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22.7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605,409,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4,600,693.39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875,771.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808,306.61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45,378,630.00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568,601.70元)后的金额人民币560,030,370.00元,已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汇入公司下列账户: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区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43050172893600000334,到账金额200,030,370.00元;
2.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开设的账户,账号
368380100100088747,到账金额110,000,000.00元;
3.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595220888013000097147,到账金额60,000,000.00元;
4.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8111601012900558888,到账金额60,000,000.00元;
5.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731903597010811,到账金额13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305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8,799,914.8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68,967,945.07元,本年度使用119,831,969.7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5,837,013.6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72,510,000.00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88,347,013.61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与结余合计金额人民币577,146,928.4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40,808,306.6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6,338,621.80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权限,洪江区支行不能直接签订监管协议,转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签署;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销户时间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区支行 | 43050172893600000334 | 200,030,370.00 | 10,613,605.37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 368380100100088747 | 110,000,000.00 | 1,859,777.23 |
公司衡阳分行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 | 595220888013000097147 | 60,000,000.00 | 161,065.1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 | 8111601012900558888 | 60,000,000.00 | 2024-3-2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 | 731903597010811 | 130,000,000.00 | 3,202,565.91 | |
合 计 | 560,030,370.00 | 15,837,013.61 |
注: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4 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72,51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080.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83.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879.9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5.1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5,441.14 | 13,000.00 | 522.49 | 10,424.36 | 80.19 | 2025年6月 | 注1 | 注1 | 否 |
2、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40,607.69 | 16,080.83 | 200.44 | 1.25 | 注2 | 注2 | 注2 | 是,详见注5 | |
3、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 是 | 14,500.00 | 11,460.71 | 12,255.19 | 84.52 | 2024年12月 | 注3 | 注3 | 否 | |
4、其他 | 是 | 4,500.00 | 2026年12月 | 注4 | 注4 | 否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2,048.83 | 54,080.83 | 11,983.20 | 28,879.99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62,048.83 | 54,080.83 | 11,983.20 | 28,879.9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12月31 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技术优化调整,截至2024年12月项目提质改造工作尚未完工,仍在整改调试中,导致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尚未投产,未实现效益; 注2:公司于2024年 12 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880.39 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2,6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已终止,未实现效益; 注3: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尚在投产初期,未实现效益; 注4:尚未确定具体的募投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5: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880.39 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2,6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以上表格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之10.5 万吨精细 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之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6,080.83 | 200.44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是,详见注2 | |
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 | 13.3万吨精细化工 新材料及配套产品 建设项目(一期) 之10.5 万吨精细 化工新材料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 14,500.00 | 11,460.71 | 12,255.19 | 84.52 | 2024年12月 | 注1 | 注1 | 否 |
其他 | 13.3万吨精细化工 新材料及配套产品 建设项目 | 4,500.00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否 |
(一期) 之10.5 万吨精细 化工新材料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 |||||||||
合 计 | 35,080.83 | 11,460.71 | 12,455.6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注1: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5万吨/年过硫酸盐及配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000万元,其中14,500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剩余4,500万元暂时留存用于其他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截至本报告期期末,相关项目进度处于投产初期或已终止,尚未实现效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未实现效益;“年产5万吨/年三氯氢硅建设项目” 项目尚在投产初期,未实现效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2: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880.39 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2,6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