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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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17 |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1015号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北信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北信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后附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北信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北信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北信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2025年4月18日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7号《关于核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6,6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98元,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6,217.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299,0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6,870,9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6)第0414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1,164,863,597.73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69,654,560.8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654,560.89元。
2、2024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2024年1-12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3,184,721.8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1,188,048,319.5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47,107,244.1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07,244.12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入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和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11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接收、存储、验资、划转和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神州信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和2016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以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向江苏神州信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同时以募集资金502,059,298.75元向江苏神州信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的实施,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苏神州信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节余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变更用于“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9,093.29万元(含利息等收益以及前次暂时补充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由于董事会、股东大会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实施时结转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168.52万元。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19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并将该项目中的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变更用于“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接收、存储、验资、划转和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1.6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现金管理产品,例如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同意拟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9月30日;同意拟将“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
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9.1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例如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例如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
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2023年5月13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至2024年5月13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9月30日调整为2024年5月8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
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例如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5月8日调整为2025年5月8日。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例如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0160230000003164 | 不适用 | 2024年1月已销户 |
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 | 125904801410809 | 2,107,244.12 | 活期 |
合计 | 2,107,244.12 |
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的差额为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人民币1,500万元以及本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附件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26,217.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18.47 | |||||||||||
募集资金净额 | 123,687.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52,731.4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804.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 42.63%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 | 是 | 63,481.16 | 34,312.64 | 34,312.64 | 37,526.53 | 3,213.89 | 109.37 | 已结项 | 1465.86 | 不适用 | 否 | |||
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 | 是 | 60,205.93 | 36,805.93 | 36,805.93 | 2,228.85 | 28,034.30 | -8,771.63 | 76.17 | 2025年5月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 | 是 | 10,000.00 | 10,000.00 | 9,909.56 | -90.44 | 99.10 | 已结项 | 7461.41 | 不适用 | 否 | ||||
基于可信 | 是 | 23,31 | 23,310 | 23,9 | 602.62 | 102.59 | 已结项 | 583. | 不 | 否 |
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 | 0.72 | .72 | 13.34 | 62 | 适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19,257.80 | 19,257.80 | 89.62 | 19,421.10 | 163.30 | 100.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23,687.09 | 123,687.09 | 123,687.09 | 2,318.47 | 118,804.83 | -4,882.26 | 9510.8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变更用于“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9,093.29万元(含利息等收益以及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具体变更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3日和2018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2018-111)。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19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并将该项目中的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变更用于“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建设。该项目具体延期及变更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5日和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2019-139)。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9月30日;同意拟将“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具体延期及变更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和2020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2020-112)。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9月30日调整为2024年5月8日。该项目具体延期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5月8日调整为2025年5月8日。该项目具体延期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截至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34,222,772.59元,本期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核字[2016]01660044号《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进行置换34,222,772.59元。2、截至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1,728,647.73元,本期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核字[2016]01660044号《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进行置换1,728,647.73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部分资金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时闲置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变更用于“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9,093.29万元(含利息等收益以及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3、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
限为自原到期之日(2023年5月13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至2024年5月13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4、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5、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存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已完成投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中100,000,000.00元变更用于“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90,932,943.43元(含利息等收益以及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019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1.6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3、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9.1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
附件2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 | 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 | 34,312.64 | 37,526.53 | 109.37 | 已结项 | 1465.86 | 不适用 | 否 | |
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 | 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 | 36,805.93 | 2,228.85 | 28,034.30 | 76.17 | 2025年5月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 | 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 | 10,000.00 | 9,909.56 | 99.10 | 已结项 | 7461.41 | 不适用 | 否 | |
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 | 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 | 23,310.72 | 23,913.34 | 102.59 | 已结项 | 583.62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 | 19,006.92 | 19,168.25 | 100.85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 | 161.60 | 163.23 | 101.0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 | 89.28 | 89.62 | 89.62 | 100.38 | |||
合计 | 123,687.09 | 2,318.47 | 118,804.83 | 9510.8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从实际情况出发,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互联网安全聚合通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变更用于“面向国产化计算机的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9,093.29万元(含利息等收益以及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8-107公告。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由于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较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复杂,经公司审慎合理规划,对工程设计和内部装修方案做了相应调整,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19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并将该项目中的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变更用于“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建设。该项目具体延期及变更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5日和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2019-139)。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拟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9月30日;同意拟将“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 |
年12月31日。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9月30日调整为2024年5月8日。5、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5月8日调整为2025年5月8日。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与总包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存在诉讼,报告期内,双方已就诉讼的相关问题协商一致,2022年年底已正式恢复建设。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9月30日调整为2024年5月8日。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5月8日调整为2025年5月8日。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