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619.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380.3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2号)。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81,380.59
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100,000.00万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金额14,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99,125.6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如下: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90,000.00 |
减:承销保荐费用 | 19,100.00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2,061.32 |
减: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458.34 |
募集资金净额 | 268,380.34 |
减:补充流动性资金 | 12,000.00 |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 | 100,000.00 |
减: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 5,044.36 |
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 50,369.20 |
减:股份回购[注1] | 14,000.00 |
减:手续费 | 0.19 |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 12,159.08 |
余额 | 99,125.66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转入募集资金回购股份账户14,000.00万元,累计回购3,218,519股,包含交易费用的累积总成交金额为13,967.02万元,由于截至2024年末回购计划尚未完成,结余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回购股份账户中。
注2:合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8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由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2023年2月17日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1202026229900178565 | 93,446,453.9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 19000101040038396 | 163,144,547.52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 3301040160021107647 | 66,667,743.9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9010301040023277 | 667,997,830.43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585444 | 0.00 | 杭州广立测试设备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 | 121946108410505 | 84.33 | 广立微(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731909991610107 | 76.89 | 长沙广立微电子有限公司 |
合 计 | 991,256,575.8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增加全资子公司杭州广立测试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测试”)、广立微(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立微”)、长沙广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广立微”)作为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集成电路EDA产业化基地项目”募投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广立测试、上海广立微、长沙广立微的经营地址。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向上海广立微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向长沙广立微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向广立测试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502.7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450号),认为:广立微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立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四)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共计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公司自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为14,0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13,967.02万元回购股份。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1-12月,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1,159.93万元,累计收益为1,847.0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
(三)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5536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立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立微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广立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查阅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广立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本核查报告。
本保荐机构在核查后认为:广立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8,380.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150.7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380.5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 | 否 | 21,542.86 | 21,542.86 | 7,027.33 | 13,290.39 | 61.69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27,506.37 | 27,506.37 | 5,341.44 | 12,604.61 | 45.82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集成电路EDA产业化基地项目 | 否 | 34,508.09 | 34,508.09 | 17,814.91 | 29,518.57 | 85.54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 | 12,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95,557.31 | 95,557.31 | 30,183.68 | 67,413.57 | 70.55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5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回购股份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13,967.02 | 13,967.02 | 99.76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58,823.03 | 58,823.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172,823.03 | 172,823.03 | 64,000.00 | 113,967.02 | 65.93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68,380.34 | 268,380.34 | 94,150.70 | 181,380.59 | 67.5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380.3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2,823.03万元。 (1)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共计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公司自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为14,0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13,967.02万元回购股份。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杭州广立测试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测试”)、广立微(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立微”)、长沙广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广立微”)作为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集成电路EDA产业化基地项目”募投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广立测试、上海广立微、长沙广立微的经营地址。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向上海广立微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向长沙广立微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向广立测试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5,044.36万元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58.34万元,共计人民币5,502.70万元。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
(以下无正文)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1,159.93万元,累计收益为1,847.07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9,158.64万元,其中有99,125.6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有32.98万元存放于回购股份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金玉龙 | 张文召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