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
*ST普利公告编号:2025-045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普利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4月28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并终止上市。
2.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的相关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请投资者查阅《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号)及《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3.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5. 公司股票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后续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板块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自2025年2月9日起,公司可转债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
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5〕35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将于2025年4月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公司股票
(1)证券代码:300630
(2)证券简称:普利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2.可转债
(1)证券代码:123099
(2)证券简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号),公司可转债在退市整理期前14个交易日的证券简称为“普利转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证券简称为“Z普转退”。
(3)涨跌幅限制: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5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69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3.83%。
你公司股票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1.9条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1.9条、第10.5.10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4月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公司债券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公司股票及可转债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4月28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如股票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此外,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股票因交易情况被实施盘中临时停复牌的除外。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
四、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及可转债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及可转债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此外,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为受托管理人,履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受托管理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898-66661090
邮箱:securities@hnpoly.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
七、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7.12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八、其他重要事项
1.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2.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 自2025年2月9日起,公司可转债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4.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