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回购账户中的3,000,00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3,000,000股将被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132,946,899股变更为129,946,89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2,946,899元变更为人民币129,946,899元。
二、 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调整为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三、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就上述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类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94.6899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94.6899万元。 |
修订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94.6899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994.6899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修订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即5人;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即6人; |
修订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
修订 | 第二百〇六条 本章程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第二百〇六条 本章程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