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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道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道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2次董事会议,1次股东大会 ,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2024年4月19日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会议

本人就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主持了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2024年4月18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主持了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核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3、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办理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4、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

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到达公司现场以及线上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 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 的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 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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