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1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进行融资,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授信起始时间、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申请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