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光昌,男,出生于1981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上交所企业上市领军人才、温州市管理会计专家组成员、瑞安市会计学会理事、温州大学商学院金融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指导老师、温州市汽摩配行业协会专家顾问委员会财务顾问。历任三信国际电器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财务主管、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奔腾激光(浙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钜丰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雅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康华生物独立董事、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德宝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会议相关资料,就相关议案同与会董事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光昌 | 5 | 3 | 2 | 5 | 0 | 0 | 2 |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工作制度》有关的规定,就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严格核查后,秉承严谨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意见类型 |
2024-07-16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 1. 《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 《关于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方小波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议案》。 | 同意 |
2024-08-09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 1.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 |
2024-09-25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 1. 《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同意 |
2024-12-27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 1.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 同意 |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提名候选人等各方面事项提供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自任职之日起,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2次,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同时,本
人还听取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工作汇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了董事会决策功能。自任职之日起,作为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2024年度,第三届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财务审计方面,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与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商沟通,共同确定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与会计师就审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按计划提交报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现场交流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防止公司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持与公司管理相关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
项议案,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向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从而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及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同时关注并反映中小投资者诉求,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之前,公司已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 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红波先生为公司总裁,陈怀恭先生、孙晚丰先生、王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吴文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 董事的提名情况
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公司未发生董事提名与任免的情况。
(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自任职之日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为公司的健康稳健发展建言献策,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如下:
王光昌(签字):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