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治)
本人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充分发挥本人的经验和专长,在完善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治,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学士。2014年8月至2018年5月任天目药业(600671.SH)董事;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长城动漫(000835.SZ)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2024年9月任北京珺健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湖南豪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鑫钰海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正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
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现场了解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主动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时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建言献策。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唐治 | 7 | 4 | 3 | 0 | 0 | 否 | 5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召开会议 次数 | 实际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召开会议 次数 | 实际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
唐治 | 4 | 4 | 0 | 1 | 1 | 0 |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召开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唐治 | 1 | 1 | 0 |
本人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
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结果,掌握内部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的开展情况,认真履行相关职责。通过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了解年审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和审计结果。就财务报告中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研讨,认真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及重大风险点,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浏览公司互动易平台,参加股东大会,及时就投资者针对性问题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努力提升个人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履职。
1、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2、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开方式灵活,尤其在不便现场参会的情况下,能够为本人提供视频、电话等参会选择,确保本人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公司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支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到公司与管理层现场沟通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其进行了
监督和评估,并根据自身专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合规运作水平,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个工作日。除现场参加公司会议和考察外,还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就公司所面临的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因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毅清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作为独立董事,已事前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仔细审阅会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一致性。与公司管理层、财务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监督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此外,本人亦监督公司对外披露的临时公告,确保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在查阅天健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董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符合公司组织绩效要求的薪酬体系,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及市场化的原则。
(五)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事项,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于2024年3月4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以上过程本人均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4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还重点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有效执行,对公司的合规发展起到督导作用。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唐治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