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新增条款(以下各章节条款序号依次变动) 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相关事宜。
二、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