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3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顾仁发、卢睿、陈殿胜、赵彬、何海东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仁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何海东、陈殿胜、赵彬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经营情况概述、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等方面内容。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总经理2024年度主要工作。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1.67元(含税)。以2025年3月31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239,183.2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的变动。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诉求,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
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运行。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高管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高管的薪酬情况符合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不变,将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市场水平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关联董事陈凤秋先生、徐文跃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等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包括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各家银行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其中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等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贷款银行、贷款金额、期限以最终银行贷款合同为准。同时,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的要求,为子公司的上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信任公司。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此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何海东、陈殿胜、赵彬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何海东、陈殿胜、赵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联董事何海东先生、陈殿胜先生、赵彬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和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与会董事认为此事项为公司未来实施发展战略提供更好的融资渠道的机会,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董事会一致同意此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5年5月12日15: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