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33,890.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083,602.70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08,360.2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18,069,966.34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21,819,678.2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418,069,966.34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7,97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696,700.00元(含税)。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696,700.00 | 34,292,375.00 | 34,085,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333,890.75 | 107,062,536.00 | 106,806,677.05 |
研发投入(元) | 37,845,626.83 | 42,711,783.56 | 36,019,113.85 |
营业收入(元) | 932,805,959.88 | 1,111,205,731.91 | 1,012,828,770.0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18,069,966.3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1,819,678.2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9,074,075.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7,401,034.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9,074,075.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16,576,524.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81%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