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5-009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15点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07日以电话、微信、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燕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监事会对公司在2024年内有关事项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815,839,279.18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4.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80,908.83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6.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890,471.39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8.2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55,160,109.34元,比本年期初增长5.47%。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且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有关文件。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子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前述授信和担保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