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时间 | 2011年7月18日 | 企业类型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含A、B股)审计情况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等相关服务。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及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执行审计程序、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2024年年报审计前沟通会、审计中沟通会、审计后沟通会),对公司2024年年报的整体审计计划、审前主要事项、审中拟调整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