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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洲)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洲)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维光电”)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2024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

杨洲,男,出生于1976年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汇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深圳金麦粒创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路维光电独立董事;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着尽职勤勉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杨洲13131100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为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应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7700
提名委员会11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70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对各项应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总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审核公司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和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审核公司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针对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事项,本人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了关联交易、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议案,就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在董事会之前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2024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专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不定期到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保持联系,并密切关注行业形势与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法治建设、知识产权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结合自身在法律领域多年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法律合规风险防控、专利保护等工作提出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定期报告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充分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用审计机构的相关情况

2024上半年,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下半年,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专项审计机构以及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换届的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和要求进行审查,提名委员会还对独立董事候选任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所有被提名董事、高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结合公司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再融资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也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重点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的经营,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洲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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