |
(4)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无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8,171,201.31 | 116,167,147.3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7,946.15 | 501,716.34 |
信用减值损失 | 1,588,435.60 | 1,906,919.9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3,382,030.06 | 32,609,980.7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98,852.90 | 462,342.40 |
无形资产摊销 | 4,484,275.69 | 2,736,612.8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0.00 | 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9,731.95 | 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05.04 | 2,237,092.2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5,175.08 | -675,188.8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49,516.02 | 169,298.7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51,741.42 | -2,861,017.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55,086.54 | -163,818.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5,412.36 | 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325,374.44 | -52,329,587.0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836,555.90 | -40,868,571.6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905,712.70 | 70,809,257.63 |
股权激励费用 | 1,048,476.96 | 1,048,476.9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59,990.90 | 131,750,661.7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85,216,281.22 | 370,260,012.4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70,260,012.45 | 114,885,814.5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956,268.77 | 255,374,197.91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85,216,281.22 | 370,260,012.4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5,216,281.22 | 370,260,012.4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5,216,281.22 | 370,260,012.45 |
(3)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无
5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2,119,112.47 | ||
其中:美元 | 1,685,926.28 | 7.1884 | 12,119,112.4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58,920,985.33 | ||
其中:美元 | 8,196,675.94 | 7.1884 | 58,920,985.33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应付款 | 12,004,628.00 | ||
其中:美元 | 1,670,000.00 | 7.1884 | 12,004,628.00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5,605,452.76 | ||
其中:美元 | 775,470.71 | 7.1884 | 5,574,393.65 |
欧元 | |||
港币 | |||
比索 | 88,798.00 | 0.3498 | 31,059.11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6、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58,789.17 | 37,366.7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494,990.89 | 190,469.9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804,191.31 | 731,178.30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57、数据资源无
58、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475,251.46 | 6,339,738.36 |
折旧费 | 2,910,480.01 | 2,830,569.43 |
材料投入 | 289,376.64 | 361,924.18 |
委外技术开发 | 7,827,130.12 | 1,000,000.00 |
其他费用 | 732,788.56 | 1,011,281.82 |
合计 | 20,235,026.79 | 11,543,513.7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0,235,026.79 | 11,543,513.79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2、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无
4、其他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思百舒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贸易 | 8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CHANGHUAAMERICASOCIEDADDERESPONSABILIDADLIMITADA | 50,000.00 | 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 | 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江苏省连云港市 | 江苏省连云港市 | 生产 | 10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企业集团的构成中”注册资本币种的说明:除以下公司外的子公司注册资本币种均为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币种 | 注册资本/元 |
CHANGHUAAMERICASOCIEDADDERESPONSABILIDADLIMITADA | 墨西比索 | 50,000.00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16,051.66 | 90,000.00 | 177,718.5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898,668.47 | 3,993.04 | 902,661.51 | 14,068.73 | 0.00 | 14,068.73 | 3,326,595.95 | 3,993.04 | 3,330,588.99 | 2,072,254.50 | 0.00 | 2,072,254.50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6,399,449.27 | 80,258.29 | 80,258.29 | 535,874.82 | 16,111,176.08 | 447,304.48 | 447,304.48 | 64,588.03 |
其他说明:
无
2、其他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1,977,747.15 | 5,532,800.00 | 1,518,578.81 | 15,991,968.34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1,168,888.58 | 2,765,632.87 |
其他说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60亩土地政府补助 | 5,080,000.00 | 101,600.00 | 101,600.00 | 计入当期损益 |
35亩土地及相应补助 | 3,153,900.00 | 63,078.00 | 63,078.00 | 计入当期损益 |
扩建项目投建设备补助-第二工厂设备 | 5,170,800.00 | 544,294.72 | 544,294.72 | 计入当期损益 |
张家港市先进制造产业项目补助资金-第二工厂 | 1,038,100.00 | 122,129.40 | 122,129.40 | 计入当期损益 |
苏州市级智能车间补贴 | 500,000.00 | 73,170.72 | 73,170.72 | 计入当期损益 |
智能化改造项目创新补助 | 2,366,400.00 | 265,390.64 | 265,390.64 | 计入当期损益 |
募资投入18万吨补助 | 5,532,800.00 | 348,915.33 | 计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22,842,000.00 | 1,518,578.81 | 1,169,663.48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2022年保税区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奖励 | 550,000.00 | 250,000.00 | 300,000.00 |
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 | 794,208.00 | 6,708.00 | 787,500.00 |
稳外贸资金 | 2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张家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198,322.30 | 72,669.00 | 125,653.30 |
外经贸发展资金 | 82,200.00 | 82,200.00 | |
出口信保补贴 | 119,280.00 | 47,100.00 | 72,180.00 |
张家港保税区财政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奖励 | 60,000.00 | 60,000.00 | |
知识产权扶持资金 | 49,000.00 | 31,000.00 | 18,000.00 |
来苏就业人员补贴 | 2,642.00 | 2,142.00 | 500.00 |
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项目 | 88,260.00 | 88,260.00 | |
社保补贴 | 2,000.00 | 2,000.00 | |
科技保险积分奖励 | 38,000.00 | 38,000.00 | |
对高价值发明专利及对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积分奖励 | 25,080.00 | 25,080.00 | |
首次获评省互联网标杆工厂的积分奖励 | 228,000.00 | 228,000.00 | |
首次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积分奖励 | 304,000.00 | 304,000.00 | |
保税区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 150,000.00 | 150,000.00 | |
培训补贴 | 22,050.00 | 22,050.00 |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8,224,140.87 | 18,224,140.87 | |
合计 | 21,137,183.17 | 19,591,149.87 | 1,546,033.3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经营管理层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经营管理层会通过与
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41,138,525.00 | 41,138,525.00 | 40,531,680.54 | ||||
应付账款 | 185,482,331.61 | 185,482,331.61 | 185,482,331.61 | ||||
其他应付款 | 1,526,230.23 | 10,000,000.00 | 11,526,230.23 | 11,526,230.2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9,903.75 | 1,129,903.75 | 1,089,289.66 | ||||
租赁负债 | 740,745.49 | 740,745.49 | 734,145.07 | ||||
长期应 | 13,494,503.48 | 13,494,503.48 | 11,543,233.32 |
付款 | |||||||||||||
合计 | 187,008,561.84 | 52,268,428.75 | 740,745.49 | 13,494,503.48 | - | 253,512,239.56 | 250,906,910.43 |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27,939,000.00 | 27,939,000.00 | 27,028,691.66 | ||||||||||
应付账款 | 136,901,475.40 | 136,901,475.40 | 136,901,475.40 | ||||||||||
其他应付款 | 1,780,921.34 | 1,780,921.34 | 1,780,921.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59,631.68 | 6,659,631.68 | 5,927,725.81 | ||||||||||
租赁负债 | 82,677.12 | 82,677.12 | 81,777.57 | ||||||||||
长 | 8,891,425.74 | 4,360,080.94 | 13,251,506.68 | 9,348,966.32 |
期应付款 | |||||||
合计 | 138,682,396.74 | 34,598,631.68 | 82,677.12 | 8,891,425.74 | 4,360,080.94 | 186,615,212.22 | 181,069,558.10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4)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565,281.26元(2023年12月31日:407,428.93元)。
(5)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12,119,112.47 | 12,119,112.47 | 11,873,518.95 | 11,873,518.95 | ||
应收账款 | 58,920,985.33 | 58,920,985.33 | 32,855,728.83 | 32,855,728.83 | ||
短期借款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5,506,799.25 | 5,506,799.25 | |||
应付账款 | 5,605,452.76 | 5,605,452.76 | ||||
长期应付款 | 12,004,628.00 | 12,004,628.00 | 11,828,109.00 | 11,828,109.00 | ||
合计 | 88,650,178.56 | - | 88,650,178.56 | 62,064,156.03 | - | 62,064,156.03 |
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2,207,775.72元(2023年12月31日:1,164,259.43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无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5,245,175.08 | 185,245,175.08 | ||
结构性理财产品 | 185,245,175.08 | 185,245,175.0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583,277.22 | 14,583,277.2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9,828,452.30 | 199,828,452.3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按照预期收益率确认公允价值。
(2)应收款项融资为非高信用等级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票面金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无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张家港保税区金税大厦内 | 化工贸易 | 100,000,000.00 | 45.05% | 45.02% |
注: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45.02%,通过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比例为0.03%,合计持股比例为45.05%。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30日,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金税大厦内,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顾仁发先生,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聚醚除外)的购销,与贸易有关的加工、代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高分子材料技术(危险化学品除外,聚醚除外,涉及环保审批的除外)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对聚氨酯产业、汽车材料产业、阻燃材料产业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进出口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直接持股63,107,202.00股,通过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50,0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05%。公司股东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控股股东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83,969,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90%,因此长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9.90%。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苏赛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苏长能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张家港市后塍纾兰餐饮店 | 公司董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
其他说明:
无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0,351.17 | 500,000.00 | 否 | 366,395.00 |
江苏长能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84,106.87 | 184,106.87 | 否 | 482,810.04 |
张家港市后塍纾兰餐饮店 | 接受劳务 | 13,536.00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赛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5,300,136.57 | 6,543,644.02 |
江苏长能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1,495,490.34 | 2,321,185.8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无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16,698.94 | 845,347.07 | 16,848.69 | 37,366.77 |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68,000.00 | 9,685.60 | 464,060.6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6,442,347.09 | 6,298,843.92 |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江苏长能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0,990.00 | 4,049.5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29,465.00 | |
应付账款 | 江苏长能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3,203.55 | |
应付账款 | 顾仁发 | 3,894.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合同负债 | 江苏赛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6,834.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江苏赛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88.43 | |
租赁负债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81,777.57 | |
租赁负债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159,552.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江苏长顺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81,777.57 | 479,214.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 154,193.98 |
6、关联方承诺
无
7、其他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权公允价值扣授予日授予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582,108.9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048,476.96 |
其他说明:
2016年6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同意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9.50万元股权转让给张家港长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40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为了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
2016年11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同意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5万元股权转让给张家港长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参考前次股权转让确定为1.40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为了继续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
2016年12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同意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55万元股权转让给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3.00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为了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
上述员工激励实施后至2022年12月末,部分合伙人因离职将持有的公司权益工具转让给其他员工。由于受让权益工具的员工为公司提供服务,且受让价格低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故该部分权益工具的转让系新的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
公司与激励对象未约定服务期,但实施上述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规定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定期内,激励对象犯罪、严重违反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等情形的;或被开除或辞退、辞职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不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继续工作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等情形的,须将激励对象持有的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人,转让价格为原始投资额加利息(利率按照退出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故上述股权激励隐含的等待期持续至公司上市后三年锁定期满为止。公司估计等待期结束日为2025年12月末,故上述股份支付费用自授予日至2025年12月末期间内平均摊销。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公司员工 | 1,048,476.96 | 1,048,476.96 |
合计 | 1,048,476.96 | 1,048,476.96 |
其他说明:
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6、其他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9,475.73万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人民币22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港建银团(2024)第322986255001号),贷款期限从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包括该日)起至120个月届满之日(包括该日)止的期间,共计120个月。
(2)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银团贷款抵押合同》(港建银团抵押字(2024)第322986255001号),抵押物为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后续建成建筑物(产权证书:
苏(2024)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06550号)。
(3)长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银团贷款保证合同》(港建银团保证字(2024)第322986255001号),长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为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签订的《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人民币22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港建银团(2024)第322986255001号)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67000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00000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67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0000 |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5年4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1.67元(含税)。以2025年3月31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239,183.2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的变动。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目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此议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7,482,324.04 | 157,149,662.45 |
合计 | 187,482,324.04 | 157,149,662.4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7,482,324.04 | 100% | 9,374,116.20 | 5.00% | 178,108,207.84 | 157,149,662.45 | 100% | 7,857,483.12 | 5.00% | 149,292,179.33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 | 187,482,324.04 | 100% | 9,374,116.20 | 5.00% | 178,108,207.84 | 157,149,662.45 | 100% | 7,857,483.12 | 5.00% | 149,292,179.33 |
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187,482,324.04 | 100% | 9,374,116.20 | 5.00% | 178,108,207.84 | 157,149,662.45 | 100% | 7,857,483.12 | 5.00% | 149,292,179.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57,483.12 | 1,516,633.08 | 9,374,116.20 | |||
合计 | 7,857,483.12 | 1,516,633.08 | 0.00 | 0.00 | 0.00 | 9,374,116.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5,571,711.30 | 15,571,711.30 | 8.31% | 778,585.57 | |
第二名 | 10,856,379.60 | 10,856,379.60 | 5.79% | 542,818.98 | |
第三名 | 9,382,573.80 | 9,382,573.80 | 5.00% | 469,128.69 | |
第四名 | 8,189,835.44 | 8,189,835.44 | 4.37% | 409,491.77 | |
第五名 | 8,094,492.51 | 8,094,492.51 | 4.32% | 404,724.63 | |
合计 | 52,094,992.65 | 0.00 | 52,094,992.65 | 27.79% | 2,604,749.64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9,193.50 | 2,419,350.05 |
合计 | 29,193.50 | 2,419,350.05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租房押金 | 15,730.00 | 20,730.00 |
往来款 | 15,000.00 | 2,525,954.26 |
合计 | 30,730.00 | 2,546,684.2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0,730.00 | 2,546,684.26 |
合计 | 30,730.00 | 2,546,684.2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730.00 | 100% | 1,536.50 | 5.00% | 29,193.50 | 2,546,684.26 | 100% | 127,334.21 | 5.00% | 2,419,350.05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730.00 | 100% | 1,536.50 | 5.00% | 29,193.50 | 2,546,684.26 | 100% | 127,334.21 | 5.00% | 2,419,350.05 |
合计 | 30,730.00 | 100% | 1,536.50 | 5.00% | 29,193.50 | 2,546,684.26 | 100% | 127,334.21 | 5.00% | 2,419,350.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7,334.21 | 127,334.2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0.00 | |||
--转回第一阶段 | 0.00 | |||
本期计提 | -125,797.71 | -125,797.71 | ||
本期转回 | 0.00 | |||
本期转销 | 0.00 | |||
本期核销 | 0.00 | |||
其他变动 | 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536.50 | 1,536.5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7,334.21 | -125,797.71 | 1,536.50 | |||
合计 | 127,334.21 | -125,797.71 | 1,536.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2,215,277.63 | 0.00 | 362,215,277.63 | 9,206,725.47 | 0.00 | 9,206,725.47 |
合计 | 362,215,277.63 | 362,215,277.63 | 9,206,725.47 | 9,206,725.4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思百舒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0.00 | 1,000,000.00 | |||||
张家港贝尔特福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1,206,725.47 | 0.00 | 1,206,725.47 | |||||
CHANGHUAAMERICASOCIEDADDERESPONSABILIDADLIMITADA | 0.00 | 8,552.16 | 8,552.16 |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353,000,000.00 | 360,000,000.00 | |||||
合计 | 9,206,725.47 | 0.00 | 353,008,552.16 | 362,215,277.63 | 0.00 |
(2)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2,695,946,028.91 | 2,485,086,108.89 |
其他业务 | 40,151,888.84 | 34,461,140.59 | 15,816,448.39 | 11,718,658.86 |
合计 | 3,049,887,686.76 | 2,912,494,509.65 | 2,711,762,477.30 | 2,496,804,767.75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主营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
其中: | ||||||||
POP | 2,088,728,951.79 | 2,052,751,914.24 | 2,088,728,951.79 | 2,052,751,914.24 | ||||
软泡用PPG | 742,682,400.46 | 677,740,528.21 | 742,682,400.60 | 677,740,528.21 | ||||
CASE | 178,324,445.67 | 147,540,926.61 | 178,324,445.67 | 147,540,926.61 |
用聚醚及特种聚醚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
其中: | |||||
境内 | 2,481,127,501.47 | 2,366,005,011.92 | 2,481,127,501.47 | 2,366,005,011.92 | |
境外 | 528,608,296.45 | 528,608,296.45 | 528,608,296.45 | 512,028,357.14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3,009,735,797.92 | 3,009,735,797.92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
其中: | |||||
直接客户 | 2,505,321,046.54 | 2,384,992,280.18 | 2,505,321,046.54 | 2,384,992,280.18 | |
贸易商 | 504,414,751.38 | 493,041,088.88 | 504,414,751.38 | 493,041,088.88 | |
合计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3,009,735,797.92 | 2,878,033,369.0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0,000.00 | 2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751,741.42 | 2,861,017.30 |
合计 | 5,111,741.42 | 3,061,017.30 |
6、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78,226.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67,009.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96,916.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7,440.1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1,137.44 | |
合计 | 5,798,455.1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4% | 0.41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4% | 0.37 | 0.3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