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康泰生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智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因任期届满,自2025年1月2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智泉,1963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北京大学数学学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系运筹学博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最近五年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副校长,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5年1月22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谨慎、独立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未发生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关注公司人才体系建设,并依法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审阅和监督工作,并就募集资金使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听取公司审计合规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等;及时获取并审阅会计师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及重点关注事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同时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保持沟通联系,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时常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前,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4年,本人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相关资料,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严谨、公允、客观地进行独立审计并及时为公司出具专项报告。公司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期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

(七)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事项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且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相关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向公司股东征集表决权。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任期届满,自2025年1月2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对公司及董事会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继续保持高质量的发展!

特此报告。

述职人:罗智泉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