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1页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037号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莱德集团”)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阿莱德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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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阿莱德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阿莱德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阿莱德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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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阿莱德集团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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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号)批准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80元。截至2023年2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7,556,119.90元,募集资金净额542,443,880.10元。截止2023年2月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0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51,156,115.92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9,145,726.81元;于2023年2月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2,010,389.11元,其中包括2023年、2024年度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8,680,971.7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8,680,971.72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60,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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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2月14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310066069013006530315 | 198,905,292.45 | 270,922.79 | 活期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70000007278 | 82,405,000.00 | 37,061,624.03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2901588746 | 90,000,000.00 | 0.00 | 活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638258768 | 161,246,500.00 | 38,600,585.67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310066069013006952025 | 39,330,000.00 | 12,747,839.23 | 活期 |
合计 | 571,886,792.45 | 88,680,971.72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9,868.10万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及现金管理余额6,000.00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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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对截止2023年2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59,145,726.81元进行置换,分别于2023年2月14日及23日完成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存款。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933万元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此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722.21万元。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4,722.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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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进行现金管理的6,000万元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外,其余款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对“5G 基站设备用相关材料及器件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5G 基站设备用相关材料及器件研发项目”中的“微波暗室定制费”的投资金额由1,200万元调整至350万元,新增实验室建设费用850万元。相关调整仅为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第1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2,443,880.1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187,451.2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1,156,115.9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通信设备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61,246,500.00 | 161,246,500.00 | 6,832,958.36 | 66,672,704.45 | 41.35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5G基站设备用相关材料及器件研发项目 | 否 | 82,405,000.00 | 82,405,000.00 | 18,585,677.75 | 47,261,325.82 | 57.35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3,651,500.00 | 333,651,500.00 | 25,418,636.11 | 203,934,030.2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存款 | 否 | 120,000,000.00 | 6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2.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 | 否 | 39,330,000.00 | 15,768,815.15 | 27,222,085.65 | 69.21 | 2024/12/31 | -3,635,466.69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59,330,000.00 | 75,768,815.15 | 147,222,085.65 | -3,635,466.69 | |||||||
合计 | 333,651,500.00 | 492,981,500.00 | 101,187,451.26 | 351,156,115.92 | -3,635,466.69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第2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属于公司产品向上游的延伸产业链条,目前仍处于前期的市场开发和生产技术的磨合阶段,因此尚未能实现盈利。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3年上市取得超募资金20,879.2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5,933.00万元。 1、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933万元投资建设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此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2,722.2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2,722.21万元,目前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结项,除部分未支付的尾款,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含2024年12月31日后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和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仍存放于该项目专户,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专户的要求予以严格监管,具体内容详见下方“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3、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71.13万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914.57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856.56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于2023年2月14日及2023年2月23日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2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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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 | 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余额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余额各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含等值美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在“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秉承“合理、有效和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具体而言,公司通过如下三个途径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实施费用进而产生了募集资金节余:第一,公司在团队组建时,通过内部培训的方式尽量减少对外招聘人员的数量,并且持续动态优化人员配置和调整薪酬结构,有效地控制了人力成本;第二,公司对生产布局重新进行了科学规划,提高了厂房的空间利用率,减少了厂房的租赁面积,节省了租金支出;第三,公司通过优化设备选型、抓住市场价格下降机遇并合理调整采购数量,精心遴选性价比更高的设备,使得设备采购支出低于计划金额。截至2024年末,“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如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仅存在部分收尾工作和待支付的129.52万元款项,主要系部分已签署合同的尾款,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145.26万元(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支出的0.22万元银行手续费和收到的64.21万元银行利息收入;不含2024年12月31日后将可能会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和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2024年12月31日后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和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仍存放于该项目专户,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专户的要求予以严格监管,公司将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并安排使用,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将继续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或在授权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