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公告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裕忠”)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发生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4年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4年度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向福建裕忠采购原材料累计金额为112,768,324.17元(不含税)。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福建裕忠公司采购金额为29,656,397.21元(不含税)。
2025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向福建裕忠采购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元。
公司持有福建裕忠3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福建裕忠的上述日常采购交易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惠东工业园区三期1号
法定代表人:杜碧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已全部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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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有PE/PET复合纤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31NEWF33
主要股东:裕忠(厦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40%);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温文雄(30%)。
2、关联方业务情况
福建裕忠成立于2018年05月,主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的研发、生产、销售。
福建裕忠最近一个会计期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60,568,615.26 |
净资产 | -1,925,726.02 |
利润表项目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189,489,057.73 |
净利润 | 2,956,257.04 |
3、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持有福建裕忠3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福建裕忠系公司关联法人。福建裕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福建裕忠的日常采购关联交易标的主要为纤维等原材料。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福建裕忠的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定价将根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3、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福建裕忠发生的原材料采购等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公告有偿、自愿的商业规则,根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预计交易额度内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福建裕忠采购原材料,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畴。福建裕忠向公司供应纤维等原材料,系公司重要原材料供应商之一。在公司参股福建裕忠前,公司已与福建裕忠合作多年。公司取得福建裕忠30%的股权,并继续向福建裕忠采购原材料,有利于提高自身供应链稳定性,保障原材料质量和供应稳定。双方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福建裕忠向公司及下司子公司销售商品,符合其日常经营需要。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董事会意见
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上游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与公司已有多年的合作,其产品质量稳定性高,且配合度好。公司与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畴,有利于保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上述交易将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上游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与公司已有多年的合作。2025年公司与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采购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规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公告议,我们认为:公司与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有多年稳定的业务关系,拟发生的2025年日常采购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范畴,有利于保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将根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与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采购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采购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采购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