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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32,764,1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4,757,800股后的股本328,006,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840,189.1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最终方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2025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及资金使用安排,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284,341.52元,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350,932,441.7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629,322,298.8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30,453,481.65元。

3、鉴于公司 2024年中期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人民币的利润分配方案,本着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及资金使用安排,2024年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经审计的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依据,以总股本332,764,1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4,757,800股后的股本328,006,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840,189.1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2024 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25,003,723.16元(不含交易费用),中期分红13,120,252.20元,年度预计分红金额9,840,189.15(含税),合计47,964,164.5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5.79%。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2,960,441.3511,480,220.68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284,341.5220,871,767.2229,377,334.48
研发投入(元)40,694,773.8840,187,479.5742,405,786.96
营业收入(元)1,484,614,931.801,258,609,834.131,230,401,898.0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30,453,481.6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50,932,441.7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4,440,662.0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5,844,481.0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4,440,662.0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23,288,040.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3.10%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2023、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计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及合法合规性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使用安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

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28,684,

589.98元、人民币312,373,018.13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87%、11.43%,均低于50%。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分红,将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其他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并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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