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已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协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内容,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听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清晰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