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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金观)
本人作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2024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金观,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硕士(会计学)。1983年至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教授。1993年至2001年先后在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兼任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转为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保证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2024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13次专门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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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专门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表决方式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杨金观 | 3 | 1 | 2 | 0 | 0 | 否 | 1 |
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2 | 2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0 | 0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战略委员会 | 0 | 0 | 0 | 0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0 | 0 | 0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0 | 0 |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次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等议案,听取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审计部的相关工作汇报。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细致审阅了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与业绩目标责任书等事宜。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与条件。本人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及相关情况,并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公司适用新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融资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成决议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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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本人对本年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计划,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检查,审阅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在年度审计工作中,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积极督促计划的执行与落实;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关注审计结果,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积极推动公司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在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并通过会谈、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年内现场工作时间累计7个工作日。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服务工作,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公司通过构建多渠道的沟通模式,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营造了良好的董事会沟通机制。2024年,公司为本人及全体董监高购买了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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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监督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审计委员会 | 2 | 2024/8/19 |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听取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汇报; 4、关于审议《大悦城控股定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4年第二季度)》的议案。 |
2024/10/22 | 1、2024年1-3季度审计工作总结; 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2024/10/30 | 关于研究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2024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及新增经理层成员任期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2024/8/19 | 关于审议《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4年6月30日)》的议案 |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经审阅,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人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通过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积极沟通,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及潜在风险,并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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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密切沟通,确保履职的独立性与有效性。
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加强与董事会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公司经营发展及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金观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