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中会会专[2025]第0412号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会会审[2025]第069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我们认为,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数源科技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专项说明仅供数源科技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数源科技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4月17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西湖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应收账款 | 125.80 | 1.88 | 127.68 | 货款 | 经营性 | ||
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应收账款 | 0.82 | 156.74 | 0.82 | 156.74 | 房租费 | 经营性 | ||
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2.25 | 2.25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性 | ||||
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应收账款 | 9.34 | 9.34 | 管理服务费、水电费、房租、物业 | 经营性 | ||||
杭州西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53.42 | 149.68 | 117.50 | 85.60 | 物业费、水电费、劳务费 | 经营性 | ||
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应收账款 | 3.03 | 3.03 | 管理服务费 | 经营性 | ||||
杭州信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应收账款 | 29.92 | 29.92 | 管理服务费 | 经营性 | ||||
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应收账款 | 11.28 | 11.28 | 房租物业费、能耗费 | 经营性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9,000.00 | 7,000.00 | 428.91 | 26,428.91 | 资金拆借、应收股利 | 非经营性 | |
浙江数源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7,748.35 | 102.64 | 1,422.52 | 40,741.40 | 8,532.11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 | |
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6,571.61 | 91,868.39 | 836.49 | 39,276.55 | 79,999.94 | 房地产开发周转资金、应收股利 | 非经营性 | |
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00.00 | 300.00 | 应收股利 | 非经营性 | ||||
杭州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0,143.04 | 92.89 | 10,226.74 | 10,009.19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 |
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5,452.05 | 331.86 | 7,024.36 | 8,759.55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 | ||
杭州景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625.90 | 3,625.90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 | ||||
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0,813.26 | 20,813.26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 | ||||
杭州景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02.56 | 302.56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 | ||||
杭州景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776.02 | 3,776.02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 | ||||
杭州景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714.60 | 3,714.60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 | ||||
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长期应收款 | 7,039.61 | 7,039.61 | 募集资金投入 | 非经营性 | ||||
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00.00 | 1,300.00 | 幕集资金投入 | 非经营性 | ||||
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000.00 | 9,9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投入 | 非经营性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 4,781.06 | 0.75 | 4,781.81 | 房地产开发周转资金、代垫款 | 非经营性 | ||
温州市景都冠荣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6,810.76 | 6,810.76 | 房地产开发周转资金 | 非经营性 | ||||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1,534.95 | 21,534.95 | 0.00 | 商业合理性不确定的相关交易 | 非经营性 | |||
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218.24 | 1,218.24 | 0.00 | 商业合理性不确定的相关交易 | 非经营性 | |||
总计 | 146,484.62 | 167,255.83 | 3,112.67 | 190,410.99 | 126,442.13 |
注1:2020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2日更名为“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湖数源软件园”)购买诚园置业50%股权,并与其签订《业绩补偿协议》。鉴于诚园置业未实现2020年-2022年业绩承诺,本次重组补偿义务主体西湖数源软件园根据《业绩补偿协议》承担利润补偿义务,以其于本次重组中获得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同时需退回公司2020年度分红款人民币564,002.43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已经收到西湖数源软件园退回的2020年度分红款项564,002.43元。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