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隆盛科技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柳州致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致盛”)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倪茂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倪铭先生、倪茂生先生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2024年度,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与柳州致盛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1,052.46万元,超出预计额度52.4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权限内。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柳州致盛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和北路3号办公大楼5楼,法定代表人为黄恒,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工程机械、机器设备传感器、电磁阀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通用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柳州致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4,605.34万、净利润446.19万、总资产4,730.07万、净资产2,497.12万。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柳州致盛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倪铭先生担任柳州致盛董事,综上,柳州致盛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柳州致盛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协议,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柳州致盛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公司与柳州致盛已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或订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柳州致盛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并严格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决定》。
2025年4月18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2024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2025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认,有关利害人员也遵守了回避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隆盛科技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靖韬 | 梁 石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