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陈芸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1.67元(含税)。以2025年3月31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239,183.2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的变动。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2024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阅《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