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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直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直民,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直民,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致公党党员,工学博士,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原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浙江省耀江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9月进入浙江财经大学工作,历任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系主任、城乡规划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图书馆馆长,兼任中国建筑学会工程诊治与运维分会理事、浙江省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理事、浙江省信息资源管理学会理事、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住房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自2023年8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数源科技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数源科技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数源科技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数源科技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会次数现场方式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情况
103700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2、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4次,实际参加股东大会会议4次。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召集

并主持了会议,分别对公司新一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严谨履行了各项职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人2024年度共召集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主要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均获得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控运行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利用

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执行、重大决策落实等有关情况,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充分借助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维持紧密联系,确保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此外,本人高度关注宏观环境、市场态势及行业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留意公司相关舆情报道,审慎地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全力助推企业稳健发展。2024年,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有关部门全力配合提供有助于本人进行独立判断、履行职责的相关资料,为本人参与董事会等会议及实地考察活动提供全方位的便利条件,对本人顺利履职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人共审议了6个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所有审议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查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议案。会前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保持独立判断参与决策,秉持审慎态度加强监督,发挥专业特长出谋划策,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2025年,本人将继续保持积极进取态度,通过持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提升履职能力,围绕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助力企业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直民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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