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14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尹洪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雨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相关原因及情况,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四)未来发展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需遵守化工行业相关业务和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信德新材、公司、本公司 | 指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德化工 | 指 | 辽宁信德化工有限公司 |
奥晟隆 | 指 | 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大连信德新材料 | 指 | 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大连信德碳材料 | 指 | 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昱泰 | 指 | 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信德胜隆 | 指 | 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信德碳基 | 指 | 辽宁信德碳基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中科能源 | 指 | 中科能源材料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香港信德投资 | 指 | SIND HOLDINGS CO., LIMITED |
香港信德 | 指 | SI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
美国信德 | 指 | SIND INTERNATIONAL LLC |
成都信泰 | 指 | 成都信泰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信德企管 | 指 | 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尚融宝盈 | 指 |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尚融聚源 | 指 | 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蓝湖投资 | 指 | 蓝湖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贝特瑞 | 指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杉杉股份 | 指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璞泰来 | 指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凯金能源 | 指 | 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中科电气 | 指 |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翔丰华 | 指 |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尚太科技 | 指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SNE Research | 指 | 韩国新能源领域咨询公司,提供电池行业全球市场研究和咨询服务 |
高工锂电(GGII) | 指 |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 |
EVTank | 指 | 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球领先的专注于电动汽车及其相关产业链研究的权威第三方机构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沥青 | 指 | 沥青是由不同分子量的碳氢化合物及其非金属衍生物组成的黑褐色复杂混合物,是高黏度有机液体的一种 |
乙烯焦油 | 指 | 乙烯焦油是乙烯裂解过程中的一种副产物 |
古马隆树脂 | 指 | 又称古马隆-茚树脂,以乙烯焦油、碳九为原料经催化聚合反应而得,产品外观为黄色、褐色、黑色块状固体,具有良好的相溶性、耐水性、耐酸碱性等 |
石油基可纺沥青 | 指 | 是一种以石油制品为原料,可以用于制备沥青基碳纤维的沥青产品 |
煤基可纺沥青 | 指 | 是一种以煤制品为原料,可以用于制备沥青基碳纤维的沥青产品 |
负极包覆材料、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 | 指 | 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添加剂的一种,包覆于石墨颗粒表面,在增强锂电池循环性能、倍率性能以及比容量等性能的同时有助于负极材料定型 |
碳纤维可纺沥青 | 指 | 通过专有工艺制成的一种特殊性能的沥青,经过纺丝、碳化等生产工艺处理后,得到沥青基碳纤维产品 |
碳纤维 | 指 | 由碳元素组成的一种特种纤维,具有耐高温、抗摩擦、导电、导热及耐腐蚀等特性,外形呈纤维状、柔软、可加工成各种织物 |
沥青基碳纤维 | 指 | 以沥青等富含稠环芳烃的物质为原料,通过聚合、纺丝、不熔化、碳化处理的制备的一类碳纤维 |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 | 指 | 一种橡胶助剂,可以使得橡胶分子间的作用力降低,从而降低橡胶的玻璃化温度,令橡胶可塑性、流动性,便于压延、压出等成型操作,同时还能改善硫化胶的某些物理机械性能,如降低硬度和定伸应力、赋予较高的弹性和较低的生热、提高耐寒性等 |
裂解萘馏分 | 指 | 裂解萘馏分主要成分为多环芳烃,可用于提取工业萘以及作为碳黑原料使用 |
克容量 | 指 | 单位质量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 |
充放电倍率 | 指 | 充放电倍率=充放电电流/额定容量。充放电倍率是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充放电倍率越高,通常意味着电池功率越大,充放电速度越快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信德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349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信德新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Liaoning Xinde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Xinde New Materia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尹洪涛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文圣路295号四层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1003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6318 | ||
公司网址 | www.lnxdhg.com | ||
电子信箱 | ysy@dlaosl.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婷 | 张海龙 |
联系地址 |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
电话 | 0411-85235213 | 0411-85235213 |
传真 | 0419-5169858 | 0419-5169858 |
电子信箱 | ysy@dlaosl.com | ysy@dlaosl.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春燕、简乾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 邓俊、李宁 | 2022年9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810,088,030.53 | 948,852,531.26 | -14.62% | 903,719,082.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041,728.17 | 41,295,464.46 | -180.01% | 148,986,26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6,675,873.19 | 10,106,717.24 | -660.77% | 136,793,803.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287,116.09 | -67,005,311.53 | 84.65% | -69,925,980.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68 | 0.4049 | -180.71% | 1.79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68 | 0.4049 | -180.71% | 1.79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 | 1.48% | -2.69% | 13.5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3,026,773,808.02 | 3,155,903,972.48 | -4.09% | 3,031,719,976.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85,760,914.02 | 2,767,574,514.13 | -2.96% | 2,802,081,964.2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810,088,030.53 | 948,852,531.26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5,296,650.08 | 18,988,886.97 | 销售材料、销售废品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804,791,380.45 | 929,863,644.29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34,103,068.85 | 226,740,058.40 | 204,615,685.23 | 244,629,218.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850,643.04 | -2,314,275.19 | -6,849,005.94 | -12,027,80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655,452.71 | -10,186,088.86 | -14,011,204.08 | -12,823,127.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091,902.42 | 79,401,087.08 | -11,239,356.46 | 31,643,055.7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77,619.28 | -943,288.83 | -115,312.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48,820.88 | 2,092,162.02 | 1,768,181.6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3,088,927.17 | 36,996,525.34 | 11,007,162.8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42,659.29 | -1,669,969.96 | -84,571.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39,486.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93,450.90 | 5,460,179.15 | 382,996.0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387.11 | -173,497.80 | ||
合计 | 23,634,145.02 | 31,188,747.22 | 12,192,464.1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股份支付成本 | 2,439,486.45 | 一次性股份授予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处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公司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精细化工行业。精细化工是当今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上游原料主要是乙烯焦油和树脂等大宗化工产品,通过一系列工艺生产负极包覆材料,作为包覆剂和粘结剂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生产,是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上游关键材料。因此,包覆材料行业受锂离子电池行业和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双重影响较大。
(二)行业状况及发展趋势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并积极向下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领域拓展。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主要影响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首充效率、安全性和循环寿命等性能,是锂离子电池最重要的原材料构成之一;而负极包覆材料可以有效提升负极材料的首充可逆容量、循环稳定性以及电池倍率性能,是提升负极材料性能的重要原料之一。因此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前景与锂离子电池市场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公司在产业链所处位置及锂离子电池产业链情况如下:
注:蓝色区块为公司所处产业链的位置。
近年来,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共识,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重大战略选择。锂离子电池产业作为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等领域,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为锂离子电池负极行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负极包覆材料行业亦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1、锂离子电池行业市场状况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了《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显示,2024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1545.1GWh,同比增长28.5%。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1214.6GWh,同比增长36.9%,较2023年增速高2.6个百分点,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78.6%,出货量
占比继续提升。预计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在2030年将达到5127.3GWh。
(1)动力电池
近年来,受益于各国清洁能源战略引导和政策指引,新能源汽车在续航里程、便利补能等方面综合优势提升,以及终端渠道扩展及基础设施配套日益完善等多方面积极因素,全球新能源车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市场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1,105万辆,同比增长40.2%,渗透率提升至48.9%;新能源商用车销量为53万辆,同比增长28.9%,渗透率提升至17.9%。海外市场方面,根据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数据,2024年欧洲31国实现新能源乘用车注册量295万辆、渗透率为22.7%;根据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美国电动汽车销量实现了增长,从2023年的140万辆增至170万辆。新能源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单车带电量的逐步提升带动动力电池市场增长,根据 SNE Research 统计,2024年全球新能源车动力电池使用量达894.4GWh,同比增长27.2%。因此,随着新能源在售车型数量快速增加、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充换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等因素,全球新能源车市场需求有望持续增长,进而带动动力电池行业规模进一步提升。
(2)储能电池
近年来,在各国能源转型加速和政策推动等因素影响下,储能行业迎来蓬勃发展。国内市场方面,我国多个省份相继发布强化支持政策,共享储能示范省份持续增多,辅助服务费用纳入工商业用户电价,储能需求增长迅速。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容量356.5GW,同比增长21.8%;受益于政策支持且储能成本下降提升项目经济性,储能需求快速增长。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2024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109.8GWh,同比增长136%。海外市场方面,美国简化发电机组并网流程,并网节奏加快,带动配套储能需求增长;欧洲多国及海外其他地区不断出台支持政策,储能招标规模持续增长。此外,随着智能应用的快速发展,势必推动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加速,成为储能市场发展的新动力。根据SNE Research统计,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301GWh,同比增长62.7%。未来随着下游需求侧场景大范围铺开,如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储能调峰、分布式电力及微网、5G基站大规模建设、海外家庭储能等市场放量,预计储能锂电市场将开启较快发展。
(3)消费类锂离子电池
除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代表的成熟型电子产品外,随着5G、物联网、AI等技术的进步,蓝牙耳机、可穿戴设备、智能音箱、便携式医疗器械、无人机、车载记录仪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不断涌现,生产企业逐渐增多,促使全球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需求持续增长。与此同时,随着人们消费观念逐渐转变,对功能多样的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接受程度不断提升,以及未来消费电池下游应用场景趋于多元化,锂离子电池作为便携式移动能源仍具备增长空间。根据高工锂电(GGII)统计,2024年,中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包括电动工具、软包数码)出货量超过 55GWh,同比增长14%。
2、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市场状况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目前主要包括石墨负极材料和硅基负极材料两大类。石墨负极材料因具有稳定性高、导电性好、来源广等优点,被认为是目前较为理想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特别是天然石墨与人造石墨的有效补充与组合,稳固了石墨类负极在负极材料中的地位。尽管容量接近理论上限,但得益于技术、价格和成熟配套产业优势,石墨类负极仍是当前主流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硅基负极材料具有克容量高、硅元素地质储存量丰富等优势,是最被期待的电池负极材料。 硅基负极材料的应用推广有望迎来加速,提升负极包覆材料的市场需求。 根据高工锂电(GGII)统计,2024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208万吨,较2023年同比增长26%,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分别为181万吨和26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占总体出货量比重达87.02%。因此,石墨负极材料为当前负极材料的主流。
2024年,受锂离子电池产业整体较快的发展势头和增长速度影响,负极材料行业规模继续保持同比增长,特别是适配新一代“快充”“超充”动力电池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销量实现大幅增长。未来,在双碳经济、绿色发展理念的驱动下,以节能降耗、清洁环保为导向的新能源、新动力的发展趋势和速度日益强劲,锂离子电池作为可持续发展新能源的代表,在动力、储能、消费领域加速渗透,造就了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巨大的市场需求。
3、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市场状况
公司产品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因其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化学稳定性和高温性能,可以从隔离电池正负极、允许锂离子通过、防止高温引起的电池爆炸等方面提高锂离子电池的综合性能,使得锂离子电池较传统的铅酸、镍镉电池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环保性及安全性等方面优势更加明显,因此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航天航空、医疗及数码类电子产品等锂离子电池领域。
近年来,得益于锂离子电池下游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规模的爆发式增长,推动负极材料及负极包覆材料持续处于高景气周期,行业发展速度迅猛,产能持续进行扩张。但自2023年以来,随着锂电产业竞争加剧以及产业链整体降本的影响,负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呈现白热化状态。受上述多重因素影响,负极包覆材料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调整,行业总体盈利水平处于历史低位,行业产能利用率分化现象明显。与此同时,受新技术趋势和新产品市场等影响,特别是随着动力电池领域对“快充”乃至“超充”性能的追求,对负极包覆材料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提出了挑战。以公司为代表的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和生产能力的负极包覆材料厂商,在长期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基础上,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实现差异化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并在负极包覆材料产品迭代中继续保持较高的市场份额。从中长期来看,一方面基于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特别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负极包覆材料行业仍具备持续快速增长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受本轮行业竞争以及新技术迭代的影响,锂电产业链届时将呈现“技术驱动、头部集中、需求分化”的特点,势必对负极包覆材料的功能性和适配性要求进一步提升,而具备持续技术迭代能力的负极包覆材料厂商或迎来新一轮发展周期。
4、沥青基碳纤维产品市场状况
碳纤维作为国家战略重点发展行业,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当前国内碳纤维行业依然处于成长期,未来5-10年,伴随着政策支持和技术进步驱动,以及工业级应用场景打开,碳纤维行业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沥青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具有杂质少、导热系数低、抗氧化性强、使用寿命长、及卓越的耐腐蚀等优良性能,是国际公认的最佳真空保温材料之一,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半导体芯片行业、热工装备、军工制品等真空炉行业,是真空热场系统的重要耗材。随着新能源汽车、半导体芯片、光伏发电、军工领域等应用的不断探索,对真空保温材料的需求迅速扩大且要求逐渐提高,通过技术研发的不断投入,沥青基碳纤维的强度、模量、耐热性纯度等关键指标也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沥青基碳纤维行业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5、副产品市场状况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作为橡胶增塑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可以使得橡胶分子间的作用力降低,从而降低橡胶的玻璃化温度,加强橡胶的可塑性和流动性,便于压延和压出等成型操作,同时还能改善硫化胶的部分物理机械性能,如降低硬度和定伸应力、赋予较高的弹性和较低的生热、提高耐寒性等。汽车工业是橡胶助剂最大的下游应用领域。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研报数据显示,轮胎和汽车是橡胶助剂消耗量最大的两个下游。未来随着中国人均GDP持续增长、城镇化率提升及公路基础设施愈发完善,预计中国汽车市场规模将继续增长,带动橡胶助剂行业维持增长。橡胶轮胎作为易耗品,未来在新车生产需求和存量汽车轮胎更换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将维持行业增长。
裂解萘馏分是乙烯焦油经采用减压、低聚合分离制备古马隆树脂过程中得到的副产品,可用于提取工业萘以及作为炭黑原料使用。
综上,在双碳经济、绿色发展的驱动下,以节能降耗、清洁环保为导向的新能源、新动力的发展趋势和速度日益强劲。新能源锂离子电池作为可持续发展新能源的代表,在现有的动力、储能、消费电子领域将加速渗透,造就了锂离子电池及其产业链相关材料巨大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碳纤维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正处于政策、技术、市场“三浪叠加”的黄金发展期,在传统需求稳步增长的情况下,有望随着轻量化转型迎来历史性机遇。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持续深耕负极包覆材料领域,拥有丰富生产工艺经验和创新技术储备,产能行业领先,产品指标优良、供应能力稳定、客户粘性较强,作为负极包覆材料领域行业龙头,公司产品矩阵完善,拥有2大品类、4种规格、10余型号覆盖不同软化点的成体系负极包覆材料产品,可满足常规、快充、超充、硅基及钠离子电池等不同技术路线的负极包覆材料需求,是行业内少数可以做到覆盖主流产品软化点范围的负极包覆材料厂商。公司长期服务于贝特瑞(835185.OC)、璞泰来(603659.SH)、杉杉股份(600884.SH)、中科电气(300035.SZ)、尚太科技(001301.SZ)和凯金能源等知名负极厂商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依托负极包覆材料的技术积累,积极向下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领域延伸,凭借一体化产业链降本能力、持续技术研发投入以及差异化的产品定位,公司规模稳步增长,行业地位持续提升,是行业领先的碳基新型材料供应商,
(四)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公司所在的负极包覆材料行业属于细分行业,针对性政策较少,2024年以来行业下游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时间 | 颁布单位 | 政策名称 | 内容要点 |
2024年1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 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推进储能能力建设,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保障,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能源电力清洁低碳转型,现就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 |
2024年3月 | 国务院 |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 |
2024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 通过规范并网接入、优化调度方式、加强运行管理等措施,明确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和技术要求,持续完善新型储能调度机制,保障新型储能合理高效利用,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 对于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7,000元至10,000元的一次性定额补贴。 | |
2024年5月 | 国务院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 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
生态环境部、发 改委、工信部等十五部门 | 《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 优先聚焦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制定发布核算规则标准。力争在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领域推动制定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 | |
2024年6月 | 工信部 |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 | 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对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单体及电池组的能量密度、功率密度、 循环寿命、容量保持率等产品性能指标进行了规定。 |
2024年7月 |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 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每辆车平均补贴6万元,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 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加力支持消 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 换新能力,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等。 | |
2024年8月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 | 《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 购车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补贴标准由原来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还将置换更新也纳入补贴范围等。 |
2024年11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 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从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全面规定。 |
2024年12月 | 国务院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 明确到2027年,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 2 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优化选择适宜新型储能技术,高质量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发挥功效的新型储能电站。优化新型储能调度运行,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增强本地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应用尽用。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包括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建立健全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 |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业务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碳基新型材料供应商,长期致力于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领域的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商提供品类全、质量优、性价比高、覆盖不同软化点范围的成体系负极包覆材料产品,并积极向下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领域拓展,构建以沥青基碳纤维短切纤维、软毡、硬毡、复合毡为核心,相关制品为支撑的碳纤维产品体系,助力新能源行业持续发展。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有负极包覆材料和沥青基碳纤维制品,副产品是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和裂解萘馏分。
1、负极包覆材料
负极包覆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类、储能类、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负极等领域。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作为锂离子电池四大组成材料之一,通过在石墨表面包覆一层沥青,可以提高石墨材料的振实密度,减少了材料的比表面积,并同时改善了材料与电解液的相容性。在充放电循环过程中,锂离子可以插入,电解液大分子不能插入,有效降低了溶剂化锂离子的共插入对负极造成的破坏。此外,硅基负极材料兼具较高容量和较低膨胀性能,提高负极的循环稳定性,而负极包覆材料可解决硅基负极材料体积膨胀问题,在硅材料表面不仅可以为负极提供较高的比容量,提高电极的导电性能,并且可缓冲硅材料在充放电过程中的体积剧烈变化,使得硅材料结构不易被破坏,保持电极结构的完整性。负极包覆材料是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公司负极包覆材料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奥晟隆、大连信德碳材料和成都昱泰生产并对外经营销售。报告期内,奥晟隆现有产能为2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和0.5万吨碳纤维可纺沥青,公司已于2020年底实现全部投产,是较早布局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的企业之一,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和客户渠道资源;大连信德碳材料“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项目”一期年产1.5万吨项目已于2022年11月顺利投产,该项目将原料端向上游延伸至乙烯焦油,具有一体化产能优势,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也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成都昱泰系公司2023年7月通过收购取得,并通过核心技术改造升级和工艺流程赋能,产能达到3万吨/年,具有良好的成本优势与区位优势。此外,依托先进的工艺优势,公司生产的负极包覆材料性能稳定,且产品参数可根据锂离子电池负极厂商产品设计要求进行调整,按需定制。综合来看,公司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业务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行业领先优势。
2、沥青基碳纤维制品
公司所生产的负极包覆材料中,有少量专有工艺产品可作为沥青基碳纤维原料,使用该原料可以纺制出合格的通用型沥青基碳纤维。通用型沥青基碳纤维主要用于民用市场,一方面可以用做保温隔热材料,另一方面可以将通用型沥青基碳纤维与其他材料进行复合以扩大其应用范围,借助其与其他材料的复合提高复合材料的整体性能。如用于取代石棉制品,以及用于水泥、塑料、橡胶等非结构材料的增强,是新一代增强纤维产品。
公司沥青基碳纤维制品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大连信德新材料生产并对外经营销售。报告期内,产品聚焦于高温热场隔热保温领域,目前已掌握核心技术工艺,拥有从预氧化、碳化、石墨化、纯化到制品的一体化生产能力,研发生产的碳毡系列产品经特种技术粘合、固化、定型、碳化、高温处理等工艺形成,具有紧凑、质轻、高纯、耐用等特点,可广泛适用于光伏晶硅制造热场、半导体热场、粉末冶金热场等多种行业保温场景。随着企业技术攻关与突破,沥青基碳纤维的强度、模量、耐热性纯度等关键指标也将进一步优化,制成碳/碳复合材料,实现应用领域多元化布局。
3、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和裂解萘馏分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为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具有经济价值。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作为橡胶增塑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在橡胶加工过程中的应用十分广泛。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可以使得橡胶分子间的作用力降低,加强橡胶的可塑性和流动性,便于压延和压出等成型操作,同时还能改善硫化胶的部分物理机械性能,如降低橡胶硬度、赋予橡胶较高的弹性和提高橡胶耐寒性等。裂解萘馏分是乙烯焦油经采用减压、低聚合分离制备古马隆树脂过程中得到的副产品,可用于提取工业萘以及作为炭黑原料使用。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乙烯焦油和古马隆树脂。公司采购地集中在辽宁、黑龙江、四川等省份,公司采取“按需采购”和“战略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需采购”模式下,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提交原材料采购计划单,经审批后,由采购部按照采购计划单要求进行采购。“战略采购”模式下,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锁定供应商的对外供货量,月末按照实际入厂数量进行结算。原料到厂后,公司质检部进行化验检测,合格后验收入库。由内勤人员与保管人员核实确认数量后,填写ERP入库单办理入库。
公司原材料采购渠道稳定且供应充足。公司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天然气。公司上游原材料、能源动力市场供给充足,基本不会受到资源或其他因素限制。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为主,辅以计划生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当期订单和销售部门预测的销售计划,结合成品实际库存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在当期实际操作时,生产部门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的客户主要为生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厂家,公司与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厂家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销售模式均为直销。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具备满足国内现有市场需求的能力,并密切关注下游需求量的变化,适时调整投产计划,以适应下游需求波动。公司生产的负极包覆材料中,有少量专有工艺产品可作为沥青基碳纤维原料,销售给下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厂家或作为原料生产沥青基碳纤维。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裂解萘馏分等副产品应用范围比较广泛,销售模式均为直销。随着公司产能的逐步增加,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副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寻找新的应用领域。
4、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发展趋势
目前,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所处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模式等综合考量后确定的。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锂离子电池行业需求快速发展
在全球能源结构调整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锂离子电池行业在动力、储能市场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动力电池方面,随着优质新能源车型的快速增加,充换电等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智能化体验的提升,各国家和地区对新能源车市场重视度的不断提高,全球新能源车市场持续增长,带动动力电池行业规模较快提升。储能电池方面,在各国清洁能源转型目标推动下,随着风电光伏装机比例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要求提高、储能技术进步及系统成本下降,储能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2、公司积极扩建产能有效提升市占率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情况积极进行产能扩张。2022年大连长兴岛生产基地在原有产能2.5万吨/年的基础上,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一期项目1.5万吨/年产能顺利投产;2023年公司成功收购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积极推进产线技改升级,产能提升到3万吨/年。截止到目前,公司形成大连长兴岛、成都彭州南北两大生产制造基地布局,拥有负极包覆材料产能合计7万吨/年。依托良好的区位布局和领先的规模优势,有效提升了下游客户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对于公司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3、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在生产制造方面,通过升级生产设备,优化生产流程,释放原有产线产能潜力,同时投建一体化产线实现产能扩张并向原材料上端拓展,实现降本增效;在技术研发方面,坚持持续研发投入、吸引人才团队、强化外部合作等多种举措,积极推进前瞻性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优化,不断提升公司负极包覆材料业务的技术工艺优势,生产出适配“快充”“超充”性能的差异化负极包覆材料,推动负极包覆材料整体销售量的提升;在市场拓展方面,聚焦主流核心客户市场需求,不断深化与战略客户的稳定合作,深挖潜力重点客户,大力拓展布局新客户。基于长期行业深耕,公司拥有2大品类、4种规格、10余型号覆盖不同软化点的成体系负极包覆材料产品,是行业内少数可以做到覆盖主流产品软化点范围的负极包覆材料厂商之一。同时可根据客户对于不同软化点和结焦值产品的需求,生产出满足客户要求的负极包覆材料产品。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乙烯焦油 | 按需采购/战略采购 | 82.62% | 否 | 3,436.44 | 3,085.36 |
古马隆树脂 | 按需采购 | 5.11% | 否 | 3,822.01 | 3,773.61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本报告期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整体降低,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要原材料乙烯焦油价格和石油价格关联度较高,随着本报告期石油价格走低,全年采购价格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二是公司积极调整采购策略,拓宽原料采购渠道,严格控制采购成本。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负极包覆材料 | 成熟阶段 | 公司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研发团队,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80人,在员工总数中占比为13.61%,其中核心技术人员5人。 | 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147项专利,其中11项为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136项为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10年。 | 公司设有碳材料研发中心;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负极包覆材料 | 8.5万吨/年 | 70.41% | 1.5万吨/年 | 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二期1.5万吨/年产能尚未建设完成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长兴岛精细化工创新园) | 负极包覆材料、催化剂、高性能聚合物材料单体及医药中间体等 |
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 | 负极包覆材料、石油树脂、环氧乙烷衍生品、聚醚多元醇等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目前的产品为负极包覆材料、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裂解萘馏分及沥青基碳纤维制品,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公司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2012)》,公司生产其现有产品无须办理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也不存在特许经营权的情形。现有经营资质如下表所示:
主体 | 资质名称 | 颁发单位 | 行业类别/许可 范围 | 有效期限 | 证书编号 |
奥晟隆 | 排污许可证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 | 自2022年04月19日至2027年04月18日止 | 91210244MA0UBWPR1Y001V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碳纤维可纺沥青、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E30271R0M-2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碳纤维可纺沥青、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的生产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Q30358R0M-2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碳纤维可纺沥青、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S40249R0M-2 |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赛昇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的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价值创造的过程有关的以及供销存财协同管控能力建设相关的两化融合管理活动。 | 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止 | AIITRE-007231IlMS0266701 | |
大连信德 碳材料 | 排污许可证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锅炉 | 自2022年07月08日至2027年07月07日止 | 91210244MA10FLWQ49001V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碳纤维可纺沥青的生产及其副产品有机热载体(裂解萘馏分)、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的销售及相关管理活动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E30271R0M-1 |
大连信德 碳材料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碳纤维可纺沥青的生产及其副产品有机热载体(裂解萘馏分)、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的销售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Q30358R0M-1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碳纤维可纺沥青的生产及其副产品有机热载体(裂解萘馏分)、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的销售及相关管理活动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S40249R0M-1 |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乙烯、煤焦油、石脑油、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甲基叔丁基醚、苯、乙苯、粗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乙烯[稳定的]、邻苯二甲酸酐[含马来酸酐大于0.05%] | 自2021年07月02日起至2024年07月01日止 | 大长应经(乙)[2021]103251 | |
大连信德 新材料 | 排污许可证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自2023年01月19日至2028年01月18日止 | 91210244MA0YE91135001V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 自2024年03月05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E30271R0M-3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Q30358R0M-3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S40249R0M-3 | |
成都昱泰 | 排污许可证 |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自2022年05月08日至2027年05月07日止 | 915101823505689905001P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合源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石油树脂、船燃组份油的设计开发和制 造 | 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7年10月29日止 | 70524Q0197R0M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 合源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石油树脂、船燃组份油的设计开发和制 造 | 自2024年09月30日起至2027年09月29日止 | 70524S0170ROM | |
环境管理体系 | 合源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石油树脂、船燃组份油的设计开发和制 造 | 自2024年09月30日起至2027年09月29日止 | 70524E0171ROM | |
信德新材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碳纤维可纺沥青的研发生产及其副产品有机热载体(裂解萘馏分)、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的销售;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Q30358R0M |
信德新材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碳纤维可纺沥青的研发生产及其副产品有机热载体(裂解萘馏分)、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的销售;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E30271R0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 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碳纤维可纺沥青的研发生产及其副产品有机热载体(裂解萘馏分)、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的销售;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 自2024年02月07日起至2027年02月06日止 | 04324S40249R0M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以科技为先导,配备国内顶尖级工程师和专业的技术研发人员,通过十余年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建设,在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领域积累了丰富行业经验,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及工程化应用能力:持续进行核心技术迭代和生产工艺改进,促使产线从材料、工艺到性能不断提升与完善;通过生产设备及产线自行设计,建设能耗成本低、自动化程度高的“一体化产能”,巩固和提升行业领先优势;具备负极包覆材料全产线设计、施工、运行的一体化建设和运营能力。公司整体研发及技术创新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和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设有辽宁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拥有147项知识产权,是国内负极包覆材料产品相关专利数量最多的企业。此外,公司成立辽宁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产学研基地,还与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工业大学、湖南大学等多家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长期技术合作关系,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的深度融合。综上所述,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技术研发能力。
(二)产品质量优势
依托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产品性能稳定、品质卓越,可以很好地满足客户的要求。公司产品矩阵完善,积累了2大品类、4种规格、10余型号覆盖不同软化点范围的成体系负极包覆材料产品。公司还可通过调整生产工艺和技术参数,满足客户对于不同软化点和结焦值产品的需求,且质量稳定。与同行业竞争对手
相比,在相同软化点产品下公司产品结焦值上限更高、范围更广,喹啉不溶物及灰分含量更低,相应杂质含量更少,包覆效果更佳。
(三)品牌客户优势
公司依托优秀的自主研发能力、精细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快速的市场反应机制积累了众多大客户的信任,也为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重要的市场地位。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与贝特瑞、璞泰来、杉杉股份、中科电气、尚太科技和凯金能源等负极材料的龙头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或框架协议形成持续稳定的客户关系,且拥有较高的销售占比,是公司未来业绩的强力保障。同时,公司除继续深化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还积极拓展新客户,为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助力。
(四)产能规模优势
公司规模优势突出,供应能力稳定,现拥有负极包覆材料产能7万吨/年,可以有力地支持公司产品批量化、高品质的快速交付。公司工艺流程经过专业优化,以及工艺自动化率的不断提升,使得单位产品生产人员数量、单位产品能耗等指标显著降低,单位成本具有较明显优势,产品规模效应显著。此外,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公司原料采购量较大,具有一定的采购议价能力和价格优势。
(五)行业先发优势
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多年,是国内较早布局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的企业之一,具有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先发优势,随着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储能类锂离子电池和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需求不断增长,负极包覆材料也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间和发展潜力。
负极包覆材料关系到负极材料的性能和质量问题,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链体系,都要经过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一般为半年到一年,且对供应商产能规模、供应保证能力、批次稳定性等具有较高要求,率先进入下游供应链的企业,将在短时间内形成较高的认证壁垒,这将保证公司在一定周期内保持较高的市场份额。
(六)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其中既有多年从事包覆材料领域的技术人才,也有从业务一线成长起来的行业专家,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研发和市场拓展经验,确保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与技术的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保持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保障公司具有持续的竞争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大部分业务骨干持有公司股票,有利于公司保持管理层及核心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各职能部门能够在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所长并协同一致,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综上,公司具备稳定供应能力优势、客户群体稳定优势和产能合规扩张优势,竞争优势较强,行业地位突出。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直以来,公司深耕新能源领域,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近年来,随着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规模的爆发式增长,推动负极包覆材料行业持续处于高景气周期,市场需求逐年递增,产能规模不断扩张,众多企业和资本纷纷涌入。尽管锂电产业发展趋势长期向好,但短期调整波动难免。自2023年以来,受锂电产业竞争加剧以及产业链整体降本的影响,锂电材料行业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调整并持续在底部区间运行,负极包覆材料行业总体盈利水平也压缩至历史低位,产能利用率分化现象明显,行业格局面临优化与重塑。面对复杂的整体环境,在股东的大力支持和管理层的有效配合下,公司保持战略定力,积极推动落实多种举措,确保企业平稳发展。
在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全年动态调节产能利用率,全力消化库存积压,调整库存降至合理水平。同时不断优化产线工艺,积极排产“快充”“超充”等高倍率动力电池适配的负极包覆材料产品,以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电池升级需求。通过更大力度的市场拓展和渗透,公司负极包覆材料全年实现销售6万余吨,较2023年同比增长93.53%,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产品体系和指标性能实现升级迭代;沥青基碳纤维在不断提升原丝拉伸强度的基础上,攻克了多项技术难题,构建起以短切纤维、软毡、硬毡、复合毡为核心的产品体系,逐步进行客户认证并开始小批量供货,实现从乙烯焦油到沥青基碳纤维制品的完整产业链延伸。然而,受锂电产业链整体降本趋势的传导和行业竞争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负极包覆材料价格有所下降,叠加去化2023年末库存导致产能利用率未达到最佳水平,以及沥青基碳纤维业务处于市场推广期等影响,相较于上一年度,公司全年业绩承压。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聚焦于负极包覆材料的技术深耕,依托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的“双轮驱动战略”,凭借较强研发实力和深厚的工艺积累,紧跟“快充”“超充”等高倍率动力电池行业发展趋势和设计理念,实现差异化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和稳定供货,并在锂电产业去库存和产品升级迭代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在充分发挥大连长兴岛研发基地研发能力的基础上,新建辽宁鞍山研发基地,有效汇集一批行业技术人才,持续加大新产品研究以及对应生产工艺、设备的开发,为产品不断升级迭代和公司创新发展持续注入动力。经过研发团队的不懈努力和持续探索,公司全年获授知识产权超30余项,实现知识产权数量大幅跃升。公司及所属企业先后荣获2024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创客中国二等奖、创客大赛国赛中国500强等荣誉资质以及入选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目录。
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持续推动南北两大生产基地的协同生产、发货及售后服务,构建一致性服务标准,有效强化了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提高运行效率与风险管控,提升客户体验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客户黏性;公司在巩固和提升既有客户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组建海外市场拓展团队,通过"存量客户海外项目配套+增量客户精准开拓"双轨策略,加速负极包覆材料全球市场份额突破,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负极包覆材料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定聚焦碳基新型材料领域,在行业中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推动公司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810,088,030.53 | 100% | 948,852,531.26 | 100% | -14.62% |
分行业 | |||||
精细化工行业 | 804,791,380.45 | 99.35% | 929,863,644.29 | 98.00% | -13.45% |
其他 | 5,296,650.08 | 0.65% | 18,988,886.97 | 2.00% | -72.11% |
分产品 | |||||
负极包覆材料 | 332,906,828.33 | 41.10% | 337,791,838.84 | 35.60% | -1.45% |
裂解萘馏分 | 312,839,795.22 | 38.62% | 390,175,048.94 | 41.12% | -19.82% |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 | 142,138,886.53 | 17.55% | 188,172,037.96 | 19.83% | -24.46% |
树脂 | 13,521,358.40 | 1.67% | 10,970,304.42 | 1.16% | 23.25% |
碳纤维制品 | 3,384,511.97 | 0.42% | 2,754,414.13 | 0.29% | 22.88% |
其他 | 5,296,650.08 | 0.65% | 18,988,886.97 | 2.00% | -72.11% |
分地区 | |||||
国内 | 807,871,903.74 | 99.73% | 948,852,531.26 | 100.00% | -14.86% |
国外 | 2,216,126.79 | 0.27% |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810,088,030.53 | 100.00% | 948,852,531.26 | 100.00% | -14.62%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业务 | ||||||
负极包覆材料业务 | 332,906,828.33 | 317,718,210.15 | 4.56% | -1.45% | 18.08% | -15.79% |
分产品 | ||||||
负极包覆材料业务 | 332,906,828.33 | 317,718,210.15 | 4.56% | -1.45% | 18.08% | -15.79% |
分地区 | ||||||
国内 | 330,690,701.54 | 315,868,505.46 | 4.48% | -2.10% | 17.39% | -15.87% |
国外 | 2,216,126.79 | 1,849,704.69 | 16.53% |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332,906,828.33 | 317,718,210.15 | 4.56% | -1.45% | 18.08% | -15.7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产品或业务相关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适用 □不适用
产品类型 | 结焦值(%) | 喹啉不溶物(%) | 灰分(%) | 40℃运动粘度(mm2/s) | |
固态负极包覆材料 | 低温 | 35.0≤结焦值≤49.9 | ≤0.5 | ≤0.08 | / |
中温 | 50.0≤结焦值≤63.0 | ≤0.5 | ≤0.08 | / | |
中高温 | 63.1≤结焦值≤73.9 | ≤0.5 | ≤0.08 | / | |
高温 | 74.0≤结焦值≤80.0 | ≤0.5 | ≤0.08 | / | |
液相负极包覆材料 | 5.0≤结焦值≤30.0 | - | ≤0.10 | 20-600(常温为液体) |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可生产产品的结焦值上限普遍较高,喹啉不溶物及灰分含量较低;同时,公司产品可以覆盖的结焦值范围较广,产品体系更为丰富,更能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
□适用 ?不适用
不同产品或业务的产销情况
产能 | 在建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产量 | |
分业务 | ||||
负极包覆材料业务 | 7万吨/年 | 1.5万吨/年 | 70.41% | 49,287.27吨 |
分产品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精细化工行业 | 804,791,380.45 | 764,777,677.74 | 4.97% | -13.45% | -4.25% | -9.14% |
分产品 | ||||||
负极包覆材料 | 332,906,828.33 | 317,718,210.15 | 4.56% | -1.45% | 18.08% | -15.79% |
裂解萘馏分 | 312,839,795.22 | 275,372,728.56 | 11.98% | -19.82% | -25.35% | 6.52% |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 | 142,138,886.53 | 126,899,523.39 | 10.72% | -24.46% | -15.94% | -9.05% |
碳纤维制品 | 3,384,511.97 | 8,869,215.45 | -162.05% | 22.88% | 871.58% | -228.91% |
分地区 | ||||||
国内 | 802,575,253.66 | 762,927,973.06 | 4.94% | -13.69% | -4.48% | -9.17%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804,791,380.45 | 764,777,677.74 | 4.97% | -13.45% | -4.25% | -9.1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负极包覆材料 | 49,287.27吨 | 60,478.42吨 | 332,906,828.33 | 下降 | 行业竞争加剧 |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 | 46,101.91吨 | 36,557.22吨 | 142,138,886.53 | 平稳 | |
裂解萘馏分 | 84,615.84吨 | 69,269.91吨 | 312,839,795.22 | 下降 | 行业竞争加剧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负极包覆材料 | 销售量 | 吨 | 60,478.42 | 31,250.63 | 93.53% |
生产量 | 吨 | 49,287.27 | 43,777.14 | 12.59% | |
库存量 | 吨 | 7,994.90 | 19,186.06 | -58.33% | |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 | 销售量 | 吨 | 36,557.22 | 48,058.65 | -23.93% |
生产量 | 吨 | 46,101.91 | 44,356.26 | 3.94% | |
库存量 | 吨 | 10,662.95 | 1,118.26 | 853.53% | |
裂解萘馏分 | 销售量 | 吨 | 69,269.91 | 84,101.09 | -17.63% |
生产量 | 吨 | 84,615.84 | 76,261.42 | 10.95% | |
库存量 | 吨 | 23,618.17 | 8,272.24 | 185.51%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随着锂电池在动力、储能、消费等领域加速渗透,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的市场需求增加,同时公司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因此2024年负极包覆材料销售量同比大幅提升。鉴于年初库存较高,公司全年动态调节产能利用率,全力消化库存积压,报告期末调整库存降至合理水平。
2、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裂解萘馏分的市场需求阶段性减少,致使本期销量下降,期末库存量增加。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精细化工行业 | 直接材料 | 628,665,191.40 | 82.20% | 681,130,306.12 | 85.28% | -7.70% |
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较上年略有下降,主要是因本报告期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成本有所下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下降7.70%,主要是副产品销量较上年减少,营业成本随之减少。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增加2家子公司和3家孙公司。其中,2家子公司为辽宁信德碳基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 SIND HOLDINGS CO., LIMITED ;3家孙公司为成都信泰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SIND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 SIND INTERNATIONAL LLC,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67,800,726.9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5.4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09,590,372.86 | 13.53% |
2 | 客户2 | 102,263,412.58 | 12.62% |
3 | 客户3 | 71,423,787.54 | 8.82% |
4 | 客户4 | 51,663,164.59 | 6.38% |
5 | 客户5 | 32,859,989.38 | 4.06% |
合计 | -- | 367,800,726.95 | 45.4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78,379,028.2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72.6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249,784,141.13 | 37.95% |
2 | 供应商2 | 132,461,419.30 | 20.12% |
3 | 供应商3 | 36,163,287.73 | 5.49% |
4 | 供应商4 | 32,916,710.44 | 5.00% |
5 | 供应商5 | 27,053,469.61 | 4.11% |
合计 | -- | 478,379,028.21 | 72.6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5,612,023.89 | 2,675,497.93 | 109.7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倒库运费和租赁费。 |
管理费用 | 55,854,783.63 | 54,559,965.85 | 2.37% | |
财务费用 | 2,579,344.68 | -1,956,520.63 | 231.83%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贷款利息增加。 |
研发费用 | 23,312,179.82 | 31,484,578.90 | -25.96% | 主要系因研发所处阶段不同,本报告期研发试制投料减少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沥青基球形活性炭的研制及产业化 | 沥青基球形活性炭以沥青为原材料,相较于球形高分子树脂基活性炭和球形煤基活性炭,其杂质含量比较低、机械强度高、孔径分布易于控制等一系列优点,而且原料来源丰富,成为沥青基材料研究和开发的主要方向之一。 | 小试 | 制取的沥青基球形活性炭的粒度可控,大约在400微米到800微米之间。 | 该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不仅拓宽公司产品种类,延伸产业链,而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
锂电池液态负极包覆材料的研制及产业化 | 开发出常温状态下呈液态的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能够更均匀的包覆石墨材料 | 中试 | 研发多种指标的产品,扩大在负极领域的应用。 | 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种类,并在快充负极包覆材料领域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 |
轮胎橡胶填充油项目 | 橡胶分子是属于带有支链的长链结构,分子之间相互交织在一起呈现出较高的硬度,但缺少弹性;在橡胶生产过程中添加进橡胶油,使其填充在橡胶的长链分子之间起到润滑作用,使橡胶制品变得柔软并赋予其良好的弹性。 | 中试 | 根据市场需求,完成产业化生产。 | 本项目若研发成功,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会更广,附加值更高,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
乙烯焦油基浸渍沥青的研制 | 浸渍剂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高性能炭材料的生产成本和材料性能,工艺性好的浸渍剂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应用价值。 | 中试 | 应下游客户的要求合作开发一款适用于石墨电极及C/C复合材料方向的浸渍沥青。 | 本项目拟采用热聚合处理方法制备不同性能指标的浸渍沥青,该产品在国内潜在需求量较大,项目前景广阔。 |
高性能沥青基硬炭负极及包覆沥青的开发 | 开发高性能沥青基硬炭负极材料,提升硬炭材料的比容量、首效和动力学性能,满足高能量密度钠离子电池的需求。同时研制低成本、高适配性的包覆沥青,改善界面相容性,抑制副反应。 | 小试 |
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多款沥青基硬炭及包覆沥青,改善负极材料库伦效率、倍率性能、循环寿命和振实密度。
本项目将助力公司抢占高性能负极材料技术高地,延伸沥青深加工产业链,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产品可配套动力电池客户需求,增强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推动传统沥青产业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型,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 ||||
沥青基碳纤维超高温隔热材料研制项目 | 本项目旨在研制一种基于沥青基碳纤维的新型超高温隔热材料,通过优化纤维制备工艺和结构设计,提升材料在极端温度环境下的隔热性能、机械强度及抗氧化性,以满足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对轻量化、高效隔热材料的需求,推动国产高性能隔热材料的产业化应用。 | 小试 | 研制出耐温的沥青基碳纤维隔热材料 | 满足航空航天等领域超高温隔热需求,推动国产高性能材料产业化。 |
高碳含量低温包覆材料制备项目 | 根据客户及市场需要,开发相对低软化点高结焦值的包覆沥青产品。 | 中试 | 为帮助负极厂商降低包覆成本,提高包覆材料性价比,特开发一种高结焦值低软化点包覆沥青,不仅能降低包覆温度,降低能耗,进而节约成本。 | 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制备高结低软的沥青,改善包覆性能,是现有产品的升级迭代,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石油树脂应用于防水卷材领域的应用开发 | 开发产品应用路径,提高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 完结 | 替代传统防水卷材配方。 | 开发出石油树脂新应用路径,提高产品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80 | 85 | -5.88%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3.61% | 12.69% | 0.92%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25 | 29 | -13.79% |
硕士 | 5 | 5 | 0.00% |
大专及以下 | 50 | 51 | -1.96%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2 | 16 | -25.00% |
30-40岁 | 27 | 32 | -15.63% |
40岁以上 | 41 | 37 | 10.81%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3,312,179.82 | 31,484,578.90 | 42,854,859.4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8% | 3.32% | 4.74%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6,455,091.17 | 1,062,845,974.20 | -16.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6,742,207.26 | 1,129,851,285.73 | -20.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7,116.09 | -67,005,311.53 | 84.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24,461,036.27 | 6,405,513,470.32 | -40.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8,715,347.47 | 5,996,957,227.23 | -36.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5,688.80 | 408,556,243.09 | -98.5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851,578.21 | 235,303,472.64 | 26.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4,288,812.81 | 355,751,871.78 | 8.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437,234.60 | -120,448,399.14 | 28.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978,561.11 | 221,102,532.42 | -141.1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09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1.15%。主要影响因素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98.59%,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3,571,875.09 | -86.91% | 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产生收益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8,348,793.45 | -30.78% | 主要系报告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3,899,859.68 | 14.38% | 主要是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54,900.63 | -0.57%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3,454,644.92 | -12.74% | 否 | |
信用减值损失 | -5,861,698.49 | 21.61% |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所致。 | 否 |
其他收益 | 6,190,093.19 | -22.82% | 主要系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62,300,815.91 | 5.36% | 261,574,781.34 | 8.29% | -2.93% | 主要系报告期分配股利、进行股份回购以及投资联营企业所致。 |
应收账款 | 249,503,508.81 | 8.24% | 158,765,903.27 | 5.03% | 3.21% | 主要系报告期末未到回款期的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
存货 | 213,116,915.09 | 7.04% | 267,387,877.44 | 8.47% | -1.43% | 主要系报告期末原料库存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35,631,741.37 | 1.18% | 1.18% |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联营企业投资所致。 | ||
固定资产 | 539,742,155.35 | 17.83% | 560,200,332.48 | 17.75% | 0.08% |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折旧所致。 |
在建工程 | 26,771,421.22 | 0.88% | 25,857,457.51 | 0.82% | 0.06% | |
使用权资产 | 832,204.59 | 0.03% | 1,322,817.70 | 0.04% | -0.01% | |
短期借款 | 4,004,216.67 | 0.13% | 117,086,933.54 | 3.71% | -3.58% | 主要系报告期信用融资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7,597,448.19 | 0.25% | 4,102,690.33 | 0.13% | 0.12% | |
长期借款 | 118,000,000.00 | 3.90% | 93,000,000.00 | 2.95% | 0.95% | 主要系报告期增加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203,998.83 | 0.01% | 511,090.32 | 0.02% | -0.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89,137,834.55 | 45.89% | 1,419,388,723.41 | 44.98% | 0.91% | 主要系报告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3,065,722.62 | 0.43% | 35,147,132.34 | 1.11% | -0.68% | |
预付账款 | 33,369,586.86 | 1.10% | 13,440,826.62 | 0.43% | 0.67% |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89,351.59 | 0.65% | 54,820,920.52 | 1.74% | -1.09% | 主要系报告期国债逆回购到期赎回所致。 |
无形资产 | 111,343,775.26 | 3.68% | 115,219,786.23 | 3.65% | 0.03% | |
商誉 | 185,500,736.34 | 6.13% | 185,500,736.34 | 5.88% | 0.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045,284.16 | 0.79% | 13,993,048.20 | 0.44% | 0.35% | |
应付账款 | 26,967,488.68 | 0.89% | 37,152,544.87 | 1.18% | -0.29% | |
应交税费 | 10,997,092.81 | 0.36% | 3,213,526.91 | 0.10% | 0.26% | |
其他应付款 | 49,283,794.94 | 1.63% | 52,258,162.30 | 1.66% | -0.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645,145.84 | 1.67% | 7,846,657.39 | 0.25% | 1.42% | 主要系报告期末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35,081,445.78 | 1.16% | 29,371,278.84 | 0.93% | 0.23% |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419,388,723.41 | 8,348,793.45 | 3,729,046,049.32 | 3,767,645,731.63 | 1,389,137,834.55 | |||
金融资产小计 | 1,419,388,723.41 | 8,348,793.45 | 3,729,046,049.32 | 3,767,645,731.63 | 1,389,137,834.55 | |||
上述合计 | 1,419,388,723.41 | 8,348,793.45 | 3,729,046,049.32 | 3,767,645,731.63 | 1,389,137,834.55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3,200.00 | 3,200.00 | 资金受限 | 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2,480,000.00 | 772,480,000.00 | 资金受限 | 不能提前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 15,156,794.83 | 15,156,794.83 | 已背书/贴现 | 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的票据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58,875,882.10 | 51,802,540.97 | 抵押 | 融资抵押 |
无形资产 | 49,397,428.54 | 45,216,714.98 | 抵押 | 融资抵押 |
合计 | 895,913,305.47 | 884,659,250.78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7,910,000.00 | 202,000,000.00 | -81.23%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中科能源 | 电池膜和双极板等液流电池关键材料业务 | 增资 | 36,800,000.00 | 28.28% | 自有资金 | 中科化物(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 长期 | 电池膜、双极板 | 已完成 | -1,168,258.63 | 否 | 2025年04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21 | |
合计 | -- | -- | 36,8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1,168,258.63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09月09日 | 236,096 | 216,582.38 | 2,336.29 | 97,282.89 | 44.92% | 0 | 0 | 0.00% | 126,220.49 | 除用于现金管理部分外,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 | 236,096 | 216,582.38 | 2,336.29 | 97,282.89 | 44.92% | 0 | 0 | 0.00% | 126,220.49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24号《关于同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96.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9,513.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6,582.3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日到位,2022年9月2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3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7,282.8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6,220.49万元,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126,048.00万元,其余172.49万元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9月09日 | 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47,100 | 47,100 | 1,668.13 | 25,731.98 | 54.63% | 项目一期于2022年11月完成投产; 项目二期:2025年12月 | -1,877.55 | -4,592.98 | 否 | 否 |
2022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9月09日 | 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7,900 | 7,900 | 668.16 | 1,954.91 | 24.75%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2022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9月09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10,000 | 10,000 | 0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5,000 | 65,000 | 2,336.29 | 37,686.89 | -- | -- | -1,877.55 | -4,592.9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2022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9月09日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45,000 | 45,000 | 0 | 45,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022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9月09日 | 成都昱泰项目 | 投资并购 | 否 | 19,500 | 19,396 | 0 | 14,596 | 75.25% | 2023年07月01日 | 2,883.26 | 3,764.41 | 是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64,500 | 64,396 | 0 | 59,596 | -- | -- | 2,883.26 | 3,764.41 | -- | -- | ||||
合计 | -- | 129,500 | 129,396 | 2,336.29 | 97,282.89 | -- | -- | 1,005.71 | -828.57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项目”的投资计划系公司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客户需求及产品指标参数等分阶段实施建设,目前该募投项目一期已建成投产。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变化,为更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需暂缓该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项目”二期项目建设进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9月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计划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虽然公司已在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制定可研报告时间距离现在时间较长,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公司主动放缓“研发中心项目”整体投资进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6月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1、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0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已于2023年底前从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出4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赵磊、陈洪、王忠、汪雷云、冷坤芸、韩立和何玲7位自然人持有的标的公司共计80%的股权,交易价格合计不超过19,200.00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支付相关中介费用不超过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合计不超过19,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2.8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14,596.00万元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和相关中介费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0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审核通过。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22,295.84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ZC10353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9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2,295.84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6,220.49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126,048.00万元,其余172.49万元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 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奥晟隆 | 子公司 | 负极包覆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 5000 | 24,901.42 | 19,622.96 | 24,942.10 | -4,814.70 | -4,212.90 |
大连信德新材料 | 子公司 | 沥青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5400 | 9,579.85 | 3,262.30 | 349.07 | -1,283.59 | -1,506.89 |
大连信德碳材料 | 子公司 | 负极包覆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并向上游延伸 | 78500 | 84,737.85 | 76,192.56 | 28,265.67 | -1,608.33 | -1,301.39 |
成都昱泰 | 子公司 | 负极包覆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并向上游延伸 | 4180 | 40,122.27 | 5,773.75 | 44,137.72 | 4,057.33 | 3,582.4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香港信德投资 | 投资设立 | 该子公司于2024年8月设立,对报告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
信德碳基 | 投资设立 | 该子公司于2024年10月设立,对报告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2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经营范围: 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碳纤维材料、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活性碳纤维及制品、石墨材料及碳材料、碳纤维新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制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型能源材料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化工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4,901.42万元,净资产为19,622.96万元。
2、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1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00万元;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2号;经营范围: 碳纤维及制品、碳纤维纺丝原料、活性碳纤维及制品、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导电导热碳材料及制品、保温隔热材料(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筹建(项目筹建期内不得开展生产经营)、销售及相关制品研发;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电储能设备制造项目筹建(项目筹建期内不得开展生产经营)、销售及研发;高性能碳材料新制品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579.85万元,净资产为3,262.30万元。
3、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500万元;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6号;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生产;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4,737.85万元,净资产为76,192.56万元。
4、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0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80万元;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纬四路西段87号;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0,122.27万元,净资产为5,773.75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不断加大,各国对碳减排的关注度持续上升,使得全球范围内的交通电动化、电力能源清洁化持续推进。与此同时,各国工业等其他领域逐步开启电动化进程,新能源产业需求预计将持续快速增长,锂电负极材料行业及负极包覆材料行业也将持续快速发展。
(一)行业格局及发展趋势
1、锂电产业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加大,世界各国对碳减排和能源转型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交通领域和工业领域的电动化转型、电力能源的清洁化进程正在世界范围内持续推进。全球市场也正从新能源的产业化阶段过渡至产业的新能源化阶段,促使新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市场应用空间愈发宽广。此外,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渗透催化了各领域的创新和变革,进一步增强新能源车的吸引力,加快交通电动化进程,并大幅提升储能配置及应用需求。
锂离子电池作为可持续发展新能源的代表,经过多年的发展,工艺日趋成熟,其在能量密度、首次充电效率、循环次数、循环容量等方面表现出了良好的综合竞争优势,已经成为当前主流的电池技术路线。虽然市场也呈现出燃料电池、半固态电池、固态电池、金属电池等新兴技术路线,在能量密度、首次充电效率、循环次数、循环容量保持率等单一指标具有优势,但整体上仍存在成本高、安全性或倍率性能差等缺点,批量生产和大规模应用仍需产业各方持续的研发和投入。因此,可预见的一定时期内,锂离子电池仍将在动力、储能、消费领域加速渗透,并带动负极材料和负极包覆材料产业发展。
2、公司所处行业格局
据高工锂电及EVTank调研数据显示,2024年负极材料行业竞争格局相对稳定,主要企业贝特瑞、杉杉股份、璞泰来、中科电气、尚太科技和凯金能源等合计占有较高市场份额。公司作为上述厂商负极包覆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合作历史长达5-10年,具有较强客户粘性。公司包覆材料产品种类丰富、品类齐全,产品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布局的不断完善、产能及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在负极包覆材料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
(二)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作为一家集科技、工业为一体的具备综合竞争能力的现代化新材料企业,持续深耕负极包覆材料产业链,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行业领先、品类丰富的碳基新型材料供应商。目前,公司已经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为所在行业细分领域领先企业。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具体如下:
1、总体目标
公司继续发扬“以信立业,以德求强”的企业精神,以节能环保的低碳经济路线为导向,以自有生产技术为核心,致力于负极包覆材料及沥青基碳纤维材料的生产、研发与销售。通过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与性能,增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持续开拓新市场、新客户。
公司积极践行“强企惠民,报效家国”的企业使命,将专注于负极包覆材料、碳纤维材料相关产品、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根据行业前景和市场需求,适时提升生产规模,持续提高产品质量,为我国锂离子电池的快速发展和沥青基碳纤维材料在各领域应用贡献力量。
2、发展规划
公司将凭借现有优势,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增强竞争实力,提高盈利能力,挖掘产业潜力,充分利用公司积累的生产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保持主营业务增长,持续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1)增加产能产量,巩固公司领先地位。在现有的技术储备基础上增加新的技术工具,实施平台化的研发、扩产、作业联动模式。
(2)导入创新工程,树牢信德品牌。以技术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实现业务覆盖全球化、应用领域多元化、质量管理现代化。
(3)实施营销战略,优化销售流程。依托现有的产业建设平台完善产品结构,稳步提升品牌形象,进而拓宽业务网络,加强销售服务,不断扩大客户群体。
(三)实现发展规划采用的方法及措施
1、强化产品研发
围绕打造百年企业的发展愿景,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大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对三种不同的产品进行深度研发并实现工业化生产。
(1)在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产品方面,通过技术创新及改进技术工艺,提高产品包覆粘结性能,加强产品安全性。
(2)在碳纤维可纺沥青产品方面,通过降低成本、提升质量,拓宽下游沥青基碳纤维应用领域,实现碳纤维材料具备替代进口的能力。
(3)对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产品进行多角度研发,开发其更广泛的应用功能,在保证产品质量基础上得以适用于更多领域,实现产品潜在价值。
2、专注技术革新
(1)公司研发中心将以生产出匹配快速发展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负极包覆材料为目标,专注于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包覆及粘结能力的研究。通过改良产品原材料,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性价比,更新升级自动化生产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必要支持和有力保障。
(2)加强与科研院所和有关高等学校的宏观联合,扩建研发平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碳纤维可纺沥青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形成以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及碳纤维可纺沥青为开发重点的新工艺和新技术架构,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大的高新技术产品,加快技术进步的发展步伐。
(3)加强研发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实施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技能创新、效益出新、待遇加薪;二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三是积极引进国内外技术人才,确保公司开发产品的高技术含量,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使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3、加强市场开拓
(1)加强与现有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维护和巩固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研发技术水平和对客户的服务品质,充分发挥作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核心供应商的资源优势。同时要加大开发细分特种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及碳纤维可纺沥青市场力度,开发新客户群体,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拓展相关业务,完成业务战略布局。
(2)完善内部营销组织机构和体系,加大产品宣传力度。同时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健全销售人员的考核制度,提高营销队伍整体素质,使之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要求的营销推广环境。同时优化财务体系,完善应收账款的监控和催缴制度,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坏账风险。
(3)开拓国外市场。公司对国外市场的需求将保持高度关注。在保证现有国内客户需求基础上,不断优化和丰富产品结构,抓住机遇开拓海外市场。
4、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1)大力实施人才培训计划,健全和完善培训体系,强化现有员工业务能力,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同时,拓宽人才招聘渠道,积极从国内外、跨行业引进适合本公司发展的专业化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2)为员工发展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锻炼平台和升职空间,健全竞争机制,采取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双线培养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员工自身价值与公司效益的共同发展。
5、完善组织架构
公司将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有关法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好权利制衡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做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随着业务发展和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内部也将适时调整组织结构,建立起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模式,增强组织创造力,提高执行力。
(四)未来发展可能存在的风险
1、技术路线变动风险
近年来,负极包覆材料的主流技术路线包括煤基可纺沥青和石油基可纺沥青两种技术路线,公司属于石油基可纺沥青技术路线。石油基可纺沥青技术路线所产出的负极包覆材料为当前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品种。随着煤基可纺沥青和其他技术路线日趋成熟和推广应用,若未来石油基可纺沥青(负极包覆材料)的性能、技术指标和经济性被其他技术路线的替代型负极包覆材料超越,则石油基可纺沥青(负极包覆材料)的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占甚至被替代,相应的,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的负极包覆材料,可以满足下游客户的工艺需求。如果锂离子电池的下游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当前负极包覆材料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的开发并推出满足需求的新产品,则公司竞争优势将被削弱,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和提升研发能力,通过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在新产品新技术领域始终保持前瞻性及领先性快速推动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商业化落地,完成向客户的稳定、高质量交付,以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2、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风险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特别在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对锂离子电池的高性能、安全性、低成本、稳定性等方面要求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公司需要持续研发新型号产品,来满足下游负极材料厂商对包覆材料的快速响应需求。公司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重要保障是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相应工艺。未来若发生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可能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其在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及离职后的竞业情况作出严格规定,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合作研发方面,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合作研发合同,对各方应遵守保密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3、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补贴政策。受益于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产值快速上升,带动上游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国家开始逐步减少相关的补贴扶持,在此背景下,若下游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制造等行业不能通过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方法提高竞争力,政策
变化将对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也给上游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行业造成不利影响。补贴政策调整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结构,但短期内对整车厂商的盈利能力产生了较大压力,相应的上游锂离子电池厂商利润空间、盈利能力均受到了负面影响。如果未来相关产业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可能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研发投入,不断优化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同时加大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结合市场需求,建设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项目,有效对冲行业的各种风险,保持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与增长。
4、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负极包覆材料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如果出现其他有实力的竞争对手进军本领域,将对公司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可能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若公司的资本和人力资源不及前述竞争对手,可能使公司在未来的行业竞争格局处于不利地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进行研发投入,实现产品升级,保持核心产品竞争优势;销售方面,紧密围绕市场和目标制定合理的营销战略,培养富有战斗力的团队,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5、公司的毛利率可能下降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负极包覆材料。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未来如果公司没有及时紧跟市场及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继续大幅上涨或不能有效控制成本,则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发展质量;认真抓好成本分析工作,完善成本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内控体系,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6、环保和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使用部分易燃易爆化工原材料,若公司经营管理不当或安全环保措施不到位,则可能发生环保和安全事故,可能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另外,虽然公司一直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但随着国家安全环保管理力度的加强,有关标准和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公司如不能及时适应相应的变化,生产和发展将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上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工艺设计、生产装置设计布局方面,从源头进行控制,保障安全生产。公司将不断强化现场安全环保隐患排查,重视员工安全环保意识教育,严格执行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现场安全应急演习,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安全风险,严格杜绝安全事故。
7、募投项目施工进度的风险
作为公司的募投项目,大连信德碳材料“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项目”二期项目若因受当地政策变化或投资环境改变、当地配套建设开展缓慢、气象灾害、工程验收质量不达标、设备供应商未按时交货等问题影响,公司将面临募投项目进度放缓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对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变更(如需)等各环节进行合理安排、及时应变,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运用,争取更佳的投资收益,支持公司整体战略达成,同时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 01月30日-02月02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2月2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 04月23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 05月07日-05月09日 | 券商策略会举办地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5月10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 05月09日 | 成都昱泰厂区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5月10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 05月10日 | 网络业绩说明会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5月10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 09月04日-09月06日 | 券商策略会举办地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9月6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 09月05日 | 成都昱泰厂区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9月6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 11月06日-11月07日 | 券商策略会举办地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11月8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 11月11日-11月15日 | 券商策略会举办地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11月15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 12月30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2024年12月30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具体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完成了《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舆情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进一步明确并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不同主体在法人治理中的权责以及委托理财、对外投资、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重要方面的运作要求,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使用网络投票表决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保证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发生重大事项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反《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3、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5、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积极参加相关培训,通过进一步学习、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
6、关于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7、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了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完善。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等。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审计部,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8、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公正透明的企业绩效评价激励体系,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9、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均按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10、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设置了证券事务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致力于以更好的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等信息。公司通过投资者“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电话、公开电子信箱等多元的沟通渠道,以及投资者调研工作,积极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向投资者提供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业务运营体系,具备完全自主的市场经营能力。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技术研发、财务核算、质量管理、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体系,不存在委托控股股东代购、代销的问题,也不存在依托其他股东和关联方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公司在劳动用工、分配、人事制度上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完全分开,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做到制度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未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本公司独立聘用员工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在册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3、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财务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
4、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机构独立。
5、资产方面
公司已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6.36% | 2024年 05月15日 | 2024年 05月1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相关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07《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09《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8.00% | 2024年 09月11日 | 2024年 09月1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尹洪涛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06月06日 | 2026年09月11日 | 28,481,390 | 0 | 0 | 0 | 28,481,390 |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6月06日 | 2026年09月11日 | 28,481,390 | 0 | 0 | 0 | 28,481,390 | - | |||
王伟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8月11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6月06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
芮鹏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6月06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郭忠勇 | 男 | 66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6月06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陈晶 | 女 | 35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2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曾欣 | 男 | 5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9月12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杨建连 | 男 | 4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2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高冬 | 女 | 38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06月06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晓丽 | 女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6月06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婷 | 女 | 3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2年07月26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财务 总监 | 现任 | 2020年06月06日 | 2026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28,481,390 | 0 | 0 | 0 | 28,481,39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治理机构 | 简 历 |
董事会 | 公司现任董事会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各董事简历如下: 1.尹洪涛先生,董事长,总经理,196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学学历。1999年3月至2021年1月任职于辽阳市信德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0年11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任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今就职于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月至今就职于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3年6月至今就职于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就职于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2.王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76年1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抚顺石油学院化工工艺专业,安全工程师;2000年7月-2013年12月就职于辽阳天成化工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14年1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任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信德新材董事兼任副总经理。 3.芮鹏先生,董事,198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深圳发展银行;2007年3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担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总监、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就职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8月至今就职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就职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0年5月至2022年1月就职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担任董事。 4.郭忠勇先生,独立董事,195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助理政工师、高级营销师。1981年10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供销公司,担任科长;1997年10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辽阳分公司,目前已退休;2020年3月至今就职于大连弘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职监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信德新材独立董事。 5.陈晶女士,独立董事,198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学专业,2017年至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2023年8月起就职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信德新材独立董事。 |
监事会 | 公司现任监事会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各监事简历如下: 1.曾欣先生,监事会主席,196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毕业于辽阳制药机械厂技校机械制造专业。1985年1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辽阳制药机械厂,历任工人、工段长;2005年5月至2012年5月先后就职于辽阳市兴隆工业搪瓷厂及辽宁兴隆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车间主任;2012年6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信德有限,历任操作工、生产副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奥晟隆,担任生产部长;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担任监事会主席。 2.杨建连先生,职工代表监事,1983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建筑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2000年12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集团军某旅,历任班长、四级军事长;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就职于辽宁富虹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生产部,担任操作员;2016年9月至2020年2月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历任操作员、操作班长;2016年9月至今,就职于奥晟隆,历任生产部副部长、生产部部长。 3.高冬女士,监事,198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医学院动物检疫防疫专业。2011年8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辽阳市撕裂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人代表;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辽阳市宏伟区东东家服饰店,担任负责人;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辽阳市迪克尼服饰店;2019年7月至今就职于奥晟隆,担任销售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信德新材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计4人,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尹洪涛先生,总经理,见上述董事会成员简介。 2.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见上述董事会成员简介。 3.王晓丽女士,副总经理,1983年6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毕业于辽宁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2003年3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历任保管员、化验员、销售采购内勤、采购助理、采购经理、市场部经理,现任副总经理。 4.李婷女士,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986年11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具有中级会计证书、美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大连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大连三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助理;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安永商务咨询(大连)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审计助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就职于宁波佳信旅游用品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9年11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担任财务总监;2022年7月至今,兼任信德新材董事会秘书。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尹洪涛 | 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09月06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尹洪涛 | 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17年07月24日 | 否 | |
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19年01月18日 | 否 | ||
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0年06月28日 | 否 | ||
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3年06月13日 | 否 | ||
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07月01日 | 否 | ||
芮鹏 |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5年12月01日 | 是 | |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27日 | 否 |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8月29日 | 是 | ||
郭忠勇 | 大连弘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3月31日 | 否 | |
陈晶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副教授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8月04日 | 是 | ||
高冬 | 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经理 | 2019年07月10日 | 否 | |
辽阳市撕裂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11年08月31日 | 否 | ||
杨建连 | 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部部长 | 2016年09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事 项 | 具体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制定,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监事薪酬由监事会提出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按照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还需据实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照当地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其经营绩 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为依据考核确定并发放。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详见下表。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尹洪涛 | 男 | 60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08 | 否 |
王伟 | 男 | 48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5.69 | 否 |
芮鹏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陈晶 | 女 | 3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郭忠勇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曾欣 | 男 | 5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3.52 | 否 |
杨建连 | 男 | 41 | 职工监事 | 现任 | 19.45 | 否 |
高冬 | 女 | 38 | 监事 | 现任 | 13.8 | 否 |
王晓丽 | 女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6.7 | 否 |
李婷 | 女 | 38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现任 | 34.62 | 否 |
合计 | -- | -- | -- | -- | 277.78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24年 04月23日 | 2024年 04月24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 |
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相关制度的议案》; 14.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4.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4.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4.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4.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4.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4.10《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14.1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4.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13《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14.14《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14.15《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5.《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4年 06月07日 | 2024年 06月0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2024年 08月21日 | 2024年 08月2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2.《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 2024年 08月27日 | 2024年 08月2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2024年 10月22日 | 2024年 10月23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3.《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 2024年 12月27日 | 2024年 12月2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相关制度的议案》; 5.1《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尹洪涛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王伟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芮鹏 | 6 | 2 | 4 | 0 | 0 | 否 | 2 |
郭忠勇 | 6 | 3 | 3 | 0 | 0 | 否 | 2 |
陈晶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公司董事均具备良好的专业背景及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和内控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专业性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陈晶、郭忠勇、芮鹏 | 4 | 2024年 04月1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 | 无 | 无 |
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议案。 | ||||||
2024年 08月2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 10月1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 12月3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尹洪涛、芮鹏、郭忠勇 | 4 | 2024年 04月1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议案》; 2.《关于向中科化物(大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 06月04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 08月2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 10月1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郭忠勇、陈晶、尹洪涛 | 1 | 2024年 04月1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3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 无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郭忠勇、陈晶、尹洪涛 | 2 | 2024年 04月1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 12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年度考核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0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88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8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65 |
销售人员 | 16 |
技术人员 | 80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114 |
合计 | 58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3 |
大学本科 | 112 |
大专 | 140 |
高中及以下 | 323 |
合计 | 588 |
2、薪酬政策
公司施行宽带薪酬策略,员工薪资水平与其岗位价值、专业能力、承担的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相关联。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他津贴、奖金等构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配置了健全的福利体系,通过全面科学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运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各项能力培养和提升,不断完善和优化培训管理机制,致力于通过持续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建设基本功扎实的各级人才梯队,以此提升组织能力,支撑公司业务快速成长及战略目标的达成。年度通过委培、外培、内训、技术交流和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多层次的通用类、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操作技能类、安全生产类等培训工作。同时,深化与国内同行业、同类型优质企业的合作交流机制,培养一批高层次科研和管理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员工团队。下一步,公司将策划并深入开展基于领导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技术能力、持续改进能力提升的人才培养计划,注重企业文化营造,做好统一价值观的建设。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审议和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78,600股后的101,02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3.00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决策程序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00,94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可分配利润(元) | 104,585,831.4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考虑到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00万股,其中首次拟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4.80万股,预留21.20万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根据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职级、岗位责任、工作绩效以及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等确定不同职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范围,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重要性、工作量、承担责任相符,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认真履行了分管工作职责。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有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了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相关内部控制已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同时,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1)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意识
一是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内控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控制、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明确具体责任人,发挥表率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涉及聘请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激励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等事项,在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一致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提高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合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继续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的管理。从业务部门源头抓起,公司财务部门在执行中审核把关,并加强复核与内部监督。具体包括:强化资金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于货币资金收付,遵循严格的收付程序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职务分离制度。同时加强货币资金银行账户管理控制,对各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加强董事会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批。如果有大额资金使用,按《公司章程》规定报董事会审批;进一步梳理、调整财务各岗位的分工和职责。加强票据和付款的审核,以及各公司往来账款的跟踪管理,每月末对往来账款的账龄进行分析,对异常往来账款进行排查,防止违规操作、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制度执行。发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督促公司规范经营,杜绝控股股东利用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利益。具体包括: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和检查工作,提升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上报与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重大缺陷: | 非财务报告缺陷的认定按定性标准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重大缺陷: |
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①经营活动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②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持续经营受到严重挑战; ③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措施;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且未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重要缺陷: ①决策程序一般性失误; ②关键业务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③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④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一般缺陷: 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②一般业务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③一般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④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当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5%,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收入总额的7%,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5%时,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当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2%,但小于5%,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收入总额的3%,但小于7%,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2.5%时,但小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当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2%,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小于收入总额的3%,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2.5%时,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一致。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信德新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环境保护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系统等均运行正常,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治理设施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厂深度处理后排入外环境;生产废气经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合规暂存,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对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1、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10244MA0UBWPR1Y001V,有效期限:自2022年04月19日至2027年04月18日止,排污许可证到期后,公司将申请新的排污许可证。
2、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10244MA10FLWQ49001V,有效期限:自2022年07月08日至2027年07月07日止,排污许可证到期后,公司将申请新的排污许可证。
3、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10244MA0YE91135001V,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1日至2029年1月10日止,排污许可证到期后,公司将申请新的排污许可证。
4、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01823505689905001P,有效期:自2022年05月08日至2027年05月07日止,排污许可证到期后,公司将申请新的排污许可证。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mg/m?)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m?) | 排放总量(吨/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奥晟隆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奥晟隆厂区 | 7.7 | 20 | 1.4224 | 4.32 | 无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奥晟隆厂区 | 7.63 | 120 | 2.3848 | 4.676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回收治理间接 | 1 | 奥晟隆厂区 | 4 | 150 | 0.4734 | 0.686 | 无 |
排放 | ||||||||||
奥晟隆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奥晟隆厂区 | 5 | 100 | 1.2553 | 10.8 | 无 |
大气污染物 | 总氮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奥晟隆厂区 | 15.8 | 50 | 0.0631 | 0.65 | 无 |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奥晟隆厂区 | 24.283 | 300 | 0.16998 | 3.93 | 无 |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奥晟隆厂区 | 7.753 | 30 | 0.03869 | 0.46 | 无 | |
大连信德碳材料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碳材料厂区 | 24.5 | 150 | 0.9398 | 16.628 | 无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碳材料厂区 | 23.463 | 120 | 0.1782 | 27.8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碳材料厂区 | 10.3 | 20 | 0.724 | 3.355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碳材料厂区 | 6 | 100 | 0.7446 | 2.096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总氮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碳材料厂区 | 12.2 | 50 | 0.0507 | 0.36 | 无 |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碳材料厂区 | 30.781 | 300 | 0.1025 | 2.17 | 无 |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碳材料厂区 | 11.773 | 30 | 0.0365 | 0.22 | 无 | |
成都昱泰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昱泰导热油炉排放口 | 8.207 | 10 | 0.24466 | 1.587 | 无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昱泰导热油炉排放口 | 22.823 | 30 | 0.84353 | 1.587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昱泰导热油炉排放口 | 2.624 | 10 | 0.08691 | 1.761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回收治理间接排放 | 1 | 昱泰导热油炉排放口 | 35.005 | 60 | 0.8334 | 9.522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在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坚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扎实推进环保工作,加大环保投入,努力降低公司生产运营对环境的影响,节约使用社会资源。公司始终把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不断前行的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系统等均运行正常,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治理设施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外环境;生产废气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合规暂存,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商回收利用;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公司均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210281-2022-050-M。
2、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
210281-2022-041-M。
3、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
510182-2022-114-H。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重点排污子公司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在稳定工况下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其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为满足环保法规要求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不断强化污染治理,确保排放长期稳定达标。通过持续环保投入、优化内部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保障环保体系高效运行。此外,公司严格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1)采用新工艺和设备
采用先进的工艺使工艺总用能最佳化,包括采用节能型流程、优化过程参数(如转化率、回流比、循环比等),提高装置操作弹性,改进反应操作条件,降低能量消耗。提高单体设备的生产能力,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
(2)提高能源效率
降低动力消耗采用电动机变频调节技术。合理地实行装置间的联合,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冷、热物流的优化匹配,实现能量利用的最优化。
(3)能量综合利用
将生产过程中的反应余热有效的组合起来,作为取暖热能使用,求得系统能量的高效利用。
(4)能源结构调整
公司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通过筹划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来自产部分所需电力,从而降低传统能源使用量。
(5)长期环境规划
把生态保护目标纳入企业战略规划体系,确保未来发展路径符合可持续原则。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以信立业,以德求强”的企业精神,在持续提升经营效益与发展质量的同时,坚持经济、环境与社会责任的协同发展。公司以“低碳、环保、节能、减排”为发展准则,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深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全力打造行业领先的碳基新型材料供应商。在责任践行方面,公司全面强化治理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股东权益;持续优化员工福利与职业发展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构建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严格执行环保标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助力可持续发展。通过全方位的责任实践,公司不断提升品牌形象与社会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为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法人治理及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形成了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完善的企业制度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化公司运作模式。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勤勉尽职、科学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信息披露审核流程详细规范,信息归集、披露及保密工作的程序完善。公司设有专职人员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等渠道,及时、准确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信息披露与沟通,确保全体投资者均能及时获悉影响本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的主要事项。
(二)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义,通过系统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将社会责任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规划和日常经营管理全流程,持续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与品牌价值。
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公司构建了科学完善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促进社会就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范要求,依法为全体员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等法定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障权益。通过建立健全福利保障体系,公司不仅为员工构筑了全方位的职业保障网络,更彰显了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理念。
(三)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本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选择供应商,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和绩效考评机制,我们致力于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持续优化采购流程管理,确保供应链体系的稳健运行。公司坚持互惠互利、达成双赢,确保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稳定。通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加快研发速度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及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设有专门服务热线、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及时解决客户所遇到的问题,提高公司服务客户的水平和专业化能力,维护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合法权益。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确立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环保工作思路,并将环保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PDCA循环管理方法为手段,建立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实施对环境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落实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等,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目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五)安全生产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伤害、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管理方针,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健全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并严格实施。公司积极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坚持“风险管控关口前移,隐患排查横行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全面辨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风险点并分级管控,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救援工作,为公司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六)产品质量
公司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质量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建立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目标与考核办法,从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过程、产品出货及售后服务建立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原材料进厂的质量、生产过程符合操作规程,产品得到完整和有效的检验满足客户要求。公司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完整有效,年度质量目标制定合理并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执行和落实《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客户的权益。
(七)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一直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注重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赞助了“2024年大连长兴岛半程马拉松赛事”等公益活动,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肯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细化、量化。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工作重点,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对生产状态,主要活动,包括检维修、特殊作业等情况进行公告、公开,对研判的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管理。
(2)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通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及要求进行管理与提升,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有效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
(3)安全生产工艺
设置安全仪表系统(SIS)、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提升工艺安全可靠性,有效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劳动强度,实现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目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安全生产投入
根据“一防三提升”“四个清零”工作要求,对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通过减少直面风险的现场操作人员数量和提高生产装置非正常工况的应急能力,显著降低了安全风险,提高了本质安全水平。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公司多次成功举办了安全环保质量月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包括了教育培训考试、知识技能竞赛、隐患排查演练、代言寄语征文等多项活动。从防范化解安全环境风险、有效遏制安全环境事故方面为目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和安全风险管控,着力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班组安全建设。
(6)职业健康管理
为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厂区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公司委托专业的服务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部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员工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一人一档,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资料,提升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7)检查情况
公司报告期接受安全、环保、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无重大不符合项。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尹洪涛、尹士宇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份限售承诺 |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四、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七、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 2022年09月09日 | 2026年03月09日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锁定期延长至2026年3月9日。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信德企管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份限售承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四、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 2022年09月09日 | 2025年09月09日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尚融宝盈、尚融聚源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份限售承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四、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 2022年09月09日 | 2023年09月09日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蓝湖投资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份限售 |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公司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 2022年09月09日 | 2023年09月09日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承诺 | 四、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伟、张枫升、张晨、王洪利、刘晓丽、孙国林、刘莹、朱梓僖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份限售承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交给发行人。 | 2022年09月09日 | 2023年09月09日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尹洪涛、丛国强、曾欣、王伟、王晓丽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份限售承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四、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五、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 | 2022年09月09日 | 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丛国强、曾欣、王伟、王晓丽的锁定期延长至2024年3月9日。 |
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七、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尹洪涛、尹士宇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一、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四、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2022年09月09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信德企管、尚融宝盈、尚融聚源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一、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2022年09月09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四、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尹洪涛、尹士宇、王伟、芮鹏、丛国强、曾欣、高冬、王晓丽、李婷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价稳定预案,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该预案执行。 | 2022年09月09日 | 2025年09月09日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信德新材、 尹洪涛、尹士宇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1、公司承诺 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 “一、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洪涛、尹士宇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 “一、本人保证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中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09月09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尹洪涛、尹士宇、王伟、 芮鹏、 王晓丽、李婷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 公司上市发行股份会增加股本总额,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业绩需要时间逐步释放,存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洪涛、尹士宇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 2022年09月09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尹洪涛、尹士宇及其他股东 | 利润分配的承诺 | 1、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洪涛、尹士宇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2、其他股东关于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人/本企业承诺将遵守并执行首发上市后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 2022年09月09日 | 2025年09月09日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 信德新材、尹洪涛、尹士 | 相关责任主体 | 公司及承诺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 2022年09月09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 |
作承诺 | 宇、王伟、芮鹏、丛国强、曾欣、高冬、王晓丽、李婷、信德企管 | 承诺事项未履行约束措施 | 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及承诺股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 | 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信德新材、尹洪涛、尹士宇、王伟、芮鹏、丛国强、曾欣、高冬、王晓丽、李婷 | 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2022年09月09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前述股东均遵守了所作的承诺。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适用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成都昱泰 | 2023年 07月01日 | 2026年 12月31日 | 2,374.71 | 3,686.17 | 不适用 | 2023年 06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9日,信德新材(以下简称“甲方”)与赵磊、陈洪、王忠(以下赵磊简称“乙方一”、陈洪简称“乙方二”、王忠简称“乙方三”、合并简称“乙方”)签署了《关于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为保障成都昱泰全体股东未来利益,赵磊、陈洪、王忠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继续持有成都昱泰合计20%的少数股权,并作为业绩承诺方自愿做出如下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内容:承诺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成都昱泰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累计不低于1.25亿元,即承诺净利润累计数为1.25亿元。如业绩承诺未能实现,乙方应根据业绩承诺期内成都昱泰实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向甲方进行业绩补偿,具体如下:
①业绩承诺期内,成都昱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低于1.08亿元时,乙方的业绩补偿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A.乙方首先应一次性现金补偿甲方2,160万元;
B.乙方应另行按未实现净利润的比例对应的整体估值的80%对甲方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1.08亿-实际净利润累计数)×2×80%。
②业绩承诺期内成都昱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等于或高于1.08亿元时,乙方无需向甲方进行业绩补偿。
2023年至2026年的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触发业绩补偿约定,乙方应在成都昱泰202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后的30日内按照上述条款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责任。
甲乙双方并约定差异化分红,差异化分红内容:
①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利润的分红安排
各方同意,2027年上半年成都昱泰2026年审计报告出具之后,按照成都昱泰在业绩承诺期2023年至2026年实际净利润累计数实施差异化分红,具体如下:
A、如2023年至2026年成都昱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在1.55亿元以上时,按以下约定顺序进行分红:
a、首先对1.55亿元以上部分进行如下分配:
常规分红:按照甲乙双方在成都昱泰的持股比例进行常规分红,假设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为X,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常规分红金额=(X-1.55亿)×20%;
专项分红:将属于甲方持股比例对应常规分红中的15%专项分配给乙方一和乙方二,假设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为X,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专项分红金额=(X-1.55亿)×80%×15%;
b、然后对1.35亿元-1.55亿元区间部分进行如下分配:
常规分红:按照甲乙双方在成都昱泰的持股比例进行常规分红,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常规分红金额=(1.55亿-
1.35亿)×20%=400万元;
专项分红:将属于甲方持股比例对应常规分红中的60%专项分配给乙方一和乙方二,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专项分红金额=(1.55亿-1.35亿)×80%×60%=960万元;
c、最后对1.08亿元-1.35亿元区间部分进行如下分配:
常规分红:按照甲乙双方在成都昱泰的持股比例进行常规分红,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常规分红金额=(1.35亿-
1.08亿)×20%=540万元;
专项分红:将属于甲方持股比例对应常规分红中的部分金额专项分配给乙方一和乙方二,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专项分红金额=(1.35亿-1.25亿)×2×80%=1600万元;
d、对于1.08亿元以下部分的净利润届时不再分配,滚存累计到以后年度,按照“②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分红安排”的约定进行分配。
B、如2023年至2026年成都昱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在1.35亿元-1.55亿元之间时,按以下约定顺序进行分红:
a、首先对1.35亿元以上部分进行如下分配:
常规分红:按照甲乙双方在成都昱泰的持股比例进行常规分红,假设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为X,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常规分红金额=(X-1.35亿)×20%;
专项分红:将属于甲方持股比例对应常规分红中的60%专项分配给乙方一和乙方二,假设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为X,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专项分红金额=(X-1.35亿)×80%×60%;
b、然后对1.08亿元-1.35亿元区间部分进行如下分配:
常规分红:按照甲乙双方在成都昱泰的持股比例进行常规分红,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常规分红金额=(1.35亿-
1.08亿)×20%=540万元;
专项分红:将属于甲方持股比例对应常规分红中的部分金额专项分配给乙方一和乙方二,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专项分红金额=(1.35亿-1.25亿)×2×80%=1600万元;
c、对于1.08亿元以下部分的净利润届时不再分配,滚存累计到以后年度,按照“②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分红安排”的约定进行分配。
C、如2023年至2026年成都昱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在1.25亿元-1.35亿元之间时,按以下约定顺序进行分红:
a、首先对1.08亿元以上部分进行如下分配:
常规分红:按照甲乙双方在成都昱泰的持股比例进行常规分红,假设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为X,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常规分红金额=(X-1.08亿)×20%;
专项分红:将属于甲方持股比例对应常规分红中的部分金额专项分配给乙方一和乙方二,乙方一和乙方二所得专项分红金额=(X-1.25亿)×2×80%;
b、对于1.08亿元以下部分的净利润届时不再分配,滚存累计到以后年度,按照“②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分红安排”的约定进行分配。
D、如2023年至2026年成都昱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在1.08亿元-1.25亿元之间时,将不再进行利润分配,滚存累计到以后年度,按照“②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分红安排”的约定进行分配。
②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分红安排
将根据“①业绩承诺期分红安排”的约定进行差异化分红,对业绩承诺期内1.08亿元以下部分的净利润和1.08亿元以上不到1.25亿部分的净利润,届时将不进行分配,滚存累计到以后年度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甲乙双方实际持股比例进行持续分红:滚存未分配利润加上业绩承诺期以后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之和达到1.75亿元且累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达到1.35亿元之后,可根据成都昱泰每年的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孰低原则,将其中70%的金额根据甲乙双方实际持股比例进行持续分红。以上条款中计算列示的分红金额均为个人所得税税前金额,分红所涉所得税等税负由乙方自行承担。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业绩承诺方承诺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成都昱泰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累计不低于1.25亿元,即承诺净利润累计数为1.25亿元。按照收购成都昱泰时的盈利预测,本年应实现业绩2,374.71万元,本年经审计的实际实现业绩3,686.17万元,已完成当期业绩预测,对商誉减值测试无影响。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存在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增加2家子公司和3家孙公司。其中,2家子公司为辽宁信德碳基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 SIND HOLDINGS CO., LIMITED ;3家孙公司为成都信泰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SIND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 SIND INTERNATIONAL LLC,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春燕、简乾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黄春燕1年、简乾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部分报酬包含在年度审计报酬中。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租入资产确认费用共计118.17万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奥晟隆 | 2023年05月15日 | 35,000 | 2023年08月15日 | 3,000.3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02月14日 | 是 | 否 | ||||
2023年09月13日 | 235.3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03月13日 | 是 | 否 | |||||||
2023年09月21日 | 1,343.0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03月20日 | 是 | 否 | |||||||
2023年11月10日 | 1,482.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05月10日 | 是 | 否 | |||||||
2023年12月15日 | 3,425.6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06月11日 | 是 | 否 | |||||||
2023年12月20日 | 503.7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06月20日 | 是 | 否 | |||||||
2024年03月28日 | 10.0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09月20日 | 是 | 否 | |||||||
2024年05月13日 | 2,55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1月13日 | 是 | 否 | |||||||
2024年05月15日 | 35,000 | 2024年05月17日 | 3,998.4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1月16日 | 是 | 否 | |||||
2024年06月05日 | 1,051.7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2月05日 | 是 | 否 | |||||||
2024年07月18日 | 1,074.0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2月05日 | 是 | 否 | |||||||
2024年07月22日 | 74.6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2月05日 | 是 | 否 | |||||||
2024年08月22日 | 242.5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2月05日 | 是 | 否 | |||||||
2024年08月23日 | 915.8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2月05日 | 是 | 否 |
大连信德碳材料 | 2024年05月15日 | 54,000 | 2024年05月09日 | 995.0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1月08日 | 是 | 否 | ||||
2023年05月15日 | 54,000 | 2023年11月14日 | 962.6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05月14日 | 是 | 否 | |||||
成都昱泰 | 2023年09月12日 | 32,000 | 2023年12月25日 | 7,4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7年12月19日 | 否 | 否 | ||||
2023年12月25日 | 28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06月27日 | 是 | 否 | |||||||
2023年12月25日 | 28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2月18日 | 是 | 否 | |||||||
2024年03月19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7年12月19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28,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5,867.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28,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3,44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28,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5,867.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28,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3,44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00%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8,769.63 | 5,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301.6 | 7,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7,600 | 37,3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25,207 | 88,748 | 0 | 0 |
合计 | 200,878.23 | 138,048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奥晟隆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全部债权债务、权利义务、资产负债、劳动用工、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及义务等均由大连信德碳材料依法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及业务架构,降低管理及运营成本。大连信德碳材料、奥晟隆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部分子公司因动态调节产能利用率进行停产
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产品库存情况,公司全年动态调节产能利用率,消化库存积压,在保证市场需求的前提下调整库存降至合理水平。同时各公司利用停工停产期间,对设备进行改造升级。2024年综合产能利用率70.41%,因停工而计入停产损失的人工、折旧等金额为21,867,406.70元。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860,747 | 58.69% | 59,860,747 | 58.69%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9,860,747 | 58.69% | 59,860,747 | 58.6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768,096 | 6.64% | 6,768,096 | 6.6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3,092,651 | 52.05% | 53,092,651 | 52.05%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139,253 | 41.31% | 42,139,253 | 41.3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2,139,253 | 41.31% | 42,139,253 | 41.3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102,000,000 | 100.00% | 102,0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97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2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尹洪涛 | 境内自然人 | 27.92% | 28,481,390 | 0 | 28,481,390 | 0 | 不适用 | 0 | |||
尹士宇 | 境内自然人 | 24.13% | 24,611,261 | 0 | 24,611,261 | 0 | 不适用 | 0 | |||
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4% | 6,768,096 | 0 | 6,768,096 | 0 | 不适用 | 0 | |||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73% | 5,845,174 | 0 | 0 | 5,845,174 | 不适用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产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8% | 800,000 | 800000 | 0 | 800,000 | 不适用 | 0 | |||
何忠孝 | 境内自然人 | 0.73% | 743,233 | 10000 | 0 | 743,233 | 不适用 | 0 | |||
张枫升 | 境内自然人 | 0.49% | 500,576 | -678628 | 0 | 500,576 | 不适用 | 0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48% | 491,400 | 491400 | 0 | 491,4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5% | 457,900 | 457900 | 0 | 457,900 | 不适用 | 0 | ||
#广东正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圆壹号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0.37% | 372,950 | 372950 | 0 | 372,95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尹洪涛与股东尹士宇系父子关系;股东尹洪涛是股东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1,060,000股。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845,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5,17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产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何忠孝 | 743,233 | 人民币普通股 | 743,233 | |||||||
张枫升 | 500,576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576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4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7,900 | |||||||
#广东正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圆壹号私募投资基金 | 372,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95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700 | |||||||
贾卫强 | 347,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852 |
刘晓丽 | 317,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587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何忠孝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743,233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尹洪涛 | 中国 | 否 |
尹士宇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尹洪涛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尹士宇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尹洪涛 | 本人 | 中国 | 否 |
尹士宇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尹洪涛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尹士宇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11月0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自2023年11月6日起12个月内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 | 1,060,000 | 100.0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6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春燕、简乾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德新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信德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营业收入确认 | |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三十八)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4年度信德新材营业收入为81,008.80万元。 由于收入对公司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且收入确认时点涉及判断,确认上的细小错误汇总起来可能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测试信德新材与销售及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2)实施分析性程序,包括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计算报告期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对各期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 (3)执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及签收单、物流单及发票,审计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4)结合应收账款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其销售额及余额,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并与银行流水核对; |
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5)查询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检查客户与信德新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进行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
四、其他信息
信德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信德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信德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信德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信德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信德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信德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春燕(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简乾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2,300,815.91 | 261,574,781.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89,137,834.55 | 1,419,388,723.4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8,120,560.25 | 30,889,478.03 |
应收账款 | 249,503,508.81 | 158,765,903.27 |
应收款项融资 | 13,065,722.62 | 35,147,132.34 |
预付款项 | 33,369,586.86 | 13,440,826.6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37,516.25 | 154,144.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3,116,915.09 | 267,387,877.44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89,351.59 | 54,820,920.52 |
流动资产合计 | 2,098,641,811.93 | 2,241,569,787.0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631,741.3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39,742,155.35 | 560,200,332.48 |
在建工程 | 26,771,421.22 | 25,857,457.5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32,204.59 | 1,322,817.70 |
无形资产 | 111,343,775.26 | 115,219,786.2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185,500,736.34 | 185,500,736.34 |
长期待摊费用 | 2,034,250.13 | 1,130,141.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045,284.16 | 13,993,048.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30,427.67 | 11,109,865.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28,131,996.09 | 914,334,185.48 |
资产总计 | 3,026,773,808.02 | 3,155,903,972.4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4,216.67 | 117,086,933.5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470,045.00 | |
应付账款 | 26,967,488.68 | 37,152,544.8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597,448.19 | 4,102,690.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452,505.41 | 6,918,818.09 |
应交税费 | 10,997,092.81 | 3,213,526.91 |
其他应付款 | 49,283,794.94 | 52,258,162.3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645,145.84 | 7,846,657.39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44,463.09 | 20,891,980.97 |
流动负债合计 | 173,092,155.63 | 257,941,359.4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8,000,000.00 | 93,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3,998.83 | 511,090.3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5,081,445.78 | 29,371,278.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87,786.93 | 3,377,691.7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6,373,231.54 | 126,260,060.92 |
负债合计 | 329,465,387.17 | 384,201,420.3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000,000.00 | 102,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41,800,318.01 | 2,339,360,831.56 |
减:库存股 | 35,213,464.43 | 10,877,757.07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505,611.45 | 3,074,842.48 |
盈余公积 | 22,543,583.50 | 21,619,156.1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48,124,865.49 | 312,397,441.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85,760,914.02 | 2,767,574,514.13 |
少数股东权益 | 11,547,506.83 | 4,128,038.0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97,308,420.85 | 2,771,702,552.1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26,773,808.02 | 3,155,903,972.48 |
法定代表人:尹洪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4,758,902.00 | 136,857,977.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9,342,071.54 | 1,114,861,994.6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548,169.57 | 14,490,810.82 |
应收账款 | 74,552,362.98 | 49,948,850.69 |
应收款项融资 | 3,529,440.00 | 12,853,259.05 |
预付款项 | 153,985.10 | 105,958.76 |
其他应收款 | 238,692,241.39 | 210,966,063.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101,809.81 | 51,120,396.5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862.54 | 32,217,632.46 |
流动资产合计 | 1,501,716,844.93 | 1,623,422,944.2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16,768,262.57 | 1,080,026,521.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351,810.81 | 2,372,828.9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86,356.88 | 2,000,000.0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20,306,430.26 | 1,084,399,350.19 |
资产总计 | 2,622,023,275.19 | 2,707,822,294.4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730,000.00 | |
应付账款 | 27,144,824.57 | 25,632,305.3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87,336.79 | 163,542.10 |
应付职工薪酬 | 2,118,688.28 | 1,501,270.05 |
应交税费 | 2,451,832.19 | 772,758.28 |
其他应付款 | 48,236,003.61 | 48,038,886.8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51,031.72 | 4,573,365.99 |
流动负债合计 | 85,789,717.16 | 128,412,128.6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7,289.48 | 735,529.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7,289.48 | 735,529.87 |
负债合计 | 86,307,006.64 | 129,147,658.4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000,000.00 | 102,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41,800,318.01 | 2,339,360,831.56 |
减:库存股 | 35,213,464.43 | 10,877,757.07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543,583.50 | 21,619,156.15 |
未分配利润 | 104,585,831.47 | 126,572,405.3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35,716,268.55 | 2,578,674,635.9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22,023,275.19 | 2,707,822,294.4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10,088,030.53 | 948,852,531.26 |
其中:营业收入 | 810,088,030.53 | 948,852,531.2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62,219,239.72 | 909,961,463.63 |
其中:营业成本 | 770,340,943.13 | 819,126,780.4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519,964.57 | 4,071,161.14 |
销售费用 | 5,612,023.89 | 2,675,497.93 |
管理费用 | 55,854,783.63 | 54,559,965.85 |
研发费用 | 23,312,179.82 | 31,484,578.90 |
财务费用 | 2,579,344.68 | -1,956,520.63 |
其中:利息费用 | 4,910,839.66 | 833,939.12 |
利息收入 | 5,044,942.56 | 7,486,384.06 |
加:其他收益 | 6,168,801.19 | 4,417,276.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571,875.09 | 27,186,021.1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68,258.6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48,793.45 | 9,810,504.2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61,698.49 | 215,594.5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99,859.68 | -30,726,586.1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534.28 | -941,452.6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823,831.91 | 48,852,425.24 |
加:营业外收入 | 154,900.63 | 22,784.34 |
减:营业外支出 | 3,454,644.92 | 1,694,590.4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123,576.20 | 47,180,619.13 |
减:所得税费用 | -1,246,654.50 | 3,682,273.4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876,921.70 | 43,498,345.7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876,921.70 | 43,498,345.7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041,728.17 | 41,295,464.46 |
2.少数股东损益 | 7,164,806.47 | 2,202,881.2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876,921.70 | 43,498,345.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041,728.17 | 41,295,464.4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164,806.47 | 2,202,881.2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268 | 0.404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268 | 0.404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尹洪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雨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16,437,083.11 | 242,801,865.95 |
减:营业成本 | 115,924,577.16 | 233,875,625.58 |
税金及附加 | 99,520.97 | 253,814.85 |
销售费用 | 563,529.13 | 737,949.61 |
管理费用 | 13,200,970.03 | 10,049,864.19 |
研发费用 | 4,554,650.64 | 3,032,864.76 |
财务费用 | -7,568,178.40 | -7,362,774.13 |
其中:利息费用 | 159,388.91 | 140,755.53 |
利息收入 | 8,128,439.93 | -8,683,893.41 |
加:其他收益 | 554,618.00 | 9,718.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785,414.84 | 21,057,959.1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68,258.6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53,030.44 | 8,283,775.4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66,261.29 | -930,266.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7,233.23 | -295,412.4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737.8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281,582.34 | 30,394,032.87 |
加:营业外收入 | 9,627.23 | 767.41 |
减:营业外支出 | 298,616.98 | 28.5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992,592.59 | 30,394,771.72 |
减:所得税费用 | 3,748,319.07 | 4,148,363.4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44,273.52 | 26,246,408.2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44,273.52 | 26,246,408.2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244,273.52 | 26,246,408.2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50,229,200.12 | 1,041,446,538.1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44,180.0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981,710.96 | 21,399,436.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6,455,091.17 | 1,062,845,974.2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8,884,262.47 | 939,027,131.3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8,534,305.86 | 73,875,323.7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118,060.59 | 38,733,945.3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205,578.34 | 78,214,885.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6,742,207.26 | 1,129,851,285.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7,116.09 | -67,005,311.5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88,135,049.32 | 6,366,228,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255,986.95 | 39,217,470.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000.00 | 68,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24,461,036.27 | 6,405,513,470.3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869,298.15 | 54,110,634.6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65,846,049.32 | 5,801,839,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41,007,592.6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8,715,347.47 | 5,996,957,227.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5,688.80 | 408,556,243.0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7,851,578.21 | 235,303,472.6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851,578.21 | 235,303,472.6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1,738,769.36 | 275,2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209,741.58 | 68,790,786.6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40,301.87 | 11,711,085.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4,288,812.81 | 355,751,871.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437,234.60 | -120,448,399.1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7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978,561.11 | 221,102,532.4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3,276,177.02 | 32,173,644.6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297,615.91 | 253,276,177.0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8,067,522.24 | 255,011,227.8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74,224.68 | 7,622,695.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541,746.92 | 262,633,922.8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0,134,818.22 | 217,210,273.2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713,741.56 | 8,186,399.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662,997.35 | 7,886,994.1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91,609.06 | 8,546,061.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203,166.19 | 241,829,728.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1,419.27 | 20,804,193.9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6,135,049.32 | 4,972,848,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522,406.57 | 30,811,722.0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6,107,958.34 | 494,365,805.3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90,765,414.23 | 5,498,090,527.4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6,832.4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99,347,287.91 | 4,473,639,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10,000.00 | 154,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7,767,434.00 | 690,886,974.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8,401,554.40 | 5,318,525,974.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363,859.83 | 179,564,552.7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529,183.4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29,183.4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1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465,808.91 | 68,140,755.5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335,707.36 | 10,877,757.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801,516.27 | 94,018,512.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801,516.27 | -74,489,329.2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0,924.29 | 125,879,417.5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857,977.71 | 7,978,560.1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4,758,902.00 | 133,857,977.71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000,000.00 | 2,339,360,831.56 | 10,877,757.07 | 3,074,842.48 | 21,619,156.15 | 312,397,441.01 | 2,767,574,514.13 | 4,128,038.03 | 2,771,702,552.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000,000.00 | 2,339,360,831.56 | 10,877,757.07 | 3,074,842.48 | 21,619,156.15 | 312,397,441.01 | 2,767,574,514.13 | 4,128,038.03 | 2,771,702,552.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39,486.45 | 24,335,707.36 | 3,430,768.97 | 924,427.35 | -64,272,575.52 | -81,813,600.11 | 7,419,468.80 | -74,394,131.31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041,728.17 | -33,041,728.17 | 7,164,806.47 | -25,876,921.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39,486.45 | 2,439,486.45 | 2,439,486.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439,486.45 | 2,439,486.45 | 2,439,486.4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24,427.35 | -31,230,847.35 | -30,306,420.00 | -30,306,4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24,427.35 | -924,427.3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306,420.00 | -30,306,420.00 | -30,306,42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430,768.97 | 3,430,768.97 | 254,662.33 | 3,685,431.30 | |||||||||||
1.本期提取 | 11,895,806.40 | 11,895,806.40 | 788,900.32 | 12,684,706.72 | |||||||||||
2.本期使用 | 8,465,037.43 | 8,465,037.43 | 534,237.99 | 8,999,275.42 | |||||||||||
(六)其他 | 24,335,707.36 | -24,335,707.36 | -24,335,707.3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000,000.00 | 2,341,800,318.01 | 35,213,464.43 | 6,505,611.45 | 22,543,583.50 | 248,124,865.49 | 2,685,760,914.02 | 11,547,506.83 | 2,697,308,420.8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000,000.00 | 2,373,360,831.56 | 18,994,515.32 | 341,726,617.38 | 2,802,081,964.26 | 2,802,081,964.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000,000.00 | 2,373,360,831.56 | 18,994,515.32 | 341,726,617.38 | 2,802,081,964.26 | 2,802,081,964.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10,877,757.07 | 3,074,842.48 | 2,624,640.83 | -29,329,176.37 | -34,507,450.13 | 4,128,038.03 | -30,379,412.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295,464.46 | 41,295,464.46 | 2,202,881.26 | 43,498,345.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24,815.91 | 1,624,815.9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624,815.91 | 1,624,815.91 | |||||||||||||
(三)利润分配 | 2,624,640.83 | -70,624,640.83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24,640.83 | -2,624,640.8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
2.盈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74,842.48 | 3,074,842.48 | 300,340.86 | 3,375,183.34 | |||||||||||
1.本期提取 | 8,858,115.26 | 8,858,115.26 | 416,904.12 | 9,275,019.38 | |||||||||||
2.本期使用 | 5,783,272.78 | 5,783,272.78 | 116,563.26 | 5,899,836.04 | |||||||||||
(六)其他 | 10,877,757.07 | -10,877,757.07 | -10,877,757.0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000,000.00 | 2,339,360,831.56 | 10,877,757.07 | 3,074,842.48 | 21,619,156.15 | 312,397,441.01 | 2,767,574,514.13 | 4,128,038.03 | 2,771,702,552.16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000,000.00 | 2,339,360,831.56 | 10,877,757.07 | 21,619,156.15 | 126,572,405.30 | 2,578,674,635.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000,000.00 | 2,339,360,831.56 | 10,877,757.07 | 21,619,156.15 | 126,572,405.30 | 2,578,674,635.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39,486.45 | 24,335,707.36 | 924,427.35 | -21,986,573.83 | -42,958,367.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244,273.52 | 9,244,273.52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39,486.45 | 2,439,486.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439,486.45 | 2,439,486.4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24,427.35 | -31,230,847.35 | -30,306,4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24,427.35 | -924,427.3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306,420.00 | -30,306,420.00 | ||||||||||
3.其他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4,335,707.36 | -24,335,707.3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000,000.00 | 2,341,800,318.01 | 35,213,464.43 | 22,543,583.50 | 104,585,831.47 | 2,535,716,268.5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000,000.00 | 2,373,360,831.56 | 18,994,515.32 | 170,950,637.88 | 2,631,305,984.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000,000.00 | 2,373,360,831.56 | 18,994,515.32 | 170,950,637.88 | 2,631,305,984.76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10,877,757.07 | 2,624,640.83 | -44,378,232.58 | -52,631,348.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246,408.25 | 26,246,408.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24,640.83 | -70,624,640.83 | -68,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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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积 | 2,624,640.83 | -2,624,640.8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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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0,877,757.07 | -10,877,757.0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000,000.00 | 2,339,360,831.56 | 10,877,757.07 | 21,619,156.15 | 126,572,405.30 | 2,578,674,635.9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20年6月在辽宁信德化工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0472565639XK。2022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200万股,注册资本为10,200万元,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文圣路295号四层,总部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文圣路295号四层。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
锂电池负极包覆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尹洪涛和尹士宇。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五、17、固定资产”、“五、28、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 资产总额的0.5% |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 资产总额的5%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10%(含)及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处置子公司
A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B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5、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不存在按照上述条件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风险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账款 | 账龄风险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风险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①对于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风险组合:
对于划分为账龄风险组合的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下述应收账款方法确定。
②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风险组合:
对于划分为账龄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至2年(含2年) | 10 |
2至3年(含3年) | 30 |
3至4年(含4年) | 50 |
4至5年(含5年) | 70 |
5年以上 | 100 |
③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风险组合:
对于划分为账龄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上述应收账款方法确定。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1)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5、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7、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31.67 |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工;(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后可以正常稳定运行;(3)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B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软件使用权 | 5年 | 直线法 | 0%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直线法 | 0%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证载年限 | 直线法 | 0% | 土地使用权证书登记使用年限 |
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本公司期末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主要指直接投入研发活动的相关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主要指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或摊销。
②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③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5、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28、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销售业务的类型确定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如下:
(1)非寄售模式:货物送达客户并经客户确认后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货物出库并完成交接,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已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寄售模式:以客户从寄售仓库实际领用出库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9、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0、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已用于或将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按照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最终用途,若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确实无法划分清楚,全部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2、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1、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5万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3、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①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②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③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
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①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②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③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②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③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4、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35、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本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 |
消费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缴 | 燃料油:1.20元/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其他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晟隆”) | 15% |
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信德新材料”) | 15% |
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信德碳材料”) | 15% |
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胜隆”) | 25% |
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昱泰”) | 15% |
辽宁信德碳基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碳基”) | 25% |
成都信泰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泰”) | 25% |
SIND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信德”) | 适用香港相应税率 |
SINDHoldings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信德投资”) | 适用香港相应税率 |
SINDInternationalLLC(以下简称“美国信德”) | 适用美国相应税率 |
2、税收优惠
(1)2023年12月12日,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21200819)。
2022年12月3日,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1201580)。
2024年12月24日,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2120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税函[2009]2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本公司自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之日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奥晟隆2023年至2025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连信德碳材料2022年至2024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连信德新材料2024年至2026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成都昱泰2021年至203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奥晟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62,297,615.91 | 252,652,751.60 |
其他货币资金 | 3,200.00 | 8,922,029.74 |
合计 | 162,300,815.91 | 261,574,781.34 |
其他说明: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000,104.32 | |
信用证开证保证金 | 5,298,500.00 | |
ETC保证金 | 3,200.00 | |
合计 | 3,200.00 | 8,298,604.32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1,389,137,834.55 | 1,419,388,723.41 |
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成本 | 1,380,480,000.00 | 1,409,570,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 | 8,657,834.55 | 9,818,723.41 |
其中: | ||
合计 | 1,389,137,834.55 | 1,419,388,723.41 |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356,670.93 | 30,889,478.03 |
商业承兑票据 | 1,763,889.32 | |
合计 | 18,120,560.25 | 30,889,478.0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8,213,396.53 | 100.00% | 92,836.28 | 0.51% | 18,120,560.25 | 30,889,478.03 | 100.00% | 30,889,478.03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56,725.60 | 10.19% | 92,836.28 | 5.00% | 1,763,889.32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356,670.93 | 89.81% | 16,356,670.93 | 30,889,478.03 | 100.00% | 30,889,478.03 | ||||
合计 | 18,213,396.53 | 100.00% | 92,836.28 | 0.51% | 18,120,560.25 | 30,889,478.03 | 100.00% | 30,889,478.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56,725.60 | 92,836.28 | 5.00% |
合计 | 1,856,725.60 | 92,836.2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92,836.28 | 92,836.28 | ||||
合计 | 92,836.28 | 92,836.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156,794.83 | |
合计 | 15,156,794.83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8,990,327.68 | 156,856,106.07 |
1至2年 | 12,662,144.69 | 10,836,225.00 |
2至3年 | 2,238,239.00 | |
3年以上 | 140,377.46 | 140,377.46 |
5年以上 | 140,377.46 | 140,377.46 |
合计 | 264,031,088.83 | 167,832,708.5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4,031,088.83 | 100.00% | 14,527,580.02 | 5.50% | 249,503,508.81 | 167,832,708.53 | 100.00% | 9,066,805.26 | 5.40% | 158,765,903.27 |
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4,031,088.83 | 100.00% | 14,527,580.02 | 5.50% | 249,503,508.81 | 167,832,708.53 | 100.00% | 9,066,805.26 | 5.40% | 158,765,903.27 |
合计 | 264,031,088.83 | 100.00% | 14,527,580.02 | 5.50% | 249,503,508.81 | 167,832,708.53 | 100.00% | 9,066,805.26 | 5.40% | 158,765,903.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8,990,327.68 | 12,449,516.39 | 5.00% |
1至2年 | 12,662,144.69 | 1,266,214.47 | 10.00% |
2至3年 | 2,238,239.00 | 671,471.70 | 30.00%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70.00% | ||
5年以上 | 140,377.46 | 140,377.46 | 100.00% |
合计 | 264,031,088.83 | 14,527,580.0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9,066,805.26 | 5,460,774.76 | 14,527,580.02 | |||
合计 | 9,066,805.26 | 5,460,774.76 | 14,527,580.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64,768,525.00 | 64,768,525.00 | 24.53% | 3,238,707.50 | |
第二名 | 51,818,358.78 | 51,818,358.78 | 19.63% | 2,590,917.94 | |
第三名 | 28,941,960.00 | 28,941,960.00 | 10.96% | 1,855,415.40 |
第四名 | 25,848,573.54 | 25,848,573.54 | 9.79% | 1,292,428.68 | |
第五名 | 18,891,280.22 | 18,891,280.22 | 7.15% | 944,564.01 | |
合计 | 190,268,697.54 | 190,268,697.54 | 72.06% | 9,922,033.53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558,952.62 | 14,920,732.34 |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5,506,770.00 | 20,226,400.00 |
合计 | 13,065,722.62 | 35,147,132.3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355,552.62 | 100.00% | 289,830.00 | 5.00% | 13,065,722.62 | 35,147,132.34 | 100.00% | 35,147,132.34 | ||
其中: | ||||||||||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5,796,600.00 | 44.00% | 289,830.00 | 5.00% | 5,506,770.00 | 20,226,400.00 | 57.55% | 20,226,400.00 | ||
应收票据 | 7,558,952.62 | 56.00% | 7,558,952.62 | 14,920,732.34 | 42.45% | 14,920,732.34 | ||||
合计 | 13,355,552.62 | 100.00% | 289,830.00 | 5.00% | 13,065,722.62 | 35,147,132.34 | 100.00% | 35,147,132.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5,796,600.00 | 289,830.00 | 5.00% |
合计 | 5,796,600.00 | 289,83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89,830.00 | 289,83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89,830.00 | 289,830.0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289,830.00 | 289,830.00 | ||||
合计 | 289,830.00 | 289,83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70,609,535.80 | |
合计 | 70,609,535.80 |
(5)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4,920,732.34 | 164,261,630.75 | 171,623,410.47 | 7,558,952.62 | ||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20,226,400.00 | 36,941,000.00 | 51,370,800.00 | 5,796,600.00 | ||
合计 | 35,147,132.34 | 201,202,630.75 | 222,994,210.47 | - | 13,355,552.62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37,516.25 | 154,144.03 |
合计 | 337,516.25 | 154,144.03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368,672.00 | 176,978.00 |
其他 | 13,827.70 | 3,892.03 |
合计 | 382,499.70 | 180,870.03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5,730.52 | 126,420.03 |
1至2年 | 19,469.18 | 5,400.00 |
2至3年 | 3,000.00 | 25,800.00 |
3年以上 | 44,300.00 | 23,250.00 |
3至4年 | 23,300.00 | 22,250.00 |
4至5年 | 21,000.00 | |
5年以上 | 1,000.00 | |
合计 | 382,499.70 | 180,870.03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2,499.70 | 100.00% | 44,983.45 | 11.76% | 337,516.25 | 180,870.03 | 100.00% | 26,726.00 | 14.78% | 154,144.0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82,499.70 | 100.00% | 44,983.45 | 11.76% | 337,516.25 | 180,870.03 | 100.00% | 26,726.00 | 14.78% | 154,144.03 |
合计 | 382,499.70 | 100.00% | 44,983.45 | 11.76% | 337,516.25 | 180,870.03 | 100.00% | 26,726.00 | 14.78% | 154,144.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5,730.52 | 15,786.53 | 5.00% |
1至2年 | 19,469.18 | 1,946.92 | 10.00% |
2至3年 | 3,000.00 | 900.00 | 30.00% |
3至4年 | 23,300.00 | 11,650.00 | 50.00% |
4至5年 | 21,000.00 | 14,700.00 | 70.00% |
合计 | 382,499.70 | 44,983.4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6,726.00 | 26,726.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8,257.44 | 18,257.4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4,983.44 | 44,983.4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26,726.00 | 18,257.44 | 44,983.44 | |||
合计 | 26,726.00 | 18,257.44 | 44,983.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 | 保证金、押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78.43% | 15,000.00 |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40,000.00 | 3-4年,4-5年 | 10.46% | 24,000.00 |
成都红天明建材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其他 | 13,744.00 | 1-2年 | 3.59% | 1,374.40 |
鞍山激光产业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10,000.00 | 1年以内 | 2.61% | 500.00 |
四川中科海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3,225.18 | 1-2年 | 0.84% | 322.52 |
合计 | 366,969.18 | 95.93% | 41,196.92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3,122,678.89 | 99.23% | 13,237,445.50 | 98.49% |
1至2年 | 210,007.97 | 0.66% | 203,381.12 | 1.51% |
2至3年 | 36,900.00 | 0.11% | ||
合计 | 33,369,586.86 | 13,440,826.6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按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4,415,343.6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73.17%。
其他说明: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8,272,641.40 | 28,272,641.40 | 83,330,271.91 | 83,330,271.91 | ||
在产品 | 711,965.91 | 711,965.91 | 776,024.03 | 776,024.03 | ||
库存商品 | 166,049,897.35 | 3,666,426.02 | 162,383,471.33 | 210,504,067.93 | 32,296,711.87 | 178,207,356.06 |
周转材料 | 3,606,343.54 | 3,606,343.54 | 2,313,825.56 | 2,313,825.56 | ||
合同履约成本 | 433,073.04 | 433,073.04 | ||||
发出商品 | 17,958,624.5 | 249,204.65 | 17,709,419.8 | 2,760,399.88 | 2,760,399.88 |
2 | 7 | |||||
合计 | 217,032,545.76 | 3,915,630.67 | 213,116,915.09 | 299,684,589.31 | 32,296,711.87 | 267,387,877.44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32,296,711.87 | 3,650,655.03 | 32,280,940.88 | 3,666,426.02 | ||
发出商品 | 249,204.65 | 249,204.65 | ||||
合计 | 32,296,711.87 | 3,899,859.68 | 32,280,940.88 | 3,915,630.67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款 | 19,661,122.30 | 24,229,878.34 |
国债逆回购 | 29,999,000.00 | |
其他 | 28,229.29 | 592,042.18 |
合计 | 19,689,351.59 | 54,820,920.52 |
其他说明: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中科能源材料科技(大连) | 36,800,000.00 | -1,168,258.63 | 35,631,741.37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能源材料”) | ||||||||||||
小计 | 36,800,000.00 | -1,168,258.63 | 35,631,741.37 | |||||||||
合计 | 36,800,000.00 | -1,168,258.63 | 35,631,741.3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39,742,155.35 | 560,200,332.48 |
合计 | 539,742,155.35 | 560,200,332.48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9,289,356.83 | 352,868,203.93 | 7,339,388.10 | 7,463,356.98 | 646,960,305.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81,421.54 | 14,269,530.72 | 580,734.52 | 966,076.09 | 34,097,762.87 |
(1)购置 | 3,908,539.98 | 580,734.52 | 438,860.69 | 4,928,135.1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281,421.54 | 10,360,990.74 | 527,215.40 | 29,169,627.6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 | 960,599.00 | 132,743.36 | 1,093,342.36 |
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960,599.00 | 132,743.36 | 1,093,342.36 | ||
4.期末余额 | 297,570,778.37 | 366,177,135.65 | 7,920,122.62 | 8,296,689.71 | 679,964,726.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146,176.50 | 51,445,886.28 | 4,989,034.13 | 3,178,876.45 | 86,759,973.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58,374.28 | 37,063,520.46 | 1,175,719.23 | 2,018,800.34 | 53,616,414.31 |
(1)计提 | 13,358,374.28 | 37,063,520.46 | 1,175,719.23 | 2,018,800.34 | 53,616,414.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781.79 | 42,034.88 | 153,816.67 | ||
(1)处置或报废 | 111,781.79 | 42,034.88 | 153,816.67 | ||
4.期末余额 | 40,504,550.78 | 88,397,624.95 | 6,164,753.36 | 5,155,641.91 | 140,222,571.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7,066,227.59 | 277,779,510.70 | 1,755,369.26 | 3,141,047.80 | 539,742,155.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2,143,180.33 | 301,422,317.65 | 2,350,353.97 | 4,284,480.53 | 560,200,332.48 |
(2)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6,771,421.22 | 25,857,457.51 |
合计 | 26,771,421.22 | 25,857,457.51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安装设备 | 23,153,237.25 | 23,153,237.25 | 10,040,396.05 | 10,040,396.05 | ||
建筑工程 | 3,618,183.97 | 3,618,183.97 | 15,817,061.46 | 15,817,061.46 | ||
合计 | 26,771,421.22 | 26,771,421.22 | 25,857,457.51 | 25,857,457.5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二期工程(建筑) | 1,835,335.09 | 435,128.58 | 512,985.22 | 20,420.56 | 1,737,057.89 | 其他 | ||||||
二期工程(设备) | 3,877,576.90 | 4,304,876.44 | 6,042,697.93 | 2,139,755.41 | 其他 | |||||||
三期工程(建筑) | 13,981,726.37 | 5,369,131.45 | 17,522,448.51 | 1,828,409.31 | 募集资金 | |||||||
三期工程(设备) | 5,045,132.75 | 7,343,099.38 | 3,616,545.63 | 8,771,686.50 | 募集资金 | |||||||
成都昱泰(设备) | 1,117,686.40 | 11,577,239.42 | 1,203,298.86 | 11,491,626.96 | 其他 | |||||||
合计 | 25,857,457.51 | 29,029,475.27 | 28,897,976.15 | 20,420.56 | 25,968,536.07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3、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施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97,883.42 | 1,748,810.31 | 2,346,693.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9,950.07 | 299,950.07 | |
—新增租赁 | 299,950.07 | 299,950.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97,833.49 | 1,748,810.31 | 2,646,643.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9,470.86 | 874,405.17 | 1,023,876.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7,626.43 | 582,936.75 | 790,563.18 |
(1)计提 | 207,626.43 | 582,936.75 | 790,563.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7,097.29 | 1,457,341.92 | 1,814,439.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0,736.20 | 291,468.39 | 832,204.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8,412.56 | 874,405.14 | 1,322,817.70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7,555,814.62 | 14,526,507.00 | 10,000,000.00 | 243,856.00 | 132,326,177.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5,486.72 | 205,486.72 | |||
(1)购置 | 205,486.72 | 205,486.7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7,555,814.62 | 14,526,507.00 | 10,000,000.00 | 449,342.72 | 132,531,664.3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978,013.59 | 906,645.60 | 8,000,000.00 | 221,732.20 | 17,106,391.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51,710.45 | 906,645.55 | 1,000,000.00 | 23,141.69 | 4,081,497.69 |
(1)计提 | 2,151,710.45 | 906,645.55 | 1,000,000.00 | 23,141.69 | 4,081,497.6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129,724.04 | 1,813,291.15 | 9,000,000.00 | 244,873.89 | 21,187,889.0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426,090.58 | 12,713,215.85 | 1,000,000.00 | 204,468.83 | 111,343,775.26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577,801.03 | 13,619,861.40 | 2,000,000.00 | 22,123.80 | 115,219,786.2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成都昱泰 | 185,500,736.34 | 185,500,736.34 | ||||
合计 | 185,500,736.34 | 185,500,736.34 |
(2)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信德新材合并成都昱泰所形成的商誉及商誉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主要由业务主体成都昱泰构成,成都昱泰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合归属于成都昱泰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3)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成都昱泰 | 462,859,901.50 | 470,775,600.00 | 0.00 | 2025年-2031年;2031年以后为永续期 | 入增长率:0.00%~4.78%、利润率:9.28%~10.70%折现率:11.16% | 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为10.63%。折现率:12.65% | ①增长率、利润率:结合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等因素进行合理性分析、预测; ②折现率: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合计 | 462,859,901.50 | 470,775,600.00 | 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导热油 | 1,130,141.59 | 157,699.12 | 209,042.83 | 1,078,797.88 | |
景观长廊 | 963,481.26 | 8,029.01 | 955,452.25 | ||
合计 | 1,130,141.59 | 1,121,180.38 | 217,071.84 | 2,034,250.13 |
其他说明: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8,870,860.42 | 3,409,885.78 | 41,390,243.13 | 6,209,606.4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29,370.00 | 319,405.50 | ||
可抵扣亏损 | 113,271,696.59 | 16,990,754.49 | 56,363,324.90 | 8,454,498.74 |
租赁负债 | 715,089.11 | 127,663.25 | 1,297,081.04 | 194,562.16 |
递延收益 | 35,081,445.78 | 5,262,216.86 | ||
合计 | 167,939,091.90 | 25,790,520.38 | 101,180,019.07 | 15,178,072.8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6,393,581.67 | 2,459,037.25 | 17,614,412.61 | 2,642,161.8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348,793.45 | 1,907,622.07 | 9,810,504.23 | 1,471,575.63 |
资产加速折旧 | 1,484,606.31 | 222,690.95 | 1,670,374.95 | 250,556.2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97,869.20 | 89,680.38 | ||
使用权资产 | 832,204.59 | 153,992.50 | 1,322,817.70 | 198,422.66 |
合计 | 27,657,055.22 | 4,833,023.15 | 30,418,109.49 | 4,562,716.4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5,236.22 | 24,045,284.16 | 1,185,024.66 | 13,993,048.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45,236.22 | 3,087,786.93 | 1,185,024.66 | 3,377,691.7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1,088,356.70 | 7,939,800.27 |
合计 | 21,088,356.70 | 7,939,800.2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8年 | 265,942.80 | 3,430,158.18 | |
2029年 | 1,203,904.83 | ||
2032年 | 1,649,262.18 | ||
2033年 | 3,521,404.04 | ||
2034年 | 14,447,842.85 | ||
合计 | 21,088,356.70 | 3,430,158.18 |
其他说明: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购建长期资产预付款 | 2,230,427.67 | 2,230,427.67 | 11,109,865.43 | 11,109,865.43 | ||
合计 | 2,230,427.67 | 2,230,427.67 | 11,109,865.43 | 11,109,865.43 |
其他说明: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200.00 | 3,200.00 | 资金受限 | 保证金 | 8,298,604.32 | 8,298,604.32 | 资金受限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5,156,794.83 | 15,156,794.83 | 已背书/贴现 | 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的票据 | 1,830,000.00 | 1,830,000.00 | 质押 | 银行票据池授信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58,875,882.10 | 51,802,540.97 | 抵押 | 融资抵押 | 169,822,951.13 | 134,373,908.15 | 抵押 | 融资抵押 |
无形资产 | 49,397,428.54 | 45,216,714.98 | 抵押 | 融资抵押 | 51,966,093.23 | 48,069,992.03 | 抵押 | 融资抵押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2,480,000.00 | 772,480,000.00 | 资金受限 | 不能提前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 488,500,000.00 | 488,500,000.00 | 资金受限 | 不能提前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
合计 | 895,913,305.47 | 884,659,250.78 | 720,417,648.68 | 681,072,504.50 |
其他说明: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000,000.00 | 1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55,016,267.63 | |
信用借款 | 51,685,036.15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216.67 | 385,629.76 |
合计 | 4,004,216.67 | 117,086,933.5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470,045.00 | |
合计 | 8,470,045.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6,379,338.85 | 15,885,233.13 |
1至2年 | 590,390.45 | 20,536,851.46 |
2至3年 | 9,538,225.29 | 574,321.87 |
3至4年 | 339,172.34 | 46,688.82 |
4至5年 | 35,812.16 | 74,842.59 |
5年以上 | 84,549.59 | 34,607.00 |
合计 | 26,967,488.68 | 37,152,544.87 |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9,283,794.94 | 52,258,162.30 |
合计 | 49,283,794.94 | 52,258,162.30 |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各类费用 | 568,957.94 | 44,222.80 |
保证金/押金 | 650,000.00 | 2,430,496.00 |
代扣代缴款 | 59,242.00 | 4,636.50 |
股权转让款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往来款项 | 5,595.00 | 1,778,807.00 |
合计 | 49,283,794.94 | 52,258,162.3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股权转让款 | 48,000,000.00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48,000,000.00 |
其他说明: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453,088.04 | 4,102,690.33 |
1-2年 | 144,360.15 | |
合计 | 7,597,448.19 | 4,102,690.33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918,818.09 | 72,561,230.86 | 72,027,543.54 | 7,452,505.4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327,564.76 | 7,327,564.76 | ||
三、辞退福利 | 587,867.65 | 587,867.65 | ||
合计 | 6,918,818.09 | 80,476,663.27 | 79,942,975.95 | 7,452,505.4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763,798.34 | 58,171,897.21 | 57,598,540.92 | 7,337,154.63 |
2、职工福利费 | 31,720.00 | 3,004,352.95 | 3,036,072.95 | |
3、社会保险费 | 4,636,557.15 | 4,636,557.1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91,219.85 | 3,591,219.85 | ||
工伤保险费 | 618,219.66 | 618,219.66 | ||
生育保险费 | 355,140.63 | 355,140.63 | ||
大病险 | 71,977.01 | 71,977.01 | ||
4、住房公积金 | 4,694,630.56 | 4,694,630.56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3,299.75 | 876,209.10 | 884,158.07 | 115,350.78 |
8、非货币性福利 | 1,177,583.89 | 1,177,583.89 |
合计 | 6,918,818.09 | 72,561,230.86 | 72,027,543.54 | 7,452,505.4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097,450.24 | 7,097,450.24 | ||
2、失业保险费 | 230,114.52 | 230,114.52 | ||
合计 | 7,327,564.76 | 7,327,564.76 |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993,842.37 | 1,407,457.18 |
企业所得税 | 4,890,398.55 | 686,071.22 |
个人所得税 | 299,632.51 | 101,632.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3,050.27 | |
房产税 | 411,197.31 | 410,809.81 |
教育费附加 | 65,592.9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3,728.65 | |
土地使用税 | 168,092.26 | 168,092.26 |
印花税 | 224,824.70 | 172,137.42 |
环境保护税 | 9,105.11 | 4,954.82 |
合计 | 10,997,092.81 | 3,213,526.91 |
其他说明: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7,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1,090.28 | 785,990.72 |
一年内到期的未到期应付利息 | 134,055.56 | 60,666.67 |
合计 | 50,645,145.84 | 7,846,657.39 |
其他说明: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 | 15,156,794.83 | 20,358,631.23 |
待转销项税额 | 987,668.26 | 533,349.74 |
合计 | 16,144,463.09 | 20,891,980.9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9、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18,000,000.00 | 93,000,000.00 |
合计 | 118,000,000.00 | 93,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87,124.45 | 1,356,232.4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72,035.34 | -59,151.3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1,090.28 | -785,990.72 |
合计 | 203,998.83 | 511,090.32 |
其他说明:
3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9,371,278.84 | 8,900,000.00 | 3,189,833.06 | 35,081,445.78 | |
合计 | 29,371,278.84 | 8,900,000.00 | 3,189,833.06 | 35,081,445.78 |
其他说明: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29,371,278.84 | --- | 1,643,891.40 | --- | 27,727,387.44 | 与资产相关 |
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 | --- | 8,900,000.00 | 1,545,941.66 | --- | 7,354,058.34 | 与资产相关 |
资金 | ||||||
合计 | 29,371,278.84 | 8,900,000.00 | 3,189,833.06 | --- | 35,081,445.78 |
3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2,000,000.00 | 102,000,000.00 |
其他说明: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39,360,831.56 | 2,439,486.45 | 2,341,800,318.01 | |
合计 | 2,339,360,831.56 | 2,439,486.45 | 2,341,800,318.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4、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份 | 10,877,757.07 | 24,335,707.36 | 35,213,464.43 | |
合计 | 10,877,757.07 | 24,335,707.36 | 35,213,464.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5、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074,842.48 | 11,895,806.40 | 8,465,037.43 | 6,505,611.45 |
合计 | 3,074,842.48 | 11,895,806.40 | 8,465,037.43 | 6,505,611.4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619,156.15 | 924,427.35 | 22,543,583.50 | |
合计 | 21,619,156.15 | 924,427.35 | 22,543,583.5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2,397,441.01 | 341,726,617.3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2,397,441.01 | 341,726,617.3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041,728.17 | 41,295,464.4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24,427.35 | 2,624,640.8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306,420.00 | 68,0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8,124,865.49 | 312,397,441.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4,791,380.45 | 764,777,677.74 | 929,863,644.29 | 798,695,920.36 |
其他业务 | 5,296,650.08 | 5,563,265.39 | 18,988,886.97 | 20,430,860.08 |
合计 | 810,088,030.53 | 770,340,943.13 | 948,852,531.26 | 819,126,780.4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810,088,030.53 | - | 948,852,531.26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5,296,650.08 | 销售材料、销售废品 | 18,988,886.97 | 销售材料、销售废品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65% | - | 2.00%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 | 5,296,650.08 | 销售材料、销售废品 | 18,988,886.97 | 销售材料、销售废品 |
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5,296,650.08 | 销售材料、销售废品 | 18,988,886.97 | 销售材料、销售废品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 | 0.00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04,791,380.45 | - | 929,863,644.29 | -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负极包覆材料 | 332,906,828.33 | 317,718,210.15 | ||||||
裂解萘馏分 | 312,839,795.22 | 275,372,728.56 | ||||||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 | 142,138,886.53 | 126,899,523.39 | ||||||
树脂 | 13,521,358.40 | 14,050,593.49 | ||||||
碳纤维制品 | 3,384,511.97 | 8,869,215.45 | ||||||
其他 | 5,296,650.08 | 5,563,265.39 | ||||||
停产损失 | 21,867,406.7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807,871,903.74 | 768,491,238.44 | ||||||
国外 | 2,216,126.79 | 1,849,704.6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810,088,030.53 | 770,340,943.13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810,088,030.53 | 770,340,943.1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4,127,588.97元,其中,34,127,588.97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7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3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5,036.56 | 399,874.04 |
教育费附加 | 143,587.09 | 171,374.57 |
房产税 | 1,972,161.14 | 1,666,617.72 |
土地使用税 | 1,277,942.56 | 898,924.86 |
车船使用税 | 16,628.58 | 14,002.08 |
印花税 | 659,045.08 | 784,526.3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5,724.74 | 114,249.71 |
环保税 | 19,838.82 | 21,591.77 |
合计 | 4,519,964.57 | 4,071,161.14 |
其他说明: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174,165.57 | 24,760,182.67 |
折旧与摊销 | 8,091,244.43 | 11,506,911.80 |
安全生产费 | 5,766,784.67 | 3,194,339.95 |
招待费 | 3,969,251.05 | 2,922,751.69 |
咨询服务费 | 3,581,614.27 | 4,700,623.39 |
股份支付 | 2,439,486.45 | |
办公费 | 2,077,791.99 | 2,103,791.57 |
车辆使用费 | 881,882.44 | 864,923.86 |
差旅费 | 600,068.68 | 889,986.32 |
维修费 | 549,491.93 | 379,599.93 |
租赁费 | 289,320.03 | 468,743.56 |
其他 | 1,433,682.12 | 2,768,111.11 |
合计 | 55,854,783.63 | 54,559,965.85 |
其他说明:
41、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58,056.16 | 1,748,215.76 |
倒库运费 | 1,334,339.46 | |
仓储费 | 892,353.26 | |
业务招待费 | 447,479.03 | 338,644.66 |
差旅费 | 374,479.27 | 319,640.44 |
办公费 | 50,725.88 | 4,798.91 |
折旧与摊销 | 9,458.11 | 21,411.58 |
其他 | 345,132.72 | 242,786.58 |
合计 | 5,612,023.89 | 2,675,497.93 |
其他说明:
4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251,067.51 | 11,006,822.60 |
材料费 | 6,915,699.19 | 17,235,055.03 |
折旧摊销费用 | 2,148,189.44 | 1,753,059.97 |
委托研发 | 1,259,388.16 | |
燃料水电费 | 798,985.20 | 1,007,875.75 |
机物料消耗 | 563,081.66 | 301,143.43 |
其他 | 375,768.66 | 180,622.12 |
合计 | 23,312,179.82 | 31,484,578.90 |
其他说明: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910,839.66 | 833,939.12 |
其中:借款利息 | 4,860,370.96 | 790,786.6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50,468.70 | 43,152.52 |
减:利息收入 | 5,044,942.56 | 7,486,384.06 |
贴现利息费用 | 2,475,281.67 | 4,573,645.78 |
汇兑损失 | -100.78 | |
其他 | 238,266.69 | 122,278.53 |
合计 | 2,579,344.68 | -1,956,520.63 |
其他说明: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925,488.66 | 2,092,162.02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243,312.53 | 2,325,114.44 |
合计 | 6,168,801.19 | 4,417,276.46 |
4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348,793.45 | 9,810,504.23 |
合计 | 8,348,793.45 | 9,810,504.23 |
其他说明:
4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68,258.63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740,133.72 | 27,186,021.11 |
合计 | 23,571,875.09 | 27,186,021.11 |
其他说明:
4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2,836.28 | 100,0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460,774.76 | -96,010.7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257.45 | 211,605.29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289,830.00 | |
合计 | -5,861,698.49 | 215,594.59 |
其他说明:
4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899,859.68 | -30,726,586.10 |
合计 | -3,899,859.68 | -30,726,586.10 |
其他说明:
4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 | -20,534.28 | -941,452.68 |
合计 | -20,534.28 | -941,452.68 |
5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54,900.63 | 22,784.34 | 154,900.63 |
合计 | 154,900.63 | 22,784.34 | 154,900.63 |
其他说明:
5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757,085.00 | 757,085.00 | |
对外捐赠 | 8,900.38 | ||
其他 | 2,697,559.92 | 1,685,690.07 | 2,697,559.92 |
合计 | 3,454,644.92 | 1,694,590.45 | 3,454,644.92 |
其他说明:
5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321,706.31 | 8,593,139.4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994,365.78 | -4,910,866.02 |
前期所得税汇算差异 | 1,426,004.97 |
合计 | -1,246,654.50 | 3,682,273.4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7,123,576.2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780,894.0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950,208.1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426,004.9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02,429.4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43,440.18 |
其他税收优惠及加计扣除的影响 | -4,887,843.20 |
所得税费用 | -1,246,654.50 |
其他说明:
53、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33,041,728.17 | 41,295,464.46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101,121,266.67 | 101,987,000.00 |
基本每股收益 | -0.3268 | 0.4049 |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0.3268 | 0.4049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 | -33,041,728.17 | 41,295,464.46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 101,121,266.67 | 101,987,00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3268 | 0.4049 |
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0.3268 | 0.4049 |
终止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54、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044,942.56 | 7,486,384.06 |
补助 | 10,635,655.60 | 807,270.60 |
保证金 | 11,498,604.32 | 13,005,781.43 |
往来款 | 802,508.48 | 100,000.00 |
合计 | 27,981,710.96 | 21,399,436.0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38,496,924.51 | 36,477,314.11 |
保证金 | 14,608,999.19 | |
往来款 | 708,653.83 | 27,128,572.00 |
合计 | 39,205,578.34 | 78,214,885.3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 | 24,335,707.36 | 10,877,757.07 |
租赁支付的现金 | 1,004,594.51 | 833,328.11 |
合计 | 25,340,301.87 | 11,711,085.1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17,086,933.54 | 196,292,134.76 | 886,177.45 | 310,261,029.08 | 4,004,216.6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602,168.86 | 26,559,443.45 | 34,259,002.48 | 10,902,609.83 | ||
长期借款 | 93,000,000.00 | 75,000,000.00 | 4,551,129.17 | 4,417,073.61 | 50,134,055.56 | 118,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89,316.03 | 50,134,055.56 | 7,060,666.67 | 50,662,704.92 |
合计 | 236,278,418.43 | 297,851,578.21 | 55,571,362.18 | 321,738,769.36 | 84,393,058.04 | 183,569,531.42 |
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876,921.70 | 43,498,345.7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761,558.17 | 30,510,991.5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3,616,414.31 | 35,833,041.0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90,563.18 | 440,939.25 |
无形资产摊销 | 4,081,497.69 | 3,297,517.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534.28 | 941,452.6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57,085.00 | 1,836.1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48,793.45 | -9,810,504.2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910,839.66 | 833,939.1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71,875.09 | -27,186,021.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52,235.96 | -10,008,898.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9,904.83 | 1,604,046.3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652,043.55 | -82,365,089.8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1,861,108.99 | 28,670,074.0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876,811.91 | -83,266,981.3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7,116.09 | -67,005,311.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2,297,615.91 | 253,276,177.0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3,276,177.02 | 32,173,644.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978,561.11 | 221,102,532.4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2,297,615.91 | 253,276,177.0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2,297,615.91 | 253,276,177.0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297,615.91 | 253,276,177.02 |
56、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50,468.70 | 43,152.52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181,673.29 | 468,743.56 |
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655,014.38 |
1至2年 | 132,110.09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787,124.47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251,067.51 | 11,006,822.60 |
材料费 | 6,915,699.19 | 17,235,055.03 |
折旧摊销费用 | 2,148,189.44 | 1,753,059.97 |
委托研发 | 1,259,388.16 | |
燃料水电费 | 798,985.20 | 1,007,875.75 |
机物料消耗 | 563,081.66 | 301,143.43 |
其他 | 375,768.66 | 180,622.12 |
合计 | 23,312,179.82 | 31,484,578.9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3,312,179.82 | 31,484,578.9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设立新公司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信德碳基
信德碳基 | 有限公司 | 辽宁鞍山 | 技术开发 | 500万元 | 新材料技术研发 |
成都信泰 | 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0万元 | 石油制品销售 |
香港信德投资
香港信德投资 | 有限公司 | 香港 | 投资 | 2500万港币 | 投资 |
香港信德
香港信德 | 有限公司 | 香港 | 贸易 | 150万港币 | 锂电高性能材料的销售等 |
美国信德
美国信德 | 有限公司 | 美国 | 贸易 | 20万美元 | 负极包覆材料销售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
奥晟隆 | 50,000,000.00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00.00% | 设立 | |
大连信德新材料 | 54,000,000.00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00.00% | 设立 | |
大连信德碳材料 | 785,000,000.00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00.00% | 设立 | |
信德胜隆 | 10,000,000.00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成都昱泰 | 41,800,0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80.00% | 收购 | |
信德碳基 | 5,000,000.00 | 辽宁鞍山 | 辽宁鞍山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成都信泰 | 10,000,0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80.00% | 设立 | |
香港信德投资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信德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美国信德 | 美国 | 美国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其他说明:成都信泰为成都昱泰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信德和美国信德为香港信德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成都昱泰 | 20.00% | 7,164,806.47 | 11,547,506.8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成都昱泰 | 169,666,323.57 | 231,556,334.42 | 401,222,657.99 | 223,026,086.58 | 120,459,037.25 | 343,485,123.83 | 75,391,568.26 | 244,855,754.47 | 320,247,322.73 | 203,659,897.10 | 95,947,235.47 | 299,607,132.57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成都昱泰 | 441,377,210.13 | 35,824,032.36 | 35,824,032.36 | 1,327,832.36 | 169,185,684.79 | 11,014,406.30 | 11,014,406.30 | -13,748,199.11 |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科能源材料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技术服务 | 28.28%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31,005,967.34 | |
非流动资产 | 94,763,782.36 | |
资产合计 | 125,769,749.70 | |
流动负债 | 174,313.74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74,313.7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5,595,435.96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5,518,263.69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116,624.5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9,262.42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5,625,625.8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531,473.47 | |
净利润 | -4,075,137.64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075,137.64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9,371,278.84 | 8,900,000.00 | 3,189,833.06 | 35,081,445.78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6,168,801.19 | 4,417,276.46 |
其他说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12,480,000.00 | 624,000.00 | 624,000.00 | 其他收益 |
二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二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14,360,000.00 | 717,999.96 | 358,999.98 | 其他收益 |
三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6,037,827.88 | 301,891.44 | 301,891.44 | 其他收益 |
三期项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补助资金 | 8,900,000.00 | 1,545,941.66 | 其他收益 | |
合计 | 41,777,827.88 | 3,189,833.06 | 1,284,891.4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稳岗就业补贴
稳岗就业补贴 | 257,308.20 | 51,808.60 | 205,499.60 |
2021年项目年活动企业奖励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
大中小融通专精特新企业奖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
企业家年会补助 | 4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2023年数字辽宁制造强省第一批奖励 | 100,000.00 | 100,000.00 |
2023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 | 300,000.00 | 100,000.00 | 200,000.00 |
瞪羚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
2023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补助高企重新认定款 | 150,000.00 | 150,000.00 | |
2022年首次认定高企补助资金 | 250,000.00 | 100,000.00 | 150,000.00 |
吸纳毕业生补助款 | 8,000.00 | 6,000.00 | 2,000.00 |
扩岗补贴 | 3,000.00 | 3,000.00 | |
扶持发展资金 | 57,543.00 | 49,847.00 | 7,696.00 |
岗前培训补贴 | 42,500.00 | 11,500.00 | 31,000.00 |
2022年度综合性产业政策性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住经济基本盘政策措施专项资金 | 60,000.00 | 60,000.00 |
安置退伍军人补贴
安置退伍军人补贴 | 43,500.00 | 43,500.00 |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3,568,426.97 | 1,243,312.53 | 2,325,114.44 |
印花税退税 | 11,075.00 | 11,075.00 |
合计
合计 | 6,111,353.17 | 2,978,968.13 | 3,132,385.04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②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无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面对的汇率风险较低。
③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票据 | 15,156,794.83 | 未终止确认 | 公司已背书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涉及的商业银行为15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银行,其主体评级良好,公司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可以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应收款项融资 | 70,609,535.80 | 终止确认 | ||
合计 | 85,766,330.63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或贴现 | 309,336,223.28 | -1,808,754.82 |
合计 | 309,336,223.28 | -1,808,754.82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89,137,834.55 | 1,389,137,834.55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89,137,834.55 | 1,389,137,834.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355,552.62 | 13,355,552.62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系购买结构性存款,考虑到票面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小,以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系9+6银行承兑汇票和数字化应收债权凭证,考虑到票面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小,以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尹洪涛和尹士宇。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同受控制 |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辽阳市信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阳信德”) | 同受控制 |
大连嘉贝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贝龙”) | 同受控制 |
尹洪大 | 实际控制人尹洪涛的大哥 |
尹洪波 | 实际控制人尹洪涛的二哥 |
尹秀梅 | 实际控制人尹洪涛的姐姐 |
徐嘉欣 | 实际控制人尹士宇的配偶 |
富国君 | 尹秀梅的儿子、股东、公司员工 |
芮鹏 | 公司董事 |
郭忠勇 | 公司独立董事 |
陈晶 | 公司独立董事 |
王伟 | 公司董事、高管 |
王晓丽 | 公司高管 |
李婷 | 公司高管 |
曾欣 | 公司监事 |
高冬 | 公司监事 |
杨建连 | 公司监事 |
赵磊 | 子公司成都昱泰少数股东 |
陈洪 | 子公司成都昱泰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成都昱泰 | 141,600,000.00 | 2023年12月18日 | 2027年12月18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尹洪涛、尹士宇 | 155,000,000.00 | 2020年07月03日 | 2024年07月03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说明:本公司和成都昱泰少数股东赵磊、陈洪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为子公司成都昱泰提供借款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77,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担保金额141,600,000.00元,赵磊、陈洪担保金额35,40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成都昱泰使用本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168,000,000.00元。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777,792.09 | 3,053,248.77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赵磊 | 31,608,900.00 | 31,608,900.00 |
其他应付款 | 陈洪 | 13,828,800.00 | 13,828,800.00 |
7、关联方承诺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92,292.22 | 2,439,486.45 | ||||||
合计 | 92,292.22 | 2,439,486.45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该权益工具授予日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差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日,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职工 |
人数的变动,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439,486.45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439,486.45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2,439,486.45 | |
合计 | 2,439,486.45 |
其他说明: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8,479,383.40 | 44,742,355.78 |
1至2年 | 9,632,206.20 | 8,145,648.00 |
2至3年 | 308,200.00 | |
3年以上 | 140,377.46 | 140,377.46 |
5年以上 | 140,377.46 | 140,377.46 |
合计 | 78,560,167.06 | 53,028,381.2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8,560,167.06 | 100.00% | 4,007,804.08 | 5.10% | 74,552,362.98 | 53,028,381.24 | 100.00% | 3,079,530.55 | 5.81% | 49,948,850.6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6,315,703.66 | 84.41% | 4,007,804.08 | 6.04% | 62,307,899.58 | 50,777,791.24 | 95.76% | 3,079,530.55 | 6.06% | 49,948,850.69 |
关联方组合 | 12,244,463.40 | 15.59% | 12,244,463.40 | 2,250,590.00 | 4.24% | |||||
合计 | 78,560,167.06 | 100.00% | 4,007,804.08 | 5.10% | 74,552,362.98 | 53,028,381.24 | 100.00% | 3,079,530.55 | 5.81% | 49,948,850.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234,920.00 | 2,811,746.00 | 5.00% |
1至2年 | 9,632,206.20 | 963,220.62 | 10.00% |
2至3年 | 308,200.00 | 92,460.00 | 30.00%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70.00% | ||
5年以上 | 140,377.46 | 140,377.46 | 100.00% |
合计 | 66,315,703.66 | 4,007,804.0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3,079,530.55 | 928,273.53 | 4,007,804.08 | |||
合计 | 3,079,530.55 | 928,273.53 | 4,007,804.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8,682,308.00 | 28,682,308.00 | 36.51% | 1,842,432.80 | |
第二名 | 25,566,125.00 | 25,566,125.00 | 32.54% | 1,278,587.50 | |
第三名 | 12,244,463.40 | 12,244,463.40 | 15.59% | ||
第四名 | 6,827,800.00 | 6,827,800.00 | 8.69% | 341,390.00 | |
第五名 | 1,910,500.00 | 1,910,500.00 | 2.43% | 95,525.00 | |
合计 | 75,231,196.40 | 75,231,196.40 | 95.76% | 3,557,935.3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38,692,241.39 | 210,966,063.51 |
合计 | 238,692,241.39 | 210,966,063.51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238,686,163.35 | 210,865,363.51 |
保证金押金 | 4,500.00 | 106,000.00 |
其他 | 2,029.52 |
合计 | 238,692,692.87 | 210,971,363.51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8,690,192.87 | 210,971,363.51 |
1至2年 | 2,500.00 | |
合计 | 238,692,692.87 | 210,971,363.51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8,692,692.87 | 100.00% | 451.48 | 0.00% | 238,692,692.87 | 238,692,241.39 | 100.00% | 5,300.00 | 210,966,063.51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529.52 | 451.48 | 6.91% | 6,078.04 | 106,000.00 | 0.05% | 5,300.00 | 5.00% | 100,700.00 | |
关联方组合 | 238,686,163.35 | 100.00% | 238,686,163.35 | 210,865,363.51 | 99.95% | 210,865,363.51 | ||||
合计 | 238,692,692.87 | 100.00% | 451.48 | 238,692,692.87 | 238,692,241.39 | 100.00% | 5,300.00 | 210,966,063.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029.52 | 201.48 | 5.00% |
1至2年 | 2,500.00 | 250.00 | 10.00% |
合计 | 6,529.52 | 451.4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300.00 | 5,300.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4,848.52 | 4,848.52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51.48 | 451.4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5,300.00 | 4,848.52 | 451.48 | |||
合计 | 5,300.00 | 4,848.52 | 451.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40,489,035.08 | 1年以内 | 58.86% | |
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9,771,949.48 | 1年以内 | 20.85% | |
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8,425,178.79 | 1年以内 | 20.29% | |
江重儒 | 押金 | 2,500.00 | 1至2年 | 0.00% | 250.00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办事处瑛伟政通房屋租赁服务部 | 押金 | 2,000.00 | 1年以内 | 0.00% | 100.00 |
合计 | 238,690,663.35 | 100.00% | 35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92,110,000.00 | 10,973,478.80 | 1,081,136,521.20 | 1,091,000,000.00 | 10,973,478.80 | 1,080,026,521.2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5,631,741.37 | 35,631,741.37 | ||||
合计 | 1,127,741,741.37 | 10,973,478.80 | 1,116,768,262.57 | 1,091,000,000.00 | 10,973,478.80 | 1,080,026,521.2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39,989,737.63 | 10,010,262.37 | 39,989,737.63 | 10,010,262.37 | ||||
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3,036,783.57 | 963,216.43 | 53,036,783.57 | 963,216.43 | ||||
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85,000,000.00 | 785,000,000.00 | ||||||
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2,000,000.00 | 192,000,000.00 | ||||||
辽宁信德碳基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110,000.00 | 1,110,000.00 | ||||||
合计 | 1,080,026,521.20 | 10,973,478.80 | 1,110,000.00 | 1,081,136,521.20 | 10,973,478.8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中科能源材料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36,800,000.00 | -1,168,258.63 | 35,631,741.37 | |||||||||
小计 | 36,800,000.00 | -1,168,258.63 | 35,631,741.37 | |||||||||
合计 | 36,800,000.00 | -1,168,258.63 | 35,631,741.3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6,437,083.11 | 115,924,577.16 | 218,301,854.68 | 207,290,355.11 |
其他业务 | 24,500,011.27 | 26,585,270.47 | ||
合计 | 116,437,083.11 | 115,924,577.16 | 242,801,865.95 | 233,875,625.58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负极包覆材料 | 88,708,777.41 | 86,297,024.85 | ||||||
炭黑原料油(橡胶增塑剂) | 140,539.99 | 140,722.87 | ||||||
裂解萘馏分 | 21,877,602.33 | 23,939,160.13 | ||||||
树脂 | 5,710,163 | 5,547,973 |
.38 | .9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116,437,083.11 | 115,924,577.1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入 | 116,437,083.11 | 115,924,577.16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116,437,083.11 | 115,924,577.1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876,255.25元,其中,7,876,255.25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7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68,258.63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953,673.47 | 21,057,959.10 |
合计 | 17,785,414.84 | 21,057,959.10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777,619.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48,820.8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3,088,927.1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42,659.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39,486.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93,450.9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387.11 | |
合计 | 23,634,145.0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股份支付成本 | 2,439,486.45 | 一次性股份授予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1% | -0.3268 | -0.32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8% | -0.5605 | -0.560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