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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金丹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83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53元,共募集资金637,59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5,917,215.31元,募集资金净额541,681,784.69元。

截至2020年4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验字[2020]0001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543,608,691.84元,本年度使用金额5,550,822.67 元,转入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账户1,742,095.40元,余额为186,800.53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5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00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391,161.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9,608,838.63元。

截至2023年7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第000430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46,663,606.06元,本年度使用金额257,490,215.25 元,余额为199,913,571.2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改。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个账户均有固定用途,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并于2020年4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的所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12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扩大产能、调整投资金额并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金丹科技变更为子公司金丹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生物)。2022年9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金丹生物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开立专户,作为“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公司及金丹生物与国金证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2日,公司、金丹生物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外币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开户单位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金丹科技2468695093730.00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金丹科技17171246191000083960.00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金丹科技3719029992107060.00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金丹科技6337485710.00已销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金丹生物411622010120067101186,797.98活期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金丹生物4116013801600002012.55活期
合计186,800.53

注: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后续款项本年度已经支付完毕,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9月将该项目结余资金中的1,742,095.40元转入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账户中。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荣汇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分别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有固定用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账户后三位尾号37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荣汇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账户后三位尾号228)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金丹生物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开立专户,作为“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0月,公司及金丹生物与国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2月,公司及金丹生物与国金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开户单位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金丹科技6404102280.00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金丹科技640273379103,271.79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荣汇支行金丹科技81111010116016836862,971.36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金丹科技46226010010015571810,351,332.89协定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金丹科技249487190981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金丹生物2533829190841,451,997.45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金丹生物4622601001002372123,997.77活期
合计11,913,571.26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88,000,000.00元,其中券商收益凭证108,000,000.00元,兴业银行(账户后三位尾号718)结构性存款80,000,000.00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金丹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金丹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丹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丹科技2024年度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保荐机构对金丹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编制单位: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541,681,784.6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550,822.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9,159,514.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61,681,784.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6.7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52,621,784.69180,425,328.93184,729,606.27102.39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2.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309,060,000.00216,207,400.005,550,822.67184,353,771.7085.272021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180,000,000.00180,076,136.54100.0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41,681,784.69576,632,728.935,550,822.67549,159,514.5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41,681,784.69576,632,728.935,550,822.67549,159,514.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4月建成投产,公司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情况,并根据生物可降解材料行业发展前景,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该项目变更为“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并相应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增加至88,212.18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资73,042.53万元,包括项目变更前募集资金(含利息)和已结项的“年产

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预计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8,042.53万元(以最终实际剩余金额为准),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55,000.00万元。目前变更后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扩大产能、调整投资金额并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预计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8,042.53万元(以最终实际剩余金额为准),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55,000.00万元。目前变更后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扩大产能、调整投资金额并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现有厂区的北侧,西临富强北路,南临创业大道”,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现有厂区内,南临金丹大道,北临创业大道,东临工业大道”,该项目已于2021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该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公司原“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金丹科技,变更后“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金丹生物。相应变更项目实施地点至“郸城县工业区富强北路东、建业大道南”,占地面积约109亩,目前子公司金丹生物已取得“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562号”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扩大产能、调整投资金额并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30.1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5718号”《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0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9,863.04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10月14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863.04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决定变更“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后由于可以部分依托现有厂房、设备等,预计将结余部分募集资金。该项目已于2021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应付款项已支付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435.3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3,162.5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主要是:(1)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可以依托公司现有厂区内的部分厂房、设备、管道等,相应减少了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支出。(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管理,秉承合理、高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优化建设流程等方式,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6,800.53元,均为银行活期存款。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转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编制单位: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689,608,838.6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7,490,215.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4,153,821.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550,000,000.00550,000,000.00257,490,215.25363,094,205.9966.022025年8月--
2.补充流动资金139,608,838.63139,608,838.63141,059,615.32101.0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89,608,838.63689,608,838.63257,490,215.25504,153,821.3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689,608,838.63689,608,838.63257,490,215.25504,153,821.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年产7.5万

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延期至2025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

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延期至2025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2,147,872.9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0,931,239.8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655号”《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9,913,571.26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1,562,238.37元,协定存款10,351,332.89元,结构性存款80,000,000.00元,收益凭证108,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730,425,328.93257,490,215.25547,823,812.2675.00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216,207,400.005,550,822.67184,353,771.7085.272021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946,632,728.93263,041,037.92732,177,583.9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4月建成投产,2021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该项目实施进度及建设内容;2022年,公司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情况,并根据生物可降解材料行业发展前景,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该项目变更为“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并相应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增加至88,212.18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资73,042.53万元,包括项目变更前募集资金(含利息)和“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预计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8,042.53万元(以最终实际剩余金额为准),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5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扩大产能、调整投资金额并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现有厂区的北侧,西临富强北路,南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临创业大道”,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现有厂区内,南临金丹大道,北临创业大道,东临工业大道”。该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临创业大道”,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现有厂区内,南临金丹大道,北临创业大道,东临工业大道”。该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 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垚鹏 解 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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