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5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2024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04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2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0.81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计提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的购买和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
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场负责人及其他核心项目人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事务所投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支持业务的执行。
三、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
在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会针对公司的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减值、合并报表、成本核算等。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审计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向专业技术部门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项目质量复核。项目组成员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确保在出具报告前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项目委派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结论。
4、项目质量检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对审计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质量监控检查制度以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和保障高质量的审计执业水平。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上会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在内的系统性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对保密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与风险承担能力。截至2024
年12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七、对履职情况评估的说明
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方法、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听取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