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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庭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5.5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1,618,344,88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786,949.3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8,557,934.68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1,091,239,334.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并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0005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738.90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 27,313.1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非募投项目9,425.78万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6,362.11万元(包括未到期现金管理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61,834.49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13,978.70
募集资金净额147,855.79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9,260.49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
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其他项目情况9,065.9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958.28
减:募集资金手续费等支出0.45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8,052.63
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其他项目情况359.8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287.54
减:募集资金手续费等支出0.15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6,362.11
其中: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85,073.09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89.0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1年1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注销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8390188000340518),2023年9月13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0万元用于上述投资。广州光庭作为开户人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9550880242883200123,2023年11月8日,公司、广州光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11165000000706043,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12790603771090469.48
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42142106601200208284831,696.72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支行700400788016000018038,895,752.69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100802500000002853,917,881.94
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955088024288320012344,762.28
合计12,890,163.1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形。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3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已将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2%,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已将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年度公司没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以及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规划设计了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以下简称“园区二期”)项目,总体投资为14,907.07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8,500.34㎡,主体大楼建筑面积为17,768.07㎡,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10,732.27㎡。其中,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需的研发办公场地属于园区二期规划中,该部分使用募集资金为6,590.69万元,建筑总面积约为14,475.94㎡。

具体的园区二期项目投资计划表如下:

序号关联项目建筑面积(㎡)资金来源投资金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7,491.27募集资金3,400.583,400.58
2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3,128.69募集资金1,430.871,430.87
3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55.98募集资金1,759.241,759.24
4其他办公场地及工程安装等3,292.132,681.00
5配套设施(停车场)等建设10,732.274,229.18
6内部装修费用1,406.20
合计28,500.3414,907.076,590.69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于园区二期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即其他办公场地建设、建筑工程安装、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内部装修等,投资金额为8,316.38万元,建筑面积为14,024.40㎡,其中,办公场地建筑面积为3,292.13㎡,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为10,372.27㎡。具体的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关联项目建筑面积(㎡)资金来源投资金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其他办公场地及工程安装等3,292.13超募资金2,681.002,681.00
2配套设施(停车场)等建设10,732.27超募资金4,229.184,229.18
3内部装修费用超募资金1,406.201,406.20
合计14,024.408,316.388,316.38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资金用途,不属于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316.38万元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单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公司首发超募资金的10%,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事项无异议。

受建设实施复杂因素影响,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导致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工程竣工时间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4月完成,综合考虑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予以延期至2024年12月。

项目开工后,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且因施工方自身因素导致现场施工建设、材料设备供应和运输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园区二期工程竣工时间延缓。目前,园区二期工程整体主体结构已完成,内部装修工程尚待开工,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予以延期至2025年12月。

(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为充分利用行业发展机遇、顺应汽车智能网联技术的变化趋势,加速公司在华南地区的战略布局,同时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

资产结构,公司拟以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在华南地区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并向广州光庭增资。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资金用途,不属于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0万元用于上述投资,其余部分由公司或广州光庭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补充。上述超募资金中9,000.00万元将用于向广州光庭增资。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广州光庭转账17,060.00万元,其中9,000.00万元属于对广州光庭增资,广州光庭收到款项后支出9,425.78万元用于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60.00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公司同时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07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应于2023年4月24日前归还。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将上述闲置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本年度公司没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

(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01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拟审议的额度与前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相互独立。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原有不超过7亿元额度的基础之上增加2亿元额度,即增加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9亿元;董事会授权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5,073.09万元,在公司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签约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 (万元)产品期限预计年化收益率
1招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200.002024/6/6- 不定期1.35%
2招商银行组合存款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1,000.002024/12/13-2025/3/131.55%
3招商银行组合存款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1,500.002024/9/13-2025/3/131.75%
4招商银行组合存款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2,000.002024/9/13-2025/9/131.85%
5浦发银行定期存款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2,000.002024/9/24-2025/3/241.75%
6浦发银行省心存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9,973.092024/6/21-2025/6/211.95%
7浦发银行省心存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2,500.002024/9/4-2025/9/41.85%
8湖北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400.002024/7/3- 不定期1.55%
9湖北银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5,000.002024/8/9-2025/2/92.05%
10湖北银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55,000.002024/2/8-2025/2/82.25%
11湖北银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1,500.002024/11/7-2025/2/71.85%
12湖北银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4,000.002024/11/7-2025/11/72.25%
合计85,073.09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2年,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总额为3,859.48万元。2023年,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总额为6,347.75万元。2024年,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总额为4,437.60万元。公司在首发上市过程中以自有资金累计支付上市发行费用(不含税)476.91万元,2022年2月公司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7,855.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412.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738.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23,008.3323,008.333,247.0716,032.7769.6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11,007.5511,007.552,180.004,832.6743.9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715.984,715.98495.314,317.4391.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8,731.8638,731.865,922.3825,182.8765.02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32,000.0032,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8,316.388,316.382,130.252,130.2525.6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50,000.0050,000.00359.879,425.7818.8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暂无具体投向18,807.5518,807.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9,123.93109,123.932,490.1243,556.0339.91
合计147,855.79147,855.798,412.5068,738.9046.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部分研发类项目因研发所需场所建设进程滞后而进一步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十二个月。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园区二期项目开工后,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且因施工方自身因素导致现场施工建设、材料设备供应和运输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园区二期工程竣工时间延缓。部分研发类项目因研发所需场所建设进程滞后而进一步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另外,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新调研论证并进行技术路线调整,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综合考虑当前经济环境、技术需求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2024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之“(四)”“(五)”“(六)”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之“(二)”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之“(二)”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之“(三)”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之“(七)”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之“(八)”说明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之“(九)”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赵简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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