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 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
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华兴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华兴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延江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经审计,华兴事务所认为延江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人员安排、执行审计时间安排、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审计业务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多次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形成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进点前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沟通函》、《关于延江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初步意见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等文件。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