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全体监事对公司财务、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3次,全体监事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审议并通过14项议案,各次会议召开程序规范合法,监事会有效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7、《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15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列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度,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八、九次会议和2023
年度股东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检查公司合规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2024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结果真实合理,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4、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规定。
5、审查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了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6、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基本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监事会将会持续监督公司经营状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重大事项,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并监督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