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层级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发挥各自的工作职能,以确保公司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决策,充分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能。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依法履职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及时向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有效的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2)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现有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通过科学的岗位价值评估工具确定每个岗位的薪酬等级,薪酬分配以岗位价值和员工贡献为主,保证薪酬的内部相对公平性。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教育管理、考勤、考核、晋升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公司持续优化中长期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并为之奋斗,实现
企业和员工共赢发展。
(3)企业文化
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在全公司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深耕发动机废气再循环系统领域,随着国家“绿水青山”的政策出台,公司迅速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乘用车以及新能源市场,逐渐形成了发动机废气再循环(EGR)系统板块、新能源板块和精密零部件板块等主营板块。同时公司还通过员工关怀福利、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活动等,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氛围。
2、风险评估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性,公司开展全面且系统的信息收集工作,对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展开评估,并采取积极应对举措。针对影响企业层面以及所有关键业务流程层面的日常事件或行为,进行预测、识别与响应,妥善应对公司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等各类风险,将企业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而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控制活动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的内部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公司通过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和管理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实施有效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在公司ERP系统和其他专项业务模块系统等设置时充分考虑不相容岗位的职责分离、互相监督和制衡,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2)办公系统控制
公司持续推进OA办公系统的优化工作,进一步规避人为操作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强化在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以及网络安全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措施,致力于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全力构建规范有序的会计工作环境。公司制定了全面的财务管理办法,以及涵盖各项具体业务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持续强化会计管理工作,致力于提升会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财务
信息系统的优化完善,稳步推进财务核算工作的信息化进程,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4)资产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5)预算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规范预算编制与审批、追加预算、预算执行与调整修正、预算考核等管理内容,明确预算的编制需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预期经济形势等因素,执行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严格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及时向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部门报告、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公司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
(6)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合同评审制度,对合同起草、合同评审、合同签署、合同移交与归档、合同履约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了专门账户存储并使所有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发行预案中所承诺的投资项目陆续投入资金。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与沟通制度,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网络和通讯设施保障公司的信息沟通。通过ERP信息管理系统、OA管理软件等现代化信息平台,同时依托例行会议、评审会、跨部门沟通会、通知等多元化方式,构建起纵横交错的信息传输网络,促使各管理层级、部门、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传递与沟通更为便捷、高效,极大提升了公司内部的协同运作效率。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等。公司内审部对公司业务进行常规检查和对部分业务进行抽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流程的要求,综合利用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检查等适当的方式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证据,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对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分别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制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误报≥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2%≤误报<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误报<利润总额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主要数据的错报或漏报,而内审部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问题,这些行为公司作为重大缺陷的认定。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重要性标准,具体如下:
重大缺陷:损失≥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2%≤损失<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损失<利润总额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2024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