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日期 | 审议议案(20)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2/8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3/8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4/24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5/28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7/15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6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8/1 |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8/14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8 | 第四届监事会三次会议 | 2024/10/29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对 2024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审核检查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的资料,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运行和完善的实际情况。
2025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