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全面了解公司整体经营管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信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任世驰,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曾任职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德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秦川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情况 |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
9 | 9 | 0 | 0 | 否 | 3 | 3 |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谨慎、独立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并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且未对公司任何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7 | 7 | 2 | 2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沟通了解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共出席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业绩激励等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会议前,详细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了解议案背景;会议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密切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等重要事项。在编制定期报告过程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沟
通,密切关注审计进程和重点审计事项,督促他们高质量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本人履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本人在财务专业方面的特长,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了精准、实用的指导和建议,为公司提高治理水平、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时间安排沟通会议、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次沟通会、第二次沟通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就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和探讨,督促公司积极回应中小股东的关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履行现场工作职责、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加业绩说明会、拜访公司客户和供应商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包括现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日常工作中,公司能够及时、完整、详尽地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的相关材料,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保障。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的知识储备和职业素养。公司通过购买董责险,降低
了独立董事履职风险。公司管理层保持与独立董事定期沟通,认真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4年12月10日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合理的,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三)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独立性原则,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观、公正、及时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团队熟悉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共2项议案;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建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聘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拟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资格审查的议案》共4项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我作为公司的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查阅了公司提供的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证券事务代表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及公司薪酬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经营情况等,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和发放进行了审核,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和发放是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
(六)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以下简称“《十四五激励方案》”)规定,2023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3,622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2,535万元向符合《十四五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进行分配。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已满足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计提的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3,622万元符合《十四五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分配方案有利
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经理层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投入现场工作,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忠实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任世驰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