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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1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的要求,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一)关于委托理财事项

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部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1年期)的理财产品,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经公司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人民币12亿元增加至20亿元。

(二)关于金融衍生品事项

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年度交易总额为不超过9亿欧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欧元),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4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一)关于委托理财事项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理财产品23笔,明细如下:

序号理财产品认购日期到期日金额(元)收益(元)
1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31日1,000,000,000.001,191,780.82
2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28日1,000,000,000.001,827,397.26
3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6月14日2024年9月19日4,500,000.0026,654.80
4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30日100,000,000.0079,452.05
5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1,000,000,000.002,224,657.53
6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31日100,000,000.00140,547.95
7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7月31日2024年11月2日100,000,000.00655,342.47
8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7月31日2024年11月4日200,000,000.001,150,199.45
9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30日1,000,000,000.001,917,808.22
10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8月14日2024年11月13日200,000,000.001,149,041.10
11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31日100,000,000.00102,739.73
12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30日150,000,000.00125,136.99
13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0日1,000,000,000.001,852,054.79
14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23日100,000,000.0061,369.86
15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9月9日2024年12月9日100,000,000.00620,231.92
16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4,500,000.008,136.99
17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31日1,000,000,000.001,495,890.41
18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29日1,000,000,000.001,712,328.77
19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11月4日2024年12月25日100,000,000.00308,767.12
20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5日300,000,000.0057,534.25
2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11月10日2024年12月18日200,000,000.00479,342.47
22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1,000,000,000.001,775,342.47
23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9日200,000,000.00133,150.68
合计9,959,000,000.0019,094,908.1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 2亿元。明细如下:

序号

序号理财产品认购日期到期日金额(元)预期收益率
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11月21日2025年2月24日200,000,000.001.05%~2.36%
合计200,000,000.00

(二)金融衍生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初始投资金额期初金额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期末金额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远期外汇合约32,476150,199-3,5590410,015380,212180,00243.76%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核算主要是报告期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交易未到期合同,根据期末的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合同报价与远期汇价的差异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使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锁定成本、稳健经营,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外汇交易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该项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主要种类、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并对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提出了要求,该

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2)公司随时关注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严禁超过正常业务规模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确保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或进口付款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得超过决策程序审批额度,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4)公司选择专业性较强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2)公司随时关注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严禁超过正常业务规模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确保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或进口付款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得超过决策程序审批额度,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4)公司选择专业性较强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本公司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核算主要是报告期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交易未到期合同,根据期末的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合同报价与远期汇价的差异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报告期内本公司确认未到期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559万元,合约到期投资收益2,667万元。
涉诉情况(如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3年12月7日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3年12月23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委托理财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风险评级较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到期还本付息、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2.控制措施

(1)授权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为控制操作过程中产品选择的实际投资风险,对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或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确定,对于购买其他非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经母公司或子公司董事长批

准后确定。

(2)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合法合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风险,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外汇交易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2.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该项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主要种类、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并对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提出了要求,该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2)公司随时关注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严禁超过正常业务规模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确保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或进口付款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得超过决策程序审批额度,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4)公司选择专业性较强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公司的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决策、执行与控制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授权管理制度与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行为。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六、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经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公司的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决策、执行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违反授权管理制度与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关于2024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公司的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决策、执行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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