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梁昭亮(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中存在部分涉及未来经营计划或经营工作安排的描述,相关计划或安排的落实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于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在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二)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6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昭亮(代)
2025年4月18日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仁智股份、仁智油服 | 指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文意需要亦包括其所有子公司 |
平达新材料、控股股东 | 指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陈泽虹 |
仁智新材料 | 指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仁迅实业 | 指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圳川能源 | 指 | 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西藏瀚澧、原控股股东、原大股东 | 指 |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仁智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29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 (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仁智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如有) | Zhejiang Renzhi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RZGF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梁昭亮(代)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336室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5025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1、2016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注册地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公司注册地址由“四川省绵阳市滨河北路东段116号”变更为“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180号旭日小区1幢108室”; 2、2022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180号旭日小区1幢108室”变更为“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336室”。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4层2404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
公司网址 | www.chinarenzhi.com | ||
电子信箱 | ofc_board@renzhi.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晶 | 祝思颖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4层2404号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4层2404号 |
电话 | 0755-8320 0949 | 0755-8320 0949 |
传真 | 0755-8320 3875 | 0755-8320 3875 |
电子信箱 | ofc_board@renzhi.cn | ofc_board@renzhi.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07939595288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公司最初的控股股东为钱忠良先生。2015年12月7日股东钱忠良、雷斌、卜文海、王海滨、张曹、贾云刚等6人将其合计持有的60,308,12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权转让于2016年4月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16年11月30日西藏瀚澧与公司股东汪建军等12位自然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汪建军等12位自然人股东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仁智股份21,078,893股转让给西藏瀚澧,本次转让已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此时西藏瀚澧共持有公司股份81,387,01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76%,变为公司控股股东; 2、2019年12月13日,西藏瀚澧、金环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西藏瀚澧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1,387,01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76%)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平达新材料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81,387,01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76%,平达新材料正式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协议约定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2年。 3、2021年12月12日,西藏瀚澧、金环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委托的表决权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8.64%)。平达新材料依然是公司控股股东。 4、2023年11月1日,西藏瀚澧、金环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表决权委托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平达新材料依然是公司控股股东。 5、2024年2月27日-28日,西藏瀚澧持有的合计81,387,013股公司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平达新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泽虹女士受平达新材料委托竞得上述公司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8.64%。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于2024年3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平达新材料将直接受让陈泽虹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81,387,013股,本次股份过户仅为平达新材料最终取得上述股份所有权的前置程序,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尚待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平达新材料,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泽虹女士。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栋1002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孙忠英、杨艳霞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319,304,051.79 | 208,241,979.68 | 53.33% | 168,531,71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425,232.83 | -34,945,903.65 | 141.28% | 14,065,434.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064,261.53 | -53,733,669.98 | 122.45% | -44,492,809.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925,747.55 | -31,584,439.21 | 27.41% | -100,008,150.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4 | -0.084 | 140.48% | 0.0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3 | -0.084 | 139.29% | 0.0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06% | -90.22% | 115.28% | 78.2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367,428,347.16 | 202,301,215.99 | 81.62% | 238,160,79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6,481,899.58 | 49,249,235.61 | 14.69% | 36,271,882.6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426,098,00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0339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6,687,940.79 | 53,956,148.86 | 41,036,160.90 | 187,623,80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78,112.60 | -9,813,366.37 | 7,286,577.03 | 24,730,13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195,819.14 | -10,344,308.64 | 11,302,855.03 | 19,301,534.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8,781.89 | -10,015,458.09 | -10,112,583.75 | 541,076.1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000,423.80 | -107,690.22 | 2,124,046.06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7,265.38 | 593,528.52 | 308,786.54 | 政府补助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859,375.16 | 275,539.82 | 5,179,808.42 | 主要系收回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债务重组损益 | 11,184,700.00 | 57,301,401.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753,192.91 | 7,069,002.88 | -1,828,320.19 | 主要系计提诉讼案件的预计负债、证监会处罚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721.15 | -227,314.64 | -3,506,461.9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419.16 | 0.03 | 1,021,016.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2,040.44 | |||
合计 | 2,360,971.30 | 18,787,766.33 | 58,558,243.7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个税手续费返还及诉讼案件律师风险服务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从事工程服务业务行业,其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1、公司所从事的油田技术服务业务属于油气田技术服务行业,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受到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宏观经济增速、能源需求增速及国际油价波动等因素影响,油田公司勘探开发规模存在周期性波动,导致油服行业市场需求及业务规模相应地周期性变化。在油价居高不下,油价产业链景气度持续提升及原油上游资本支出确定性强的背景下,油服行业和油气工程行业景气回升。另外,随着新能源发展和全球能源结构的调整,国家近年来下发诸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碳中和背景下油田环保技术推广目录》《智能油田建设指南》等政策文件,强调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性,指导深入推进科技创新战略,鼓励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油气田技术服务行业朝着绿色、低碳的方向发展,推动国内油气稳储增产,油服公司和油气工程公司业务量有望迎来持续增长。
2、公司所从事的新能源电力工程业务属于可再生能源行业下的光伏及储能产业领域,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在全球碳中和浪潮与中国“双碳”目标驱动下,中国政府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2024年,我国新能源继续保持着高质量跃升发展的良好态势,光伏产业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相继推出一系列行业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来促进光伏发电、储能电站等产业发展。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4.6%,新能源装机超过传统煤电。另外,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光伏发电建设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5.1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3.75亿千瓦),同比增长45.2%,在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中的占比最高,光伏行业维持较快增长态势。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在国内外政府对太阳能发电的支持政策推动下,光伏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成为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核心领域之一。总体而言,光伏行业在目前和未来都将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增长,光伏行业有望实现持续稳步的发展,并成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公司从事的新材料业务为改性塑料行业,其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高分子改性材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经济发展,产量和市场企业规模都呈现上升趋势。据中商产业研究院《2024-2029年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市场现状及投资咨询报告》统计,2023年我国初级形态塑料产量11,901.8万吨,按照25%的改性化率折算,则2023年我国改性塑料产量约2,975.5万吨,预测2024年我国改性塑料将达到3,320万吨、市场规模预计超过3,000亿元。尽管国内塑料工业发展迅速,但我国改性塑料应用的规模与全球相比仍然很小。全球塑料的改性化率(即改性塑料产品产量占塑料总产量的比例)近50%,我国塑料的改性化率从2011年的16.3%上升到2023年的近
24.8%,虽然与全球水平相比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但体现了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向高端化迈进的趋势,是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新兴产业之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油田技术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及新材料研产销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如下:
1、油田环保业务
公司油田环保业务主要从事油气田废水处理、渣泥预处理及池体清理、钻井液应急保障技术服务、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化生产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环保隐患治理、噪音治理等环保业务。业务范围涵盖采输地层水达标治理、钻井废水达标治理、油气作业废水达标治理、钻采现场生活污水达标治理和钻井废弃物无害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公司从事油气田环保业务近二十年,在油气田环保工程方面具备了集工艺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于一体的技术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沉淀及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各项环保手续及运营资质皆齐全,能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油气田环境保护、清洁化生产项目的系统服务。
2、钻井及井下作业业务
公司钻井及井下作业相关业务主要是指钻井工程、井下、增产及相关定向导向技术服务,具体包括钻井技术服务、泥浆技术服务、泥浆固化处理技术服务、随钻技术服务、连续油管技术、修井技术、试油(气)技术、气井及油井提高采收率技术、酸化压裂技术、套管完井技术、裸眼完井技术以及特色工具产品、井控安全应急保障技术服务。
3、管具检维修服务
公司从事油气田钻具、工具检测维修及现场探伤业务十余年,业务涵盖钻修井管具、工具检测探伤、钻具耐磨带敷焊、管、工具螺纹修复加工、钻具校直、高压管汇、现场无损探伤等业务,主要包括为钻修井及完井提供技术服务、提供钻井用钻头、钻杆、连接工具的检测和维修服务,为管具、工具的使用提供安全保障。
4、新能源电力工程业务
自2022年以来,公司依托多年传统能源工程技术开发、设计、服务经验,把握新能源行业发展机遇,在保持原有传统能源业务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及拓展新能源相关业务,为电力工程项目提供勘探、方案设计、技术咨询、材料采购、建筑施工、并网接入报审及运维管理等服务。经过三年的业务开拓和行业历练,公司目前拥有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组建了从事电力行业丰富经验的资深专业技术团队,建立了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具备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业务承接和交付能力。公司2024年涉及的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以光伏发电、储能电站等施工建设为主,业务范围辐射华东、华南、华中等多个地区,取得了较好的市场业绩和口碑。
5、新材料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高分子改性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辐照交联光缆料及辐照交联布电线料等改性材料、管道功能母料及专用料、合金工程材料、车用改性塑料材料等,年产能达3万吨以上,产品广泛应用于市政排污管道、家用电器、电子设备、汽车工业、包装材料、餐饮用具、光伏电站、高层楼宇、新基建等领域。公司通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及客户积累,已在国内形成全域覆盖的销售网络和渠道。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油气田技术服务及钻井工程服务领域已成为具有钻井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环保治理技术服务、钻井液应急保障技术服务等多方位覆盖的综合性油服公司,并为后期拓展其他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新能源电力工程领域,公司拥有经验丰富、资深专业技术团队及高效的运营管理模式,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光伏、储能项目承建及运维服务;在新材料领域,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加及创新,公司在改性塑料的研发与应用方面也逐步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在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风险挑战的情况下,强化创新驱动,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释放成本管理空间,逐步形成相应的竞争优势来取得积极的经营成果。
1、经验丰富的优势
公司在油气田技术服务、钻井工程和油田环保等方面积累了十余年的项目勘探、施工及技术服务经验,对行业、承建项目和相关产品有着深刻的理解。公司依托多年传统能源工程技术开发、设计、服务经验,把握住新能源行业发展机遇,结合自身在工程服务领域所积累的技术、业务、品牌、资质等方面的优势,将过往宝贵的项目现场实践经验与光伏、储能领域的理论相结合,通过高效的运营管理,以低成本、高效率和高可靠性的竞争优势在新能源电力工程市场稳扎稳打,促使公司传统能源工程及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实现了快速和可持续的发展。
2、一体化、一站式服务模式优势
无论是工程服务还是产品销售,客户对现场技术支持及个性化产品与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拥有优秀、全面的客户服务能力是维护客户稳定性和品牌口碑的重要保证。在传统能源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有的能够提供钻井材料、现场流体服务、固控服务、环保治理一站式服务的提供商,能为客户提供便捷、省心及个性化的良好服务体验;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具备相关工程项目设计、采购、建设、验收、并网服务一体化能力的企业之一,可承接市场上新能源电力工程总、分包业务,能够从现场勘察、设计报审、安装施工、运维管理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项目承建及运维服务。
3、持续的技术研发及核心技术积累优势
关于公司的工程服务,公司以所服务区域的技术需求为技术研发动力,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为技术储备方向,在熟练掌握并运用行业通用技术基础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例如在油气田废水处理、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钻井技术服务、油田环保技术服务、钻井液应急保障技术服务、防腐工程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等领域形成了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特色技术群。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积累的技术经验,保持油气田技术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的专业地位,实现业务稳步发展。此外,在新材料领域,由于改性塑料行业竞争激烈、产品应用广泛且性能多样,公司作为改性塑料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产品设计研发投入,近年来引进行业优秀人才,建立并培养了一支从研发、设计、制造到检测的高素质、高水平技术团队,在改性塑料的创新与应用方面逐步形成较强竞争优势,能够快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的产品和技术服务。
4、卓越的产品、服务质量优势
公司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水污染治理(甲级)、固体废物处理(甲级)资质,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权威认证证书,亦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等资质。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质量体系和管理流程,从先进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应用到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在组
织层细化落实,可实现产品生产线、服务的全流程实时化管控,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品质,从而确保交付产品质量和服务到位。
5、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在油气田技术服务及钻井工程服务领域,公司的井下作业技术服务多年来在苏里格气田和长庆油田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口碑,而在油气田废水处理、泥浆不落地、资源化利用等油田环保项目上,公司凭借着先进技术积累和专业的服务能力,与中石化、中石油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客户黏性;在新疆区块内,公司是为数不多的拥有钻具检维修基地的公司,通过多年技术储备和业务拓展,在该区块管具检维修市场中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在新材料业务领域,公司致力于依照产品用途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持续跟进下游行业及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及技术迭代变化,维护现有优质客户资源的同时不断开拓新客户、新的细分市场,目前核心客户已覆盖国内主流管道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客户资源优势。在新产品开发上,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与产品质量等已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积累了大量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31,930.41万元,同比增长53.33%;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1,844.35万元,同比增长53.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2.52万元,同比增长
141.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6.43万元,同比增长122.45%。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19,304,051.79 | 100% | 208,241,979.68 | 100% | 53.33% |
分行业 | |||||
新能源 | 193,809,706.52 | 60.70% | 18,159,077.62 | 8.72% | 967.29%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72,348,981.01 | 22.66% | 69,914,476.68 | 33.57% | 3.48%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52,284,820.47 | 16.37% | 119,647,174.22 | 57.46% | -56.30% |
其他 | 860,543.79 | 0.27% | 521,251.16 | 0.25% | 65.09% |
分产品 | |||||
新能源电力工程 | 193,809,706.52 | 60.70% | 18,159,077.62 | 8.72% | 967.29% |
油气田技术服务 | 55,273,509.32 | 17.31% | 67,001,127.92 | 32.17% | -17.50% |
钻井工程服务 | 17,075,471.69 | 5.35% | 2,913,348.76 | 1.40% | 486.11%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52,284,820.47 | 16.37% | 119,647,174.22 | 57.46% | -56.30% |
其他 | 860,543.79 | 0.27% | 521,251.16 | 0.25% | 65.09% |
分地区 | |||||
西南地区 | 164,274,562.89 | 51.45% | 110,936,693.21 | 53.27% | 48.08% |
其他地区 | 155,029,488.90 | 48.55% | 97,305,286.47 | 46.73% | 59.3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319,304,051.79 | 100.00% | 208,241,979.68 | 100.00% | 53.33%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新能源 | 193,809,706.52 | 163,263,575.18 | 15.76% | 967.29% | 941.31% | 2.10%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72,348,981.01 | 60,978,544.38 | 15.72% | 3.48% | -4.99% | 7.52%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52,284,820.47 | 50,941,935.46 | 2.57% | -56.30% | -56.76% | 1.04% |
分产品 | ||||||
新能源电力工程 | 193,809,706.52 | 163,263,575.18 | 15.76% | 967.29% | 941.31% | 2.10% |
油气田技术服务 | 55,273,509.32 | 46,259,581.64 | 16.31% | -17.50% | -24.70% | 8.00%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52,284,820.47 | 50,941,935.46 | 2.57% | -56.30% | -56.76% | 1.04% |
分地区 | ||||||
西南地区 | 164,274,562.89 | 145,825,700.06 | 11.23% | 48.08% | 37.77% | 6.64% |
其他地区 | 155,029,488.90 | 129,959,515.71 | 16.17% | 59.32% | 40.92% | 10.9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319,304,051.79 | 275,785,215.77 | 13.63% | 53.33% | 39.24% | 8.7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新能源 | 主营业务成本 | 163,263,575.18 | 59.20% | 15,678,619.57 | 7.92% | 941.31%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60,978,544.38 | 22.11% | 64,180,500.42 | 32.40% | -4.99%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主营业务成本 | 50,941,935.46 | 18.47% | 117,813,637.75 | 59.48% | -56.76%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601,160.75 | 0.22% | 396,598.52 | 0.20% | 51.58%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新能源电力工程 | 主营业务成本 | 163,263,575.18 | 59.20% | 15,678,619.57 | 7.92% | 941.31%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主营业务成本 | 50,941,935.46 | 18.47% | 117,813,637.75 | 59.48% | -56.76% |
油气田技术服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46,259,581.64 | 16.77% | 61,433,994.86 | 31.02% | -24.70% |
钻井工程服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14,718,962.74 | 5.34% | 2,746,505.56 | 1.39% | 435.92%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601,160.75 | 0.22% | 396,598.52 | 0.20% | 51.58%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两家子公司四川仁智智造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两家子公司四川仁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下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01,161,779.5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3.0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98,190,598.18 | 30.75% |
2 | 单位二 | 28,847,127.91 | 9.03% |
3 | 单位三 | 27,854,347.22 | 8.72% |
4 | 单位四 | 26,469,073.22 | 8.29% |
5 | 单位五 | 19,800,633.00 | 6.20% |
合计 | -- | 201,161,779.53 | 63.0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15,368,691.5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2.1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50,104,672.59 | 18.29% |
2 | 单位二 | 20,033,966.68 | 7.31% |
3 | 单位三 | 19,862,831.86 | 7.25% |
4 | 单位四 | 13,771,816.04 | 5.03% |
5 | 单位五 | 11,595,404.36 | 4.23% |
合计 | -- | 115,368,691.53 | 42.1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9,017,372.21 | 6,993,447.43 | 28.94% | |
管理费用 | 12,236,280.99 | 48,967,212.54 | -75.01% | 主要系本报告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员工回购注销冲回以前年度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
财务费用 | 611,885.54 | 271,172.87 | 125.6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借款费用增加、上年同期存款利息收入较多所致 |
研发费用 | 1,655,172.15 | 4,046,651.93 | -59.10% | 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1,011,336.85 | 757,116.78 | 33.58% | 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销售额及毛利增加,缴纳的增值税较多,对应的附加税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125℃辐照交联低烟无卤阻燃护套料 | 以无卤改性聚烯烃树脂及弹性体为主要原料,加入环保阻燃剂、交联剂、热稳定剂、抑烟剂等助剂,经混炼、挤出造粒而成。具有优异的加工性能、物理机械性能、阻燃性能。应用于辐照交联性电缆护套。 | 已结题,正常销售 | 增加产值 | 增加主营收入 |
阻燃PC/ABS合金材料 | 阻燃PC/ABS合金材料综合两者优良性能,具有优异的机械力学性能、表面硬度高、耐候、耐低温、阻燃等级达到Vo,可根据需要制备各色结构件、装饰件等。 | 已结题,正常销售 | 增加产值 | 增加主营收入 |
HDPE波纹管专用料 | 通过对PE材料的增强、增韧改性,制备适合于生产HDPE波纹管的专用材料。 | 已结题,正常销售 | 增加产值 | 增加主营收入 |
空调外防护格栅用耐候高强度聚丙烯 | 以聚丙烯为基体树脂,通过添加无机材料增强改性,以及配合各种耐候助剂,制备一种高强度耐候聚丙烯材料。 | 研发阶段,产品拓展 | 拟实现产值增加 | 增加主营收入 |
新型高强高韧耐老化聚烯烃改性材料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 | 基于无机粒子迁移技术、多重功能网络构筑技术、浸润理论的热力学调控技术、热-力外场驱动的动力学调控技术等,从复合材料生产路线中的原材料优化-加工成型-性能优化角度出发,构筑可有效分散外界应力的无机粒子和抗老化剂的协效组装网络,协同提升聚烯烃复合材料的力学和抗老化性能。 | 已结题 | 拟实现产值增加 | 增加主营收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6 | 9 | -33.33%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4.58% | 6.98% | -2.4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5 | 7 | -28.57% |
硕士 | 1 | 2 | -5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0 | 0 | 0.00% |
30~40岁 | 3 | 8 | -62.50% |
40~50岁 | 3 | 1 | 20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655,172.15 | 4,046,651.93 | -59.1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52% | 1.94% | -1.4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3,137,895.26 | 238,143,251.70 | -27.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063,642.81 | 269,727,690.91 | -27.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22,925,747.55 | -31,584,439.21 | 27.41% |
量净额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426,843.00 | 417,438.90 | 3,835.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27,502.37 | 10,941,331.97 | -3.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99,340.63 | -10,523,893.07 | 156.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06,374.69 | 17,001,540.00 | 101.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81,031.93 | 6,669,859.96 | 256.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25,342.76 | 10,331,680.04 | 1.8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01,064.16 | -31,776,652.24 | 79.5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3,835.15%,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不动产处置款所致;
(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101.78%,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短期借款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256.54%,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79.5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不动产处置款、短期借款增加及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上年同期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等综合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业务结算较晚,合同资产余额较高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2,398.40 | -0.07% | 主要系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不适用 | |
资产减值 | -3,293,810.01 | -17.47% | 主要系计提合同资产等减值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80,362.32 | 3.08% | 主要系已结案无需赔偿诉讼利得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4,173,320.37 | 75.16% | 主要系计提诉讼案件预计负债及行政处罚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3,338,337.88 | 17.70% | 主要系计提金融资产的坏账准备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9,209,870.44 | 7.95% | 35,710,934.60 | 17.65% | -9.70% | |
应收账款 | 77,929,269.50 | 21.21% | 91,819,119.02 | 45.39% | -24.18% | |
合同资产 | 186,536,435.62 | 50.77% | 11,635,112.96 | 5.75% | 45.02% | 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对应尚待办理结算的款项增加所致 |
存货 | 4,738,134.36 | 1.29% | 6,051,802.77 | 2.99% | -1.70%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18,147,307.68 | 4.94% | 23,181,772.72 | 11.46% | -6.52% | |
在建工程 | 20,152,400.63 | 5.48% | 0.00% | 5.48% | 主要系本报告期生产经营场地投建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3,123,185.19 | 0.85% | 3,614,049.83 | 1.79% | -0.94% | |
短期借款 | 23,265,632.14 | 6.33% | 0.00% | 6.33% | 主要系本报告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 |
合同负债 | 1,899,296.92 | 0.52% | 577,963.02 | 0.29% | 0.23%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
租赁负债 | 1,969,089.77 | 0.54% | 429,019.65 | 0.21% | 0.3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0,000.00 | -60,000.00 | 200,000.00 | |||||
上述合计 | 260,000.00 | -60,000.00 | 200,0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主要系本报告期末重分类至本项目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本报告期末质押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9,259,924.28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 |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四川齐瑞翰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路南工业区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 | 2024年10月23日 | 1,600 | 不适用 |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综合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 81.52% | 根据资产评估值双方协商定价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是 | 2024年09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出售资产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石油装备设计、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产品销售 | 50,000,000.00 | 151,834,131.03 | 69,925,921.60 | 52,135,857.42 | 1,862,784.56 | 2,019,293.69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新材料生产、销售 | 20,000,000.00 | 52,521,533.56 | -3,378,610.38 | 51,356,463.40 | -4,004,754.52 | -3,784,531.28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石油化工产品销售、新材料生产销售 | 5,000,000.00 | 67,749,778.99 | 31,182,226.91 | 0.00 | 7,755,918.26 | 7,749,983.21 |
广东合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承接新能源电力工程 | 10,000,000.00 | 22,031,046.59 | 3,019,699.77 | 22,430,349.80 | 2,878,294.83 | 2,744,430.37 |
广东捷创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承接新能源电力工程 | 15,000,000.00 | 154,446,097.40 | 26,390,536.28 | 172,967,149.28 | 16,845,383.67 | 12,645,903.1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四川仁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设立新增 | 无重大影响 |
四川仁智智造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设立新增 | 无重大影响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2025年发展展望
2024年,在国内外经济大环境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公司全体员工在管理层的领导下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应对各项不利因素所造成的影响,结合有效的业务拓展及落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2025年,公司将维持原有的经营发展方向,继续以传统能源及新能源双向发展模式,提高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公司整体可持续发展。通过聚焦做强主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水平、重视投资者回报等多种方式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信心,为推动行业进步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生产经营方面:
(1)加强异地井下项目、新疆管具项目的人员管理及提高投产效益,对原有生产经营模式进行调整完善,降本增效,实现效益最大化;
(2)加强油气田环保治理项目、钻井液应急保障技术服务项目的业务拓展,继续加强废水、固废等固定场站建设的投资力度,深度拓展周边环保市场,控制生产成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是今后的重点关注方向;
(3)加强新材料项目的研发投入,逐步向附加值较高的改性材料方向倾斜,减少低毛利、低附加值的产品生产销售占比,进一步优化整体投产结构,提高项目盈利;
(4)保持光伏发电、储能电站工程项目的业务拓展,并加强整体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完善业务发展结构,持续推进新能源业务的稳步增长。
2、安全环保方面:
公司紧抓安全环保不放松,建立安全环保文化建设的评估机制,加强生产技术人员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环保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生产安全及环境治理得到有效管控。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环保志愿活动、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等,向社会展示公司良好的安全环保形象。
3、财务管理方面:
(1)持续加强资金计划和融资统筹管理,优化资金配置,发挥资金的最大效力和集中优势,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有效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2)重点关注拓展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在投资回报、资金投入等关键指标以及在成本、资金、资产利用、风险点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关注及管理。强化各项目经营管理意识,监督、协调和控制各业务板块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益,为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持续提升财务系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层面资金、核算、报表、人员、信息的统一管理,实现公司财报流程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升级,助力公司精细化管理及降本增效。
4、人力资源方面:
(1)鉴于公司在未来业务领域的拓展需求,2025年将着力对人才评估与决策流程进行全面优化,拓展招聘渠道,深度挖掘潜在的优秀人才,确保人才储备与业务发展同步。同时,不断完善人才测评体系,培养专业化、多元化的团队,全面提高公司整体人员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2)结合公司战略目标,深入精细化管理及持续优化团队结构,进一步推动降本增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变化灵活调整岗位设置,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各项制度政策的落实,实现人力成本投入效益最大化,提升组织效能;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及传播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提升员工归属感与幸福感。同时,优化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在保障员工合理收入的基础上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将公司利益、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相结合。
(二)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
公司面临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近年来,受市场行情、国家宏观调控、竞争格局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有油田技术服务业务不断缩减,经营业绩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目前整体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但公司业务发展受制于市场竞争环境、新客户开拓、人才团队引进、核心竞争力培养等多方面因素,若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不能满足业务拓展的需求,可能会导致公司业务发展不达预期,将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4月09日 |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4月9日披露的《002629仁智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0409》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规范运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除此之外,公司一直在借鉴其他优秀的国内外上市公司,不断学习,使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解答投资者疑虑、倾听投资者诉求和合理化建议。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2024年,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有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财务专业人士。2024年8月20日,董事长温志平先生辞任,副董事长梁昭亮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董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人员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对涉及专门委员会讨论事项均形成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另外,公司于2023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最新内容,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对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有效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和监管动态,在履行职责方面勤勉尽责。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确定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2024年,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全体监事能够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行使监察、督促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状
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有效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绩效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基本年薪加年度绩效考核的政策,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和业绩考核规定获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设立证券事务部门并配备了相应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同时,为了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司会根据制定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将予以追究责任。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在保持稳健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积极发展和保持与公司利益相关者的良好关系,充分尊重供应商、客户、银行等金融机构、员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活动中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七)关于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审计部是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了专职审计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制度的执行、各项费用的使用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等活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分离、相互独立。
(一)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形。
(二)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三)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管理系统。产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均由本公司拥有,产权界定清晰,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方面:公司组织机构体系较完善,各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职能机构分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未受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干预。
(五)财务方面: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了充足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8.48% | 2024年01月02日 | 2024年01月03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3.32% | 2024年04月10日 | 2024年04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04% | 2024年09月30日 | 2024年10月0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温志平 | 男 | 53 | 董事长 | 离任 | 2020年01月06日 | 2024年08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梁昭亮 | 男 | 44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01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梁昭亮 | 男 | 44 | 代行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08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陈泽虹 | 女 | 38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1月06日 | 0 | 0 | 0 | 81,387,013 | 81,387,013 |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原大股东西藏瀚澧持有的合计81,387,013股公司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平达新材料法 |
定代表人陈泽虹女士受平达新材料委托竞得上述公司股票。2024年3月27日,上述股份已过户登记至陈泽虹女士名下。 | ||||||||||||
陈曦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1月13日 | 4,000,000 | 0 | 0 | 0 | 4,000,000 | ||
陈曦 | 男 | 47 | 总裁 | 现任 | 2019年12月05日 | 4,000,000 | 0 | 0 | 0 | 4,000,000 | ||
吴申军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周立雄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尹玉刚 | 男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王佳齐 | 男 | 4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0年01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谭诗敏 | 女 | 32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2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吴倩妹 | 女 | 32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3年01月23 | 0 | 0 | 0 | 0 | 0 |
日 | ||||||||||||
黄勇 | 男 | 5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9年12月05日 | 3,600,000 | 0 | 0 | 0 | 3,600,000 | ||
王晶 | 女 | 48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9年12月05日 | 3,600,000 | 0 | 0 | 0 | 3,600,0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1,200,000 | 0 | 0 | 81,387,013 | 92,587,013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0日收到董事长温志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温志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温志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梁昭亮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温志平 | 董事长 | 离任 | 2024年08月20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现任董事
①梁昭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市美日辉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营运总经理。现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
②陈泽虹女士: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市树旗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深圳市树旗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③陈曦先生:本科学历,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④吴申军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中博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安越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埃森哲中国税务总监、重庆南方教育集团财务总监、安永华明北京转让定价经理、普华永道北京税务经理、毕马威上海税务部经理、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科长。现任深圳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赛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专家顾问、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⑤周立雄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书记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首批主审法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⑥尹玉刚先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现任监事
①王佳齐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长江商学院招生主任、深圳育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本未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智汇蓝海互联网品牌孵化基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本未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②谭诗敏女士: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佛山市弘伟盛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专员。现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职工代表监事。
③吴倩妹女士: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Bond West Consultants公司 HR、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HR。现任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职工代表监事。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①陈曦先生:本科学历,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②黄勇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③王晶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泽虹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2月10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陈泽虹女士通过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控制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 |
职务 | 酬津贴 | ||||
陈泽虹 | 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2月03日 | 否 | |
吴申军 | 深圳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9月30日 | 是 | |
吴申军 | 深圳赛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7月27日 | 否 | |
吴申军 |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7月18日 | 是 | |
吴申军 |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02月01日 | 是 | |
吴申军 |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独立专家顾问 | 2023年12月01日 | 是 | |
周立雄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律师 | 2019年01月02日 | 是 | |
尹玉刚 | 西南财经大学 |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7年09月01日 | 是 | |
王佳齐 | 深圳市智汇蓝海互联网品牌孵化基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07月27日 | 是 | |
王佳齐 | 深圳本未传媒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7年12月12日 | 是 | |
王佳齐 | 成都创星汇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2月07日 | 2024年02月06日 | 否 |
吴倩妹 | 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26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7号、[2024]38号)。针对仁智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综合考虑对公司责令改正和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泽虹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温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公司总裁陈曦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报酬和支付方式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和支付方法由董事会确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公司以行业薪酬水平、地区发展状况、整体生活水平、岗位职责要求等作为依据,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参考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计划按月进行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温志平 | 男 | 53 | 董事长 | 离任 | 4.58 | 是 |
梁昭亮 | 男 | 44 | 副董事长 | 现任 | 7.2 | 否 |
陈泽虹 | 女 | 38 | 董事 | 现任 | 7.2 | 是 |
陈曦 | 男 | 47 | 董事、总裁 | 现任 | 50.78 | 否 |
吴申军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2 | 否 |
周立雄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2 | 否 |
尹玉刚 | 男 | 3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2 | 否 |
王佳齐 | 男 | 4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7.2 | 是 |
谭诗敏 | 女 | 32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0.95 | 否 |
吴倩妹 | 女 | 32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2.16 | 否 |
黄勇 | 男 | 5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42.45 | 否 |
王晶 | 女 | 48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7.44 | 否 |
合计 | -- | -- | -- | -- | 211.56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8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4月02日 | 2024年04月03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4月29日 | 仅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这一项议案,董事会决议免于公告。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8月30日 | 仅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这一项议案,董事会决议免于公告。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9月12日 | 2024年09月13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9月24日 | 2024年09月26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仅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这一项议案,董事会决议免于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温志平 | 3 | 0 | 3 | 0 | 0 | 否 | 0 |
梁昭亮 | 7 | 0 | 7 | 0 | 0 | 否 | 0 |
陈泽虹 | 7 | 0 | 7 | 0 | 0 | 否 | 3 |
陈曦 | 7 | 0 | 7 | 0 | 0 | 否 | 1 |
吴申军 | 7 | 0 | 7 | 0 | 0 | 否 | 3 |
周立雄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尹玉刚 | 7 | 0 | 7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出具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在自身专业领域对公司日常经营及重大项目决策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全体董事在公司的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 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吴申军、尹玉刚、陈泽虹) | 6 | 2024年03月15日 | 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关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 | 无 | 无 | 无 |
案; 7、《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8、《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9、《2023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 10、《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1、《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2024年04月29日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无 | 无 | 无 | |||
2024年08月29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无 | 无 | 无 | |||
2024年09月12日 | 1、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
2024年10月28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无 | 无 | 无 | |||
2024年12月25日 | 1、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尹玉刚、吴申军、陈泽虹) | 2 | 2024年03月15日 | 1、2023年董监高人员薪酬支付情况 | 无 | 无 | 无 |
2024年09月12日 |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目前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梁昭亮、陈泽虹、吴申军、陈曦) | 3 | 2024年09月23日 | 1、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2024年11月05日 | 1、关于新设子公司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
2024年11月21日 |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双智提供借款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圳川能源提供借款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3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3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0 |
销售人员 | 4 |
技术人员 | 26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38 |
合计 | 13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 |
硕士 | 6 |
本科 | 34 |
大专 | 40 |
中专/高中及以下 | 50 |
合计 | 131 |
2、薪酬政策
(1)公司薪酬政策旨在支持经营战略,配合公司不同的经营战略,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吸引和保留人才,同时鼓励员工认同组织整体目标;
(2)基本执行统一的薪酬结构,不断完善职位价值评估体系。针对每个职位的知识、技能、工作职责等相关维度进行价值评估,确保薪酬与职位价值匹配,实现内部公平;
(3)对部分关键或稀缺人才的薪酬适当倾斜,从而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持续完善调薪管理体系。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公司财务状况、员工工作能力等因素进行薪酬调整。通过合理的薪酬设计,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3、培训计划
定期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业务需求与员工培训需求,制定及开展相应的培训计划。具体包括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经费、培训评估;培训项目主要包括:企业文化与职业素养培训、通用技能培训、行业资格证取/换证培训、职工入职培训、财务培训、上市公司合规培训等各个方面;培训形式通过内培外训、在线学习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致力于提升员工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强化全体员工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认知,防范合规风险,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战略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95,352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367,595.16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拟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11人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2,47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他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4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2022年9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70万股,已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2023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其限制性股票共计1,23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21日,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35万股已上市流通。
(6)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部分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其限制性股票共计180万股;剩余部分激励对象因其2023年度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3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4年9月25日,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万股已上市流通。
(7)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部分激励对象因其2023年度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25年1月24日,上述应回购注销的1,05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36,648,000股变更为426,09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陈曦 | 董事、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2,000,000 | 0 | 0 | 1.82 | 2,000,000 | |
黄勇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0 | 0 | 0 | 1,800,000 | 0 | 0 | 1.82 | 1,800,000 | |
王晶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1,800,000 | 0 | 0 | 1.82 | 1,800,000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5,600,000 | 0 | 0 | -- | 5,600,000 |
备注(如有) | 上表中3名高级管理人员因其2023年度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要对上表中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本期不存在已解锁股份。因公司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因此上表中3人期末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期初一致。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表中3人目前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激励对象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且2022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且2023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
注:1、业绩考核指标计算方式如下: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数-基期净利润)/|基期净利润数|*100%。上述的净利润数为经审计的当年净利润扣除因2017年-2018年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造成的投资者索赔不确定因素影响以及扣除2018年商业汇票案件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的数据;
2、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如下:
评价等级 | S | A | B | C | D |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 | 100% | 90% | 80% | 70% | 0% |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4064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智智造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智杰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广东合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广东捷创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双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8.5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 <1> 控制环境无效。 <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 | 1、重大缺陷: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技术服务不合格,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2> 重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4>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 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 <6> 被识别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 <1> 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2> 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3> 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4>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5>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或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或资产总额的0.2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3、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或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非财务报告缺陷影响 1、重大缺陷: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或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0.5%<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或资产总额的0.25%<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3、一般缺陷: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或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倡导低碳环保的绿色办公方式,在日常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规,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并且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注重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公司规范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科学的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的规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能够实现公司、股东、员工长期和谐发展。同时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并积极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公平性、公正性。
(2)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完善薪酬福利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不定期检查公司安全管理情况,把员工的健康安全放在生产管理工作的首位,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签署员工安全告知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设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加强了风险岗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流行病防控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重特大事故隐患跟踪监督整改档案和职业病风险
岗位职工档案,定期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对风险岗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风险岗位职工体检,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保障职工安全。
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根据公司发展需求,从外部引进多名各岗位高素质优秀人才,加速人才和企业的融合,促进人才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3)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① 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按照供应商评审制度,对供应商的品质、供货能力、管理水平、价格等进行详细的评审,为供应商创造合法、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遵循基本的市场法则,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对供应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严格保密。公司通过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对材料价格波动提前做出预判,共享需求信息,实施相应对策,与供应商实现互利共赢。
② 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认真贯彻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重点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板块的品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通过强化产品研发,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品质风险;完善市场品质信息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更新优化品质检测分析方法、提升品质管控技术和手段的有效性;不断完善内部检验流程和标准、实现品质管理标准化。
公司重视客户投诉和资讯反馈,及时跟进、处理,并对客户反馈问题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分析结果不断改进,加强产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4)履行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和商业道德,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规,诚信纳税。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各方等的利益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金环;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西藏瀚澧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环承诺:A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仁智油服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B本企业(本人)保证绝不利用对仁智油服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与仁智油服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C在本企业(本人)作为仁智油服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仁智油服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西藏瀚澧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环承诺:A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仁智油服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仁智油服及其中小股东 | 2015年12月07日 | 长期 | 已履行完成 |
利益。B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仁智油服《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仁智油服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C在本企业(本人)作为仁智油服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仁智油服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12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仁智股份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仁智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与仁智股份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3、在本公司因股份表决权委托成为仁智股份第一大股东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仁智股份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9年12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仁智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 | 2019年12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仁智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仁智股份《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仁智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公司因股份表决权委托成为仁智股份第一大股东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仁智股份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陈泽虹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将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独立性,并将保持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本承诺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承诺人以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除外)与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本承诺人承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仁智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2021年11月01日 | 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确保交易内容的合理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和仁智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仁智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除外),本承诺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己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5、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公司通过本次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18个月内不主动转让,但向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外; 2、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转让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 2024年03月25日 | 2025年9月2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 自承诺函出具日起至仁智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仁智股份的任何股票(包括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 2022年10月27日 | 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六个月内 | 已履行完成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相关内容详见下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两家子公司四川仁智智造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两家子公司四川仁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下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孙忠英、杨艳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孙忠英(3年)、杨艳霞(1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期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期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1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荐人。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原告仁智股份与被告德州协诚化工有限公司、王德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1,748.55 | 否 | 已恢复执行,追加王德强为共同执行人 |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取决于后续执行的结果 | 已恢复执行,已收到部分执行款 | 2024年08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62、2019-027、2019-076;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 |
原告仁智股份与被告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 | 6,787.77 | 否 | 一审已判决,已生效,待申请执行 |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取决于后续执行的结果 | 待申请执行 | 2024年08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46、2024-031;2024年半年报 |
投资者诉讼相关案件 | 1,199.45 | 是 | 部分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证据材料;部分一审已开庭,尚未收到判决;部分一审已胜诉,待生效;部分原告已撤诉;部分一审已开庭,已上诉 |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取决于后续判决、执行的结果 | 不适用 | 2025年02月2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46、2023-048、2023-055、2024-024、2024-026、2024-046、2024-051、2025-002、2025-006 |
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 | 1,865.83 | 否 | 部分已调解;部分一审已判决,已申请执行;部分二审已判决,已申请执行;部分已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 |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取决于后续判决、执行的结果 | 部分已申请强制执行;部分待申请执行 | 2024年08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公司未关注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应的相关定期报存在重大遗漏。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2024年12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陈泽虹 | 实际控制人 |
未关注到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泽虹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 2024年12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
温志平 | 董事 |
未关注到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对时任董事长温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 2024年12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
陈曦 | 高级管理人员 |
未关注到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对总裁陈曦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 2024年12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实际控制人陈泽虹女士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租入办公室、生产用地、机器设备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原值8,571,639.92元,使用权资产折旧5,448,454.73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仁智股份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 | 2024年09月1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一般保证 | 无 | 无 | 否 | 否 |
为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公司) | ||||||||||
仁智股份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公司) | 2024年09月13日 | 2,000 | 2024年12月25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一般保证 | 无 | 无 | 保证期间为被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7,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7,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7,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7,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3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上表中,公司报告期内发生一笔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人为2家企业,分别是上市公司主体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安航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平达新材料签署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4、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5、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1日和2022年10月2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7、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及2023年1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5日及2023年3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9、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10、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等相关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及进行公开披露。
11、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12、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3、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年4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78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二)公司原大股东西藏瀚澧所持股份被拍卖事项
1、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原大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原大股东西藏瀚澧所持有的公司81,387,0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4%)于2024年2月27日至28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司法拍卖。
2、2024年2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泽虹女士受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委托竞得上述公司81,387,0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原大股东所持股份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3、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原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权益变动报告书。基于陈泽虹女士参与竞拍公司股份系平达新材料委托,实际系平达新材料竞得的股票,陈泽虹女士拿到北京中院裁定文书的同时在实际获得该标的股份所有权的情况下,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平达新材料将受让陈泽虹女士持有的仁智股份81,387,013股。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4、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原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原大股东西藏瀚澧被司法拍卖的公司合计81,387,013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至陈泽虹女士名下。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497,567 | 18.89% | 8,729,584 | 8,729,584 | 91,227,151 | 20.8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2,497,567 | 18.89% | 8,729,584 | 8,729,584 | 91,227,151 | 20.8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7,347,567 | 15.42% | -67,347,567 | -67,347,56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150,000 | 3.47% | 76,077,151 | 76,077,151 | 91,227,151 | 20.8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4,150,433 | 81.11% | -8,729,584 | -8,729,584 | 345,420,849 | 79.1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54,150,433 | 81.11% | -8,729,584 | -8,729,584 | 345,420,849 | 79.1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36,648,000 | 100.00% | 0.00 | 0.00 | 436,648,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原大股东西藏瀚澧持有的合计81,387,013股公司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其中67,347,567股为首发后限售股、14,039,446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平达新材料法定代表人陈泽虹女士受平达新材料的委托竞得上述公司股票。上述81,387,013股股票已于2024年3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至陈泽虹女士名下,其中67,347,567股为首发后限售股、10,529,584股为高管锁定股、3,509,86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故有限售条件股份中境内法人持股减少67,347,567股、境内自然人持股增加77,877,151股。
2、2024年9月25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部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该部分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所以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800,000股,相应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800,00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其中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80万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于2024年9月25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部分激励对象因其2023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5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8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2025年2月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27日-28日,公司原大股东西藏瀚澧持有的合计81,387,013股公司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平达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陈泽虹女士受平达新材料的委托竞得上述公司股票。2024年3月27日,上述司法拍卖的81,387,013股已过户登记至陈泽虹女士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原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于2024年3月25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平达新材料将受让陈泽虹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81,387,013股,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尚待履行。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347,567 | 0 | 67,347,567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4年3月27日已完成过户登记至陈泽虹女士名下 |
陈泽虹 | 0 | 77,877,151 | 0 | 77,877,151 | 其中67,347,567股股份为首发后限售股,10,529,584股股份为其身为公司董事的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日期详见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规定 |
王艳淼 | 600,000 | 0 | 600,000 | 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 | 2024-9-25 |
唐直平 | 600,000 | 0 | 600,000 | 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 | 2024-9-25 |
宋伟 | 600,000 | 0 | 600,000 | 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 | 2024-9-25 |
合计 | 69,147,567 | 77,877,151 | 69,147,567 | 77,877,15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85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63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泽虹 | 境内自然人 | 18.64% | 81,387,013 | 81,387,013 | 77,877,151 | 3,509,862 | 质押 | 56,157,039 |
金雷 | 境内自然人 | 1.47% | 6,398,000 | 82,000 | 0 | 6,398,000 | 不适用 | 0 |
黄伟光 | 境内自然人 | 1.18% | 5,165,900 | 5,165,900 | 0 | 5,165,900 | 不适用 | 0 |
池萍 | 境内自然人 | 1.05% | 4,587,000 | 4,587,000 | 0 | 4,587,000 | 不适用 | 0 |
陈曦 | 境内自然人 | 0.92% | 4,000,000 | 0 | 3,000,000 | 1,000,000 | 不适用 | 0 |
唐武盛 | 境内自然人 | 0.84% | 3,663,300 | 3,663,300 | 0 | 3,663,300 | 不适用 | 0 |
王晶 | 境内自然人 | 0.82% | 3,600,000 | 0 | 2,700,000 | 900,000 | 不适用 | 0 |
黄勇 | 境内自然人 | 0.82% | 3,600,000 | 0 | 2,700,000 | 900,000 | 不适用 | 0 |
胡祖平 | 境内自然人 | 0.78% | 3,390,000 | 3,390,000 | 0 | 3,390,000 | 不适用 | 0 |
吴葳 | 境内自然人 | 0.67% | 2,946,000 | 2,946,000 | 0 | 2,946,0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024年2月27日-28日,公司原大股东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合计81,387,013股公司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泽虹女士受平达新材料的委托竞得上述公司股票。2024年3月27日,上述司法拍卖的81,387,013股已过户登记至陈泽虹女士名下。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于2024年3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平达新材料将受让陈泽虹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尚待履行,陈泽虹女士为平达新材料的一致行动人。 陈泽虹女士及平达新材料与上表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表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表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 | 不适用 |
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金雷 | 6,3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98,000 |
黄伟光 | 5,16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65,900 |
池萍 | 4,58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87,000 |
唐武盛 | 3,66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3,300 |
陈泽虹 | 3,509,8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9,862 |
胡祖平 | 3,3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0,000 |
吴葳 | 2,94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6,000 |
余劲松 | 2,732,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2,803 |
黄舒妍 | 2,52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4,700 |
徐聪 | 2,37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2,2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未知上表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2024年2月27日-28日,公司原大股东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合计81,387,013股公司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泽虹女士受平达新材料的委托竞得上述公司股票。2024年3月27日,上述司法拍卖的81,387,013股已过户登记至陈泽虹女士名下。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于2024年3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平达新材料将受让陈泽虹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尚待履行,陈泽虹女士为平达新材料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陈泽虹 | 2019年12月10日 | 91440300MA5G04N835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能源材料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 |
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泽虹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上会师报字(2025)第406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孙忠英、杨艳霞 |
审计报告正文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仁智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仁智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 关键审计事项
仁智股份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1,930.41万元,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收入”,营业收入发生额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是仁智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且营业收入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 检查销售合同、订单,了解主要合同、订单条款或条件,评估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恰当;
③ 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④ 实施收入的细节测试。对本年销售业务选取样本。对于新材料销售及石化产品销售类收入,检查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资金收款凭证等;对于钻井工程服务及油气田技术服务类收入,检查销售合同关键条款、销售发票、工程结算单、验收单、资金收款凭证等;对于设备租赁收入,检查设备租赁合同,重新计算当期租赁收入并与账面已记录收入核对,检查资金收款凭证等;对于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检查工程合同关键条款、项目概算、工程进度确认单、项目施工日志、物资收发领用凭证、资金收款凭证、工程结算单、验收单并实地走访项目施工现场等,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⑤ 抽样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检查销售回款及期后收款情况,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⑥ 对销售前十大新增客户及重要客户进行访谈,核查交易是否真实、公允,是否存在不当关联关系;
⑦ 对本期新增的所有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并就项目进度情况与项目最终客户方进行函证确认,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及项目进度情况;
⑧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对于新材料销售及石化产品销售类收入,检查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对于钻井工程服务及油气田技术服务类收入,检查销售合同关键条款、销售发票、工程结算单、验收单;对于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收入,检查工程合同关键条款、工程进度确认单、项目施工日志、物资收发领用凭证、工程结算单、验收单等,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 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所述的会计政策及15、合同资产”以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附注3、应收账款及4、合同资产”。2024年12月31日,仁智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9,619.16万元,坏账准备为1,826.23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8,978.37万元,坏账准备324.73万元。
仁智股份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了解、评估并测试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③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作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④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⑤ 抽样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⑥ 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仁智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仁智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仁智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仁智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仁智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仁智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仁智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仁智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忠英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艳霞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209,870.44 | 35,710,934.6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44,672.50 | 5,951,511.12 |
应收账款 | 77,929,269.50 | 91,819,119.02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 | 260,000.00 |
预付款项 | 1,309,079.59 | 1,554,331.8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050,611.92 | 1,932,209.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738,134.36 | 6,051,802.7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86,536,435.62 | 11,635,112.9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34,100.79 | 7,247,023.01 |
流动资产合计 | 314,052,174.72 | 162,162,045.0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147,307.68 | 23,181,772.72 |
在建工程 | 20,152,400.6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123,185.19 | 3,614,049.83 |
无形资产 | 3,383,944.64 | 4,641,710.8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144,991.78 | 144,991.78 |
长期待摊费用 | 3,004,097.24 | 4,310,750.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20,245.28 | 4,245,895.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376,172.44 | 40,139,170.99 |
资产总计 | 367,428,347.16 | 202,301,215.9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265,632.1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413,000.00 | 18,413,000.00 |
应付账款 | 196,555,174.87 | 77,022,804.9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99,296.92 | 577,963.0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09,680.22 | 1,535,221.36 |
应交税费 | 6,926,731.75 | 2,106,236.92 |
其他应付款 | 17,380,492.73 | 34,016,675.08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37,821.14 | 3,151,874.79 |
其他流动负债 | 16,414,599.25 | 3,408,347.97 |
流动负债合计 | 285,002,429.02 | 140,232,124.1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69,089.77 | 429,019.6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245,768.2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0,459.82 | 236,930.4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985,317.81 | 665,950.06 |
负债合计 | 296,987,746.83 | 140,898,074.1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36,648,000.00 | 436,648,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2,903,627.59 | 144,614,467.80 |
减:库存股 | 19,201,000.00 | 22,477,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4,155,045.62 | 2,912,774.27 |
盈余公积 | 31,237,368.25 | 31,237,368.2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29,261,141.88 | -543,686,374.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481,899.58 | 49,249,235.61 |
少数股东权益 | 13,958,700.75 | 12,153,906.2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440,600.33 | 61,403,141.8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7,428,347.16 | 202,301,215.99 |
法定代表人:梁昭亮(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4,768.49 | 66,182.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08,95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1,706.99 | 199,753.01 |
其他应收款 | 39,121,685.75 | 37,568,311.3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5,473.08 | 7,921.79 |
流动资产合计 | 39,603,634.31 | 38,051,118.8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8,839,508.25 | 128,695,506.2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08,622.31 | |
固定资产 | 77,377.77 | 78,926.0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188,138.0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09,152.98 | 3,009,152.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1,926,039.00 | 135,680,345.58 |
资产总计 | 161,529,673.31 | 173,731,464.4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004,166.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413,000.00 | 18,413,000.00 |
应付账款 | 30,685.18 | 30,685.1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9,963.61 | 491,269.14 |
应交税费 | 666,632.54 | 721,423.11 |
其他应付款 | 86,092,481.91 | 108,171,402.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0,366,929.91 | 127,827,779.5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245,768.2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245,768.22 | |
负债合计 | 129,612,698.13 | 127,827,779.5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36,648,000.00 | 436,648,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3,648,870.00 | 144,971,536.72 |
减:库存股 | 19,201,000.00 | 22,477,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149,328.30 | 1,149,328.30 |
盈余公积 | 31,237,368.25 | 31,237,368.25 |
未分配利润 | -551,565,591.37 | -545,625,548.3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916,975.18 | 45,903,684.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1,529,673.31 | 173,731,464.4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19,304,051.79 | 208,241,979.68 |
其中:营业收入 | 319,304,051.79 | 208,241,979.6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0,317,263.51 | 259,104,957.81 |
其中:营业成本 | 275,785,215.77 | 198,069,356.2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11,336.85 | 757,116.78 |
销售费用 | 9,017,372.21 | 6,993,447.43 |
管理费用 | 12,236,280.99 | 48,967,212.54 |
研发费用 | 1,655,172.15 | 4,046,651.93 |
财务费用 | 611,885.54 | 271,172.87 |
其中:利息费用 | 617,089.60 | 334,575.22 |
利息收入 | 46,712.35 | 120,525.81 |
加:其他收益 | 591,516.68 | 609,228.1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398.4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38,337.88 | -918,444.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93,810.01 | -636,205.4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840,188.94 | -107,690.2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450,623.37 | -51,916,090.67 |
加:营业外收入 | 580,362.32 | 20,944,699.04 |
减:营业外支出 | 14,173,320.37 | 2,690,996.1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857,665.32 | -33,662,387.79 |
减:所得税费用 | 3,995,809.45 | 257,723.8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61,855.87 | -33,920,111.6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61,855.87 | -33,920,111.6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425,232.83 | -34,945,903.65 |
2.少数股东损益 | 436,623.04 | 1,025,792.0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861,855.87 | -33,920,111.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425,232.83 | -34,945,903.6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6,623.04 | 1,025,792.0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34 | -0.08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33 | -0.08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法定代表人:梁昭亮(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89,140.42 | 438,027.95 |
减:营业成本 | 189,140.41 | 181,068.91 |
税金及附加 | 233,733.05 | 235,451.9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7,619,711.98 | 9,684,430.36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97,803.23 | 5,290.80 |
其中:利息费用 | 93,338.60 | |
利息收入 | 1,187.01 | 2,304.50 |
加:其他收益 | 217,380.04 | 3,604.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04,951.61 | -693,564.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782,064.0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853,147.46 | -10,358,174.68 |
加:营业外收入 | 210.57 | 11,669,500.88 |
减:营业外支出 | 13,793,401.06 | 1,262,728.3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40,043.03 | 48,597.86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40,043.03 | 48,597.8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40,043.03 | 48,597.8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940,043.03 | 48,597.8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7,028,915.11 | 205,867,015.3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83,536.80 | 3,473.9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25,443.35 | 32,272,762.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3,137,895.26 | 238,143,251.7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1,487,523.30 | 173,647,532.7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567,601.74 | 15,775,690.0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09,386.87 | 2,305,683.7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99,130.90 | 77,998,784.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063,642.81 | 269,727,690.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25,747.55 | -31,584,439.2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426,843.00 | 264,200.8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238.0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426,843.00 | 417,438.9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527,502.37 | 10,841,331.9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27,502.37 | 10,941,331.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99,340.63 | -10,523,893.0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 | 10,488,95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 | 10,488,95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963,234.6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63,140.00 | 6,512,59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06,374.69 | 17,001,54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00,000.00 | 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6,887.59 | 117,889.2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14,144.34 | 4,551,970.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81,031.93 | 6,669,859.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25,342.76 | 10,331,680.0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01,064.16 | -31,776,652.2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710,934.60 | 67,487,586.8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209,870.44 | 35,710,934.6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04,375.16 | 246,853.8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944,374.76 | 63,420,336.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048,749.92 | 63,667,189.8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56,896.72 | 1,773,989.7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7,611.41 | 346,454.9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365,482.13 | 62,008,314.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579,990.26 | 64,128,758.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31,240.34 | -461,568.7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0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99,998.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90,171.9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90,171.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90,171.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8,585.73 | -461,568.7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182.76 | 527,751.5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4,768.49 | 66,182.7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44,614,467.80 | 22,477,000.00 | 2,912,774.27 | 31,237,368.25 | -543,686,374.71 | 49,249,235.61 | 12,153,906.22 | 61,403,141.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 | 436,648, | 144,614, | 22,477,0 | 2,912,77 | 31,237,3 | -543, | 49,249,2 | 12,153,9 | 61,403,1 |
期初余额 | 000.00 | 467.80 | 00.00 | 4.27 | 68.25 | 686,374.71 | 35.61 | 06.22 | 41.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710,840.21 | -3,276,000.00 | 1,242,271.35 | 14,425,232.83 | 7,232,663.97 | 1,804,794.53 | 9,037,458.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425,232.83 | 14,425,232.83 | 436,623.04 | 14,861,855.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710,840.21 | -3,276,000.00 | -8,434,840.21 | 1,368,171.49 | -7,066,668.7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80,000.00 | 98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322,666.72 | -11,322,666.72 | -11,322,666.72 | ||||||||||||
4.其他 | -388,173.49 | -3,276,000.00 | 2,887,826.51 | 388,171.49 | 3,275,998.00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42,271.35 | 1,242,271.35 | 1,242,271.35 | ||||||||||||
1.本期提取 | 1,260,542.92 | 1,260,542.92 | 1,260,542.92 | ||||||||||||
2.本期使用 | 18,271.57 | 18,271.57 | 18,271.5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32,903,627.59 | 19,201,000.00 | 4,155,045.62 | 31,237,368.25 | -529,261,141.88 | 56,481,899.58 | 13,958,700.75 | 70,440,600.3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19,726,870.00 | 44,954,000.00 | 2,354,115.42 | 31,237,368.25 | -508,740,471.06 | 36,271,882.61 | 467,884.30 | 36,739,766.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6,648,000.00 | 119,726,870.00 | 44,954,000.00 | 2,354,115.42 | 31,237,368.25 | -508,740,471.06 | 36,271,882.61 | 467,884.30 | 36,739,766.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887,597.80 | -22,477,000.00 | 558,658.85 | -34,945,903.65 | 12,977,353.00 | 11,686,021.92 | 24,663,374.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945,903.65 | -34,945,903.65 | 1,025,792.05 | -33,920,111.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887,597.80 | -22,477,000.00 | 47,364,597.80 | 10,660,229.87 | 58,024,827.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218,950.00 | 10,218,9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358,666.72 | 25,358,666.72 | 25,358,666.72 | ||||||||||||
4.其他 | -471,068.92 | -22,477,000.00 | 22,005,931.08 | 441,279.87 | 22,447,210.95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 |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58,658.85 | 558,658.85 | 558,658.85 | ||||||||||||
1.本期提取 | 1,031,979.40 | 1,031,979.40 | 1,031,979.40 | ||||||||||||
2.本期使用 | 473,320.55 | 473,320.55 | 473,320.5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44,614,467.80 | 22,477,000.00 | 2,912,774.27 | 31,237,368.25 | -543,686,374.71 | 49,249,235.61 | 12,153,906.22 | 61,403,141.8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44,971,536.72 | 22,477,000.00 | 1,149,328.30 | 31,237,368.25 | -545,625,548.34 | 45,903,684.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 |
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6,648,000.00 | 144,971,536.72 | 22,477,000.00 | 1,149,328.30 | 31,237,368.25 | -545,625,548.34 | 45,903,684.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22,666.72 | -3,276,000.00 | -5,940,043.03 | -13,986,709.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40,043.03 | -5,940,043.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322,666.72 | -3,276,000.00 | -8,046,666.7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322,666.72 | -11,322,666.72 | ||||||||||
4.其他 | -3,276,000.00 | 3,276,000.00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 |
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33,648,870.00 | 19,201,000.00 | 1,149,328.30 | 31,237,368.25 | -551,565,591.37 | 31,916,975.1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19,612,870.00 | 44,954,000.00 | 1,220,446.63 | 31,237,368.25 | -545,674,146.20 | -1,909,461.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6,648,000.00 | 119,612,870.00 | 44,954,000.00 | 1,220,446.63 | 31,237,368.25 | -545,674,146.20 | -1,909,461.3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358,666.72 | -22,477,000.00 | -71,118.33 | 48,597.86 | 47,813,146.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597.86 | 48,597.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358,666.72 | -22,477,000.00 | 47,835,666.7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358,666.72 | 25,358,666.72 | ||||||||||
4.其他 | -22,477,000.00 | 22,477,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 |
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71,118 | -71,118 |
)专项储备 | .33 | .33 | ||||||||||
1.本期提取 | -71,118.33 | -71,118.33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44,971,536.72 | 22,477,000.00 | 1,149,328.30 | 31,237,368.25 | -545,625,548.34 | 45,903,684.9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股份”、“本公司”或“公司”)系2006年9月27日经四川省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7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61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33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简称“仁智油服”,股票代码“002629”。2016年11月4日起股票简称由“仁智油服”变更为“仁智股份”,公司证券代码“002629”保持不变。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3,664.80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39595288;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336室;法定代表人:温志平(已于2024年8月辞任);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4层2404号
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2、业务性质和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服务业。
经营范围:钻井、完井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油气采输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技术服务,防腐、检测技术服务,油田化学品开发、生产、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油田专用设备及工具的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电子科技、生物科技、能源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橡塑制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初级食用农产品、汽车配件、珠宝首饰、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电子设备、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食品(凭许可证经营)、煤炭(无储存)、矿产品(除专
控)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装饰工程的施工,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本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为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泽虹女士。详见附注十四、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披露。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集团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2025年4月18日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集团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集团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财务报表及附注系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元。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本集团将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100万(含100万)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应收款项。 |
本年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本集团将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100万(含100万)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应收款项。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 本集团将单项应付款项金额超过50万(含50万)的应付款项认定为重要应付款项。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本集团将总资产超过合并资产总额10%的非全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
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8“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8“长期股权投资”之(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8“长期股权投资”之(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① 分类和初始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4)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② 金融资产减值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本集团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
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按承兑单位信用等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未到期的较高等级的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0.50% | 0.50% | 0.50% |
1-2年 | 5.00% | 5.00% | 5.00% |
2-3年 | 20.00% | 20.00% | 20.00%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本集团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③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④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
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 不属于本条第①项或第②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4) 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 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集团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按承兑单位信用等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12、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于整个存续期预 |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100万(含100万)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应收款项。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款项融资 | 未到期的较高等级的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4、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其他应收款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集团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的应收款项。
15、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该收款权利应作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6、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库存商品发出时亦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③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7、持有待售资产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标准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 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 可收回金额。
(3)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
①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8、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本集团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4“长期资产减值”。
19、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直线法按下列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名称 |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或摊销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5年 | 3.00% | 3.88% |
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4“长期资产减值”。
20、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年 | 3.00% | 3.8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3.00% | 9.70% |
生产用器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3.00% | 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3.00% | 19.4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3.00% | 32.33% |
(3)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减值测试方法和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4“长期资产减值”。
21、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
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4“长期资产减值”。
22、借款费用
(1)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通常是指1年及1年以上)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则继续进行。
(3)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4)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5)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3、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集团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①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②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③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④ 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⑤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本集团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⑥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 与企业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或者直线法)摊销。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名称 | 使用年限 | 使用年限判断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受益年限 | 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孰低原则 |
专利权 | 17年 | 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孰低原则 |
软件
软件 | 3年、5年 | 预计使用年限与法律规定孰低原则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4“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①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包括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
1)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2)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②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
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4、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和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两者之间较高者,同时也不低于零。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本集团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摊销年限如下:
类别 | 摊销年限 |
轮台基地 | 5-10年 |
大修理支出 | 1-10年 |
其他项目 | 1-10年 |
26、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7、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集团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集团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集团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于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 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 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于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情形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本期末,本集团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 服务成本。
②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 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8、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4) 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5) 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29、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指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0、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原则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①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② 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③ 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④ 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⑤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然后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并且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应考虑下列迹象:
〈1〉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到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①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②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本集团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③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本集团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为: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签收后确认收入。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发货或开票后90天内,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② 提供劳务收入
1) 本集团提供劳务收入主要是油气田技术服务,包括油田环保业务、钻井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等;当期完工的劳务项目,收入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确认在当期;当期未能完工的劳务项
目,符合一段时间内履行的,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当期收入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2) 本集团新能源电力工程业务主要系提供光伏及储能电站总分包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1、合同成本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即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销售佣金等)。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合同履约成本,即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①项减去第②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企业上述第①项减去第②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2、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
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4、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使用权资产采用直线法并按下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计提折旧: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3年 | 0% | 33.33%-50.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年 | 0% | 50.00% |
生产用地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0% | 33.33% |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4“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资产全新40,000.00元作为低价值的标准),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集团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 安全生产费
2022年11月,财政部、应急部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 136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2年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 | 不适用 | 0.00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规定。 | 不适用 | 0.0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其他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0、“收入”所述,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 与租赁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① 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 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 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7) 商誉减值准备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计算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需要对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同时确定一个适当地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8)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9)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0) 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1) 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预计诉讼赔偿、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 25%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四川仁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四川仁智智造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25%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四川仁智杰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5%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广东合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 |
广东捷创能源有限公司 | 25% |
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四川仁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四川仁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四川双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批准,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仁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仁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年第12号)四川仁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仁智智造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合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双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29,209,870.44 | 35,710,934.60 |
合计 | 29,209,870.44 | 35,710,934.60 |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84,677.98 | 933,154.33 |
商业承兑票据 | 1,459,994.52 | 5,018,356.79 |
合计 | 4,744,672.50 | 5,951,511.1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752,009.15 | 100.00% | 7,336.65 | 0.15% | 4,744,672.50 | 5,963,456.76 | 100.00% | 11,945.64 | 0.20% | 5,951,511.12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284,677.98 | 69.12% | 0.00% | 3,284,677.98 | 933,154.33 | 15.65% | 0.00% | 933,154.33 | ||
商业承兑汇票 | 1,467,331.17 | 30.88% | 7,336.65 | 0.50% | 1,459,994.52 | 5,030,302.43 | 84.35% | 11,945.64 | 0.24% | 5,018,356.79 |
合计 | 4,752,009.15 | 100.00% | 7,336.65 | 0.15% | 4,744,672.50 | 5,963,456.76 | 100.00% | 11,945.64 | 0.20% | 5,951,511.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467,331.17 | 7,336.65 | 0.50% |
合计 | 1,467,331.17 | 7,336.6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284,677.98 | 0.00 | 0.00% |
合计 | 3,284,677.98 | 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945.64 | 11,945.6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4,608.99 | 4,608.99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336.65 | 7,336.65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11,945.64 | 4,608.99 | 7,336.65 | |||
合计 | 11,945.64 | 4,608.99 | 7,336.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459,416.66 | 2,466,221.47 |
商业承兑票据 | 617,464.85 | |
合计 | 8,459,416.66 | 3,083,686.32 |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4,430,100.89 | 65,643,782.44 |
1至2年 | 14,249,274.55 | 25,767,457.10 |
2至3年 | 319,887.50 | 2,287,814.50 |
3年以上 | 17,192,355.05 | 19,496,709.13 |
3至4年 | 311,740.00 | 1,339,815.53 |
4至5年 | 425,191.45 | |
5年以上 | 16,455,423.60 | 18,156,893.60 |
合计 | 96,191,617.99 | 113,195,763.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651,179.53 | 16.27% | 15,651,179.53 | 100.00% | 17,937,598.28 | 15.85% | 17,937,598.28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0,540,438.46 | 83.73% | 2,611,168.96 | 3.24% | 77,929,269.50 | 95,258,164.89 | 84.15% | 3,439,045.87 | 3.61% | 91,819,119.0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0,540,438.46 | 83.73% | 2,611,168.96 | 3.24% | 77,929,269.50 | 95,258,164.89 | 84.15% | 3,439,045.87 | 3.61% | 91,819,119.02 |
合计 | 96,191,617.99 | 100.00% | 18,262,348.49 | 18.99% | 77,929,269.50 | 113,195,763.17 | 100.00% | 21,376,644.15 | 18.88% | 91,819,119.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651,179.53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15,910,852.10 | 15,910,852.10 | 14,220,852.10 | 14,220,852.1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客户无财产可执行 |
单位二 | 326,000.00 | 326,000.00 | 326,000.00 | 326,000.00 | 100.00% | 客户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 |
单位三 | 261,900.00 | 261,900.00 | 261,900.00 | 261,900.00 | 100.00% | 胜诉,终本执行 |
单位四 | 215,400.00 | 215,400.00 | 215,400.00 | 215,400.00 | 100.00% | 胜诉,客户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 |
单位五 | 209,000.00 | 209,000.00 | 209,000.00 | 209,000.00 | 100.00% | 胜诉,客户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 |
单位六 | 114,457.50 | 114,457.50 | 100.00% | 已提起诉讼,且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 | ||
单位七 | 89,343.75 | 89,343.75 | 100.00% | 公司被列入失 |
信被执行人 | ||||||
单位八 | 58,500.00 | 58,500.00 | 100.00% | 已提起诉讼 | ||
单位九 | 58,750.00 | 58,750.00 | 100.00% | 已提起诉讼,且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
单位十 | 51,600.00 | 51,600.00 | 51,600.00 | 51,600.00 | 100.00% | 已提起诉讼,且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单位十一 | 45,000.00 | 45,000.00 | 45,000.00 | 45,000.00 | 100.00% | 胜诉,终本执行 |
单位十二 | 906,376.18 | 906,376.18 | 376.18 | 376.18 | 100.00% | 胜诉,执行终本 |
单位十三 | 11,470.00 | 11,470.00 | 胜诉,终本执行,客户无财产可执行 | |||
合计 | 17,937,598.28 | 17,937,598.28 | 15,651,179.53 | 15,651,179.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611,168.9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4,430,100.89 | 322,150.51 | 0.50% |
1至2年 | 14,249,274.55 | 712,463.73 | 5.00% |
2至3年 | 88,180.00 | 17,636.00 | 20.00% |
3至4年 | 311,740.00 | 155,870.00 | 50.00% |
4至5年 | 290,471.52 | 232,377.22 | 80.00% |
5年以上 | 1,170,671.50 | 1,170,671.50 | 100.00% |
合计 | 80,540,438.46 | 2,611,168.96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439,045.87 | 17,937,598.28 | 21,376,644.1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64,021.92 | 321,051.25 | 685,073.17 | |
本期转回 | 1,191,898.83 | 2,596,000.00 | 3,787,898.83 | |
本期核销 | 11,470.00 | 11,47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611,168.96 | 15,651,179.53 | 18,262,348.49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7,937,598.28 | 321,051.25 | 2,596,000.00 | 11,470.00 | 15,651,179.53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439,045.87 | 364,021.92 | 1,191,898.83 | 2,611,168.96 | ||
合计 | 21,376,644.15 | 685,073.17 | 3,787,898.83 | 11,470.00 | 18,262,348.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德州协诚化工有限公司 | 1,690,000.00 | 收到法院转入执行款 | 银行存款 | 前期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不到财产,后续恢复强制执行 |
合计 | 1,690,000.00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470.0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063,414.46 | 91,285,012.23 | 92,348,426.69 | 32.29% | 461,742.13 |
单位二 | 29,181,610.63 | 29,181,610.63 | 10.20% | 145,908.05 | |
单位三 | 9,620,631.88 | 13,339,159.49 | 22,959,791.37 | 8.03% | 177,762.96 |
单位四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6.29% | 90,000.00 | |
单位五 | 15,898,732.32 | 881,830.90 | 16,780,563.22 | 5.87% | 199,906.06 |
合计 | 44,582,778.66 | 134,687,613.25 | 179,270,391.91 | 62.68% | 1,075,319.20 |
4、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2,196,709.88 | 10,983.54 | 2,185,726.34 | 1,376,052.34 | 25,926.99 | 1,350,125.35 |
合同结算 | 187,587,011.30 | 3,236,302.02 | 184,350,709.28 | 10,336,670.96 | 51,683.35 | 10,284,987.61 |
合计 | 189,783,721.18 | 3,247,285.56 | 186,536,435.62 | 11,712,723.30 | 77,610.34 | 11,635,112.9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合同结算 | 174,065,721.67 | 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对应尚待办理结算的款项增加所致 |
合计 | 174,065,721.67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9,783,721.18 | 100.00% | 3,247,285.56 | 1.71% | 186,536,435.62 | 11,712,723.30 | 100.00% | 77,610.34 | 0.66% | 11,635,112.9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89,783,721.18 | 100.00% | 3,247,285.56 | 1.71% | 186,536,435.62 | 11,712,723.30 | 100.00% | 77,610.34 | 0.66% | 11,635,112.96 |
合计 | 189,783,721.18 | 100.00% | 3,247,285.56 | 1.71% | 186,536,435.62 | 11,712,723.30 | 100.00% | 77,610.34 | 0.66% | 11,635,112.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0,224,450.62 | 851,122.24 | 0.50% |
1至2年 | 11,090,505.31 | 554,525.27 | 5.00% |
2至3年 | 7,975,815.25 | 1,595,163.05 | 20.00% |
3至4年 | 492,950.00 | 246,475.00 | 50.00% |
合计 | 189,783,721.18 | 3,247,285.56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7,610.34 | 77,610.3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169,675.22 | 3,169,675.22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247,285.56 | 3,247,285.56 |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3,169,675.22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3,169,675.22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5、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 | 260,000.00 |
合计 | 200,000.00 | 26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0 | 100.00% | 0.00% | 200,000.00 | 260,000.00 | 100.00% | 0.00% | 260,0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 | 100.00% | 0.00% | 200,000.00 | 260,000.00 | 100.00% | 0.00% | 26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100.00% | 0.00% | 200,000.00 | 260,000.00 | 100.00% | 0.00% | 260,000.0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 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管理应收票据时,经常性地将部分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背书,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双重目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以背书转让的方式管理应收票据为主,因此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050,611.92 | 1,932,209.68 |
合计 | 4,050,611.92 | 1,932,209.68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28,237.61 | 234,187.50 |
保证金 | 348,537,478.58 | 348,775,485.82 |
其他单位往来 | 3,744,857.45 | 1,204,526.15 |
合计 | 352,410,573.64 | 350,214,199.47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50,533.50 | 1,429,716.50 |
1至2年 | 3,209,883.67 | 306,806.50 |
2至3年 | 2,800.00 | 452,752.00 |
3年以上 | 348,347,356.47 | 348,024,924.47 |
3至4年 | 422,752.00 | 61,948.00 |
4至5年 | 56,628.00 | 95,000.00 |
5年以上 | 347,867,976.47 | 347,867,976.47 |
合计 | 352,410,573.64 | 350,214,199.47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8,182,972.47 | 98.80% | 348,077,972.47 | 99.97% | 105,000.00 | 348,277,972.47 | 99.45% | 348,172,972.47 | 99.97% | 105,00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27,601.17 | 1.20% | 281,989.25 | 6.67% | 3,945,611.92 | 1,936,227.00 | 0.55% | 109,017.32 | 5.63% | 1,827,209.6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227,601.17 | 1.20% | 281,989.25 | 6.67% | 3,945,611.92 | 1,936,227.00 | 0.55% | 109,017.32 | 5.63% | 1,827,209.68 |
合计 | 352,410,573.64 | 100.00% | 348,359,961.72 | 98.85% | 4,050,611.92 | 350,214,199.47 | 100.00% | 348,281,989.79 | 99.45% | 1,932,209.6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48,077,972.47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183,100,000.00 | 183,100,000.00 | 183,100,000.00 | 183,1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二 | 61,000,000.00 | 61,000,000.00 | 61,000,000.00 | 61,0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三 | 44,743,736.72 | 44,743,736.72 | 44,743,736.72 | 44,743,736.72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四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五 | 8,658,945.97 | 8,658,945.97 | 8,658,945.97 | 8,658,945.97 | 100.00% |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单位六 | 5,300,000.00 | 5,300,000.00 | 5,300,000.00 | 5,3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七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八 | 350,000.00 | 245,000.00 | 350,000.00 | 245,000.00 | 70.00% | 根据诉讼判决结果计提 |
单位九 | 95,000.00 | 95,000.00 | 0.00 | 0.00 | 核销 | |
单位十 | 30,289.78 | 30,289.78 | 30,289.78 | 30,289.78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合计 | 348,277,972.47 | 348,172,972.47 | 348,182,972.47 | 348,077,972.4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81,989.2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50,533.50 | 4,252.67 | 0.50% |
1至2年 | 3,209,883.67 | 160,494.18 | 5.00% |
2至3年 | 2,800.00 | 560.00 | 20.00% |
3至4年 | 72,752.00 | 36,376.00 | 50.00% |
4至5年 | 56,628.00 | 45,302.40 | 80.00% |
5年以上 | 35,004.00 | 35,004.00 | 100.00% |
合计 | 4,227,601.17 | 281,989.25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9,017.32 | 348,172,972.47 | 348,281,989.79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03,704.84 | 203,704.84 | ||
本期转回 | 26,232.91 | 95,000.00 | 121,232.91 | |
本期核销 | 4,500.00 | 4,50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81,989.25 | 348,077,972.47 | 348,359,961.7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48,172,972.47 | 95,000.00 | 348,077,972.47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09,017.32 | 203,704.84 | 26,232.91 | 4,500.00 | 281,989.25 | |
合计 | 348,281,989.79 | 203,704.84 | 121,232.91 | 4,500.00 | 348,359,961.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500.00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保证金 | 183,100,000.00 | 5年以上 | 51.96% | 183,100,000.00 |
单位二 | 保证金 | 61,000,000.00 | 5年以上 | 17.31% | 61,000,000.00 |
单位三 | 保证金 | 44,743,736.72 | 5年以上 | 12.70% | 44,743,736.72 |
单位四 | 保证金 | 40,000,000.00 | 5年以上 | 11.35% | 40,000,000.00 |
单位五 | 保证金 | 8,658,945.97 | 5年以上 | 2.46% | 8,658,945.97 |
合计 | 337,502,682.69 | 95.78% | 337,502,682.6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无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28,802.46 | 78.59% | 1,479,237.81 | 95.17% |
1至2年 | 205,183.10 | 15.67% | 26,025.00 | 1.67% |
2至3年 | 26,025.00 | 1.99% | 49,069.03 | 3.16% |
3年以上 | 49,069.03 | 3.75% | 0.00% | |
合计 | 1,309,079.59 | 1,554,331.8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单位一 | 158,600.00 | 12.12% | 2024年 | 预付货款 |
单位二
单位二 | 144,752.74 | 11.06% | 2024年 | 预付劳务款 |
单位三 | 120,000.00 | 9.17% | 2024年 | 预付服务费 |
单位四 | 106,796.12 | 8.16% | 2023年 | 项目未完成 |
单位五 | 87,458.65 | 6.68% | 2023年 | 预付服务费 |
合计 | 617,607.51 | 47.19%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2,169,026.07 | 303,759.90 | 1,865,266.17 | 4,107,424.84 | 753,171.77 | 3,354,253.07 |
库存商品 | 1,812,984.06 | 26,500.80 | 1,786,483.26 | 2,297,742.37 | 80,887.63 | 2,216,854.74 |
周转材料 | 295,303.71 | 30,674.70 | 264,629.01 | 369,570.82 | 32,827.96 | 336,742.86 |
合同履约成本 | 821,755.92 | 821,755.92 | 63,030.49 | 63,030.49 | ||
发出商品 | 80,921.61 | 80,921.61 | ||||
合计 | 5,099,069.76 | 360,935.40 | 4,738,134.36 | 6,918,690.13 | 866,887.36 | 6,051,802.77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53,171.77 | 95,348.90 | 544,760.77 | 303,759.90 | ||
库存商品 | 80,887.63 | 19,679.45 | 74,066.28 | 26,500.80 | ||
周转材料 | 32,827.96 | 7,059.10 | 9,212.36 | 30,674.70 | ||
合计 | 866,887.36 | 122,087.45 | 628,039.41 | 360,935.40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57,769.81 | 3,622,641.50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224,224.76 | 3,468,601.67 |
预缴税金 | 52,106.22 | 155,779.84 |
合计 | 5,334,100.79 | 7,247,023.01 |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147,307.68 | 23,181,772.7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8,147,307.68 | 23,181,772.72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生产用器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175,041.94 | 42,842,941.12 | 4,293,431.62 | 1,163,379.71 | 5,542,890.13 | 69,017,684.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253.49 | 19,360.00 | 33,392.15 | 1,067,023.29 | 1,159,028.93 | |
(1)购置 | 39,253.49 | 19,360.00 | 33,392.15 | 1,067,023.29 | 1,159,028.9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53,115.97 | 17,254,072.67 | 171,862.32 | 114,686.55 | 1,724,643.49 | 24,318,381.00 |
(1)处置或报废 | 5,053,115.97 | 17,254,072.67 | 171,862.32 | 114,686.55 | 1,724,643.49 | 24,318,381.00 |
4.期末余额 | 10,121,925.97 | 25,628,121.94 | 4,140,929.30 | 1,082,085.31 | 4,885,269.93 | 45,858,332.4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231,265.44 | 25,599,605.46 | 4,104,901.32 | 838,401.36 | 3,794,073.82 | 42,568,247.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2,937.23 | 2,891,660.83 | 675.12 | 103,592.81 | 559,787.58 | 4,138,653.57 |
(1)计提 | 582,937.23 | 2,891,660.83 | 675.12 | 103,592.81 | 559,787.58 | 4,138,653.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59,769.10 | 15,855,062.79 | 166,706.45 | 96,456.90 | 1,560,483.92 | 21,338,479.16 |
(1)处置或报废 | 3,659,769.10 | 15,855,062.79 | 166,706.45 | 96,456.90 | 1,560,483.92 | 21,338,479.16 |
4.期末余额 | 5,154,433.57 | 12,636,203.50 | 3,938,869.99 | 845,537.27 | 2,793,377.48 | 25,368,421.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27,635.03 | 3,059,530.42 | 12,701.20 | 67,797.75 | 3,267,664.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532.44 | 129.52 | 1,748.02 | 12,953.91 | 85,363.89 | |
(1)计提 | 70,532.44 | 129.52 | 1,748.02 | 12,953.91 | 85,363.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41,825.64 | 3,163.63 | 65,436.06 | 1,010,425.33 | ||
(1)处置或报废 | 941,825.64 | 3,163.63 | 65,436.06 | 1,010,425.33 | ||
4.期末余 | 127,635.03 | 2,188,237.22 | 129.52 | 11,285.59 | 15,315.60 | 2,342,602.96 |
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39,857.37 | 10,803,681.22 | 201,929.79 | 225,262.45 | 2,076,576.85 | 18,147,307.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16,141.47 | 14,183,805.24 | 188,530.30 | 312,277.15 | 1,681,018.56 | 23,181,772.7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9,724.80 | 4,984.42 | 14,044.80 | 695.58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2,158,323.34 | 原始资料丢失,办证时间久 |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运输工具 | 2,523.58 | 2,394.06 | 129.52 | 成本法 | 资产的处置价值 | 评估报告 |
机器设备 | 1,369,487.61 | 1,298,955.16 | 70,532.44 | 成本法 | 资产的处置价值 | 评估报告 |
电子设备 | 6,973.11 | 5,225.09 | 1,748.02 | 成本法 | 资产的处置价值 | 评估报告 |
与生产相关的器具工具家具 | 260,361.76 | 247,407.84 | 12,953.91 | 成本法 | 资产的处置价值 | 评估报告 |
合计 | 1,639,346.06 | 1,553,982.15 | 85,363.89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152,400.63 | |
合计 | 20,152,400.63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梓潼污水站 | 20,152,400.63 | 20,152,400.63 | ||||
合计 | 20,152,400.63 | 20,152,400.6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梓潼污水站 | 35,000,000.00 | 0.00 | 20,152,400.63 | 0.00 | 0.00 | 20,152,400.63 | 57.58% | 其他 | ||||
合计 | 35,000,000.00 | 0.00 | 20,152,400.63 | 0.00 | 0.00 | 20,152,400.63 |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生产用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30,539.04 | 4,937,210.86 | 237,448.40 | 8,105,198.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97,297.90 | 3,397,297.90 | ||
新增租赁 | 3,397,297.90 | 3,397,297.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30,539.04 | 317.24 | 2,930,856.28 | |
处置 | 1,329,131.27 | 1,329,131.27 | ||
到期 | 1,601,407.77 | 1,601,407.77 | ||
调整 | 317.24 | 317.24 | ||
4.期末余额 | 3,397,297.90 | 4,937,210.86 | 237,131.16 | 8,571,639.9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44,507.47 | 3,085,756.80 | 60,884.20 | 4,491,148.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6,660.68 | 1,851,454.06 | 72,882.11 | 2,890,996.85 |
(1)计提 | 966,660.68 | 1,851,454.06 | 72,882.11 | 2,890,996.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33,690.59 | 1,933,690.59 | ||
(1)处置 | 332,282.82 | 332,282.82 | ||
(2)到期 | 1,601,407.77 | 1,601,407.77 | ||
4.期末余额 | 377,477.56 | 4,937,210.86 | 133,766.31 | 5,448,454.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19,820.34 | 103,364.85 | 3,123,185.1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86,031.57 | 1,851,454.06 | 176,564.20 | 3,614,049.8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OA通讯平台系统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638,766.53 | 29,617.92 | 837,692.32 | 1,152,964.95 | 9,659,041.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33,266.23 | 2,133,266.23 | ||||
(1)购置 | 2,133,266.23 | 2,133,266.2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06,603.96 | 5,906,603.96 | ||||
(1)处置 | 5,906,603.96 | 5,906,603.96 | ||||
4.期末余额 | 3,865,428.80 | 29,617.92 | 837,692.32 | 1,152,964.95 | 5,885,703.99 |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3,015,925.59 | 10,748.02 | 837,692.32 | 1,152,964.95 | 5,017,330.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408.69 | 1,742.28 | 144,150.97 | |||
(1)计提 | 142,408.69 | 1,742.28 | 144,150.9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59,722.50 | 2,659,722.50 | ||||
(1)处置 | 2,659,722.50 | 2,659,722.50 | ||||
4.期末余额 | 498,611.78 | 12,490.30 | 837,692.32 | 1,152,964.95 | 2,501,759.3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66,817.02 | 17,127.62 | 3,383,944.6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22,840.94 | 18,869.90 | 4,641,710.8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14、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广东合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3,984.85 | 13,984.85 | ||||
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006.93 | 31,006.93 | ||||
广东捷创能源 | 100,000.00 | 100,000.00 |
有限公司 | ||||||
合计 | 144,991.78 | 144,991.78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无 | ||||||
合计 |
(3)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4)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轮台基地 | 784,830.29 | 269,730.84 | 515,099.45 | ||
大修理支出 | 683,059.63 | 123,498.22 | 778,780.15 | 27,777.70 | |
沐川泥浆站 | 2,831,055.21 | 377,474.04 | 2,453,581.17 | ||
其他项目 | 11,805.56 | 4,166.64 | 7,638.92 | ||
合计 | 4,310,750.69 | 123,498.22 | 1,430,151.67 | 3,004,097.24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295,961.25 | 756,970.94 | 2,619,333.50 | 394,134.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5,432,055.30 | 3,732,918.66 | 15,812,594.40 | 3,541,148.11 |
固定资产折旧 | 347,994.36 | 86,998.59 | 347,994.36 | 86,998.59 |
租赁负债 | 3,406,910.91 | 843,357.09 | 1,158,956.49 | 223,614.43 |
合计 | 23,482,921.82 | 5,420,245.28 | 19,938,878.75 | 4,245,895.1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3,123,185.19 | 770,459.82 | 1,228,793.12 | 236,930.41 |
合计 | 3,123,185.19 | 770,459.82 | 1,228,793.12 | 236,930.4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20,245.28 | 0.00 | 4,245,895.1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0,459.82 | 0.00 | 236,930.4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91,984,601.65 | 83,236,616.49 |
资产减值准备 | 1,592,828.62 | 1,592,828.60 |
信用减值损失 | 351,197,591.56 | 353,857,985.18 |
租赁负债 | 2,421,937.96 | |
合计 | 444,775,021.83 | 441,109,368.2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2,328,319.03 | ||
2025 | 15,314,216.41 | 18,387,962.03 | |
2026 | 30,569,350.58 | 31,634,725.63 | |
2027 | 14,701,259.84 | 14,708,145.84 | |
2028 | 22,760,928.66 | 16,177,463.96 | |
2029 | 8,638,846.16 | 0.00 | |
合计 | 91,984,601.65 | 83,236,616.49 |
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应收账款 | 19,259,924.28 | 19,012,371.02 | 质押 | 质押借款 | ||||
合计 | 19,259,924.28 | 19,012,371.02 |
其他说明:
18、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465,256.34 | 0.00 |
抵押借款 | 0.00 | 0.00 |
保证借款 | 3,001,150.00 | 0.00 |
信用借款 | 0.00 | |
不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799,225.80 | 0.00 |
合计 | 23,265,632.14 |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8,413,000.00 | 18,413,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0.00 | 0.00 |
合计 | 18,413,000.00 | 18,413,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18,413,00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涉及诉讼案件。20、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92,352,248.32 | 8,424,430.44 |
应付工程服务款 | 78,991,549.70 | 54,056,156.66 |
应付设备款 | 16,747,727.37 | 9,556,606.03 |
应付运输费 | 4,785,759.72 | 3,017,907.09 |
应付其他费用 | 3,677,889.76 | 1,967,704.74 |
合计 | 196,555,174.87 | 77,022,804.9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7,768,438.52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二 | 7,689,909.03 | 项目中止,联系不到对方 |
单位三 | 1,383,452.36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四 | 2,919,092.37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五 | 2,661,372.92 | 尚未办理结算手续 |
单位六 | 759,192.50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七 | 1,922,600.00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八 | 1,986,130.80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九 | 1,117,640.00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十 | 848,541.88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十一 | 760,402.87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十二 | 748,000.00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十三 | 704,772.00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十四 | 663,257.89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十五 | 600,138.48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十六 | 589,657.36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十七 | 556,651.44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
单位十八 | 500,000.00 | 联系不到对方 |
合计 | 34,179,250.42 |
2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7,380,492.73 | 34,016,675.08 |
合计 | 17,380,492.73 | 34,016,675.08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400,000.00 | 400,000.00 |
代扣代缴 | 32,467.83 | 31,292.45 |
其他 | 1,433,024.45 | 1,291,957.87 |
往来款 | 15,515,000.45 | 32,293,424.76 |
合计 | 17,380,492.73 | 34,016,675.0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3,145,273.44 | 借款未到期 |
单位二 | 2,438,200.00 | 借款期限无约定、无借款利息,其中100万元为诉讼在诉状态,2024年6月13日,收到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起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单位三 | 1,121,028.13 | 借款未到期 |
单位四 | 1,120,890.76 | 借款未到期 |
单位五 | 1,000,000.00 | 对方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
合计 | 8,825,392.33 |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955.63 | 27,504.30 |
合同结算 | 1,898,341.29 | 550,458.72 |
合计 | 1,899,296.92 | 577,963.02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无 |
23、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34,291.33 | 15,174,940.62 | 14,000,545.90 | 2,708,686.0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30.03 | 1,400,082.19 | 1,400,018.05 | 994.17 |
三、辞退福利 | 377,986.88 | 377,986.88 | ||
合计 | 1,535,221.36 | 16,953,009.69 | 15,778,550.83 | 2,709,680.22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45,970.87 | 12,684,931.75 | 11,517,031.78 | 2,013,870.84 |
2、职工福利费 | 1,183,403.11 | 1,183,403.11 | ||
3、社会保险费 | 606.10 | 584,125.09 | 584,119.96 | 611.2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90.09 | 487,880.61 | 487,880.61 | 590.09 |
工伤保险费 | 12.83 | 49,053.72 | 49,048.59 | 17.96 |
生育保险费 | 3.18 | 27,704.88 | 27,704.88 | 3.18 |
其他 | 19,485.88 | 19,485.88 | ||
4、住房公积金 | 580,802.05 | 580,802.05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87,714.36 | 141,678.62 | 135,189.00 | 694,203.98 |
合计 | 1,534,291.33 | 15,174,940.62 | 14,000,545.90 | 2,708,686.0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97.96 | 1,333,973.94 | 1,333,909.80 | 962.10 |
2、失业保险费 | 32.07 | 66,108.25 | 66,108.25 | 32.07 |
合计 | 930.03 | 1,400,082.19 | 1,400,018.05 | 994.17 |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47,868.48 | 200,642.01 |
企业所得税 | 5,620,549.24 | 1,113,976.70 |
个人所得税 | 40,370.15 | 60,196.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6,391.11 | 392,236.50 |
教育费附加 | 178,782.58 | 166,784.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1,325.45 | 113,326.91 |
其他 | 101,444.74 | 59,074.76 |
合计 | 6,926,731.75 | 2,106,236.92 |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37,821.14 | 3,151,874.79 |
合计 | 1,437,821.14 | 3,151,874.79 |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5,130,138.73 | 382,020.09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284,460.52 | 3,026,327.88 |
合计 | 16,414,599.25 | 3,408,347.9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无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620,376.03 | 3,670,127.89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13,465.12 | -89,233.4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37,821.14 | -3,151,874.79 |
合计 | 1,969,089.77 | 429,019.65 |
28、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9,245,768.22 | 0.00 | 诉讼案件预计损失 |
合计 | 9,245,768.2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对报告期法院已受理案件的可能赔付金额的预提数:
(1)一审已判决需支付的赔偿金额及承担的诉讼费用9,096,934.71元;
(2)尚未开庭或判决案件可能赔付的金额119,455.52元;
(3)预计需要支付给律师期后风险费用29,377.99元。
案件详细情况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之“1、或有事项”的内容。
2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36,648,000.00 | 436,648,000.00 |
30、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8,744,870.00 | 24,432,931.08 | 388,173.49 | 132,789,627.59 |
其他资本公积 | 35,869,597.80 | 35,755,597.80 | 114,000.00 | |
合计 | 144,614,467.80 | 24,432,931.08 | 36,143,771.29 | 132,903,627.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冲回股权激励支付费用所致,具体详见后文附注“十五、股份支付”之“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披露内容。本期冲回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支付费用11,322,666.72元,股权激励本期已到期终结,股份支付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24,904,000.00元,从其他资本公积调整至股本溢价。
本期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影响资本公积减少金额388,173.49元。
31、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2,477,000.00 | 0.00 | 3,276,000.00 | 19,201,000.00 |
合计 | 22,477,000.00 | 3,276,000.00 | 19,201,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减少的库存股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所致。
32、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912,774.27 | 1,260,542.92 | 18,271.57 | 4,155,045.62 |
合计 | 2,912,774.27 | 1,260,542.92 | 18,271.57 | 4,155,045.6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所从事的钻井液技术服务、油田环保技术服务、修井、试油(气)、增产业务等,适用财政部、应急部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结合业务分部报表,
按钻井液技术服务、油田环保技术服务、修井、试油(气)、增产技术服务等项目或工程造价中的直接工程成本的2%逐月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237,368.25 | 31,237,368.25 | ||
合计 | 31,237,368.25 | 31,237,368.25 |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3,686,374.71 | -508,740,471.0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43,686,374.71 | -508,740,471.0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425,232.83 | -34,945,903.6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29,261,141.88 | -543,686,374.71 |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8,443,508.00 | 275,184,055.02 | 207,720,728.52 | 197,672,757.74 |
其他业务 | 860,543.79 | 601,160.75 | 521,251.16 | 396,598.52 |
合计 | 319,304,051.79 | 275,785,215.77 | 208,241,979.68 | 198,069,356.2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3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油气田技术服务 | 55,273,509.32 | 46,259,581.64 | 55,273,509.32 | 46,259,581.64 | ||||
钻井工程服务 | 17,075,471.69 | 14,718,962.74 | 17,075,471.69 | 14,718,962.74 |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52,284,820.47 | 50,941,935.46 | 52,284,820.47 | 50,941,935.46 | ||||
新能源电力工程 | 193,809,706.52 | 163,263,575.18 | 193,809,706.52 | 163,263,575.18 | ||||
其他 | 685,840.70 | 420,292.99 | 174,703.09 | 180,867.76 | 860,543.79 | 601,160.7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西南地区 | 13,987,361.24 | 18,035,488.61 | 46,311,688.31 | 45,550,186.80 | 103,975,513.34 | 82,240,024.65 | 164,274,562.89 | 145,825,700.06 |
其他地区 | 59,047,460.47 | 43,363,348.76 | 6,147,835.25 | 5,572,616.42 | 89,834,193.18 | 81,023,550.53 | 155,029,488.90 | 129,959,515.71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73,034,821.71 | 61,398,837.37 | 52,459,523.56 | 51,122,803.22 | 193,809,706.52 | 163,263,575.18 | 319,304,051.79 | 275,785,215.7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到货后30日内 | 商品 | 是 | 无 | 无 | |
钻井工程服务 | 开具结算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 | 服务 | 是 | 无 | 无 | |
油气田技术服务 | 开具结算发票后13个月内支付、收到业主方相应的款项后30日内支付 | 服务 | 是 | 无 | 无 | |
新能源电力工程 | 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进度支付 | 服务 | 是 | 无 | 保证类; 质保期内维修保养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4,884,714.29元,其中,
14,884,714.29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2,789.32 | 56,089.44 |
教育费附加 | 98,874.20 | 31,776.62 |
房产税 | 57,047.96 | 64,613.56 |
土地使用税 | 357,846.34 | 385,028.80 |
车船使用税 | 11,606.40 | 15,146.40 |
印花税 | 235,365.61 | 182,399.3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6,009.72 | 21,185.40 |
其他税费 | 1,797.30 | 877.17 |
合计 | 1,011,336.85 | 757,116.78 |
3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510,023.39 | 11,057,278.21 |
股权激励 | -11,322,666.72 | 25,358,666.72 |
办公费 | 877,938.03 | 873,360.29 |
差旅费 | 1,211,514.89 | 1,083,672.81 |
业务招待费 | 2,198,262.83 | 2,150,738.37 |
折旧与摊销 | 1,496,527.75 | 1,693,970.35 |
服务费 | 3,897,059.71 | 4,389,584.99 |
其他 | 1,166,043.79 | 1,306,913.22 |
租赁费 | 374,882.31 | 89,008.12 |
修理费 | 826,695.01 | 964,019.46 |
合计 | 12,236,280.99 | 48,967,212.54 |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4,359.00 | 369,481.68 |
服务费 | 4,165,875.26 | 1,758,199.91 |
差旅费 | 112,917.56 | 149,655.96 |
业务招待费 | 4,387,280.68 | 4,566,193.10 |
办公费 | 19,510.23 | 38,158.83 |
其他费用 | 67,429.48 | 111,757.95 |
合计 | 9,017,372.21 | 6,993,447.43 |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26,751.65 | 876,736.39 |
物料消耗 | 778,432.79 | 2,638,328.18 |
折旧及摊销 | 216,785.97 | 228,530.82 |
其他 | 133,201.74 | 303,056.54 |
合计 | 1,655,172.15 | 4,046,651.93 |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17,089.60 | 334,575.22 |
减:利息收入 | -46,712.35 | -120,525.81 |
其他 | 41,508.29 | 57,123.46 |
合计 | 611,885.54 | 271,172.87 |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17,265.38 | 593,528.52 |
三代手续费返还 | 222,681.75 | 13,590.46 |
其他 | 51,569.55 | 2,109.15 |
合计 | 591,516.68 | 609,228.13 |
4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2,398.40 | |
合计 | -12,398.40 |
4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608.99 | -11,945.6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366,200.82 | -586,349.8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2,471.93 | -320,149.54 |
合计 | 3,338,337.88 | -918,444.99 |
4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8,770.90 | -205,292.57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5,363.89 | -355,631.54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169,675.22 | -75,281.35 |
合计 | -3,293,810.01 | -636,205.46 |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2,814,668.14 | -120,428.47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5,520.80 | 12,738.25 |
合计 | 12,840,188.94 | -107,690.22 |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8,463.00 | 5,977.52 | 8,463.00 |
其他 | 571,899.32 | 20,938,721.52 | 571,899.32 |
合计 | 580,362.32 | 20,944,699.04 | 580,362.32 |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诉讼赔偿损失 | 9,157,462.75 | 9,157,462.75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48,228.14 | 1,143,483.14 | 848,228.14 |
罚款支出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 | 167,629.48 | 1,547,513.02 | 167,629.48 |
合计 | 14,173,320.37 | 2,690,996.16 | 14,173,320.37 |
48、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636,630.19 | 153,486.8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40,820.74 | 104,236.95 |
合计 | 3,995,809.45 | 257,723.8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857,665.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714,416.3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84,402.9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657.0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1,613.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31,416.6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42,060.27 |
本期纳税调减影响(研发加计扣除、残疾人工资等) | -700,118.40 |
所得税费用 | 3,995,809.45 |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补贴收入 | 334,803.97 | 593,528.52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571.89 | 9,603,606.08 |
利息收入 | 46,712.35 | 120,525.81 |
收回保证金、押金 | 755,834.84 | 842,536.60 |
收其他往来款等 | 2,560,213.65 | 17,120,662.42 |
冻结款项收回 | 927,306.65 | 3,991,903.00 |
合计 | 4,625,443.35 | 32,272,762.4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14,818,610.33 | 22,056,657.25 |
支付保证金、押金 | 986,330.99 | 1,139,567.09 |
支付的往来款等 | 7,766,882.93 | 50,810,656.98 |
冻结款项新增 | 927,306.65 | 3,991,903.00 |
合计 | 24,499,130.90 | 77,998,784.32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现金净额 | 0.00 | 153,238.02 |
合计 | 153,238.0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拆借 | 6,363,140.00 | 6,512,590.00 |
合计 | 6,363,140.00 | 6,512,59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资金拆借 | 1,683,840.00 |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款 | 2.00 | 1,470,000.00 |
租赁本金 | 623,970.41 | 1,398,130.71 |
限制性股份回购 | 19,290,171.93 | |
合计 | 19,914,144.34 | 4,551,970.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6,963,234.69 | 102,397.45 | 3,800,000.00 | 23,265,632.14 | ||
其他应付款 | 27,862,192.33 | 6,363,140.00 | 406,020.05 | 19,290,171.93 | 3,276,000.00 | 12,065,180.45 |
租赁负债 | 3,670,127.89 | 3,534,661.75 | 623,970.41 | 2,960,443.20 | 3,620,376.03 | |
合计 | 31,532,320.22 | 33,326,374.69 | 4,043,079.25 | 23,714,142.34 | 6,236,443.20 | 38,951,188.62 |
5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861,855.87 | -33,920,111.6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4,527.87 | 1,554,650.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138,653.57 | 3,798,871.6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890,996.85 | 3,737,633.98 |
无形资产摊销 | 144,150.97 | 164,074.8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30,151.67 | 1,669,823.7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 -12,840,188.94 | 107,690.22 |
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9,765.14 | 1,137,505.6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17,089.60 | 334,575.2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74,350.15 | -132,693.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33,529.41 | 236,930.4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19,620.37 | 3,372,717.1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9,736,108.74 | -1,918,501.4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3,674,010.07 | -37,086,272.78 |
其他 | -10,080,395.37 | 25,358,666.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25,747.55 | -31,584,439.2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209,870.44 | 35,710,934.6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710,934.60 | 67,487,586.8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01,064.16 | -31,776,652.24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209,870.44 | 35,710,934.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209,870.44 | 35,710,934.6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209,870.44 | 35,710,934.60 |
(3)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51、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金额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8,989,623.99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102,788.00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024,984.27 |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设备租赁 | 685,840.70 | |
合计 | 685,840.7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25°C辐照交联低烟无卤阻燃护套料 | 310,598.59 | 690,568.05 |
HDPE波纹管专用料 | 320,613.43 | 542,875.55 |
阻燃PC/ABS合金材料 | 901,193.73 | 2,052,263.40 |
车用低Vocs耐刮擦聚丙烯 | 36,570.61 | 13,307.03 |
空调外防护格栅用耐候高强度聚丙烯 | 76,055.29 | 122,817.39 |
新型高强高韧耐老化聚烯烃改性材料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 | 10,140.50 | 624,820.51 |
合计 | 1,655,172.15 | 4,046,651.9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55,172.15 | 4,046,651.93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了两家子公司,注销了两家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变更原因 | 设立/注销时间 |
四川仁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0万元 | 注销 | 2024年6月6日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注销 | 2024年3月22日 |
四川仁智智造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万元 | 新设子公司 | 2024年11月12日 |
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万元 | 新设子公司 | 2024年6月19日 |
2、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石油装备设计、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四川仁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② | 5,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环保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专用设备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新材料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四川仁智智造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新材料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51.00% | 设立 | |
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钻井、完井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机电设备、电线电缆、橡塑制品等货物销售、技术 | 100.00% | 设立 |
注③ | 咨询、技术服务 |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吉尔吉斯斯坦 | 绵阳 | 钻井、完井技术服务 | 70.00% | 设立 | |
四川仁智杰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钻井、完井技术服务 | 60.00% | 设立 | |
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温州 | 温州 | 电子新材料的加工、研发 | 100.00% | 设立 |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石油化工产品销售、新材料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合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施工专业作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广东捷创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承接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等工程项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西安 | 西安 | 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等 | 100.00%注① | 设立 | |
四川仁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 | 100.00% | 派生分立 | |
四川仁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 | 100.00% | 派生分立 | |
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355,000.00 | 绵阳 | 绵阳 | 环保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专用设备销售 | 51.00% | 设立 | |
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乐山 | 乐山 | 技术服务、环保服务、专用设备销售 | 26.01%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四川双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绵阳 | 绵阳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 | 26.01% | 设立 | |
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乐山 | 乐山 | 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 | 26.01% | 设立 |
注①:2024年4月26日,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投资人(股权)的工商变更,投资人(股权)工商变更后,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65%变更为100%。注②:四川仁盛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6月6日完成注销。注③: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完成注销。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期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仁智股份控股51%的孙公司圳川能源设立,圳川能源持股51%,仁智股份间接持股26.01%,表决权占比51%。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49.00% | 383,211.09 | 10,608,049.96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21,995,466.71 | 32,931,965.91 | 54,927,432.62 | 37,543,447.28 | 15,504.73 | 37,558,952.01 | 19,871,685.40 | 12,013,832.65 | 31,885,518.05 | 14,954,772.42 | 110,191.11 | 15,064,963.53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5,159,140.46 | 494,104.98 | 494,104.98 | -2,888,204.75 | 9,150,619.16 | 2,407,739.18 | 2,407,739.18 | -2,021,171.63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原持有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2024年4月,本公司与西安深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汇鸿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本公司受让其在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35%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交易对价为2.00 元,该项交易导致资本公积减少388,173.49元。受让后,公司持有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由原来的65%变更为10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2.00 |
--现金 | 2.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388,171.49 |
差额 | 388,173.49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88,173.49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317,265.38 | 593,528.52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4,752,009.15 | 7,336.65 |
应收账款 | 96,191,617.99 | 18,262,348.49 |
合同资产 | 189,783,721.18 | 3,247,285.56 |
其他应收款 | 352,410,573.64 | 348,359,961.72 |
合计 | 643,137,921.96 | 369,876,932.42 |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3年 | 3年以上 |
应付票据 | 18,413,000.00 | |||
应付账款 | 157,149,594.66 | 15,635,335.54 | 5,673,062.04 | 18,097,182.63 |
其他应付款 | 7,231,757.49 | 5,795,256.83 | 700,000.00 | 3,653,478.4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1,563,408.50 | |||
租赁负债(含利息) | 1,135,748.52 | 921219.01 |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较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 | 20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
(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
(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以背书转让的方式管理的应收票据为主,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为票据的账面价值。
5、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 | 投资 | 50,000.00万元 | 0.40% | 19.0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4年2月20日、21日,平达新材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752,100股,2024年2月28日,陈泽虹女士受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的委托成功拍得公司原大股东西藏瀚澧司法拍卖的81,387,013股股份。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于 2024 年3 月 25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平达新材料将受让陈泽虹女士持有的标的股份。本次股份过户仅为平达新材料最终取得股份所有权的前置程序,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尚待履行。待股权转让协议实际履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平达新材料,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泽虹女士。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自此平达新材料持有公司83,149,1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4%,截至本报告日,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泽虹。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虹持股 |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 | |
深圳市仁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1%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润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关联方 |
深圳市锦绣鸿发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关联方 |
深圳市壹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关联方 |
喀什博睿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股东富乐天能的关联方 |
四川富乐天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持有控股孙公司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30%股份 |
四川欧博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控股公司四川圳川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9%股份 |
西安深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原持有子公司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股份,于2024年4月26日退出 |
北京智汇鸿利科技有限公司 | 原持有子公司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股份,于2024年4月26日退出 |
成都永续之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控股公司四川双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4%股份 |
梓潼县汇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控股公司四川双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股份 |
四川千源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控股公司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9%股份 |
四川自然天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控股公司四川清源智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股份 |
四川众炬智造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控股孙公司四川仁智智造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9%股份 |
深圳粤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原董事长温志平担任董高的企业 |
湖南粤港模科实业有限公司 | 原董事长温志平的儿子间接持股20.5%的企业 |
广东中科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 原董事长温志平担任董高的企业 |
广州佐诗库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总裁陈曦持股100%并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深圳市智汇蓝海互联网品牌孵化基地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王佳齐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深圳本未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王佳齐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浙江豪业商贸有限公司 | 陈昊旻控制的企业 |
西藏瀚澧投资有限公司 | 陈昊旻控制的企业 |
重庆瀚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藏瀚澧控制的企业 |
温州瓯海鸿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金环担任董高的企业 |
成都创星汇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王佳齐担任董高的企业 |
温州市鹿城区南浦金环五金店 | 金环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温志平 | 原董事长,于2024年8月20日辞任 |
梁昭亮 | 董事 |
陈泽虹 | 董事 |
陈曦 | 董事、总裁 |
吴申军 | 独立董事 |
周立雄 | 独立董事 |
尹玉刚 | 独立董事 |
王佳齐 | 监事会主席 |
谭诗敏 | 职工代表监事 |
吴倩妹 | 职工代表监事 |
黄勇 | 财务总监 |
王晶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金环 | 西藏瀚澧实际控制人 |
陈昊旻 | 西藏瀚澧实际控制人配偶 |
饶万雄 | 持有控股公司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5%股份 |
梅天香 | 持有控股公司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5%股份 |
4、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5年12月16日 | 2028年12月15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无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饶万雄 | 1,494,500.00 | 2023年08月18日 | 2024年08月17日 | 按年计息。借款年利率为双方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款免利息,若于2023年12月31日后还款,按年化5%计息。从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计算。借款利率的折算: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
2024年08月18日 | 2025年08月17日 | 展期后,展期年利率为5% | ||
梅天香 | 1,494,500.00 | 2023年08月18日 | 2024年08月17日 | 按年计息。借款年利率为双方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款免利息,若于2023年12月31日后还款,按年化5%计息。从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计算。借款利率的折算: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
2024年08月18日 | 2025年08月17日 | 展期后,展期年利率为5% | ||
四川欧博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524,390.00 | 2023年08月18日 | 2024年08月17日 | 按年计息。借款年利率为双方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款免利息,若于2023年12月31日后还款,按年化5%计息。从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计算。借款利率的折算: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
2024年08月18日 | 2025年08月17日 | 展期后,展期年利率为5% | ||
四川欧博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999,200.00 | 2023年12月25日 | 2024年12月24日 | 按年计息。借款年利率为双方约定,2024年06 |
月30日前还款免利息,若于2024年06月30日后还款,按年化5%计息。从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计算。借款利率的折算: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 ||||
2024年12月25日 | 2025年12月24日 | 展期后,展期年利率为3.1% | ||
四川欧博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749,300.00 | 2024年11月19日 | 2025年11月18日 | 按年计息。借款年利率为双方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还款免利息,若于2024年12月31日后还款,按年化3.1%计息。从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计算。借款利率的折算: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
成都永续之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80,000.00 | 2024年11月19日 | 2025年11月18日 | 按年计息。借款年利率为双方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还款免利息,若于2024年12月31日后还款,按年化3.1%计息。从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计算。借款利率的折算: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
梓潼县汇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2024年11月19日 | 2025年11月18日 | 按年计息。借款年利率为双方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还款免利息,若于2024年12月31日后还款,按年化3.1%计息。从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计算。借款利率的折算: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
拆出 |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626,847.18 | 13,899,413.79注 |
注:上期发生额包含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1,149.87万元,剔除该项影响金额为240.07万元,两年增减变动差异较小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饶万雄 | 1,579,496.71 | 1,122,647.76 |
其他应付款 | 梅天香 | 1,579,634.11 | 1,121,028.13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欧博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469,821.72 | 3,145,273.44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富乐天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438,200.00 | 2,858,200.00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永续之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86,148.33 | |
其他应付款 | 梓潼县汇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52,079.58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高管 | 5,600,000.00 | 10,192,000.00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800,000.00 | 3,276,000.00 | 4,950,000.00 | 9,009,000.00 | ||||
合计 | 1,800,000.00 | 3,276,000.00 | 10,550,000.00 | 19,201,0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以2022年6月24日为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4,7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2元/股。本公司及激励对象达到预定业绩条件的情况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2年9月15日)起12个月后分2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行权条件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部分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4,904,0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1,322,666.72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高管 | -6,570,666.72 | 0.00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4,752,000.00 | |
合计 | -11,322,666.72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2023 年9月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办理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9月期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为合格,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共计180.00万股;有8名激励对象因其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5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款本金为 1,920.10万元,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2025 年1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完成。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①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1) 案件背景和受理情况
2020年9月,仁智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号),仁智股份因涉及如下违法违规行为:1虚构业务入账,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事项;3未按规定披露资金拆借事项,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仁智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投资者以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起诉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要求公司及相关方赔偿投资损失。2021年9月,投资者靳轶伟以仁智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2021年11月,仁智股份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杭州中院将该案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管辖。2022年1月,杭州中院裁定该案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
截至本报告日,深圳中院共正式受理 197 名投资者对仁智股份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索赔金额合计23,436.885.02元,其中有33名投资者已经撤诉,索赔金额合计7,721,770.6元,剩余164名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
15.715.114.42元。
164人中,深圳中院已受理、尚未开庭案件1案,索赔金额 238,911.03 元;深圳中院已开庭、尚未判决案件共计1案,索赔金额合计1,000,000.00元;深圳中院判决驳回投资者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共计32 案,索赔金额合计 4,610,602.89元;深圳中院判决仁智股份支付赔偿款、仁智股份已上诉案件共计 130案,索赔金额合计9865,600.50 元。对于该 130 案,系根据深圳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载明的原告变更诉请金额情况为准统计的。
此外,截至本报告日,深圳中院向仁智股份送达26名投资者对仁智股份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索赔金额合计520,849.19元,前述案件目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尚未正式立案。
2) 判决结果
〈1〉 2023年2月、2023年10月、2024年1月、2024年11月,深圳中院对靳轶伟等163案组织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
〈2〉 2023年11月27日,深圳中院对靳轶伟等12案(下称“靳轶伟等12案”)作出一审判决,深圳中院以上述原告不存在交易因果关系为由,判决驳回上述投资者全部诉讼请求合计4,023,043.12元。该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3〉 2024年3月、5月,深圳中院先后对杨馥瑜案等8案作出一审判决,深圳中院判决仁智股份向上述案件原告支付赔偿款合计 908,313.48 元,并承担诉讼费合计17,069.66元。仁智股份已对上述案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2025年3月6日,广东高院针对该8案向仁智股份送达受理通知书及传票,广东高院已于2025年3月26日组织法庭调查,截至本报告日,没有收到二审判决。
〈4〉 2025年2月,深圳中院对陈波齐等20案作出一审判决,深圳中院以上述原告不存在交易因果关系为由,判决驳回上述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报告日,前述案件已过上诉期。
〈5〉 2025年2月,深圳中院对张成花等122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仁智股份向上述原告支付赔偿款合计8,026,693.75元,并承担诉讼费合计144,857.79元。截至本报告日,仁智股份已对上述案件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6〉 截至本报告日,目前仅曾小燕1案深圳中院已开庭、尚未作出一审裁判。根据深圳中院委托的损失核定机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出具的损失测算结果,该原告测算损失显示为“/”、并备注“案涉期间无交易数据”。
综上,截至本报告日,除靳轶伟等12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并生效外,其他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作出生效判决。
3) 2024年深圳中院对杨馥瑜等8案判决的赔付金额占索赔金额的50%,公司已按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925,383.14元;2025年2月,深圳中院对张成花等122案判决的赔付金额占定损金额的50%,公司已按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8,171,551.57元;并对法院已受理未开庭的1案按索赔金额的50%预估可能需要赔付的金额,计提预计负债119,455.52元;公司对2024年已驳回且生效的12案已按索赔金额的5%支付了律师的后期风险费用,对2025年2月已对驳回的20案按索赔金额的5%估算可能需要支付给律师的后期风险费用,计提预计负债29,377.99元。
② 王雪菡等投资人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公司”)、仁智股份及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时公司”)合同纠纷
1) 案件背景和受理情况
2018年,仁智股份开具10张共计5,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中经公司用于融资。中经公司通过盈时公司经营的“金票理财”互联网平台,向投资人发行定向融资产品,向不特定的公众融资并以上述10张总金额为5,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担保,最终融资人民币4,639.50万元。中经公司获得融资款后,以出借人的名义将其中的3,800万元直接支付给了盈时公司的100%的控股股东杭州为星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剩余839.50万元由中经公司占为己有。后因中经公司无法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窦晴雪、王雪菡等投资人对中经公司、仁智股份及盈时公司等相关方提起诉讼。
〈1〉 截至本报告日,共有123名投资者对仁智股份、中经公司、盈时公司等相关方提起诉讼,其中谢敏、姚小友、魏强等3人与其他215名未提起诉讼的平台投资者和仁智股份全资子公司仁迅实业签定《债权转让协议》,刘晶、范来忠等2名投资者的诉讼案件为诉前调解阶段,尚未立案;其余118名投资者诉讼涉及票据本金1,639.50万元。
1〉 公司已于2022年及2023年期间与上诉人中的窦晴雪等109人达成和解或执行和解,涉及票据本金1,233.90万元;
2〉 2023年8月,公司按判决结果向田静等8名投资者完成支付,涉及票据本金168.80万元;2024年2月按判决结果向投资者王雪菡完成支付,涉及票据本金34.00万元;
〈2〉 2023年,公司与 218 名平台投资者(包括谢敏、姚小友、魏强等3人与其他 215 名未提起诉讼的平台投资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达成和解,涉及票据本金1,519.20万元。
〈3〉 本报告期收到刘晶、范来忠等2名投资者诉讼资料,涉及票据本金8.3万元,截至本报告日,相关案件为诉前调解阶段,尚未立案。
截至本报告日,剩余应付票据金额1,833.00万元尚未涉及“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的诉讼。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份回购 | 如附注十五、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所述,对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回购款项;2025 年1月24日,完成回购注销;注销后将减少实收资本1,055.00万元及资本公积865.1万元,同时减少库存股1,920.10万元,减少后的股本为42,609.80万元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证券虚假陈述案在2025年2月收到部分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司已按判决结果调整了对预计负债的计提,期后进展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详见附注十六、1、(1)之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披露。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 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 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1〉 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2〉 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石化业务 | 新材料业务 | 新能源电力工程业务 | 其他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95,357,069.63 | 62,643,463.29 | 193,809,706.52 | 189,140.42 | -32,695,328.07 | 319,304,051.79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73,034,821.71 | 52,459,523.56 | 193,809,706.52 | 319,304,051.7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2,322,247.92 | 10,183,939.73 | 189,140.42 | -32,695,328.07 | ||
营业总成本 | 92,660,698.65 | 65,982,508.26 | 165,917,026.44 | 8,453,975.82 | -32,696,945.66 | 300,317,263.51 |
信用减值损失 | 1,041,842.64 | -446,916.99 | -57,719.63 | 2,800,921.29 | 210.57 | 3,338,337.88 |
资产减值损失 | -2,474,577.69 | -67,905.05 | -751,327.27 | -3,293,810.01 | ||
利润总额 | 2,745,518.19 | -3,846,799.26 | 26,984,168.98 | -5,940,887.76 | -1,084,334.83 | 18,857,665.32 |
所得税费用 | 91,425.46 | -314,727.53 | 4,230,337.42 | -11,225.90 | 3,995,809.45 | |
净利润 | 2,654,092.73 | -3,532,071.73 | 22,753,831.56 | -5,929,661.86 | -1,084,334.83 | 14,861,855.87 |
资产总额 | 244,152,900.25 | 84,025,210.46 | 214,389,241.99 | 198,852,128.47 | -373,991,134.01 | 367,428,347.16 |
负债总额 | 154,329,517.79 | 85,432,839.58 | 169,832,692.54 | 142,575,668.96 | -255,182,972.04 | 296,987,746.83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0,000.00 | |
3年以上 | 15,947,828.28 | 18,555,298.28 |
3至4年 | 906,376.18 | |
4至5年 | 376.18 | 0.00 |
5年以上 | 15,947,452.10 | 17,648,922.10 |
合计 | 15,947,828.28 | 18,765,298.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971,628.28 | 93.88% | 14,971,628.28 | 100.00% | 0.00 | 17,579,098.28 | 93.68% | 17,579,098.28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76,200.00 | 6.12% | 976,200.00 | 100.00% | 0.00 | 1,186,200.00 | 6.32% | 977,250.00 | 82.38% | 208,950.0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76,200.00 | 6.12% | 976,200.00 | 100.00% | 0.00 | 1,186,200.00 | 6.32% | 977,250.00 | 82.38% | 208,950.00 |
合计 | 15,947,828.28 | 100.00% | 15,947,828.28 | 100.00% | 18,765,298.28 | 100.00% | 18,556,348.28 | 98.89% | 208,95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971,628.28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15,910,852.10 | 15,910,852.10 | 14,220,852.10 | 14,220,852.1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 |
申请强制执行,客户无财产可执行 | ||||||
单位二 | 906,376.18 | 906,376.18 | 376.18 | 376.18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终本 |
单位三 | 326,000.00 | 326,000.00 | 326,000.00 | 326,000.00 | 100.00% | 胜诉,客户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 |
单位四 | 215,400.00 | 215,400.00 | 215,400.00 | 215,400.00 | 100.00% | 胜诉,客户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 |
单位五 | 209,000.00 | 209,000.00 | 209,000.00 | 209,000.00 | 100.00% | 胜诉,客户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 |
单位六 | 11,470.00 | 11,470.00 | 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终本 | ||
合计 | 17,579,098.28 | 17,579,098.28 | 14,971,628.28 | 14,971,628.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76,20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5年以上 | 976,200.00 | 976,200.00 | 100.00% |
合计 | 976,200.00 | 976,2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77,250.00 | 17,579,098.28 | 18,556,348.2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1,050.00 | 2,596,000.00 | 2,597,050.00 | |
本期核销 | 11,470.00 | 11,47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76,200.00 | 14,971,628.28 | 15,947,828.28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 | 17,579,098.28 | 2,596,000.00 | 11,470.00 | 14,971,628.28 |
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977,250.00 | 1,050.00 | 976,200.00 | |||
合计 | 18,556,348.28 | 2,597,050.00 | 11,470.00 | 15,947,828.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德州协诚化工有限公司 | 1,690,000.00 | 恢复强制执行,收到法院转入执行款 | 诉讼强制执行收回 | 前期已申请强制执行,因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执行终结 |
湖州东企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06,000.00 | 股东代为归还货款 | 股东转账 | 前期已申请强制执行,因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执行终结 |
合计 | 2,596,000.00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47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4,220,852.10 | 14,220,852.10 | 89.17% | 14,220,852.10 | |
单位二 | 495,000.00 | 495,000.00 | 3.10% | 495,000.00 | |
单位三 | 326,000.00 | 326,000.00 | 2.04% | 326,000.00 | |
单位四 | 301,200.00 | 301,200.00 | 1.89% | 301,200.00 | |
单位五 | 215,400.00 | 215,400.00 | 1.35% | 215,400.00 | |
合计 | 15,558,452.10 | 15,558,452.10 | 97.55% | 15,558,452.1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9,121,685.75 | 37,568,311.30 |
合计 | 39,121,685.75 | 37,568,311.30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
保证金 | 151,212,682.69 | 151,221,682.69 |
其他单位往来 | 39,247,383.90 | 37,629,535.90 |
合计 | 190,460,066.59 | 188,851,218.59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416,385.90 | 16,455,772.00 |
1至2年 | 6,546,578.00 | 1,398,343.90 |
2至3年 | 72,752.00 | |
3年以上 | 168,497,102.69 | 170,924,350.69 |
3至4年 | 72,752.00 | 19,686,664.00 |
4至5年 | 17,186,664.00 | |
5年以上 | 151,237,686.69 | 151,237,686.69 |
合计 | 190,460,066.59 | 188,851,218.59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1,202,682.69 | 79.39% | 151,202,682.69 | 100.00% | 151,202,682.69 | 80.06% | 151,202,682.69 | 100.00% | 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257,383.90 | 20.61% | 135,698.15 | 0.35% | 39,121,685.75 | 37,648,535.90 | 19.94% | 80,224.60 | 0.21% | 37,568,311.30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8,707,104.90 | 20.32% | 0.00 | 0.00% | 38,707,104.90 | 37,093,912.90 | 19.64% | 0.00 | 0.00% | 37,093,912.90 |
账龄组合 | 550,279.00 | 0.29% | 135,698.15 | 24.66% | 414,580.85 | 554,623.00 | 0.30% | 80,224.60 | 14.46% | 474,398.40 |
合计 | 190,460, | 100.00% | 151,338, | 79.46% | 39,121,6 | 188,851, | 100.00% | 151,282, | 80.11% | 37,568,3 |
066.59 | 380.84 | 85.75 | 218.59 | 907.29 | 11.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1,202,682.69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79,000,000.00 | 79,000,000.00 | 79,000,000.00 | 79,0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二 | 44,743,736.72 | 44,743,736.72 | 44,743,736.72 | 44,743,736.72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三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四 | 8,658,945.97 | 8,658,945.97 | 8,658,945.97 | 8,658,945.97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五 | 3,800,000.00 | 3,800,000.00 | 3,800,000.00 | 3,8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合计 | 151,202,682.69 | 151,202,682.69 | 151,202,682.69 | 151,202,682.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200.00 | 31.00 | 0.50% |
1至2年 | 379,695.00 | 18,984.75 | 5.00% |
2至3年 | 20.00% | ||
3至4年 | 72,752.00 | 36,376.00 | 50.00% |
4至5年 | 56,628.00 | 45,302.40 | 80.00% |
5年以上 | 35,004.00 | 35,004.00 | 100.00% |
合计 | 550,279.00 | 135,698.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8,707,104.90 | 0.00 | 0.00% |
合计 | 38,707,104.90 | 0.0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0,224.60 | 151,202,682.69 | 151,282,907.29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5,473.55 | 55,473.55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35,698.15 | 151,202,682.69 | 151,338,380.8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51,202,682.69 | 151,202,682.69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80,224.60 | 55,473.55 | 135,698.15 | |||
合计 | 151,282,907.29 | 55,473.55 | 151,338,380.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保证金 | 79,000,000.00 | 5年以上 | 41.48% | 79,000,000.00 |
单位二 | 保证金 | 44,743,736.72 | 5年以上 | 23.49% | 44,743,736.72 |
单位三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24,533,945.00 | 1年以内/1-2年/4-5年 | 12.88% | |
单位四 | 保证金 | 15,000,000.00 | 5年以上 | 7.88% | 15,000,000.00 |
单位五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9,516,968.90 | 1年以内 | 5.00% | |
合计 | 172,794,650.62 | 90.73% | 138,743,736.72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2,323,423.97 | 33,483,915.72 | 118,839,508.25 | 162,179,421.97 | 33,483,915.72 | 128,695,506.25 |
合计 | 152,323,423.97 | 33,483,915.72 | 118,839,508.25 | 162,179,421.97 | 33,483,915.72 | 128,695,506.25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26,013.75 | 27,901,149.25 | 1,026,013.75 | 27,901,149.25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4,212,258.97 | 704,000.00 | 54,916,258.97 | |||||
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4,417,233.53 | 5,582,766.47 | 24,417,233.53 | 5,582,766.47 |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3,520,000.00 | -352,000.00 | 23,168,000.00 |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5,520,000.00 | -10,208,000.00 | 15,312,000.00 | |||||
陕西仁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2.00 | ||||||
合计 | 128,695,506.25 | 33,483,915.72 | 2.00 | -9,856,000.00 | 118,839,508.25 | 33,483,915.72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1,118.33 | |||
其他业务 | 189,140.42 | 189,140.41 | 438,027.95 | 252,187.24 |
合计 | 189,140.42 | 189,140.41 | 438,027.95 | 181,068.9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其他 | 189,140.42 | 189,140.41 | 189,140.42 | 189,140.4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西南地区 | 189,140.42 | 189,140.41 | 189,140.42 | 189,140.4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189,140.42 | 189,140.41 | 189,140.42 | 189,140.41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2,000,423.80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7,265.38 | 政府补助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859,375.16 | 主要系收回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753,192.91 | 主要系计提诉讼案件的预计负债、证监会处罚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721.1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419.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2,040.44 | |
合计 | 2,360,971.3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个税手续费返还及诉讼案件律师风险服务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06% | 0.034 | 0.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96% | 0.028 | 0.02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