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21年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号)同意,截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31,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元,扣除主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8,490,640.20元后,剩余股款人民币492,226,354.55元已于2021年5月10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账户 | 金额(人民币元)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 44485001040042642 | 291,787,300.00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 44485001040042659 | 91,509,354.55 |
3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 | 801101001231824184 | 108,929,700.00 |
合计 | 492,226,354.55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33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到账资金合计 | 492,226,354.5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1,365,756.35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1,599,809.57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 339,467,456.88 |
置换发行费用 | 861,031.27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64,863,432.32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0.00 |
理财产品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面修订。本公司严格依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2021年5月1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2年7月14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44485001040042659账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2.2021年5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易门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对应项目募集资金。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0.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终止实施,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流动资金账户,并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申请办结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再使用并已办结销户程序。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4,976,221.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1,341,633.55元,拟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96,317,855.4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61号)。
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317,855.47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2021年7月9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0.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度,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期初余额0.00万元,期间公司累计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金额13,990.00万元,累计赎回短期理财产品的金额13,990.0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已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64,863,432.3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因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已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不再列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注) | 49,136.53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7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486.3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946.7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486.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3.55%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 项目终止 | 29,178.73 | 29,178.73 | 10.72 | 23,937.52 | 82.04%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是 |
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 项目终止 | 10,892.97 | 10,892.97 | - | 920.74 | 8.45%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64.83 | 9,064.83 | - | 9,088.48 | 100.26%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9,136.53 | 49,136.53 | 10.72 | 33,946.74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49,136.53 | 49,136.53 | 10.72 | 33,946.7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于2021年末正式投产,截至项目终止整体投资进度超过80%。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并使用效率更高的设施设备,且随着塑料管道行业市场环境持续调整,目前单厂产能已能满足规划区域市场需求。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不再对本项目进行募集资金投资,本募投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研发软硬件设备、研发场地的修缮以及具体实施研发项目的其他支出等。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由于近年来塑料管道行业市场环境持续调整、企业经营承压,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审慎放缓投资节奏,以期最大程度规避投资风险,故本项目整体进度缓慢。当前,公司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趋势结合企业经营实际进行重新评估,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整合资源更好地支撑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终止本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见上文“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的相关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6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97.62万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的自筹资金9,497.6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亦即募集资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