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5-013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殷雪芳,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震霆,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宜,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林震霆 | 2025年1月10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福建证监局 | 事由:在上市公司榕基软件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对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费用事项未保持应有执业怀疑。 处理处罚情况:福建证监局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4.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IT审计费用4.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审计费用系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2025年度审计收费的定价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次续聘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