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77.0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059%。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人数为8人,回购价格为10.0596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774.5892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月21日办理完成。
本次7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707.8942万股减少至12,630.8942万股,注册资本由12,707.8942万元减少至12,630.8942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核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章程》及相关事项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07.894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30.8942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707.8942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630.8942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