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有效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