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1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万元~4,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507,149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971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994.87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7.87元/股~22.36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此外,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0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4,558股,占公司总股本155,177,929股的比例为
0.06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9元/股,最低价为18.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5.4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07,149股,占公司总股本155,177,929股的比例为0.97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36元/股,最低价为17.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4.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5,177,929 | 100.00% | 155,177,929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1,507,149 | 0.97% |
股份总数 | 155,177,929 | 100.00% | 155,177,929 | 100.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507,149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