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5-034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90,847.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278,948.02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45,821,989.48元,合并报表中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99,988,833.55元,根据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5,821,989.4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安排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45,940,697.00 | 94,8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190,847.35 | 145,967,678.12 | 107,959,512.59 |
研发投入(元) | 32,011,921.92 | 32,287,955.81 | 34,498,674.71 |
营业收入(元) | 566,543,995.50 | 939,647,063.74 | 886,986,916.9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99,988,833.5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45,821,989.4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0,740,697.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0,578,781.1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40,740,697.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98,798,552.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13%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上述指标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40,740,697.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均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安排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的相关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五、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