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00,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346,763.65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1,840,791.7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按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41,840,791.72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84,079.17元,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96,713,135.60元,减除本年度已分配的利润35,145,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99,224,848.15元。根据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9,224,848.1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78,600,000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0股,以此计算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5,14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2.99%。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维持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其他现金分红事项、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5,145,000.00(预计数) | 35,145,000.00(含税) | 22,008,000.00(含税)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346,763.65 | 47,014,684.67 | 49,914,963.71 |
研发投入(元) | 23,434,285.86 | 22,632,412.93 | 19,549,123.01 |
营业收入(元) | 471,448,384.22 | 423,608,790.56 | 422,634,327.6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58,554,391.6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99,224,848.1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2,298,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6,425,470.6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2,298,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65,615,821.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98%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92,298,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季度会议决议。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