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通光线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70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以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联董事张忠先生、张强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金波科技
连接器及组件
市场原则 100.00 1.30 4.22小计 100.00 1.30 4.22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弘泽能源 光伏发电 市场原则 120.00 21.74 95.66
小计 120.00 21.74 95.66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金波科技 线缆、设备 市场原则 100.00 9.80 21.64昌隆电力 电缆、光缆 市场原则 70.00 69.34
上年发生金额
海通达
光缆、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接头盒
市场原则 1,000.00
422.88
小计 1,170.00 79.14 444.52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物流、施工服务
通海物流 物流 市场原则 2,000.00 169.58
1,152.2
海通达 施工 市场原则 4,000.00
1,098.2
小计 6,000.00 169.58
2,250.4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通光集团 房屋租赁 市场原则 250.00 24.59 198.75
小计 250.00 24.59 198.75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码头租赁
通大信息 房屋租赁 市场原则 10.00
5.14
海通达
房屋、码头租赁
市场原则 50.00 0.82 12.95
小计 60.00 0.82 18.09
合计
7,700.00 297.17
合计 | 3,011.7 |
注:1、通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光集团”,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达”,西安金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波科技”,江苏昌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昌隆电力”(曾用名:江苏通光昌隆电力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弘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弘泽能源”,南城通海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通海物流”,南通通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通大信息”(曾用名:南通通大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2024年4月19日,昌隆电力完成工商变更,通光集团不再是该公司股东、张强先生不再任职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6条第二款,昌隆电力为公司关联法人,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69.34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通光光纤
光纤 481.58 600.00 - 19.74%
2024/4/4巨潮资讯网(2024-025)金波科技
连接器及组件
4.22 100.00 100.00% -95.78%
昌隆电力
配电设备
披露日期
及索引
1,000.00 0% 100%小计 455.80 1,700.00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弘泽能源
光伏发电
95.66 120.00 100.00% -20.28%
2024/4/4巨潮资讯网(2024-025)小计 95.66 12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金波科技
线缆、设备
21.64 100.00 0.22% -78.36%
2024/4/4巨潮资讯网(2024-025)
昌隆电力
电缆、光缆
35.00 0% 100%
海通达
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接头盒
422.88 1,000.00 7.85% -57.71%
通光光纤
光纤空盘
5.00 0% 100%
小计 444.52 1,140.00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物流服务
通海物流
物流 1,152.25 2,000.00 31.72% -42.39%
2024/4/4巨潮资讯网(2024-
)
海通达 施工 1,098.22 1,500.00 100.00% -26.79%
小计 2,250.47 3,500.00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通光集团
房屋租赁
198.75 250.00 100.00% -20.50%
2024/4/4巨潮资讯网(2024-025)
小计 198.75 250.00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
通大信息
房屋租赁
5.14 10.00 6.61% -48.63%
巨潮资讯网(2024-025)海通达
房屋、码头租赁
2024/4/4
12.95 50.00 100.00% -74.10%
小计 18.09 60.00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公司在日常运营的过程中,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是根据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适时调整,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变化对关联交易适时适当调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注: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股东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向通光集团有限公司、黄永平、徐镇江购买其共同持有的四川通光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光纤”)100%股权。2024年1月24日,通光光纤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充市顺庆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在此之前,张强先生为公司和通光光纤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第三款,通光光纤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东路186号法人代表:张强注册资本:15,891.824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集成电路、微波通讯器件及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生产;计算机软件设计、网络工程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缆专用设备、电缆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制造、加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或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光纤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4年,通光集团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总资产 54,019.14期末净资产 48,357.39主营业务收入 443.25净利润 14,758.05
3、与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通光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一款,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通光集团企业信誉良好,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南城通海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徐家乡排头村
法人代表:江勇卫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汽车租赁,汽车销售,代办汽车挂牌及年检服务,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24年,通海物流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总资产 761.55期末净资产 749.55主营业务收入 1,371.56净利润 229.80
3、与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通光集团为通海物流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二款,通海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通海物流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提供物流服务的资质。
(三)西安金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二号现代企业中心东区工业厂房3栋2层3-10203A
法人代表:屈建利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连接器、微波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开发与销售;通讯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机电产品(除小汽车)、有色金属(除专控)、建筑材料(除木材)、黑色金属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2、2024年,金波科技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总资产 66,546.30期末净资产 54,379.52主营业务收入 28,805.55净利润 13,381.47
3、 与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通光集团为金波科技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二款,金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金波科技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支付能力购买公司产品和服务同时亦有能力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江苏昌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北京东路677号内3号房
法人代表:秦俊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
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4年,昌隆电力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总资产 14,681.59期末净资产 4,237.63主营业务收入 9,044.90净利润 739.15
3、与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2024年4月19日,昌隆电力完成工商变更,通光集团不再是该公司股东、张强先生不再任职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7.2.6条第二款,昌隆电力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昌隆电力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支付能力购买公司产品和服务同时亦有能力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江苏弘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东路186号
法人代表:张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24年,弘泽能源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总资产 1,206.94期末净资产 1,196.31
期末总资产 1,206.94主营业务收入 163.72净利润 100.41
3、与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张强先生为公司和弘泽能源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第三款,弘泽能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弘泽能源企业信誉良好,有能力为公司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六)南通通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169号
法人代表:张强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4年,通大信息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总资产 8,984.22期末净资产 8,861.51主营业务收入 27.14净利润 -130.09
3、与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张强先生为公司和通大信息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第三款,通大信息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通大信息企业信誉良好,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太科园清源路20号立业楼C区101
法人代表:虞敏浩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海洋建设工程总承施工和维护;海洋装备研制、技术开发、采购、维修、服务;船舶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海洋建设工程的施工、安装、技术服务;吊装工程、海洋托吊工程;救助打捞工程;海上消防及防务工程;潜水守护工程的施工、技术服务;水利工程的水下检查、封堵、技术服务;海缆及管道铺设、维修、维护;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施工;通信设备安装;电力设施安装;送变电建设工程施工;堤防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24年,海通达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总资产 27,673.55期末净资产 8,890.00主营业务收入 6,755.83净利润 -2,158.28
3、与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海通达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通光集团持有海通达1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五款,海通达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海通达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支付能力购买公司产品和服务同时亦有能力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提供服务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提供服务,将采取市场化方式操
作,并签订商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认为:该议案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2025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合理;关联双方签署交易协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