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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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顺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姚顺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顺春,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能源系统信息感知和监测、能源系统建模和智能控制、氢/氨燃烧及其诊断、碳排放监测与计量、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入选国家级高层青年人才,已发表论文140余篇,参编英文专著2部,主持科研项目2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和国际合作项目各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2020年至今,任佛山华谱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2月12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4年12月12日董事会换届选举中当选公司独立董事,自当选至2024年年末,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该期间内没有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1100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注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本人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1111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及是否胜任相关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与工作经历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现场工作2天,利用现场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运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并现场走访了公司两个园区,了解公司生产工艺、生产安全和产能投运等情况;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法人治理等情况。同时,本人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积极分享行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为聘用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以及工作经历进行审核评估,认为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事项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姚顺春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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