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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长虹华意”) 通过查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会计报表(经审计),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晓龙。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2层东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076120682K。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股份公司”)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2016年10月8日,长虹控股集团与长虹股份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决定以现金方式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进行增资,2016年11月25日增资完成,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887,941,751.02元,长虹控股集团、长虹股份公司各持股50%。2020年7月28日,长虹华意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分别以自有资金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各增资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2,693,938,365.84元,长虹控股集团和长虹股份公司各持股35.04%,长虹美菱和长虹华意各持股14.96%。经监管部门批准,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可开办以下业务: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

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10.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个层次。决策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执行机构包括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各委员会、各业务与职能部门;监督机构包括监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绿色发展委员会。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其组织机构体系如下图:

股东会:股东会由各股东单位委派股东代表组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目前共有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股东。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由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三名(含一名独立董事),由四川长虹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两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另两名董事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共三名,其中股东监事一名、职工监事两名。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性事务的工作机构。该委员会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公司信贷、投资政策和营销策略,组织风险评估,对风险政策进行监督和评价,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计稽核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审计稽核管理专业性事务的工作机构,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稽核委员会主要负责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业务风险核查工作。提名和薪酬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薪酬方案,监督薪酬方案执行等工作。绿色发展委员会:绿色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公司绿色发展的战略、政策目标,负责绿色金融相关工作。高级管理人员: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经理负责管理全面业务,主持日常工作,同时分管综合管理部、信息科技部,协助董事长管理审计稽核部;副总经理分管资金结算部、合规风险部、财务会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同业部。

跨部门常设委员会: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下设经营决策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和合规管理委员会,其中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财务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进行研究、规划和审议、制定并审议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财务公司经营管理政策和考核政策、对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比例和结构进行审议、对开办新业务品种进行审议等。主要成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其中总经理任经营决策委员会主任。信贷审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各类信贷业务进行评估审议,做出决议,审定企业、

同业、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等。其他常设委员会在财务公司规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信贷、资金结算、财务会计、综合等部门具体负责办理各项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其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合规风险部负责长虹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的识别、监测、计量、控制,决策审批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和评估。关键职能:财务公司风险识别、监测、计量、控制,决策审查和评估;业务开展及管理过程合法合规性审查。

审计稽核部负责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关键职能:内部审计;稽核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等。

(二)风险的评估与识别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票据业务、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在风险控制上符合监管机构的合规要求,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

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其他有关的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首先做到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严格遵守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不垫款。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方面,成员单位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部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信贷业务控制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在信贷业务过程各环节均采取一人办理、一人复核的双人办理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失误等引发的操作风险。

在实际业务中,信贷业务部以制度为指导,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认真调查信贷业务贸易背景、资金需求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审查借款人提供的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贷款发放后,及时检查贷款资金用途,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3.内部稽核控制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其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了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负责内部稽核业务,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审计稽核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类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信息系统控制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信息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和数字证书实现,设置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配置。在系统后台数据方面,系统管理员经审批后方可登录系统

数据库进行操作,对数据库的安全性有较高的保障。硬件设备方面,系统主机设置在独立机房内,需经审批且在系统管理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提高了安全性。成员单位使用其系统,必须实行资金分级审批,按照资金额度实现了按权限的资金支付审批,有效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正式营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均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11月13日最新公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资产总额22,138,838,303.55元,负债总额18,434,509,010.33元(其中吸收存款总额为16,097,293,182.56元),所有者权益3,704,329,293.22元。2023年度,其实现营业收入205,240,682.72元,净利润154,327,989.4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46,276,470.3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资产总额18,971,609,097.04元,负债总额为15,250,328,251.32元(其中吸收存款总额为12,869,946,596.37元),所有者权益3,721,280,845.72元。2024年度,其实现营业收入193,265,343.54元,净利润103,263,025.5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5,378,603.74元。

2.管理情况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为强化依法治企、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长虹集团财务公司从实际出发,广泛走访同行企业,汲取先进经验,结合集团公司自身特点,分别在会计核算、结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资金管理、贷款管理、稽核业务、担保业务、内部控制、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制

定了一系列的业务规章及风险防范制度,并建立了定期调整、修订制度。3.监管指标根据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28.66%,高于

10.5%的指标要求。

计算公式: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00%。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流动资产392,032.30万元,流动负债438,960.35万元,流动性比例为89.31%,高于25%的指标要求。

计算公式:流动性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贷款余额948,130.02万元,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1,554,197.33万元,贷款比为61.00%,未超过指标要求。

计算公式:贷款比=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10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外负债总额235,569.45万元,资本净额388,328.42万元,集团外负债占比60.66%,未超过指标要求。

计算公式:集团外负债占比=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承兑余额258,364.93万元,资产总额1,897,160.91万元,承兑比13.62%,未超过指标要求。

计算公式:承兑比=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00%。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承兑余额258,364.93万元,存放同业余额907,587.31万元,票据承兑余额约为存放同业余额的0.28倍,未超过指标要求。

计算公式:承兑余额比值=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和转贴现总额275,919.69万元,资本净额388,328.42万元,总额占比71.05%,未超过指标要求。计算公式:总额占比=(票据承兑+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100%。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承兑保证金余额16,142.05万元,存款总额1,284,803.49万元,承兑保证金余额占比1.26%,未超过指标要求。

计算公式:承兑保证金余额占比=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10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投资总额为20,423.61万元,资本净额388,328.42万元,投资占比为5.26%,未超过指标要求。

计算公式:投资占比=投资总额/资本净额*10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581.70万元,资本净额为388,328.42万元,固定资产净额占比为0.15%,未超过指标要求。

计算公式:固定资产净额占比=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100%。具体指标如下:

序号业务指标规定值截至目前实际指标
1资本充足率≥10.5%28.66%
2流动性比例≥25%89.31%
3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80%61.00%
4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60.66%
5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5%13.62%
6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300%28.47%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100%71.05%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10%1.26%
9投资总额/资本净额≤70%5.26%
10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20%0.15%

四、本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发生的各类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依据《金融服务协议》开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生的各类金融业务情况如下:

(一)存款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99,183万元,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208,482万元,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比例48.86%,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300,000万元,存款利率范围为

0.42%-2.9%,存款金额未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上限额度。

(二)贷款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未发生贷款业务,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78,119万元。

(三)其他业务情况

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20,000万元,占公司授信总额比例19.82%。开立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未到期余额51,939万元,占公司未到期应付承兑汇票总额15.41%。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资金收支的整体安排以及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规模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能够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存款利率,并及时、快速地响应公司的提款需求。为保证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资金的安全,本公司制订了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灵活性,公司已建立《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建立存款风

险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获取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每半年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建立风险处置程序,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根据存贷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同时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并要求长虹集团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包括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立即卖出持有的有价证券,对拆借给同业的资金不论到期与否一律收回,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及时收回贷款本息等,以规避相应风险,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经公司核查和长虹集团财务公司自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营,未发现经营异常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不存在重大缺陷,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继续按照有关约定在2025年度预计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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