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 |
2025
27-00014
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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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6 |
(
)
82330558 |
传真Fax: +86(10)82327668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27-00014号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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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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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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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20年6月30日审议通过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1年1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2021年10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2021]3257号文《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22.7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605,409,000.00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4,600,693.39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875,771.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808,306.61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45,378,630.00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568,601.70元)后的金额人民币560,030,370.00元,已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汇入公司下列账户: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区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43050172893600000334,
到账金额200,030,370.00元;
2.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开设的账户,账号368380100100088747,到账金额
110,000,000.00元;
3.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595220888013000097147,
到账金额60,000,000.00元;
4.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8111601012900558888,到
账金额60,000,000.00元;
5.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731903597010811,到账金
额13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305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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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8,799,914.8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68,967,945.07元,本年度使用119,831,969.7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88,799,914.80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5,837,013.6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72,510,000.00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88,347,013.61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与结余合计金额人民币577,146,928.4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40,808,306.6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6,338,621.80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权限,洪江区支行不能直接签订监管协议,转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签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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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4
初始存放金额 | 年 |
日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区支行 43050172893600000334 200,030,370.00 10,613,605.3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368380100100088747 110,000,000.00 1,859,777.2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 595220888013000097147 60,000,000.00 161,065.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 8111601012900558888 60,000,000.00
销户时间
2024-3-2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 731903597010811 130,000,000.00 3,202,565.91
合 计 560,030,370.00 15,837,013.61
注:2023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4 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72,51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效益
可行性是否发(1)(2)(
)=(
)/(
)期生重大变化
13.3万吨精细
13.3万吨精细化
化工新材料及
工新材料及配套配套产品建设
产品建设项目
项目(
一
期)
(一期)之10.516,080.83
200.44
注1注1注1注1是,详见注2之10.5万吨
万吨精细化工新精细化工新
材料生产基地建材料生产基地
设项目建设项目
13.3万吨精细化
工新材料及配年产5万吨三套产品建设项氯氢硅建设项目(一期)之14,500.00 11,460.7112,255.19
84.52
2024年12月注1注1否
目
10.5万吨精细
化工新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13.3万吨精细化
工新材料及配
套产品建设项
其他目(
一
期)之4,500.00注1注1注1注1否
10.5万吨精细
化工新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35,080.83 11,460.7112,455.63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注1: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召开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目)
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中的"5万吨/年过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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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盐及配套项目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000万元,其中14,500万元募集资金投向
“
年产5方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
-11
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一
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已终止, 未实现效益; 年
“产5万吨/年三氯氢硅建设项目
”项目尚在投产初期, 未实现效益。注2: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 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12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一
期)之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 5,880.39 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2,600万元, 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
“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
”
剩余4,500万元暂时留存用于其他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 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
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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