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9号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莉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程序,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内部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