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的议案》,本次终止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经开区化工园区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人民币5亿元。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签订《贵州省铜仁市新能源电池材料补链项目合同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2月28日,公司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恒光绿电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完成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电池材料补链项目建设,公司于2024年5月与铜仁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合作期限为1年。协议双方在新能源电池材料补链项目建设中通过共同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恒光绿电化学材料有限公司除开展了部分前期设计工作外,未进行其他投入。
二、终止对外投资原因
公司与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签订相关投资合同已超过12个月,影响合同项目推进的重要条件尚未达成,电价优惠政策无法达到预期。鉴于项目关键推进条件尚未达成,为保障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稳健推进,降低投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终止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
三、其他相关事项
项目终止后,公司于2024年5月与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也将同步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终止实施是经公司谨慎评估、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保障公司整体业务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